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评审相关问题解答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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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向主持单位反映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无主持单位时向受托机构或市科委反映预算执行中的问题),提出建议,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6.根据市科委要求,配合进行科技项目经费审计等工作,接受市科委、主持单位(含受托机构)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7.负责有关财务文件的归档保存。
三、科技项目(课题)预算编制的要求?
1.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严格遵守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和任务完成的可行性原则。
2.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时应当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3.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科技项目的,应当分别编列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4.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应当由科技项目负责人与主持单位(承担单位)财务人员共同参与编制。
四、市财政科技经费应按要求参加经费预算评审,那些项目可以不参加市财政预算评审?
1.采取股权投资、贷款贴息、后补贴等支持方式的科技项目。
2.招标课题。
3.与国家匹配的科技项目。
4.政策法规已明确补助标准、范围等,并已制定相关经费管理办法的科技专项。
5.其他有特殊规定的科技项目(如:
带密级的科技项目等)。
五、财政科技经费的评审范围?
1.只评审该项目(课题)申请的当年财政科技经费预算,自筹资金不纳入评审范围,但要接受结题审计。
2.财政经费预算一年一评审,两年都有财政经费拨款的项目参加两次评审,以此类推。
如果项目(课题)执行期为两年财政经费在第一年拨付,评审时只审核第一年的财政经费,第二年的费用自筹解决。
六、评审时对项目(课题)财政资金支出的时间要求?
为增强政府统筹配置资源的能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预【2013】2024号文件要求,项目(课题)经费仅可以结转使用至下一年度四月底。
如:
2013年6月份在市科委立项申请2013年财政经费,10月份参加评审,课题总经费200万元,其中测试化验加工费中30万元预计在2014年8月支付。
(审减四月以后的支出)。
七、财政科技经费评审有哪些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资料一经提交评审后一律不得随意撤换和修改,如需说明和补充必须经专家组讨论确定。
2.评审回避原则。
市科委各业务处室应确认凡是参加预算评审工作的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等,不得与该参评项目(课题)有利害关系,或者不得影响预算评审工作公正、有序进行。
(参加过该项目可行性论证的专家应回避)。
3.加强预算评审资料的档案管理,建立预算评审资料档案库,保证预算评审资料及记录的完整,做为日后审计的备查档案。
八、什么是直接费用?
直接费用的支出范围?
1.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包括研究、中间试验试制和产业化等阶段)中,发生的与其直接相关的费用。
2.直接经费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咨询费、其他费用,共11项支出。
九、什么是设备费?
通用设备如何采购?
1.设备费:
是指在项目(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含进口仪器设备的进口税、海关仓储费、运输费、安装费、专用配套软件和专用配套零配件等)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设备采购分为购置、试制、现有仪器和设备升级改造、租赁等四种方式。
项目应当严格控制设备费支出,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本科目经费合计在50万元以上需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
2.财政性资金原则上不允许通用设备(如:
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摄影照相机等)的采购,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如因项目需要购置上述设备的,需由市科委聘请的业务专家界定并签属意见。
十、什么是材料费?
评审时如何提供报价单?
1.材料费:
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2.设备、材料等费用原则上要求项目单位出具三家以上厂商的报价单(设备的规格、型号相同),如遇特殊情况或保密行业不能提供三家报价单的,评审时由科委邀请的行业专家确认并签属意见。
购买独家采购设备、材料需要提供独家采购的说明,并提供供货方为独家代理的证明材料。
试制仪器设备需提供研发方案,研发人员数量及工时及费用测算依据。
十一、什么是测试化验加工费?
比例是多少?
1.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由于承担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包括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进行的检验、测试、化验、加工、计算、试验等费用。
委托测试化验加工需签订合同或协议等。
2.比例要求:
不超过课题审定直接经费的50%。
十二、测试化验加工费合同、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包含外协合作的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方案、生效日期、付费标准、付费方式、双方签字盖章等基本内容。
无协议或合同书的,原则按照无法确认处理。
评审时除提供协议或合同,需另附测试化验加工费的概算。
十三、什么是燃料动力费?
