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Word文档格式.docx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社团联合会章程Word文档格式.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社联常委会委员辞职、罢免流程
3、社联常委会委员产生方案
第五章、社联及社团对外联系制度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于2006年5月开始筹建,于2008年5月4日正式成立。
社联是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在校内经合法程序成立的注册社团、协会等群众性组织联合形成的联合体。
接受院团委直接指导,并在院团委授权下进行学校社团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社团联合会指导思想:
“体制创新,与时俱进,服务社团,和谐友谊”。
第三条社团联合会的会徽设计图案及设计说明:
(一)
会徽外围采用圆形设计。
圆形,没有棱角,没有争吵与战争,象征团结、联合、协作。
(二)中间的图案好似一个即将发射的火箭,有着自己的光环。
简洁的表现出一种积极向上、勇于创新的精神。
这种精神正是我们社联成立的宗旨——体制创新,与时俱进;
服务社团,和谐友谊。
同时图案也寓意成都航院以院团委为主体、院学生会和院社团联合会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学生组织发展格局。
(三)五月四日是全国青年朋友们共同的节日,也是我们社团联合会成立的日子,更是一个让全体社团联合会人永远记住的日子;
中间图案下方的“5·
4”正代表这个特殊的日子。
(四)会徽的圆环中部采用天空一样的浅蓝色作背景,象征“纯洁、生机勃勃”。
(五)整个会徽代表着充满活力的社团联合会,也希望社团联合会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第四条社联基本任务:
(一)代表所有社团正当、合法的利益和意志,表达和维护各社团权利,做好学校和社团之间、社团和社团之间、社团和社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遵循教育方针,探索、实践课外校园文化建设,推进素质教育,促进社团成员综合素质的提升;
(三)倡导、组织、监督各社团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生活和社会服务活动,使社团切实为同学和社会服务;
(四)支持和参与学校各项改革,配合学校维护校园稳定,协助学校建设良性发展的校园民主和文化氛围,创造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配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开展;
(五)举办各种学术论坛、专题讲座、专家咨询、演讲、竞赛、文艺晚会等活动,拓展同学们的眼界,营造校园文化氛围。
创办特色刊物,提高理论修养。
第五条社联的工作方针为:
整合社团资源、推广精品活动、民主管理考核,促进社团良性发展、形成各自特色、达到整体繁荣,成为校园文化建设的坚实阵地和重要组成部分。
第六条社联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社团的密切联系,依靠社团开展工作。
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社团及社团成员服务。
第二章
社联管理
第七条社联是由社联委员会和各注册社团组成,社联委员会由主席、各部门部长和各社团负责人组成;
由主席、社团负责人代表(明星社团负责人和优秀社团负责人)和各部门部长组成社联的常务委员会执行各项决议和社联常规工作。
社联主席、副主席由院团委指定候选人通过社团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部门部长由主席、副主席推荐,对主席负责。
第八条社联常务委员会权利
(一)在社团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行社团代表大会职权。
(二)社联委员会有权参与制定和修改学院社团工作的规定和管理条例。
(三)制定社联发展路线和指导思想。
第九条社联常务委员会义务
(一)社联常务委员会对社团代表大会负责并向社团代表大会汇报工作接受监督。
(二)接受社联委员会和各成员单位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一十条社联委员会权利
(一)在社联常务委员会授权下对全校社团的日常活动及活动效果进行考核、评定,并对社团动态评定晋级提供依据,对活动效果差的社团提出黄牌警告。
(二)整合社团资源,制定和筹划大型及精品社团活动,并领导组织实施。
(三)代表社联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意见以及社联成员单位工作实际困难。
第一十一条社联委员会义务
(一)社联委员会对社联成员单位进行协调和服务。
(二)社联委员会代表社联成员单位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意见、解决困难。
第一十二条社联委员会下设:
主席和办公室、宣传部、外联部、活动部、纪检部五个职能部门。
根据工作职能的变更,需要增设或裁减有关部门,由主席提出议案和具体变更方案,报请院团委批准备案。
(一)主席
