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访谈参考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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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二)我国现行安全生产责任机制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
2、部门监管责任
3、企业主体责任
4、责任考核机制
5、责任追究制度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三)企业主体责任(责任清单)
1、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至第四十八条从18个方面对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了具体规定。
(请认真看一下《安全生产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提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
企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
企业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完善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及跨地区、多层级和境外中资企业投资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
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国有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监管。
3、上海市委市府《实施意见》沪委发〔2017〕21号
(七)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依法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全面负责。
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
督促企业增强法治意识,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建立健全全员负责、全程跟进、
全面覆盖的安全生产管理和责任体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事故处置“六到位”。
督促企业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辨识和自评价,实施风险警示,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双报告”制度,实行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
严格高危行业安全行政许可,加强对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标准化管理、诚信制度建设、社会第三方参与等方式,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签约承诺制度。
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考核会商机制,发挥整合、共享优势,对中央在沪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实施联合考核奖惩。
国有企业应当发挥示范、引领、带头作用,自觉接受属地部门监管。
国有企业集团应当建立和完善对下属企业的安全管理督导、考核机制。
推动地方国有企业将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诚信记录等安全管理要求列为其对供应商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作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评价指标。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5年3月16日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一、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二、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三、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四、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五、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六、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企业要保障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安全进行,必须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制度、生产经营设施设备、人员素质、采用的工艺技术等方面达到相应的要求,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
从实际情况看,许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就是企业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为追求经济利益,冒险蛮干、违规违章,甚至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五个到位”的要求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中都有具体规定,是企业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和基础,是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建设的本质要求,必须认真落实到位。
二、如何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安委办〔2017〕29号
1、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基本要求(具体做法)
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等有关要求,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其责任内容、范围、考核标准要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
企业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力求通俗易懂。
2、《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涵盖全体人员和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各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及奖惩措施;
(六)其他应当明确的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考核结果应当在本单位公示,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3、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涵和重要意义
(1)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涵——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由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根据企业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2)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减少企业“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发生,有利于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对解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问题,维护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制定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包括领导、分管领导、其他分管领导;
各个部门、各个层级直至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落实责任制的形式:
职能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逐级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半年度考核、履职报告;
年终考核评级、履职报告,与综合年度目标考核挂钩进行奖惩。
(1)企业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与上级单位、属地政府主管部门签约;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与企业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负责人签约;
(3)企业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负责人与下属管理人员签约。
(4)企业向员工发出《安全生产风险告知书》、员工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员工安全承诺书》(参考样本)
为了个人的安全健康,为了家庭的幸福美满,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本人在工作中,要认真做到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生产从我做起,并郑重承诺:
1.本人在上岗前,已接受本单位:
新进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纪律教育、项目管理制度教育、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治安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的教育。
2.牢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安全第一,做到:
以人为本、安全为天,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情况下,本人自愿接受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人员的安全检查与监督、自觉接受项目部的日常管理。
4.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防护用具。
5.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在工作中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受伤害,”,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6.自觉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学习灭火与火场逃生知识,熟悉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线路,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事故应急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不延误时机。
7.日常工作中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不盲目作业;
为实现企业安全奋斗目标,保证操作零失误、作业零失误、安全零事故,身边无“三违”。
8.主动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为,对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工区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9.积极参加项目部及所属工区的各种安全培训、安全学习、安全活动和事故应急演练,掌握作业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于以上承诺,本人自觉遵守,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责任。
本承诺书自签字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
年月日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5、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企业必须制定每个生产、工作岗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强调,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五)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六)重大危险源管控制度;
(七)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八)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
(九)安全设备管理制度;
(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十二)岗位操作规程;
(十三)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规程。
2、企业在贯彻中央《意见》以及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一、答题重点,明确《意见》提出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履职清单),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的实际和特点,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上海市和上级集团关于《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暂行规定》要求,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按照企业的组织构架和企业生产运营项目建设实际,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并层层落实到部门、岗位和个人。
