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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管理制度Word下载.docx

1、下属向其直接上级主管请示或报告工作,如其直接上级不作为或对其回馈意见存在异议,下属员工可以逐级向上请示或报告工作。

2、遇直接上级主管外出,无法联系请示或报告工作又无代理人时,下属员工可以越级向直接上级的上一级领导请示或报告工作。

第五条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一)集团组织机构的设置由集团董事会根据集团整体发展需要而定,集团董事长为组织机构的设置与调整的审定批准人;

董事长可根据集团发展变化及工作需要,适时对集团组织机构做出调整,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集团组织机构体系建设的职能管理与业务承办部门。

(二)根据集团的发展变化及组织系统运作情况,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每年要对组织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实际运转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调研、分析,于每年11月份上旬向集团总裁提交调研分析报告。

(三)集团总裁根据“报告”审定是否拟定集团机构调整议案;

如需调整,由集团总裁于11月份下旬组织召开集团总裁办公会议,会议研究、商定调整意见,并转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草拟初案,由总裁核审后,转报集团董事会审定,由集团董事长审核批准后,公布执行。

(四)在工作过程中,如因工作需要,需对组织机构进行调整时,由申请单位(公司、部门)草拟调整申请,上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需按如下流程办理审批手续:

调整申请(填写文件审批表)→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总裁→董事长→下发回复文件→转档管理员存档

第三章集团常设机构及基本职权

第六条集团组织机构根据集团发展与实际工作业务需要按本制度第五条之规定设立、调整,其中集团常设机构为:

集团董事会、监事会、总裁、总部职能部门、集团下设分、子公司。

第七条集团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设副董事长或董事二名以上。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如下职权:

(一)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集团股东会议,并行使股东会决议;

(二)制定集团中长期的发展战略与发展目标,并根据集团发展变化及外部环境适时调整;

(三)决定集团下设分、子公司经营模式、扩大再投资方案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四)负责协调、处理集团重大对外关系,维护集团重要客户关系,参加集团重点公关活动,保障集团良好、稳定的外围环境;

(五)决定集团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六)审查、审批集团的账务报告(包括集团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与重大财务活动,保证集团财务安全和完成集团年度财务目标;

(七)制订集团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集团高层管理人员(集团总裁、副总裁)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集团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分、子公司经理、总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九)审批企业重要规章制度(集团财务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职工职业生涯管理制度、分子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激励方案等);

(十)召集董事会会议,商定集团重大事项;

(十一)协调股东和集团高层管理人员之间的关系,监督、考核集团总裁工作;

(十二)行使集团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管理职权。

条八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于每次集团季度工作总结计划会议前一周召开,临时会议由集团董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第九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出差不能召集和主持,可委托董事会其他成员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应当对每次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条集团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人,设监事二名以上,监事会对集团股东会负责,行使如下职权:

(一)监督、检查集团董事会、总裁履职情况;

(二)检查集团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集团重大财务活动;

(三)对违反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按规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六)行使集团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管理职权。

第十一条集团设总裁一人,副总裁若干人。

由总裁、副总裁组成公司总裁班子。

总裁班子是集团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第十二条总裁是董事会领导下的集团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决议,主持集团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如下职权:

(一)主持集团的生产经营管理(包括外事协调、公关)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集团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集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与调整方案;

(四)拟订集团的重大经营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者解聘集团副总裁、分子公司经理、职能部门负责人;

(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集团分子公司副经理、职能部门副部长;

(七)审查、审批集团总部机关的财务活动及分子公司的重大财务活动,确保集团财务安全和完成集团年度财务目标;

(八)遵照集团组织机构设置,审定集团各单位定岗定员方案;

(九)决定集团总裁班子其他成员分工,协调集团总裁班子其他成员、分子公司、集团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监督、考核集团总裁班子其它成员工作。

(十)集团董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三条总裁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于二个月前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会批准后离任;

董事会应于收到总裁辞职报告之日起一个月内给予正式批复;

总裁班子其他成员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向总裁提交辞职报告,由总裁签字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四条总裁班子分工由总裁做出决定,并下发文件予以明确。

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对总裁负责,协助总裁开展工作,并按总裁授予的职权各司其职。

第十五条总裁班子其他成员应当主动、积极、有效地行使总裁赋予的职权,对分管工作负主要责任。

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而又必须立即决定的问题,可临机处置,但事后应相互沟通,并向总裁报告。