社团联合会日常工作的领导核心,负责全面处理社团联合会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社团联合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督促各部门工作,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处理社团联合会内部重大决策。
(二)办公室
社团联合会的核心部门。
负责各社团联合会管理,社团的成立、注册、注销及合并;
社团联合会例会及相关会议的安排和通知、会议记录、整理相关资料并归档等。
(三)活动部
社团联合会组织社团活动工作的部门。
负责社联、社团大型活动(年度社团汇报表演、科技文化周)的策划以及舞台工作,及审批、监督各社团的活动。
(四)纪检部
社团联合会的纪律考核部门。
负责社团联合会会议考勤及社团联合会干部的日常考核评,社团常规活动的考评及社团评比等。
(五)宣传部
社团联合会的宣传管理部门。
负责社团联合会的图文宣传工作及社团宣传海报审批;
舞台背景的设计与布置;
树立社团联合会及学院各社团的良好形象,是社团联合会做好活动宣传工作的主力军。
(六)外联部
社团联合会与外界联系、经费创收、内部交流的部门。
负责社团联合会与各兄弟院校加强交流与合作;
筹集社联活动经费拉取商业赞助;
出访外校社团活动和接待来访嘉宾;
维持社联内部各社团的关系。
第一十三条社联常规会议:
(一)每周日二十点四十五分在社联办公室召开社联常务委员会会议,对本周工作进行总结,并做出下一周的安排。
(二)每周一十八点在尚学楼106召开社联全体会议,由各部门作工作汇报,商定相关事宜。
(三)每周一至周四社联干部及干事根据需要召开日常会议。
(四)社联通过举行社团代表大会审议各项重大决议,社团代表大会由社联委员会和各社团代表共同参与,代表了社联的最高权利。
第三章
社联社团
第一十四条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而自愿发起组织的学生群众团体。
组织上受共青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团委”)领导,活动接受院团委老师监督,各社团由院社团联合会直接管理。
第一十五条社团的成立流程:
社团成立前须向社团联合会提交申请材料,由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初步审核;
符合成立条件的学生社团报社联主席和社联常委会复审;
再报社联指导老师审核是否批准成立。
申请材料包括:
(一)拟创办社团的章程(或章程草案),内容应包括:
社团成立的理念、宗旨、性质、发展前景、内部组织机构设立、社团内部日常管理制度等。
(二)社团会长和副会长的个人资料(姓名、性别、班级、校内职务、联系电话等)。
(三)需聘请辅导教师的社团需有教师的相关资料(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学术背景等),材料上应有辅导教师的签名。
社团联合会收到社团有效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公布审核结果。
社团成立材料由社团联合会和学生社团各存档一份。
社团经审批正式成立后,应在每学期初规定时间内进行学期注册表登记,填写《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学期注册表》上交社团联合会。
若社团有重大变化(如:
更换社团名称、正副会长、宗旨、章程)应及时到社团联合会备案,每学期应按时上交学期活动计划和活动总结。
第一十六条社团的成立条件:
(一)申请成立社团与学院内已有社团性质不相同。
(二)社团正、副会长未受过学院内校纪校规处分。
(三)社团在申请筹备成立时不得弄虚作假。
(四)社团发起人数至少10人。
(五)社团不以盈利和商业经营为目的。
(六)社团应明确目的及活动内容。
(七)申请成立社团启动资金不低于300元(作为社团初期流动资金)。
(八)申请成立的社团符合学校的规章制度,有利于校园文化建设与发展。
第一十七条会员单位(社团)注册条件及流程
会员单位(社团)注册条件:
(一)社团成立半年以上。
(二)社团负责人或曾任负责人在注册前半年内无处分记录。
(三)社团负责人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工作。
(四)社团学期活动达到每月两次以上。
(五)社团会员流失率不超过50%。
满足全部注册条件的社团可以向社团联合会提出注册申请并经社团联合会考核方可注册,院社团联合会根据社团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给予注册、缓期注册或不予注册。
具体流程如下:
(一)社团负责人向社团联合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申请社团提供最近一学期的活动资料。
(三)申请社团提供社团成员资料。
(四)社团联合会对申请社团进行考核评价。
(五)社团联合会报院团委并注册备案。
第一十八条会员单位注销流程
对于有以下情况中的两点,经调解协调无效的注册社团。
社团联合会将对其进行注销:
(一)社团管理混乱。
(二)社团在学院同学中反映不好。
(三)以协会名义进行盈利活动。
(四)社团负责人多次不配合社团联合会工作。
(五)社团半年内无任何活动或会议。
(六)社团会员流失达到60%。
第一十九条社团活动管理
(一)社团举办活动应向院社团联合会递交社团活动申请表,并附活动经费预算,活动申请表须在活动前一周上交,经院社团联合会批准后方可举办,并在院团委指导下开展,活动后果由双方共同负责;
活动结束后及时上交活动总结。
(二)社团活动应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体现为同学服务的宗旨,活动应在业余时间进行,不得影响或占用正常的教学时间。
(三)各社团活动原则上限于校内,需要举办大型校际间的活动,必须经院团委批准后,方可组织开展。