二、具体做法和载体:
1《90001400018000》三标贯标工作
2《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3《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4《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例如:
(1)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预评价
(2)建设转运营的安全保障工作
(3)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依法切实履行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风险管控
(4)大中修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运营保障的风险管控
(5)危险作业的风险管控(管理制度、作业许可制)
(6)行业特有的风险管控方式(电力:
两票三制、挂牌上锁
等)
(7)重要时期、重大事件、重大会议、节日长假期间的安全运营保障工作等
5《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企业、平台、集团)
(1)企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
上海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政府2012年第91号令;
(2)企业制订年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及实施;
(3)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统计分析》、记录及台账(每三个月一次);
(4)隐患整治“五落实”:
措施、责任、期限、投入及预案,并进行复核闭环,并举一反三;
(5)隐患排查治理按层级分:
集团安全督导、平台安全检查、企业领导带队检查、职能部门联合检查、生产部门检查、班组岗位自查自纠。
6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三、企业各项安全活动:
(1)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发布和宣贯;
(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
(3)安全环保《每月一主题》学习培训资料下发和组织学习;
(4)每年六月份组织开展《安全主题月活动》;
(5)每年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防汛防台
专项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培训;
(6)每年组织开展“11.9”消防周活动,开展演练和培训教育;
(7)开展防台防汛专项检查;
(8)开展冬春季火灾防控专项检查;
(9)落实夏季“战双高”防暑降温措预案施工作;
(10)落实冬季防寒保暖、防御寒潮爆冷恶劣天气的预案措施工作;
(11)不定期地举行“安全生产百日竞赛”;
(12)工会组织“安康杯”,团委组织“青安岗”活动;
(13)开展员工立足本职岗位践行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愿景的征文活动;
四、主要安全举措:
(1)每年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落实资金组织实施,消除隐患,改进、改善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作业条件;
(2)每年制定安全投入费用计划,列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计划;
(3)以实行安全技术人员“双通道”机制、安全管理人员轮训机制及年度评优推先表彰奖励等机制形式,培养和稳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干部队伍;
(4)组织开展集团、平台到项目公司的日常安全隐患检查督导工作,重点控制项目建设、项目运营、大中修等。
(5)安全管理信息化工作
(6)宣传教育
《意见》第三十条:
健全安全宣传教育体系。
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
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
把安全生产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
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和舆论监督。
建立安全生产“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
鼓励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
加强安全生产国际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外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先进经验。
上海市委市府实施意见第二十五条: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舆论监督。
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把“七进”活动纳入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和文明单位、安全标准化、安全社区、平安社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以及“安康杯”竞赛等工作中。
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办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周”等专题宣传活动,深化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积极培育“三不伤害”理念,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参与和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进一步发挥主流媒体在安全生产
新闻宣传方面的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门户网站等,多媒体宣传、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展现,把握主动权。
坚持正确方向和导向,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好经验、好做法和基层一线典型事迹。
加强社会监督,用好各类服务、举报热线,及时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动员全社会力量维护城市安全。
(7)事故警示教育
举一反三,“四不放过”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员工未接受教育不放过,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一、《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条规定: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2)《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还规定: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考核;
(二)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四)推进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
(五)配合有关人民政府或者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年度方针目标、对策措施制订并层层分解落实
1、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本市、属地政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
上级下达的目标、指标和任务。
结合上一年本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当年生产、建设任务,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目标,有安全、消防指标性目标,有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管理目标。
2、对企业年度目标进行对策措施制定,将对策措施作为下一级职能部门、生产部门的目标,以《目标责任》签约形式下达、分解落实。
3、加强目标实施的过程管理,检查、考核与绩效考核挂钩。
三、安委会会议
1、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委员会,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
2、确定安委会的职责和制度,安委会是企业安全工作的决策机构,决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重大事项,研究重大安全风险和措施,合理配置和调度安全工作涉及的人、财、物,审议批准安全、消防工作的制度、方案、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
组织安委会成员学习国家、地方和上级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的要求,进行系统内外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的警示,听取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阶段性安全、消防工作的任务,动员各部门组织落实。
3、安委会形成重要决议、纪要的,由办公室以文件形式下发到个部门,并跟踪动态掌握各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
四、生产会议
1、企业负责人每月召开生产(运营)会议,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布置安全、消防工作,根据生产(运营)任务、季节性阶段性特点、生产(运营)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研究安全保障措施,并布置落实到相关部门、班组、岗位。
2、生产(运营)会议后,各部门把所承担的生产、安全任务进行再研究,逐级落实。
3、生产(运营)部门、检修部门、安全部门各司其职,在分管的生产、业务责任范围内,履行安全、消防责任。
面临主要问题是什么?
(一)按照“沪应急行规〔2019〕2号”的要求,单位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1、制定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开展构建双重机制工作,对安全风险进行排查、辨识、分析、评估并制定风险清单,编制形成《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报告》,组织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分级管控报告》中内容进行组织培训;
2、明确固有风险辨识结果和控制风险动态管理要求,落实分级管控对策措施和责任;
3、开展双重机制的持续改进工作,每年开展1次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的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或自评报告。
在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和管理体系等发生变化和企业发生事故时,应当立即开展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工作,形成评估或自评报告。
4、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和年度排查计划,隐患排查计划应明确隐患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
5、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单位级综合性安全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每季度检查应覆盖全部生产场所和区域。
6、根据季节性特点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单位分管领导带队,
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参加,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季节性隐患排查;
春节和国庆节和重大活动期间的隐患排查由单位负责人带队检查,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在节前和活动前进行。
7、对于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按照《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要求进行分级整改。
(二)焚烧厂的特点和主要安全风险
1、焚烧厂是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单位,生产的是流程性产品(垃圾焚烧、发电),7+24小时运行生产,不同于一般产品生产企业。
2、重点部位如,高配电间、焚烧系统、汽机间、卸料大厅、垃圾吊机、渗沥液处理站、机修车间、密闭有限空间、有毒有害气体、油库、危化品仓库等。
3、高危作业如,检维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空作业、吊装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焊接和热切割作业等。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定义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分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是生产经营单位
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资金投入;
(四)定期组织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