四德工程建设道德故事及道德模范事迹选编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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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德工程建设道德故事及道德模范事迹选编Word格式.docx

他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03啮指痛心

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

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

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

自己的手指。

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

母亲说:

“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

”曾参于是接见客

人,以礼相待。

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

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04百里负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

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

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

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

“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

”孔子赞扬说:

“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

”(《孔子家语·

致思》)

05芦衣顺母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

孔子曾赞扬他说:

“孝哉,闵子骞!

”(《论语·

先进》)。

他生母早死,父亲娶

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

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

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

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

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

“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

”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

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06鹿乳奉亲

郯子,春秋时期人。

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

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

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07戏彩娱亲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

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

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08卖身葬父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

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

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

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

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

言毕凌空而去。

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09刻木事亲

丁兰,相传为东汉时期河内(今河南黄河北)人,幼年父母双亡,他经常思念父母的养育之恩,于是用木头刻成双亲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议,每日三餐敬过双亲后自己方才食用,出门前一定禀告,回家后一定面见,从不懈怠。

久之,其妻对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针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

丁兰回家见木像眼中垂泪,问知实情,遂将妻子休弃。

10行佣供母

江革,东汉时齐国临淄人,少年丧父,侍奉母亲极为孝顺。

战乱中,江革背着母亲逃难,几次遇到匪盗,贼人欲杀死他,江革哭告:

老母年迈,无人奉养,贼人见他孝顺,不忍杀他。

后来,他迁居江苏下邳,做雇工供养母亲,自己贫穷赤脚,而母亲所需甚丰。

明帝时被推举为孝廉,章帝时被推举为贤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将

二、道德模范事迹

01.市道德模范王志无先进事迹

爱植心底善行常为

记淄博市第三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淄博民建会员王志元

民建淄博市市直二支部会员王志元是学习雷锋好榜样,他见义勇为,先后被表彰为“淄博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淄博市第三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近日又被山东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授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民建淄博市委发出号召,学习他的先进事迹。

少年立志感恩常在

  王志元,男,汉族,1976年10月19日出生,淄博市博山区人,父母均是企业的普通工人。

在其九岁时,一场意外车祸夺走了其母亲的生命,这一变故使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

经济上的贫困和母爱的丧失,让王志元较其他同龄孩子更早的懂事,更早的承担一些洗衣、做饭等日常家务,更深刻的明白生命之可贵,亲情之可贵。

失去母亲,不仅仅是亲情的缺失,也给这个家庭的实际生活带来了种种不便。

此时,邻里,亲戚们对这个家庭给予了诸多日常生活中无私关怀、帮助,让王志元体会了社会的关爱,懂得了对他人感恩,明白了好人常在。

  初中毕业后的王志元因家境贫穷,放弃了高中求学。

为早日就业,到淄博技校学习了电子专业知识。

在三年的技校生活中,王志元在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的学习齐头并进,成绩在班级中始终名列前茅,毕业后被分配到了淄博一家效益很好的国有企业从事仪表工作。

参加工作后的王志元并未满足于现状,经济上的独立让他能对自己的未来发展作出把握。

他要实现自己儿时梦想,要做一名在幼时港台电视剧中看到的那种在法庭上慷慨陈词,据理力争,生活中能够扶危济困、仗义执言的律师。

为了实现这一梦想,王志元一边做好本职工作,一边穷尽所有业余时间去学习那些从未涉猎过的法律知识。

六年苦读,单位、宿舍、图书馆三点一线的往复生活,功夫不负苦心人,王志元取得了山东大学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并成功的一次性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

考取律师资格后,王志元毫不犹豫的辞去了稳定的工作,投身律师行业。

经过几年的发展,王志元解决了了刚入行时理论实践脱节,法学功底相对薄弱,社会经验缺乏等个人发展的瓶颈问题,从一名年轻的实习律师逐渐成长为一名合格律师,他勤于学习、善于钻研,先后多次参加国家、省、市级学术理论研讨活动,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成为了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骨干,成为年轻律师的学习榜样。

