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考试基本知识点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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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2案例六(盈亏平衡分析法)
基本知识点:
单因素敏感性分析法
(1)敏感性分析是在确定性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分析、预测项目主要不确定因素的变化对项目评价指标(如内部收益率、净现值等)的影响,从中找出敏感因素,确定评价指标对该因素的敏感程度和项目对其变化的承受能力的一种不确定性分析方法。
(3)单因素敏感性分析步骤:
1)确定分析指标(如IRR,NPV等)。
2)选择需要分析的不确定性因素(如项目投资、销售收入、经营成本等)。
3)分析每个不确定性因素的波动程度及其对分析指标可能带来的增减变化情况。
4)确定敏感性因素。
5)给出敏感性分析结论。
6)一般应选择敏感程度小、承受风险能力强、可靠性大的项目或方案。
注意:
临界点的概念。
如以FNPV为评价指标,则FNPV=0时所对应的点为临界点,它可以判别不确定因素的允许变动范围。
基本知识点二:
价值工程的多方案选优与单方案改进
1、价值工程的基本理论
价值是指研究对象所具有的功能与获得这些功能的全部费用之比,用公式可表示为:
价值(V)=功能(F)/费用(C)
2、功能价值的计算方法:
①功能成本法
又称为绝对值法,功能成本法是通过一定的测算方法,测定实现应有功能所必须消耗的最低成本,同时计算为实现应有功能所耗费的现实成本,经过分析、对比,求得对象的价值系数和成本降低期望值,确定价值工程的改进对象。
②功能指数法
又称相对值法。
在功能指数法中,功能的价值用价值指数来表示,它是通过评定各对象功能的重要程度,用功能指数来表示其功能程度的大小,然后将评价对象的功能指数与相对应的成本指数进行比较,得出该评价对象的价值指数,从而确定改进对象,并求出该对象的成本改进期望值。
价值指数的计算结果有以下三种情况:
VI=l。
此时评价对象的功能比重与成本比重大致平衡,合理匹配,可以认为功能的现实成本是比较合理的。
VI<1。
此时评价对象的成本比重大于其功能比重,表明相对于系统内的其他对象而言,目前所占的成本偏高,从而会导致该对象的功能过剩。
应将评价对象列为改进对象,改善方向主要是降低成本。
VI>1。
此时评价对象的成本比重小于其功能比重。
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可能有三种:
第一,由于现实成本偏低,不能满足评价对象实现其应具有的功能要求,致使对象功能偏低,这种情况应列为改进对象,改善方向是增加成本;
第二,对象目前具有的功能已经超过了其应该具有的水平,也即存在过剩功能,这种情况也应列为改进对象,改善方向是降低功能水平;
第三,对象在技术、经济等方面具有某些特征,在客观上存在着功能很重要而需要消耗的成本却很少的情况,这种情况一般就不应列为改进对象。
3、运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多方案的选优的计算步骤如下:
(1)确定各项功能的功能重要系数:
运用0-1评分法或0-4评分法对功能重要性评分,并计算功能重要性系数(即功能权重);
①0-1评分法的运用
仅给出各功能因素重要性之间的关系,将各功能一一对比,重要者得1分,不重要的得0分。
为防止功能指数中出现零的情况,需要将各功能得分分别加1进行修正后再计算其权重。
最后用修正得分除以总得分即为功能权重。
计算式为:
某项功能重要系数=该功能修正得分/∑各功能修正得分
0-1评分法的特点是:
两功能相比较时,不论两者的重要程度相差多大,较重要的得1分,较不重要的得0分。
②0-4评分法的运用
仅给出各功能因素重要性之间的关系,各功能因素的权重需要根据0-4评分法的计分办法自行计算。
按0-4评分法的规定,两个功能因素比较时,其相对重要程度有以下三种基本情况:
很重要的功能因素得4分,另一很不重要的功能因素得0分;
较重要的功能因素得3分,另一较不重要的功能因素得1分;
同样重要的功能因素各得2分。
功能权重的计算式为:
某项功能重要系数=该功能得分/∑各功能得分
说明:
这一步是解题的关键,须注意:
①对角线法则;
②总分规律。
①对角线法则
0-1评分法中,以“×
”为对角线对称的两个位置的得分之和一定为1分;
0-4评分法中,以“×
”为对角线对称的两个位置的得分之和一定为4分。
②总分规律
无论两两对比关系怎样变化:
0-1评分法中,最后功能总得分之和一定等于n(n-1)/2,修正功能总得分之和一定等于n(n+1)/2;
0-4评分法中,最后功能总得分之和一定等于2n(n-1)。
(2)计算各方案的功能加权得分:
根据专家对功能的评分表和功能重要性系数,分别计算各方案的功能加权得分;
(3)计算各方案的功能指数(FI):
各方案的功能指数=该方案的功能加权得分/Σ各方案加权得分;
(4)计算各方案的成本指数(CI):
各方案的成本指数=该方案的成本或造价/Σ各方案成本或造价
(5)计算各方案的价值数(VI):
各方案的价值指数=该方案的功能指数/该方案的成本指数;
(6)方案选择:
比较各方案的价值指数,选择价值指数最大的为最优方案。
基本知识点三:
最小费用法/最大收益法
1、运用最小费用法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
如各方案的产出价值相同,或方案能满足同样的需要但其产出价值难以用价值形态计量时,采用最小费用法进行方案的比较选择。
2、最小费用法的计算形式有哪些?
第一种:
静态分析法,不考虑考虑费用的时间价值,直接比较,
费用最小方案最优.