评审时对无法计量的燃料动力费有什么要求?
1.燃料动力费:
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等费用。
2.评审时如承担单位无法单独计量燃料动力费用,需提供上年的缴费依据和合理的计算方法,按比例分摊在此科目中。
日常管理运营的水、电、气等费用不得计入燃料动力费。
十四、什么是差旅费?
标准是多少?
支出比例是多少?
1.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
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2.外地调研、出差:
除按照差旅费规定标准(1500公里以外的可以乘坐飞机)给予交通费外,每人每天230元的食宿标准确认,其中住宿费150元/天,伙食补助50元/天,公杂费30元/天;
市内调研不住宿:
补贴餐费20元/天。
区县调研需住宿:
按每人每天180元标准确认,包含食宿等费用。
3根据北京市财政局《2013年北京市市级部门预算编报指南》的要求,差旅费支出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课题审定财政经费的20%。
十五、什么是会议费?
会议费支出范围及标准?
1.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必须的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题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会议费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预【2009】2181号)、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开支标准的通知》(京财预【2013】2023号)文件要求执行。
2.二类会450元/人天(含住宿费240元,伙食费130元,其他费用80元)实际以定点饭店报价为准。
支出范围:
住宿、伙食、会场、文件资料印刷、劳务费、交通费、专用设备租赁费等。
3.参照公务员管理和纳入规范管理的事业单位不能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会议费。
20人(含20人)以下的小型会议建议在本单位召开。
十六、什么是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国外调研和邀请外国专家来华需要哪些条件?
1.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邀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
2.国外调研费:
需经科委审批的年度计划(或国外的出国邀请函)、单位的出国申请等。
国外调研费,要提供相关依据文件或证明,除交通费外,严格按照财政部、外交部《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规定的各项费用标准进行审核。
邀请函或出国申请,需请科委主管处审核出国人数及考察目的、内容及专业是否与该项目匹配,并签署意见、盖章。
3.要提供专家来华申请,由科委主管处室审核引进专家的目的、内容及专业是否与该项目匹配,并签署意见、盖章;
或提供与国外专家合作的意向协议。
十七、什么是档案/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有哪些要求和注意事项?
1.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及印刷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2.资料印刷费和论文版面费,资料印刷费参照《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印刷费管理办法》执行。
论文版面费均按照国内刊物发表每篇1000元、国外国际刊物发表每篇3000元的论文发表补助标准进行审核。
专业通信费与管理费中的日常通信费用区别开。
3.购买专用软件需提供三家报价,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当年北京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
4.知识产权事务费参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北京市专利申请资助金管理暂行办法》(京财文【2006】3101号),已获得专利资金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十八、什么是劳务费?
比例是多少?
1.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课题组成员中无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2.劳务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审定直接费用的15%。
3.临时工月工资标准为2484元/人;
研究生80元/天,1680元/月;
对于在课题内承担一部分任务但又无工资性收入的技术工,劳务费不得高于上年度市劳动局对外公布的企业人工成本标准。
评审时需提供学生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十九、劳务费如何测算?
临时聘用的研究生有哪些要求?
1.劳务费短期费用测算原则上按天计,如超过三个月应该按月计算,劳务费预算可参照上年度市劳动局对外公布的企业人工成本标准,但是不得高于此成本,其成本标准是包括了“三险一金”。
2.劳务费中如果有研究生参与的,原则上应该是研二以上的学生,如果确需研一学生参与,原则上一年不得超过3个月。
按照教委规定,研一学生要有大量的基础课程。
二十、什么是专家咨询费?
1.是指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2.专家咨询费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审定直接经费的15%。
3.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
会期超过两天的,第三天及以后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二十一、什么是间接费用?
使用原则?
间接费用包括哪些科目?
核定比例?