第十六条集团下设各职能部门,分别按各自的职能,对集团下设子公司和分公司进行专业归口管理和协调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对总裁班子负责。

集团暂下设职能部门及基本职责如下:

行政人事部:

一、行政事务方面:

(一)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集团行政管理制度,报集团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集团总部机关文秘、文印、收发工作;

(三)负责集团企业文化建设及内外宣传工作(含集团网站建设);

(四)负责集团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工作;

(五)负责集团各类会议的组织与会务服务工作,并做好会议安排、决议工作事项落实、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工作;

(六)负责集团接待及对外业务接洽,做好集团各种证照年审、年检工作,并负责组织编报政府部门所需上报各种材料、报表等;

(七)负责集团总部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职工工作卡、工装、办公用品管理工作,行政办公大楼办公设备维护及后勤服务、职工福利发放工作等。

);

(八)负责职工体检、旅游、活动等组织实施工作;

(九)负责集团法律咨询业务协调、办理工作。

二、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一)根据集团发展变化,负责编拟集团组织结构、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人力资源规划方案,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集团人事管理制度,报集团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三)负责集团各岗位工作分析、岗位说明书编制、修订的组织、审核与运作执行情况的调研、检查、指导工作;

(四)负责集团薪酬与绩效管理工作,编制、修订集团员工薪酬方案与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集团招聘管理工作(计划、组织、业务办理、监督检查);

(六)负责集团培训管理工作(计划、组织、检查、指导);

(七)负责日常人事管理工作(入职、离职、调动等人事手续办理;

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管理;

干部考评);

(八)负责集团考勤管理及鄂市东胜、阿康地区各公司员工工资核算工作。

财务管理部: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财务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及相关规定,并对集团下设公司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编制、修订集团财务管理制度(收支管理、成本控制、财产管理、账务处理、现金管理等),报集团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编制集团及下设各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并监督、检查和评价预算或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

(四)负责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做好账务审核、处理工作,及时、真实、完整反映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对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分析,提出改善建议;

(五)负责集团资金、资产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资金,定期盘点各类资产,保障集团资金资产良性、安全、高效运转;

(六)负责集团财务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保密工作,保证财务资料的安全与完整;

(七)负责搞好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做好财务人员专业培训与业务考评,不断改进和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技能与内部管控工作;

(八)负责集团各类经济合同、投资项目标书的审核工作,并参与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各类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

(九)负责协调财政、工商、税务、银行、信息委(市民卡中心)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关系。

审计监察部:

(一)负责对集团各公司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及集团财务制度、财经纪律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审计;

(二)编制、修订集团审计制度,报集团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负责贯彻执行;

(三)负责对集团财务业务操作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审计监察(重点检查及审计集团总部及各公司账目、凭证、账簿、报表等有关财务资料及资金、资产管理及使用情况),查找财务管理漏洞,提出改进建议。

(四)负责集团财务收支、年度预决算、专项经费、投资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投标、预决算以及经济合同的拟订与执行情况等经济活动的专项审计监察;

(五)负责集团各公司经理离任审计;

(六)负责集团各类重大违规、违纪事件的核查工作;

(七)负责集团各级管理干部履职情况及纪律监察工作;

(八)完成集团董事会、总裁指定审计监察工作。

企管经营部:

(一)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内部经营管理、改革方案,编制管理标准、工作流程,引进、推行现代化经营管理方法;

研究集团重大经营管理问题,提出整改或解决建议,做好集团内部经营管理改进、提档升级工作;

(二)依据集团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编制集团年度经营管理目标方案及各公司年度考评细则,并按考核规定对各公司完成集团年度工作计划情况及内部经营管理状况实施考核、评价;

(三)了解掌握各公交公司所在地区城市规划建设及居民变化情况,负责各公交公司线网整体优化调整的审查、把关工作,对各公司日常线路调整方案进行调研、审查;

协助其他非公交企业搞好经营策划工作;

(四)负责集团各部门、各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的审核、把关工作,收集、整理、汇编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方案、工作标准流程,并对其运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调研,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改进意见;

(五)建立集团经营管理信息库,负责收集、整理、分析集团各类经营管理信息,编制经营管理报表与分析报告,为集团领导及各公司经理提供决策依据;