现为山东圣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牢记使命见义勇为

  无论在何种岗位,他都牢记岗位宗旨、用恪尽职守的忠诚品格,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自从成为一名律师,他始终牢记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以“努力追求司法公正、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业理念和人生信念,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情系弱势,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和青少年、妇女维权工作,为弱势职工职工成功讨薪,用真心和真情为弱势群体服务。

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2010年8月21日,王志元参加莱芜户外郊游活动途径一险峻峡谷时,突遇一女游客从3米多高的高台处失足掉进了一处深水潭。

王志元听见女子呼救声,来不及卸下背包和腰包,不顾随行的五岁幼子也身处险境,匆忙跳入水潭,将女子成功救上岸,背包内手机和数码相机毁损报废,幼子因害怕也滑到水中,幸被通行驴友及时扶起,没有受伤。

王志元舍身救人的先进事迹被淄博鲁中晨报,淄博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2011年3月,被淄博市为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2011年12月,被表彰为“淄博市第三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

2012年1月,又被山东省表彰为“全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王志元是淄博市的一名普通的青年律师,更是现时学习雷锋精神的好榜样。

他在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义无反顾,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表现出了中华民族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展现了当代青年的崭新风貌。

王志元在他人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时刻,不顾个人安危,舍身救人,决不是偶然的,而是他个人品质和修养在关键时刻的集中体现,他用实际行动体现了当代青年热爱人民、无私奉献、勇于挺身而出的精神风貌。

当人民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时,我们社会大众就应当表现出在关键时刻奋不顾身的英勇气概;

就应当体现出那种见义勇为的高尚品质及临危不惧的奉献精神,这是新形势和谐社会中对公民的道德要求。

  王志元说,无论何种职业都要树立像雷锋同志那样以事业为重、敬业爱岗、不计报酬、不计名利、只讲奉献、不讲索取的崇高精神;

都要立足本职,全身心地投入,任劳任怨地干好本职工作。

要体现讲奉献、讲大局,舍小家、为大家的优秀品质和勤于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的敬业精神。

在别人有难时,社会大众一些点滴只爱,能凝聚成河,汇流成海,形成你帮我,我助你的良好社会互动。

在和谐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们,也能爱植心底,善行常为。

02、王志元,山东圣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2010年8月21日,他和淄博的30多名游客到莱芜丽人峡谷景区参加户外活动,上午10点左右,途经风景区一瀑布时,一名女游客不慎失足掉入瀑布下面几米深的一个水潭中。

当时王志元身边带着五岁的儿子,见情况紧急,嘱咐儿子站着别动,来不及卸下身上的背包就跳进了水潭,绕到女游客背后,将其一步步地拽到岸边,在其他人帮助下将女游客救上了岸。

因没有来得及解下腰包、背包,致使包里的相机、手机全部进水毁坏。

那名被救的女游客及时吐出了腹内积水,转危为安。

当王志元下水救人时儿子因惊慌失措掉入水坑。

周围两名游客马上过去把他拖了上来,儿子只是受到轻微惊吓。

2010年,被表彰为淄博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03、燕宿孟,淄川区西河镇水峪村村民。

2011年5月6日下午,3名小学生在水峪村青龙湾边玩耍时,一名学生不慎落水。

正在不远处听戏的他听到孩子们的呼救后,迅速跑到青龙湾边,见到孩子在离岸边8米的水中奋力挣扎。

燕宿孟没有丝毫犹豫,便奋不顾身地跳入10米深的水中,抓住孩子的双手,将孩子托到自己肩膀上,全力向岸边游去……事后,当孩子的父母上门感谢时,燕宿孟却说:

“当时咱就只想救人,其他的什么也没有想,这不就是一件小事,谁碰到,谁都会这样做”,微笑地回绝了孩子父母的谢意。

燕宿孟奋不顾身,勇救落水儿童的英雄壮举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淄博晚报》、人民网山东频道、淄博视窗等多家媒体先后对燕宿孟的感人事迹进行了报道。

04、谭立贵,淄矿集团公司通讯信息中心职工。

2007年11月4日,气温骤然降至10度以下。

淄川区寨里镇东周村村民武继民10岁的女儿武聪苓与3名小伙伴在五里河小赵水库附近玩耍时,不慎跌入水库,生命危在旦夕。

此时,正在水库边钓鱼的淄矿集团公司通讯信息中心职工谭立贵听到呼救,毫不犹豫地跳进冰冷的水中,不善游泳的他冒着生命危险向落水女孩游去。

一次、两次、三次,跟冷水搏击了十几分钟,使出了全身力气之后,终于成功将小女孩救起。

2009年11月,谭立贵当选淄矿集团公司第三次创业“感动淄矿”优秀人物;

2009年,荣获淄博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05、鹿传友,博山区肉类协会会长。

2010年5月8日清晨,鹿传友从原山晨练返回,当行至南外环时,身后突然传来孩子的惨叫声,他赶紧回头,不禁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

十多米远处,一只毛发乍起、体型壮如小牛的成年藏獒正凶狠地向路边的一个小男孩扑去。

就在近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鹿传友已如离弦之箭,果敢地冲了过去。

凶猛的藏獒将小男孩扑倒后,对着孩子腰部一口咬下,闻到血腥味的藏獒变得愈加疯狂,冲着孩子就要再来第二口。

说时迟,那时快,飞奔过来的鹿传友借助惯性一脚踢在了藏獒肚子上,被踢痛的藏獒才松了口。

鹿传友借机一只手死死按住藏獒的头,另一只手把孩子从藏獒身下奋力拖出,对吓呆的路人大喊:

“救孩子!

快救孩子!

”醒过神来的路人赶紧抱走了受伤的孩子。

这时,被激怒的藏獒立马转身攻击鹿传友,对着他的膝盖和小腿狠狠咬了下去。

此时,赶来帮忙的行人及时用石头和木棒打跑了藏獒,并拨打120救助电话。

经诊断,鹿传友身上多处受伤,右腿髌骨粉碎性骨折。

如今,他临危不惧勇斗恶狗、见义勇为不图回报的壮举在山城里传唱着,他已经成为山城人学习的楷模。

06、曹金茂,高青县唐坊镇西曹村村民。

2010年10月的一天,曹金茂驾驶着大型挖掘机要外出干活,在曹金茂前面开拖拉机一个老大爷一不留神,拖拉机连同车上的人一块开进了路边的排水沟中,车上的化肥、农具一起掉下压在了这个老大爷的老伴身上,就在这时,曹茂福急忙停下车,三步并作两步来到被压在老大娘的跟前,将压在她身上的化肥一袋一袋搬开,把这位老大娘小心地从车轮下拖了出来。

一不小心不知什么在曹金茂的手臂上划了一道五公分长的口子,鲜血顺着手臂淌了一手,他顾不得自己的伤口,把这位老大爷连同他的老伴从排水沟里拉上来。

这时已有许多路过的群众赶了过来,曹金茂招呼大家把这两位老人先送到附近的医院治伤,他开着自己的挖掘机把拖拉机从沟里拖了上来,众人帮着把化肥、农具搬到拖拉机上。

07、任 硕,沂源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巡查队协勤。

2011年5月份的一个夜晚,任硕同巡逻队队友们一块巡逻时,将正在盗窃汽车汽油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9岁)当场抓获。

抓捕过程中,任硕不畏歹徒,冲在最前面,在与犯罪分子搏斗过程中,头部被犯罪嫌疑人张某用砖头打伤,任硕在负伤的情况下,仍然将犯罪分子擒获,由此破获系列盗窃汽车汽油案17起,涉案价值1万余元,群众的财产得到了保护。