参加校际间的活动需提前两周向院团委申请,各社团可参加各类比赛,对在市级以上比赛中获奖的社团,在以后的活动中给予优先权。
(四)学生社团为非盈利性组织,不得进行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不得开展收费活动(会费除外),也不得开展超出其宗旨的活动。
学生活动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五)学生社团在校园内张贴启示、海报、广告、倡议书等(本社团内部通知除外)宣传品,须将文字材料报社团联合会批准。
(六)各社团应设置日常活动记录本,并派专人对日常活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内容、活动反映和对活动的总结。
)
第二十条社团活动经费
(一)对会员收取会费;
(二)学校拨款;
(三)社团的合法收入;
经费使用具体参照《社联活动经费申请细则》。
第二十一条社团的奖惩
(一)每年十一月社联将会在注册社团中评选出三个“明星社团”,五个“优秀社团”,“先进工作者”、“工作积极分子”、“优秀会员”等称号。
(二)社团管理混乱,社团联合会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限期整顿。
经整顿无效,撤销该社团负责人职务;
召开社团会员大会,重新选举社团负责人。
第二十二条会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社联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社团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社团联合会向有关单位如实反映并及时解决。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社联给予维护。
(五)在会议和社团刊物上,参加关于社团工作的讨论。
(六)在被迫中断活动期间,有知情和反映的权利。
(七)对社联的裁决有异议时有申辩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会员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文明,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社联章程,执行社联决议,参加社联活动。
(三)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社团工作任务。
(四)在每学期期末上交学期总结和在学期初上交计划的义务。
(五)维护社联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友爱精神,互相帮助。
(六)维护社联的荣誉和利益。
第四章
社联组织纪律
第二十四条社联定期召开社团代表会议,布置传达学校关于社团工作的精神和任务,部署安排阶段性的社团工作,交流反馈有关社团工作的信息。
社联委员会委员必须遵守社联章程和条例,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对长期不遵守有关章程、条例或违反校纪校规者,经社联委员会内部表决多数通过,社联主席有权作出处理。
第二十五条社联主席团下属各部门成员以及有关会员单位(社团)必须遵守社联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对长期不履行有关规章制定或违反校纪校规以及不服从社团联合会管理者,社联主席有权对其进行教育,必要时有权免除其职务,并通报其所在院系。
第二十六条社联委员会成员如要辞职,必须提前两周向社联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辞去相应职务,并报院团委备案。
第二十七条社联委员会成员因故被免职或辞职后,由委员会从社联会员单位或主席团下属部门中选举或民主协商产生新的委员会成员。
第五章社联及社团对外联系制度
第二十八条任何社团不得与任何非法团体或个人有任何形式的联系。
我校社团与外界合作所有活动,均应自觉遵守学校相关制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制度,以增加同学们社会经验,提高学生素质,树立航院大学生良好形象为目的,不得做出任何影响社会正常秩序或有损学校形象行为。
第二十九条任何社团对外活动,必须向社联活动部提交活动申请,报主席审核,并交给院团委指导老师审批,详细说明该活动的具体情况,听取取老师意见。
第三十条任何社团不得擅自以学校社团的名义与校外团体合作,凡未经申请许可的校外活动,对其造成的后果本校及本联合会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视情节对造成该后果的社团及负责人予以追究。
第三十一条社团联合会支持各社团开拓视野,积极与校外的合法团体合作,增加同学们与社会的接触。
凡需学校开具证明或介绍信的,可由社团负责人准备书面申请及证明或介绍信内容各一份,提交社团联合会,由社团联合会代办相关手续。
第三十二条校外活动经批准后,社团有权利和义务保证该活动顺利进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各学生社团的章程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本条例由社联制定,其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
第三十四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社团联合会
2008年5月4日
(修订时间201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