1.是指在科技重大专项组织实施试点项目过程中发生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费用,以及其他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2.原则:
分类核定、比例控制、统筹安排、自主分配、规范使用。
间接费用采用重大专项项目成本费用摊销的方法,在专户内按月核算编列相应支出。
3.间接经费包括科研条件支撑费、协调管理费、监督检查费、科研人员激励费、其他间接费用,共5项。
4.根据承担单位性质,总额核定比例为:
财政全部补助的试点单位承担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间接费用列支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13%。
;
财政部分补助的试点单位承担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间接费用列支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15%。
转制科研院所、企业及无财政补助的试点单位承担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间接费用列支比例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20%。
二十二、什么是科研条件支撑费?
是指试点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对高等院校、有财政事业费拨款的科研院所使用其内部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使用费、水电气暖消耗费、图书馆及资料室使用费、网络信息运行管理服务费;
没有财政事业费拨款以及转制科研院所企业固定资产房屋设备折旧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等各支撑条件费用的补助支出。
二十三、什么是协调管理费?
答:
协调管理费,是指试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内部非独立经济核算单位项目前期申请费、可行性论证、外协合作费、财务核算费用、资料档案保管费、市内交通费等科研管理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经费。
二十四、什么是监督检查费?
审计费用收费标准:
1.试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内部验收论证、检查审计等监督工作经费。
2.审计费用收费标准:
课题(任务)经费100万以下(含100万元)审计费2000元;
课题(任务)经费100万-200万(含200万元)审计费2500元;
课题(任务)经费200万-500万(含500万元)审计费3000元;
课题(任务)经费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审计费3500元;
课题(任务)经费1000万以上审计费4000元。
二十五、什么是科研人员激励费?
1.是指根据对科研人员的绩效考核,结合科研实绩由所在单位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统筹安排的科研人员激励支出经费。
2.科研人员激励的相关支出一般不超过审定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二十六、评审原则中涉及比例的基数如何确定?
在评审原则中,我们有几个科目涉及到比例的问题。
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咨询费是直接费的50%、15%、15%,差旅费是课题财政经费的20%,间接费用是直接费用的13%/15%/20%;
特别强调的是以审定直接费用为基数,不是项目单位申报的直接费用,一旦这个项目的直接费用有审减,以审定直接费用来核定比例。
二十七、科技经费的预算如何调整?
市财政局批复后的市财政科技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执行,经费预算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核批:
1.项目(课题)预算总额、课题间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市科委审核、市财政局批准。
2.项目(课题)预算中的测试化验加工费、国际合作费与交流费和管理费预算原则上不予调整。
其他支出科目可以根据项目(课题)的具体执行情况,承担单位在以下范围内做出适当调整。
3.项目(课题)市财政科技经费预算中支出科目预算执行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
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且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由承担单位提出书面调整申请,经主持单位(含受托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市科委审核批准,由市科委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十八、项目(课题)市财政科技经费结余资金,如何管理?
1.项目(课题)形成的市财政科技经费结余资金,由主持单位和承担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报市科委审核,结余资金全额收回,纳入市科委年度预算统一管理。
2.项目(课题)当年已执行但尚未完成而形成的市财政科技经费结余资金(包括需要跨年度执行,但支出预算已一次性安排),或项目(课题)因故当年未执行,需要推迟到下年执行形成的市财政科技经费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但不得自行改变资金用途,原则上不允许连续两年及以上结转。
二十九、承担单位使用市财政科技经费支出,涉及政府采购事项的应如何执行?
答: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2.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执行如下限额标准:
货物类: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含外协加工
服务类:
---外协中:
测试化验
工程类: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基建
3.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货物或服务类: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十、某企业要编制科技计划项目预算,总预算为600万元(其中设备费60万元),间接经费预算最多可编制多少万元?
如果该课题需要支出人员激励费25万元,则间接经费最多可编制多少万元?
直接费用中最多可以编制多少差旅费万元?
解:
设间接经费预算编制为x万元,直接费用为600-x
1.由间接经费的比例不高于直接经费扣除设备费金额的20%
(600-X-60)*20%=X
X=90间接费最多可以编制90万元。
2.由人员激励费不高于直接经费扣除设备费金额的5%,则有
直接经费的金额要大于(600-X-60)*5%=25
X=40间接经费预算最多可编制40万元。
3.根据差旅费支出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课题财政经费的20%,则有600*20%=120万元,最多可以编制120万元差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