任硕同志立足本职岗位,发扬默默无闻、无私奉献和顽强拼博的精神,自2006年以来,任硕在城区治安巡逻工作中抓获各类现行违法犯罪分子112人,破获各类案件198起,为群众挽回损失价值140余万元,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

08、钟 恒,张店区公园街道办沁园小区居民。

2010年10月14日上午8点多钟,他像往常一样去上班,刚走到楼下,忽然听到一声强烈的爆炸声音,他迅速向出事地点跑去,听到有人高喊“救人啊,楼里头还有人”,便毫不犹豫地冲了进出。

进去一看平房被炸平,楼房前面外墙被炸塌,二楼的楼板也塌掉到了一楼,上面的东西和泥块不断的向下掉,房间里的电线嘶嘶的响,火花四溅,火苗从房间里呼呼的向外窜,他仔细搜寻,见到一位惊呆的中年妇女,便用力把她救出来。

听人讲里面还有人,他不顾安危又一次冲了进去,经仔细搜寻没有发现人后便悄然离开了。

09、李建东,淄博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接待站职工。

2010年7月7日早6点,李建东接到电话:

“二号楼3楼后面的窗台上有个女孩要跳楼……”。

李建东赶紧向楼后跑去,在女孩所在的窗台下劝说她不要轻生。

然后靠墙站好,准备在她跳下后伸手去接。

他背贴着墙刚站好,抬头看时,女孩就从窗户上跳了下来。

这时,李建东不顾一切伸手去接,女孩的身子重重地砸在李建东的左胳膊上,然后又落在了地面上。

他顾不上疼痛,在看到女孩头脑还清醒时,立即拨打了“110”和“120”,女孩终于获救。

2010年,他荣获淄博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10、曹洪鑫,沂源县东里镇福禄坪村村民。

该同志自1998年被村里评为治安积极分子后,他更热衷于助人为乐,空暇时间义务担当起村里的巡逻队员。

2010年1月28日0时许,曹洪鑫从东里医院照顾生病的父亲回家经过韩旺三村时,发现东里派出所民警正驱车追赶驾驶一辆摩托车的三名犯罪嫌疑人。

曹洪鑫见状立即驾驶摩托车加入追捕犯罪嫌疑人的行动之中。

在追捕过程中,曹洪鑫不小心掉进路边的水沟中,当时就把头碰破了,刚穿上准备过年的新羽绒服也裂了口。

他不顾个人的安危,爬起来后再次跑步追赶驾驶摩托车的犯罪嫌疑人。

由于当时嫌疑人跑进了村中的小道,曹洪鑫拼命追上犯罪嫌疑人的摩托车死死抓住了一名犯罪嫌疑人,然后将一名嫌疑人拽下了摩托车。

被拽下摩托车的嫌疑人试图与曹洪鑫搏斗,这时派出所的民警赶了过来,他们一块将嫌疑人制服。

事后经调查,被抓获的嫌疑人为入室盗窃、盗窃摩托车的嫌疑人。

由于成功抓获嫌疑人,破获盗窃案件30余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万余元。

据统计,该同志自2001年以来为公安机关提供重要线索60余条,协助侦破各类案件10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50余名,为维护东里辖区的治安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11、周进宝,淄博市王庄煤矿洗煤车间职工。

2011年6月25日下午6点半左右,临淄区稷下街道办南安村7岁男孩陈硕在村子附近的鱼池玩耍时,不慎掉入池中。

正在附近散步的周进宝听到呼救声,连忙赶来池边,立即跳入水中救人。

孩子死死抱住周进宝,让水性不太好的他游动困难,他拼出所有的力气奋力向岸边游去。

岸上群众伸出竹竿,帮助周进宝将孩子救上了岸。

周进宝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先后被临淄XX信息网、淄博新闻网、鲁中晨报、淄博日报、山东工人报等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二、孝老爱亲类(10名)