(六)负责集团经营管理状况工作调研,了解掌握集团各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动态,协助各公司研究、解决日常工作过程出现的重大经营管理问题;

(七)负责集团定额管理工作,协助各公司、各部门研究制定各类定额管理与核算办法,做好各类经营管理指标的测定、审核工作;

(八)负责组织调查各公司出现的各类重大异常、突发事件,并提出处理、整改建议;

(九)负责组织各公司做好市场调查、分析,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安全营运部:

一、安全工作方面

(一)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对集团下设公司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集团安全管理制度、方案、安全操作规程,报集团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组织贯彻执行,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查找安全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与隐患,对所存在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提出整改、指导意见,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集团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各公司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五)协助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做好一线岗位安全基本知识与安全技能等安全应知应会培训工作,并对安全培训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六)负责鄂市东胜、阿康地区新车落户、车辆年检、二维及车辆、财产保险业务办理工作,并指导各公司做好相关业务;

(七)负责鄂市东胜地区各类安全交通事故、治安案件的现场勘查与处理工作,并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

检查、指导其它各公司做好此项工作;

(八)负责各类安全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台账、档案;

(九)负责相关安全、车辆管理等政府职能部门关系协调工作。

二、生产营运管理工作方面:

(一)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集团生产营运管理制度、方案、操作规程、服务标准等,报集团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组织贯彻执行,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了解掌握各公交公司所在地区城市规划建设及居民变化情况,负责做好各公交公司日常线路调整方案调研、审核工作;

(三)根据各公交公司线网规划及居民出行需求,协助各公司编制年、季、月度各线路营运车辆、驾驶员配备及行车业务计划,并与相关部门、单位协调,按计划组织生产营运;

(四)根据各线路客流变化与居民出行规律,负责各公司之间、各线路之间车辆调配及各线路站点设置、调整的审查工作,并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各营运公司车辆等财产清查工作;

(五)负责集团公交企业车辆调度管理。

根据行车作业计划,做好各公司月、季、年度各线路车辆营运调度安排,保障车辆有序、优质、高效运营;

(六)负责监督、检查、指导集团各公司生产营运现场管理情况,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查找生产营运现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七)负责集团生产营运成本管理。

收集、汇总、分析各公司各项生产营运成本消耗情况,查找成本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与漏洞,研究制定相应成本管控措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协调、衔接各生产营运单位之间关联性、配合性工作,保障各公司生产营运工作稳定、良性运转;

(九)负责组织落实政府及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公益性活动、专项整改、现场检查、资料信息报送等政府指令性工作任务。

技术设备部:

一、技术设备管理工作方面:

(一)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集团技术、设备管理制度、方案、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设备操作规程、维修技术标准、维修服务标准等,报集团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检查各公司营运车辆、公交线路站牌候车厅等辅助设施设备、维修设备、后勤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修、保养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保障各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三)建立、健全集团与设备相关的各类台账(设备台账、维修台账、机械事故台账、疑难故障台账等),负责鄂市东胜地区各类维修、设备机械事故的现场勘查、原因调查与事故处理工作,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集团有关设备管理方面的技术研究与攻关工作,收集、研究与集团设施设备有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并组织推广应用,提高和改善设备运行性能;

(五)负责组织营运、维修单位相关人员召开各类技术分析、鉴定会,解决、处理营运、维修单位之间出现的各类技术争议问题;

(六)了解掌握集团设施设备技术状况,负责审查集团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计划,报集团相关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集团设施设备报废鉴定工作,保障集团各设施设备“安全、稳定、经济、合理”使用;

(七)协助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做好设施设备操作人员、技术人员、维修人员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做好上述人员技术考核定级工作,提高集团技术人员、维修人员整体业务技能;

(八)了解掌握集团设备物料消耗情况,负责集团设备节能降耗技术攻关,定期、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超耗设备、修旧利废等方面技术研究分析,有效控制设备物料消耗,降低设备营运、维修成本。

二、物资设备供应工作方面

(一)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集团物资设备供应制度、采购流程、服务标准与服务承诺等,报集团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集团大宗采购招标与采购协议书的编拟工作,并依照采购协议,做好采购监理工作;

(三)负责采购市场调研,了解掌握集团所需物资、设备产销市场变化信息,建立多样供应商信息库与供货渠道,并根据内部采购需求,编制年、季、月采购计划,报集团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集团公交企业车辆消耗物资、设备零星采购与集团鄂市东胜区各公司办公用品、办公设施设备、职工劳保用品、职工福利采购,并做好采购物资、设备质价把关工作;

