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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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依照承担经济责任的范畴,重点审计以下内容〔各单位、部门具体审计内容见附件〕:

1.本单位〔部门〕内部操纵制度是否健全、有效;

2.本单位〔部门〕的年度预算或财务打算的执行情形;

3.各项教育资金〔含预算外资金〕的治理和使用情形,包括:

财力状况,经费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使用效益,以及筹集的各种资金的治理和使用状况,有无挤占、挪用、白费等问题;

4.国有资产的治理、使用、安全、完整及保值、增值;

5.任期终结时,本单位〔部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盈亏是否真实,有无弄虚作假、经济纠纷和遗留问题;

6.任期内重大经济活动、投资项目、经济合同等经济决策是否通过充分、有效的可行性论证或资信调查,运作结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和成效,有无重大失误;

7.任期内各项经济责任目标的实施结果;

8.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9.本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情形,有无违纪违规问题;

10.学校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审计程序及要求

第九条审计处接到审计托付书后,如确认符合审计条件,应做好审计前的预备工作,成立审计组,制定审计实施方案,并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召开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布置会或由组织部和审计处负责人共同找被审计处级领导干部〔以下简称被审计人员〕谈话,同时下达审计通知书。

第十条被审计人员以及所在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刻内将原任职期间的以下资料按时交到审计组:

1.被审计人员的述职报告;

2.所在单位的全部会计账簿、凭证、报表和银行对账单等会计资料;

3.所在单位财产盘点和债权、债务资料;

4.所在单位重大经济合同、协议书、投资项目的论证、决策资料;

5.所在单位内部财务治理方法和内部操纵制度等;

6.所在单位年度工作打算与总结;

7.审计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述职报告应包括以下差不多内容:

1.任职期限〔包括任职单位、职务及任职起止时刻〕;

2.被审计单位的差不多情形;

3.治理或经营理念及任期经济工作目标情形;

4.单位的治理结构及财务收支情形;

5.任期履行经济责任情形;

6.个人廉洁自律情形;

7.单位创收情形说明;

8.经济治理方面存在的要紧问题;

9.被审计人员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审计组依照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按照审计程序实施审计,并提出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的内容要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被审计人员任期内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形;

2.被审计人员任期内所在单位的债权、债务状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形;

3.被审计人员任期内遵守财经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形;

4.被审计人员任期内工作中承担经济责任的评判;

5.其他需要说明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审计报告应当征求被审计人员及其所在单位的意见,被审计人员及所在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应提出书面意见。

审计组在接到被审计人员及单位的书面意见后,要认真研究,核实。

如有必要,应当修改审计报告。

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经审定后的正式报告由审计处向组织部提交。

第四章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被审计人员在任期内使其所在单位经济效益显著,成绩突出,或者有严峻违反财经纪律,造成重大缺失等情形时,由学校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按照有关规定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奖励表彰或行政处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的建议。

第十五条被审计人员及其所在单位〔部门〕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不得拒绝或拖延、转移、篡改、销毁有关文件、会计资料或证明材料,并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签字、盖章。

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实施方法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依照情节轻重,由组织部提出处理建议,报学校党委常委会

1.拒绝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2.转移,隐匿违法所得财产;

3.阻止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

4.作假,隐瞒事实真相;

5.拒不执行处理决定和审计意见书;

6.报复陷害审计人员和检举人。

第十六条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和审计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受法律爱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十七条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做到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保守隐秘。

参与办理经济责任审计事项的审计人员假设与被审计部门或被审计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八条审计人员如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国家隐秘或玩忽职守给国家和学校造成重大缺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那么

第十九条本方法由审计处负责说明。

第二十条本方法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1999年院长办公会通过的«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方法»

同时废止。

附件:

1.各二级学院院长、部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2.学校办公室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3.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处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4.工会常务副主席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5.教务处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6.研究生处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7.科技处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8.人事处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9.财务处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0.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1.规划与基建处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2.资产与后勤治理处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3.校产经营开发治理办公室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4.图书馆馆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5.连续教育学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6.其他部、处、室等单位〔部门〕要紧行政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7.后勤服务产业集团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校办公室2020年12月21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1