第二种:
动态分析法(寿命期相同)费用现值法:
按基准折现
率,将方案计算期内各个不同时点上发生的净现金流量统一折算
到建设起点的现值之和。
第三种:
动态分析法(寿命期不同)费用年值法:
按基准折现率,将方案计算期内各个不同时点的净现金流量分摊到计算期内各年的等额年值。
评价原则:
费用最小或收益最大的方案最优。
如同为工程款,站在施工方获取越多越好,站在业主角度支付越少越好
说明:
使用最小费用法应注意两个问题:
1、被比较方案应具有相同的产出价值,或能满足同样的需要;
2、费用现值,要求被比较方案具有相同的计算期。
补充知识点:
常用资金等值公式
1、(F/P,i,n)(P/F,i,n)=1
2、(F/A,i,n)(A/F,i,n)=1
3、(P/A,i,n)(A/P,i,n)=1
问题2:
问题3:
基本知识点四:
费用效率法
1.如何在方案评价中运用寿命周期理论?
工程寿命周期是指工程产品从研究开发、设计、建造、使用直到报废所经历的全部时间。
工程寿命周期成本包括资金成本、环境成本和社会成本。
要求考生重点掌握的是其中的资金成本,它由建设成本(设置费)和使用成本(维持费)组成。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发生的成本费用归入建设成本,工程竣工验收之后发生的成本费用(贷款利息除外)归入使用成本。
寿命周期理论的评价方法:
费用效率(CE)法、固定效率法、固定费用法、权衡分析法等。
分析评价中必须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
2.运用费用效率法(CE)进行方案选优的计算步骤:
(1)对方案的投资“成果”进行分析,列出系统效率(SE)所包含的主要项目,并计算SE;
(即收益)
(2)分析投资方案的寿命周期成本(LCC),分别列出设置费(IC)和维持费(SC)所包含的项目,并计算LCC;
(即成本)
(3)分别计算各方案的费用效率:
CE=SE/LCC=SE/(IC+SC);
(即:
费用效率=收益/成本)
(4)比较各方案的费用效率,选择费用效率值最大的为最优方案。
基本知识点五:
决策树的多方案评价选优
1.运用决策树方法进行方案选优的解题思路
(1)绘制决策树。
决策树的绘制应从左向右,从决策点到机会点,再到各树枝的末端。
绘制完成后,在树枝末端标上指标的期望值,在相应的树枝上标上该指标期望值所发生的概率。
(2)计算各个方案的期望值。
决策树的计算应从右向左,从最后的树枝所连接的机会点,到上一个树枝连接的机会点,最后到最左边的机会点,其每一步的计算采用概率的形式。
(3)方案选择。
根据各方案期望值大小进行选择,在收益期望值小的方案分支上画上删除号,表示删去。
所保留下来的分支即为最优方案。
例:
投标的三个方案选优的决策树(一级决策)
基本知识点六:
基于普通双代号网络图的方案选优及相关综合案例
【考点内容】重点掌握普通双代号网络图中关键线路的判定、时间参
数的计算、赶工的处理、工程索赔及工程变更的处理。
典型题型:
基于网络计划的赶工问题(方案选优)、索赔变更问题。
讲解步骤分二部分:
第一部分,网络优化基本知识点→典型案例解析(第二章)
第二部分,结合网络的索赔、变更问题→典型案例解析(第五章)
网络优化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点
一、关键线路的判断(即关键工作)(计划工期)的确定
判定方法:
1.从起点节点到终点节点为止,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要求考生重点掌握)。
2.T计划=T合同,工作总时差为零的线路。
3.T计划<T合同,工作总时差最小的线路。
四、索赔(与第五章合同管理相结合)
1.索赔的概念:
有合同的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损失发生,无责任、无过错、不承担风险的一方向另一方要求补偿的经济行为。
2.索赔成立的条件(一般站在承包商的角度):
损失已经发生;
损失不是承包商的责任;
损失不是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
在规定的时间内(5个28天)提出了索赔。
3.索赔的内容(工期与费用)
(1)工期:
业主的责任且延误的时间超出本工作的总时差,超出部分可索赔。
若出现共同延误情况,谁的责任事件发生在先,由谁负责。
(2)费用:
业主的责任前提下,一般合理的费用索赔成立。
在计算人工费时要注意窝工状态和工作状态;
在计算机械费时要注意是自有机械还是租赁机械,同时还要区分工作状态还是窝工状态
4、常见索赔事件(站在承包商的角度)
(1)成立的(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
业主采购的材料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
地质条件变化;
图纸晚到、错误;
非承包商原因一周内累计停水停电8小时;
工程复检时质量合格等。
(2)不成立的(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责任):
施工方采购的材料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
工程质量不合格;
施工机械大修、经修或损害;
工程复检时质量不合格等。
(3)不可抗力:
包括不可抗力和清理现场两阶段,分段研究。
不可抗力期间的工期可顺延,费用各自承担。
工程实体的损坏、运进现场主体材料的损失、业主方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等属于业主承担。
窝工费、施工方机械的损失、周转性材料的损失、施工方人员的伤亡、施工方临设等属施工方承担。
清理现场的工期及费用由业主承担。
五、工程变更(14天内提出)
变更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的增加均可向业主提出补偿。
变更单价的处理:
1.合同已有的按合同执行;
2.合同没有的,一般由承包商提出新价格,双方确认后按确认后的价格执行。
3.合同中有类似的,参考执行。
六、实际工期与工期奖罚问题
1.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比较
2.实际超出工期与业主可顺延工期比较
3.若超出工期大于业主可顺延工期,则超出部分罚,反之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