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局局长述德述职述廉报告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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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开拓意识,克服懒散情绪;
树立忧患意识,克服松懈情绪;
本着对我县城乡规划建设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克尽职守,尽己所能,为加快我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打造“开明开放、创新创业、兴绿兴游、和谐和美”新的奋斗目标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忠实履行职责,加快事业发展
城镇建设是经济建设的物化表现形态,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作为县人民政府主管城乡规划建设工作部门的负责人,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忠实履职,确保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1、城乡规划设计水平显著提高。
一是强抓规划编制工作。
城西控规聘请深圳城市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已拿出初步成果,并召开了初步方案汇报会向县分管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现设计单位正在根据汇报会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城东、城南、城北控规调整以及重要节点、区域的城市修规、城市设计委托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已拿出初步成果并已经过四轮方案汇报,现正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优化完善。
二是科学规划审批新报批项目。
新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严格按照《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进行审查,继续按照“政府组织、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一年来,先后召开了5次规划建设和执法监察审批会和3次城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财富新天地、天俊华庭等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重大规划设计方案邀请省、市规划专家参与设计方案审定,全面提升了城市规划设计水平。
2、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日趋完善。
大力推进了项目审批“二公示”制度,切实做到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审批的公开、公平、公正,以维护公众利益和权益,我县严格对新建项目及私人改建房屋实行“二公示”(审批前公示、审批后公布)制度,以达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公众的监督,全年公示共计15份,共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7份,总用地面积约7.5万M2。
同时,全力规范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审批,确保科学确定建设用地。
全年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1份;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21份,建筑面积约12.66万㎡。
3、城市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按照2019年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建设安排,大力实施项目推动战略,加快重点工程建设。
一是加快拓展城市框架。
按照新一轮县城总体规划构想,着力推进“四大片区”建设,通过启动实施赣丰线绕城公路、城北大道、至龙勾公路、东环城路等骨架路网工程,全面拉开了新一轮城市建设的基本框架,并且通过道路体系的合理布局,带动基础设施、景观布局和片区开发的整体推进。
二是加快完善城市功能。
通过启动实施城北农贸市场搬迁、县城垃圾填埋场改造、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多功能文化艺术中心建设等工程项目,提升打造城市功能载体,加速完善城市功能。
三是加快打造城市节点亮点。
重点完成或启动实施了城北入口景观建设、横水江“一江两岸”改造、中城河改造、云天花苑和盛世广场地标工程建设工程。
全力推进城区“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结合“一大四小”工程实施,按照大空间、低密度、小广场、多绿地的整体要求,落实“绿线”控制规划,着手规划建设珠岭公园、旗岭公园,全力抓好县城主要街道绿化、沿河沿江绿化、山体边缘绿化及单位庭院绿化,实施了城区城郊百里竹廊重点绿化工程,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
4、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框架初步形成。
一是强化招投标市场管理。
进一步规范招投标集中交易制度,严格实行了招标代理机构和监理机构准入制度。
强化了项目的建设与安全、质量控制、信用度及民工工资兑现等情况与招投标挂钩管理体制。
进一步严格审查投标建筑企业的资格和业绩。
严厉开展了打击招投标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基本杜绝了干预招投标。
全年有56项工程进行招投标,预算总投资1.175亿元,中标价1.122亿元,节省工程建设资金530万元,工程招投标率达100%。
二是严把施工许可发放关。
为确保新建项目的工程质量,重点以抓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方行为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对在建工程施工、监理人员到位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施工和监理企业进行改正。
全年共核发公建项目施工许可证59份,建筑面积12.71万㎡,总造价9631.5万元。
5、城乡规划建设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
结合省、市开展容积率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容积率专项清查工作。
为加大对城区违法违规建筑行为的查处与打击,局城市规划执法大队实行分片巡查负责制,采取“日巡查、周报表、月复查”的工作模式,对城区违法违规建筑多发地段重点巡查,使城乡规划监察管理日趋科学化、规范化。
同时,继续抓好《城乡规划法》宣传工作,通过在城区大街小巷、建设工地悬挂标语横幅,制作宣传栏、广播电视、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全年,共张贴宣传标语、资料600多份。
并不定期组织执法队员依法打击有关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通过依法强拆有效地减少了抢建、违章建房、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全年,共发放《责令停止违法违章行为通知书》38份,《行政处罚告知书》4份,《行政处罚决定书》4份,落实执行率达到了100%。
6、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管日益加强。
一是认真开展了建设工程的强制性监督与检查。
全年纳入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项目78项,总建筑面积29.77万平方米,竣工单项工程18项,建筑面积4.87万平方米,一次性交验合格率达100%。
二是加大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量质兼顾、建管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施工企业与安监站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做到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全年,开展了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等专项检查共4次。
采取“日督查、周排查、月抽查”的工作方法,针对检查中存在的质量与安全隐患及时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67份、《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暂停施工通知书》2份,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有效地制止和消除工程质量与安全隐患;
落实了施工图审查及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为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的权益,我局对新开工项目实行从源头防范和化解风险着手,认真抓好了施工图审查和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所有项目均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结合市、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认真开展“质量月”、“安全生产月”专项督查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水平;