各二级学院院长、部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单位内部治理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2.教学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预算和有关规定,有无挤占挪用或超预算支出情形;

3.本单位学科〔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实习〕经费的使用治理是否规范、有效;

4.举办的各种培训、办班等非学历教育是否经学校批准,其收入是否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治理和核算,票据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按规定纳税,有无收费不开票、截留私分等违法违纪行为;

5.本部门其他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有无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6.各项专项经费的使用治理是否规范、有效;

7.本部门治理的固定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8.相关的债权、债务是否清晰、真实,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9.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10.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11.学校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附件2

学校办公室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相关治理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2.本部门经办的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政策,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治理和核算;

3.业务招待费、会议费支出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审批手续;

4.本部门其他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有无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5.本部门治理的固定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6.相关的债权、债务是否清晰、真实,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7.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8.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9.学校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附件3

学生工作部部长〔学生处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学校学生治理制度及学生处内部操纵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2.学生社会实践、课外活动、勤工助学等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挪用挤占情形;

3.学生各类补贴的发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享受比例和发放标准等问题;

4.学生奖学金、学生贷款治理是否规范,有无虚假现象;

5.本部门经办的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政策,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治理和核算;

在学生就业、违规违纪处理等方面有无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6.各项专项经费的治理使用情形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相关的债权债务是否清晰、真实,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附件4

工会常务副主席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2.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有无超预算支出等问题;

  3.本部门治理的固定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4.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和决算情形;

5.工会经费的收入、上解、治理和使用情形;

6.工会资产的治理、保值和增值情形;

7.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工会各项财经制度情形;

8.工会债权、债务情形;

9.有无损害工会〔或本单位〕合法权益的行为;

10.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11.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12.学校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附件5

教务处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学校教学治理制度及教务处内部操纵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2.本部门经办的各项收入是否纳入学校财务预算统一治理和核算,其中收费项目与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截留、挪用等问题;

3.教材的采购、保管、发放的治理是否规范,相关款项的收取、支付及采购折扣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和治理;

4.各项专项经费的使用治理是否规范、有效;

5.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是否有超预算支出情形;

6.学校授权签订的有关经济合同或协议是否合法,执行情形如何;

7.相关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理,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8.本部门治理的固定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附件6

研究生处处长〔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学校研究生治理制度及研究生处内部操纵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3.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有无超预算支出情形;

4.各项专项经费的治理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6.相关的债权债务是否清晰、真实,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附件7

科技处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学校科研治理制度及科技处内部操纵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2.按照学校年度预算积极组织科研事业收入情形〔包括纵向、横向科研经费、科技服务收入等〕;

3.科研经费使用、治理是否规范、有效,收入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支出是否符合财务制度,有无挤占挪用情形,结余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

4.对课题研究成果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的治理是否规范,科研成果转化所取得的收入是否上交学校统一治理;

5.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有无超预算支出情形;

6.各项专项经费的治理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附件8

人事处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学校人事治理制度及人事处内部操纵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2.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的工资政策,正确核定各类人员的工资、津贴及相关的福利,人员及其工资变动有无虚假情形;

3.各类人职员作量及其补贴、各种代扣款项的运确实是否正确,是否符合财务制度和学校规定;

4.各种社会保证费的治理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策的执行情形如何,有无随意扩大开支范畴、提高发放标准等问题;

5.师资培训等人才培养经费的使用、治理是否规范,有无挪用挤占情形;

7.本部门经办的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政策,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治理和核算;

8.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有无超预算支出情形;

9.本部门治理的固定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10.相关的债权债务是否清晰、真实,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11.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12.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13.学校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附件9

财务处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学校财务治理、会计核算制度及财务处内部操纵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2.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具体情形,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有效操纵与科学治理;

学校预算的编制、调整和执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是否贯彻执行会计法及〝收支两条线〞的财务治理规定,依法履行财务治理的职责;

4.是否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各项收入,各项收费是否符合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票据使用是否合法、规范;

5.办学经费的各项收入和支出是否纳入预算治理,是否真实合法,有无乱收费、乱集资或截留、挤占、挪用收入的情形;

有无违纪违规和缺失白费问题,有无私设〝小金库〞和滥发钱物等问题;