01、张秀兰,博山区夏家庄镇良庄社区居民。

今年73岁的张秀兰,作为一个四世同堂家庭的媳妇,她勤劳善良、尊老爱幼,几十年如一日,悉心照料现已100岁高龄的公公,在她的精心照料下,老人虽已100岁高龄,但却耳不聋眼不花,行动自如。

她扶贫济困、乐于助人,在照顾公公期间,主动承担了本村孤寡老人刘宗银的饮食起居,从1969年到1994年,犹如亲生女儿一般义务侍奉老人20多年。

她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在修桥铺路,救助贫困地区的捐款活动中总是积极拥护、带头参与,邻里乡亲不论谁家有困难都主动予以帮助,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是大家公认的热心人。

全家在她的带领下尊老爱幼,子贤孙孝,团结和睦,是远近闻名的和谐家庭典范。

02、穆金奎,临淄区稷下街道董褚村村民。

穆金奎的一家是个非常特殊的家庭,她的前任丈夫在婚后两年去世,她和现在的丈夫数十年如一日的照顾着前夫瘫痪在床的母亲(徐友英),拖屎,端尿,洗脸,喂饭成了穆金奎的生活主题。

婆婆由于长时间卧床,血液流通缓慢,身下潮湿不透气,必须按时擦洗翻动,避免长褥疮。

还不及婆婆体重的穆金奎,每次换尿布和翻擦身子都要费九牛二虎之力,累的满头大汗,但是穆金奎从来无怨无悔。

自己两岁的女儿没时间照顾,就送到现在的婆婆翟秀香家,十多年照顾婆婆的经历,使穆金奎更加深深的理解了“孝顺”的含义,她常说:

作为儿女,要做到尽善尽美的“孝顺”是不容易,但只要自己真心去做、用心付出,今生无怨无悔。

03、宓崇春,张店区杏园街道商家村党总支书记。

宓崇春任村书记、主任以来,“以繁荣为目标、以发展为主题”的经营理念,引进天郎纺织等规模企业10余家、服务企业20余家,村集体收入近千万元。

投资380万元让全村所有村民都加入了合作医疗,通过发放面粉、纯净水,不断提高村民生活福利待遇。

投资360万元建起了两栋老年公寓楼,按照村民的意愿,共建100余套老年公寓,实现了老年人集体供养与个人生活自助的有机结合。

同时,每年村集体出资对60岁以上的老人每年进行一次查体,全村60岁—8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260元的养老金。

该同志先后被授予“孝感淄博十大模范人物”、“淄博十大孝子”等荣誉称号。

04、冯衍明,淄川区双杨镇孟机村党委书记。

该同志始终坚持“诚信经营、回报社会”的思想,热衷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构建企业与社会和谐形象。

2008年以来,他先后参与“慈心一日捐”、“向汶川地震灾区捐款”、“资助贫困大学生”等社会公益活动,共捐款230余万元。

为让全村的老人生活过得更好,公司每月给老人发放生活补助费。

为鼓励支持学生上学,至今已为全村学生累计发放资助金100余万元。

近年来,村民冬季取暖由企业供给,收费全部按国家规定标准减半收取,累计少收暖气费近千万元。

该同志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复员军人”、“全国劳动模范”、“优秀乡镇企业家”、“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05、韩海燕,淄矿集团埠村煤矿矸石热电厂汽机车间。

2008年7月12日凌晨,韩海燕的婆婆因突发脑溢血而昏迷急送医院。

因病情严重,经专家确诊出血部位靠近脑室,不宜手术采取保守治疗。

当她听说长时间昏迷的病人需要亲人不断地和她说话,有可能唤醒病人。

于是她每次在床前伺候时,一边给婆婆按摩,一边轻轻呼唤。

在她的坚持下,昏迷了46天的婆婆终于被她执着的孝心唤醒了。

几年来,年轻媳妇精心伺候重病婆婆一事,成为医院和家属区内的美谈,她用善良和孝顺演绎了儿媳的责任与义务,赢得了职工群众的尊重和赞誉,2010年评为集团公司“好媳妇”的荣誉称号。