(五)了解掌握物资、设备库存与使用情况,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采购成本管理,研究采购成本控制措施,有效控制采购成本;

(七)负责物资、设备售后服务工作,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

基建工程部:

(一)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集团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基建流程、标准与基建工程服务承诺等,报集团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集团鄂市地区建设项目用地、规划审批与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三)负责集团鄂市地区新基建工程项目或集团指定工程项目前期调研,报集团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做好建设开工审批手续的办理及开工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负责所承建基建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做好承包商、监理、设计及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与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所承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现场及投资的控制管理;

(六)负责所承建工程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做好工程管理过程中的各类审批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与保管工作;

(七)负责集团各公司日常基建工程项目审核、指导工作,并对基建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八)完成集团领导交办临时性基建工程建设任务。

第四章集团行政审批事项工作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所列审批事项为集团常规工作事项,承办部门及各级审核批办人员应遵守如下规定:

(一)承办人按规定审批流程逐级流转批办,不得出现越级、空级批办现象。

(二)在批办过程中,中间各环节审核人员应按相关规定、制度及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并签注审核意见,最后审批人为最终裁决人(拥有最终裁决权)。

(三)如批办过程中出现意见分歧,如属同级领导,则承办人需报该级领导的上一级领导裁定,如不属同级领导,则以高级别领导意见为准;

需由会议审定的审批事项,则以会议意见为准。

(四)如审批中间某一环节领导对所申请事项持否定意见,并明确终止审批流转,承办人应向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回复,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对回复意见存在疑议,可向下一环节领导或最终审批人提请复议。

(五)所申报审批事项上报承办部门后,承办部门要做到“即收即办”,批办时间一般不超3个工作日,特殊事项最多不超2周,具体承办人负责提醒、催促相关领导;

如遇某环节领导在外办事(出差等),承办人需电话告知、请示领导意见;

如遇其它特殊情况,承办人需向申报人解释、说明。

第十八条岗位设置与人员核定

(一)根据组织运作原则,集团各部门、分公司岗位设置及定员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于每年第四季度进行一次调研、测评,根据调研、测评结果,于每年12月上旬向集团总裁办提交年度集团各部门、分公司岗位设置、定员意见,经集团总裁办会议审核通过后下发执行。

(二)日常岗位调整及岗位人员增减,实行申报制,由申请单位(部门、公司)向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新增或调整需附岗位说明书),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调研、审核,并按以下流程批办:

1、一、二职等人员:

申请→分管副总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研、审核→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总裁→拟办回复文件→转档管理员存档

2、三职等人员:

3、四职等以上人员(含):

申请→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调研、审核→总裁组织召开集团总裁办公会议商定→董事长→拟办回复文件→转档管理员存档

第十九条岗位说明书编制与调整、修订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岗位说明书编制与调整、修订”职能管理部门,各单位需根据集团“定岗定员”核准意见及单位内部分工,各单位需编制本单位各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具体制定流程如下:

(一)六职等(集团副总裁级)岗位及人员:

集团总裁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分析→组织集团总裁班子成员召开审评会→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审评意见编制、修订→报集团董事长核准→下发执行。

(二)五职等岗位及人员: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分析,编制初稿→组织相关人员、集团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岗位分管副总裁召开审评会→根据审评意见修订→报集团总裁核准→下发执行。

(三)四职等以下岗位及人员:

部门、公司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分析,编制初稿→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召开审评会→根据审评意见修订→报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分管副总裁→报集团分管人力资源副总裁核准→下发执行。

(四)因集团组织结构、部门职能调整等,需统一对各部门、各公司“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进行相应调整时,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人员招聘录用、人事任免

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集团人员招聘录用、任免”的业务管理部门,各级人员招聘录用、任免审批流程职如下:

(一)五职等(经理、部长级)以上人员(含):

招聘考核结果(任免请示、提名)→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考察(考评)→董事长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商定(同意试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岗位试用手续→(试用期满)总裁组织试用考评→董事长→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录用手续、任免文件。

(二)四职等(副经理、副部长级)人员:

招聘考评结果(任免请示、提名)→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考察(考评)→总裁组织召开总裁办公会议商定(同意试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岗位试用手续→(试用期满)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试用考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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