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教学设备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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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三、投标文件递交
(一)递交方式:
□网上提交,□现场提交光盘一式两份。
以上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或按招标人要求办理。
(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3月28日9时30分。
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以光盘形式,一式两份),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四、相关事宜
(一)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本单位数字证书进行签名(从投标系统导出投标文件后,再插入本单位数字证书,投标系统将自动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加密)。
(二)开标地点: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叙府路西段1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四楼)。
(三)投标保证金。
金额:
¥10000元(大写:
壹万元)。
交款方式:
投标人应在2016年3月5日至2016年3月25日15:
00时前,及时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
帐号:
。
投标保证金的具体交纳方式如下:
注册时RA数字证书绑定的企业网银账户(须为九大兼容银行账户)→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账户。
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在开标现场打印出来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汇总表”为准。
企业网银帐户投标保证金银行交款凭据、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扫描件、均加盖企业鲜章后扫描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四)履约保证金
中标总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
(五)信息发布
本邀请函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并同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六)特别提醒
1.为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并已实施异地远程投标工作。
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或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我们:
×
24小时服务)。
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一律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专网公开发布,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
相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务请广大投标人注意及时了解和下载。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均应自行负责。
3.数字证书是重要的保密资料,其作用等同于公章,须慎重保管。
凡使用数字证书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进行的一切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采购文件》中的所有空格投标人必须按实填写,无内容或不采用者应用斜画线“/”表示。
同时,采购文件本中设置了可选项(用“□”标识),供招标人参考,由招标人自行考虑和选择,并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招标人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招标人选用。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人: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叙府路西段1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四楼
邮编:
644002
联系人:
王先生
何先生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采购人
名称:
联系人:
王先生
2
招标人
宜宾市翠屏区叙府路西段1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四楼
何先生
3
采购文件编号
4
项目名称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教学设备项目
5
采购主要内容
第一包: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教学设备。
6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7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投标人应按第四、五章要求,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并添加到《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中(该章有关资格审查文件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
本项为单项选择。
9
现场踏勘
无□有
10
标前答疑会
无□有:
11
合同分包
□允许不允许
12
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
财政资金,最高限价:
¥1050000元(大写:
壹佰零伍万元)。
13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3月28日9时30分
14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宜宾市翠屏区叙府路西段1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东楼四楼)
1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上(地址:
同上)
1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业主代表1人。
17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8
中标价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总投标价为准,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19
定标原则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个(1—3个)。
20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
21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保证金将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分行的网银帐户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22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23
履约保证金退还
项目验收完毕后由采购人退还。
24
交货地点
宜宾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
26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五章
27
投标有效期
开标后90日历天
28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宜宾市政府采购通用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格式为xxx.ZFTBJ。
29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
30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及
其包含内容
投标文件应包含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书,其格式为xxx.ZFTBJ。
31
投标文件光盘刻录
要求
为避免光盘文件格式不兼容而造成光盘无法读取,请不要使用操作系统自带的“直接写入光盘”功能来刻录光盘。
刻录光盘必须在简体中文版Windows2000/WindowsXP/WindowsVista/Windows7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推荐使用Nero)来刻录CD光盘,刻录时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且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光盘刻录完成后,必须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
检验光盘时,请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建议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运行简体中文版Windows2000/WindowsXP/WindowsVista/Windows7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其方法是:
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应标书编制系统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查看。
32
投标文件的密封
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一式两份)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章(鲜章)。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不适用上述规定。
33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34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即:
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开标一览表中记录的报价合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总投标价和“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
35
充分、公平竞争
投标人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投标人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备注:
这里所指产品是指凡规定有授权的产品。
)
关系投标人限制。
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
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
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36
采购人澄清的
时间和方法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专网上同时发布更正公告。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没有查阅、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7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8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1.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
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2.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
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则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39
采购资金拨付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宜宾市财政局根据《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
4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
41
招标文件的解释
对招标文件的解释,由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二、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项目采购。
2.有关定义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采购执行机构”系指所有“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3.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四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了招标文件;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合格的投标产品
参加政府采购所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
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除非招标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否则,只能用国内产品投标报价;
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则按照公平竞争原则,也可以参与采购竞争。
5.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投标人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并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凡为整体采购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整体采购项目及其所有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凡为分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7)评标办法;
(8)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按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信息专网)上发布更正公告。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专网)上发布变更公告,并视为已将更正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在此期间,相关投标人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如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比达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则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3.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
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则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则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由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政府采购——宜宾市政府采购信息专网——电子招投标栏);
下载内容:
《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文件通常应由以下部分组成(本项目投标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第四、五、六、七章要求为准)。
报价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填写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如下: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3)在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之间的差价比不得超过15%。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取消其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