6.现金和各种存款的治理是否符合规定,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是否合规,资金治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设银行账户和出租、出借、转让银行账户及公款私存等问题,现金和支票的治理是否合规,有价证券的购买及其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治理和使用是否安全、妥善;

7.融资活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手续是否完备;

各项债权债务是否清晰、真实、合理,有无经济纠纷和遗留问题;

8.年度决算和财务报告及有关的会计报表、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等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法,是否按规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有无隐瞒、遗漏或弄虚作假等情形;

9.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效益如何,有无重大缺失;

10.对学校所属单位的财务治理与核确实是否履行了指导与监督职责;

11.对学校固定资产核确实是否规范,是否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本部门治理的固定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12.本人是否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违纪违规问题;

附件10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学校外事治理制度及外事处内部操纵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2.外籍专家和出国人员经费的治理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外事接待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履行了规定的审批手续;

4.本部门经办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政策,是否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治理和核算;

6.专项经费的治理使用情形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10.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附件11

规划与基建处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学校基建、修缮工程治理制度及基建处内部操纵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2.基建项目前期治理及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包括:

基建项目是否纳入打算治理,基建投资打确实是否按规定程序审批,有无打算外工程项目和超打算工程项目,有无自行改变原批准建设项目或者扩大建筑面积、提高建设标准等问题;

3.基建经费的治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截留、挪用等问题;

使用效益如何,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严峻超概预算工程项目和长期延误完工项目,有无缺失白费;

4.工程招标、发包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合同、协议的执行情形如何;

5.支付工程款是否按合同、协议规定程序,工程竣工结确实是否真实、合法并经审计后付工程结算款;

6.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效益如何,有无重大失误;

7.基建财务、材料和设备治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违规违纪问题;

8.担任新校区建设指挥部职务期间是否履行了相关经济职责;

9.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有无超预算支出情形;

10.部门治理的固定资产是否安全、完整;

12.本人是否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违纪违规问题;

附件12

资产与后勤治理处处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学校固定资产治理制度及本处内部操纵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2.是否按学校年度预算编制设备采购打算,并认真组织实施;

3.有关设备采购、验收、使用、保管、爱护、转让、投资、报废的治理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健全;

设备处置收入、投资收益、租赁收入等是否按规定入账;

4.是否对设备使用效益进行定期检查、分析;

5.是否定期进行设备的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6.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学校房屋固定资产进行治理,做到保持和提高房屋建筑物的完好率与使用效率;

7.组织实施的专项经费设备采购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8.对学校零修工程的治理是否做到了及时有效,经费使用是否合理;

9.是否履行了对后勤服务产业集团的监督治理职责;

 

10.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是否有超预算支出的情形;

11.相关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理,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12.本部门有无私设〝小金库〞、滥发财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问题;

13.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中有无个人经济违纪违规问题;

14.学校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附件13

校产经营开发治理办公室主任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能否按照«

公司法»

、«

企业法»

和国家的财经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规定对校办企业进行治理,对校办企业的财务进行治理及监控情形如何;

2.学校校办企业治理制度及本部门内部操纵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3.学校校办企业的效益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盈亏状况如何,是否真实、合法,能否及时纳税,利润分配是否符合规定,能否按照规定、协议或合同及时足额向学校上缴有关费用和利润;

4.国有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有无无偿占用学校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现象;

5.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效益如何,有无重大失误;

6.与所属单位及外单位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的执行情形如何,有无损害学校权益问题,债权债务是否清晰,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

7.学校校办企业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理,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8.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是否有超预算支出的情形;

11.本人是否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违纪违规问题;

12.学校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附件14

图书馆馆长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1.部门内部治理制度是否健全、合法、恰当、有效;

2.是否按学校年度预算进行图书采购;

3.图书采购折扣、其他零星收入是否按规定上交学校财务,有无截留、挪用等问题;

4.本部门预算经费的使用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学校制度,有无超预算支出情形;

5.各项专项经费的使用治理是否规范、有效;

6.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图书资料进行治理,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8.相关的债权债务是否真实、合理,有无遗留的经济纠纷等问题;

11.学校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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