06、郑凤云,博山开发区敬老院院长。

2008年7月,郑凤云离岗后经党委政府研究到敬老院工作。

自任职以来,她一心为了敬老院的老人,舍小家顾大家,任劳任怨,用无私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为老人们创造了一个和谐、舒适的安乐家园。

她多方争取,想方设法改善敬老院的生活环境和条件,先后为老人们整修居住房间,改造食堂,建起了活动室,解决了老人的洗浴难题。

她组织动员老人经常开展一些陶冶情操有意义的活动,让他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她视老人为亲生父母,嘘寒问暖,为老人们洗衣做饭,端水送药,她用真诚的爱心和忘我的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好评和肯定,也受到了老人们的普遍欢迎。

07、石凤莲,周村区周家社区居民。

十几年如一日地伺候偏瘫的婆婆,用她的善良、耐心和付出,展示了一位普通妇女非凡的孝心和爱心。

为了照顾好婆婆,她毅然辞掉工作,做起了婆婆的“专职护工”。

从最基本的饮食入手,隔三差五来点花样,让婆婆吃得高兴,吃得顺心;

在精神上,经常找一些偏瘫治愈的例子讲给婆婆听,鼓励婆婆树立信心。

白天守在婆婆身旁,陪婆婆拉家常;

晚上和丈夫轮流睡在婆婆身旁,万一有事好在第一时间处理。

夏天为婆婆擦拭身体,涂抹药水,避免痤疮溃烂;

冬天为婆婆及时增添衣褥,防寒取暖。

慢慢地,婆婆会说话了,能坐起来了,可以拄拐杖走路了。

她的事迹感动着身边的每一个人,成为群众中孝老爱亲楷模。

08、李秀芳,淄博市临淄区金岭回族镇金岭五村村民。

李秀芳的丈夫在2007年5月20日因车祸造成脑颅骨重度挫伤,颅骨内大量出血,经医院全力抢救,虽然留住了生命,但却成了植物人。

在长达三个半月的住院期间,李秀芳带着三个未成家的孩子,开始了漫长的护理工作,昼夜为病人翻身、按摩、清理大小便,不断地跟丈夫说话,希望病人早日醒来。

由于长时间劳累,她也得了肩周炎,行动不便,但她仍坚持护理病人。

病人出院后,为了家庭生活,她让三个孩子全部外出打工,自己在家照顾病人、操持家务。

在丈夫躺在床上近4年的时间里,她记不清跟丈夫说了多少话,偷偷地哭了多少次,但是丈夫仍然没有意识,李秀芳坚定了一个信念:

一定要把丈夫照顾好,把孩子培养成人。

家里不管有多大苦难,她从来没有向村里和政府要过救济。

她的事迹受到了邻里间的好评,为建设和谐社会树立了典范。

09、薛美英,临淄区朱台镇东四塑料制品厂。

1988年,薛美英与丈夫李东四创建了家庭作坊式的塑编包装袋加工厂,开始了艰辛的创业之路。

1989年,丈夫的二嫂早逝,二哥患严重脑疾丧失劳动能力,她将脑疾的二哥接到家中精心照料,并担负起了抚养两个年幼侄子的责任。

并且从上学、找对象、买房子、结婚、生孩子,全部由她出钱操办。

二哥在2006年病情加重,薛美英出钱为他看病。

丈夫的堂哥李东恒家庭困难,三十五岁仍没娶上媳妇,在厂里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她主动出资给他盖房娶妻,嫂子患有脑膜炎后遗症不能自理,薛美英便把他们安排在厂里吃住,二十多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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