开展了起重机械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在建工程使用的提升设备全部进行设备的安装效果进行安全检测,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的降低了提升设备倒塌、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工作。
结合《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我局认真开展了民用建筑节能的宣传与建筑节能推广工作。
在认真做好了《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知识的宣传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等规定,切实做好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提高思想认识,办好建议提案
人大建议意见、政协提案是广大人民群众直接参政议政的体现,办理好建议意见和提案将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群众安居乐业及社会稳定。
我始终做到虚心接受社会各界提出的建议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社会各方的民主监督,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建议意见。
对代表们提出的视察意见,做到虚心接受,自觉落实。
在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能主动及时向人大报告。
坚持把城市各项规划编制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邀请人大领导、人民代表参加座谈论证,听取和吸纳意见建议。
注重办理人大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和提案视作一笔资源、财富和工作动力,重视办理工作,注重实际效果。
一年来,共接到人大建议3件,其中反映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的1件;
反映农(居)民建房审批的2件。
在接到这些建议后,通过采取特事特办原则,组织有关股室站所认真调查研究,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给予答复,并能及时解决建议中提出的问题,使人大代表满意率达100%。
如接到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批准办理村民建房用地手续的议案》后,我们把这项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一方面按照县委、县政府推行的农村征地拆迁户和农村住房困难户套房安置政策要求,鼓励农民实行套房安置,并在水角、王屋进行套房安置点建设;
另一方面继续执行原出台的《县县城规划区农民住宅用地建房若干规定》和《县城规划区特殊区域零星建房、零星房屋维修和拆旧建新若干规定》两个规范性文件,以利于保持农居民个人建房审批政策、审批程序的统一和延续。
同时,按照县政府办《关于调整县城规划区内征地拆迁户安置建房报建相关规费征收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和上级关于规范涉农收费行为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的相关文件精神,对县城规划区农民自建自住房、拆迁户和征地拆迁影响户建房相关规费进行减免,切实减轻了农民建房负担。
今后,我们将按照上述规划要求和政策规定,在严格控制、加强引导、规范审批的前提下,以“一户一宅”为基本原则,进一步统筹考虑和解决好县城规划区农民建房的实际困难。
四、坚持为民服务,解决难点问题
城镇建设工作与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一些突发事、敏感事、老大难问题,百姓通过来信、来访、打电话等途径时有反映。
我们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把解决市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为民办实事、排忧解难的重要内容,作为了解社情民意、改进工作的重要渠道,给予充分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我本人能做到亲自审批,亲自审阅回复。
一年来,共接待受理各类来信来访群众40余人次,受理县政府督办案件26件,县信访办转批件16件,均能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
在具体工作中,注重把好初访关,增强为民办实事的时效性。
及时准确掌握群众反映的真实情况,对那些因不知情、不了解政策、对工作人员误解造成的问题,多做宣传、解释、说服、沟通、化解矛盾的工作,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部门能解决的,决不推给政府;
能明确答复的,决不模棱两可,从而使来访人心平气顺,反映的问题得以最终解决。
注重搞好分解落实,增强为民办实事的实效性。
由于市民反映的一些问题政策性、业务性强,我能加大催办和督办力度,及时搞好反馈。
从市民反映的问题看,多集中在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市政设施、个人建房、违规建设等方面,我把解决这些问题作为改进工作的有利时机,发挥职能部门特有作用,促使这些棘手、敏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注重沟通协调,增强为民办实事的联动性。
城建工作牵一发而动全身,群众反映的有些热点难点问题,仅靠自身部门职能难以解决,我能及时与有关部门汇报、沟通,说明原因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与国土、城管、房产、城投等业务相关部门形成了良好的联动解决、联动落实机制。
五、注重团结协作,充分发扬民主
坚持民主集中制度,是充分发扬民主的体现,是维护班子团结的基础。
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了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制度,对重大事项、重要问题一律做到个别酝酿、集体讨论、会议决定、分工负责,开创了集思广益的谋事决策制度,较好地形成了集思广益、广纳谏言、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良好机制。
大力强化领导班子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团结协作意识,班子成员间保持经常性交流,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支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讲究操守,开诚布公,共同维护形成了和谐共事的良好氛围。
抓好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建立了班子成员联系股室站所制度,班子成员与干部职工定期交流谈心制度;
继续坚持定期集中学习制度,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习培训和学历教育;
切实为干部职工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碰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大力提高了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参政议事的主人翁意识和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六、严格操守自律,廉洁勤政为民
也许有些人认为,建设部门位重权大,是个肥缺美差。
但我却始终认为,越是到要害部门,越是要时刻保持警醒的头脑,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和国家的事业服务,只能用来为人民群众促发展谋利益。
在廉洁从政上,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建立健全了机关内部管理、规划执法和行政许可程序化管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腐败易发环节都有相应的制度进行有效的约束,形成了一个科学合理、监控到位、切实可行的预防腐败机制体系。
在廉洁自律上,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不存非份之想,不取不义之财,决不违规违纪干预建设项目审批,决不在规划执法、工程招投标、行业监管等任何环节以权谋私。
年内,系统干部职工也未出现违犯防止腐败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行为,保持了公正公平、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有很多的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规划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特别是在当前县城规划区农(居)民建房与规划管理实施要求冲突矛盾加剧的情况下,违规违章建设行为时有发生,我们在执法体制、执法力量、执法装备、执法手段都明显不足,制止打击的力度仍显不够;
二是规划技术力量比较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影响了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落实;
三是征地拆迁工作难度较大,影响了各项工程的顺利推进,县城管道天然气、东环城路建设等工程受征地拆迁迁影响了工程进程。
四村镇建设规划管理仍显滞后、执行力度不够、集镇基础设施配套服务功能差等等。
今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将认真进行纠正整改,主动接受监督,继续以高昂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加强学习,提高领导水平和组织能力,殚精竭虑,尽己所能,率领全局干部职工团结拼搏,为创造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更佳业绩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