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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漫不经心地掏出烟盒,自言自语:

“火柴呢?

  “我是肺癌。

”他耐心地解释,“你能不能别对着我抽烟?

虽然大夫说我运气好,在最早期的时候发现的……”

  死神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还是把烟点上了:

“放心,不差这一点儿。

  他明白这意思,死神说得没错。

  无论如何。

七十五岁时候的自己,还是太嫩了。

将近三十年后,他依然清晰地记得他如何吹毛求疵地折叠着那张宣判死刑的化验单,手指微颤,可是上半张和下半张还是严丝合缝地对齐。

抓准两条边缘的线百分之百重合的瞬间,右手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并拢伸展成一个有力的平面,对着光洁的纸张,唰地擦下去。

化验单就这样带着余温被腰斩了。

还不够,他用指甲死死地反复划着那道对折的线,这种历历在目令他难堪。

  当回忆不可避免地进行到一个类似现在这样难堪的时候,他倒是有个办法。

迎头撞上了令人无地自容的画面,他就在心里轻轻地哼几句歌,至于什么曲目,在不同的时候有不同的选择。

最近二十余年,他比较偏爱一首听上去愉快且光明的小歌谣,是他在一九四八年的解放区学会的。

那时他已过不惑之年,但是唱这首歌的时候快乐得像个孩子。

  她的确傻,鼎鼎有名的傻大姐,三加四等于七她说等于八;

  她的确傻,鼎鼎有名的傻大姐,她说她九岁那年做妈妈:

  她的确傻,鼎鼎有名的傻大姐,叫她去放哨她说怕鬼抓。

  哈哈哈,笑死啦,同志们想一想,岂有此理哪有此事讲鬼话。

  她为什么傻,就是没有学文化,学了文化就不会这么傻……

  他固执地重复着这个简单诙谐的旋律,顺便加点自嘲,尴尬的回忆就这样停止了。

学这首歌的时候,他是教员,给解放区的孩子或者不识字的村民们扫盲——他在一面遍布裂痕的小黑板上,写下小调的简谱,以及歌词,写错了就急不可待地用袖子去擦,然后指挥着所有的听众,一起唱。

他们的脸庞懵懂好奇,洋溢着某种只有革命者的眼睛才看得见的光辉。

他的表情和神色必须比他们鲜明很多倍,只有这样才能让他们放心地跟着这曲调喜悦起来。

他的身体在这参差的学唱声中因着单纯的兴奋和忠诚,饱满得像是拉满了的弓。

他知道在这片因为崭新所以纯净的土地上,他自身的历史复杂——毕业于北洋时期的学堂,还在日本人的工厂里工作过很长一段时间—对往昔有多恐惧,他歌唱时的欢乐就有多掏心掏肺。

因为选择了他认为全新、合理,并且美好的东西,他有机会在青春已逝的时候重新成为了一个孩子。

等待被肯定,等待被奖赏,等待被原谅……生命在全神贯注的等待里似乎强大到跟岁月没有关系,笑容和眼泪都已不再牵扯到尊严。

  “爷爷,您在跟我说话,还是在跟自己说啊?

”他今天戴着助听器,所以小孙女柠香的声音传递得毫无障碍。

他意识到了也许自己的嘴唇在轻微地开翕,那是他跟着心里的调子准确无误地暗暗重复歌词——他记不住自己两个小时前吃了什么,却记得大半个世纪以前的歌。

  他不回答,但是自觉地让嘴唇静止了。

柠香其实早已习惯了他的无动于衷。

一个一百零四岁的人,在柠香心里其实基本是个妖怪.她从来不会拿一般人的标准去看待他——十四年前,当全家人为他庆贺九十大寿的时候,柠香躲在一旁兴奋地用手机给她中学里的朋友打电话:

“今天真的去不了,我爷爷过九十岁生日啊……逛街什么时候都行,爷爷可是好不容易才活到九十岁,哪能不捧场?

”那时他的听力尚好,是人们眼中耳聪目明的老寿星。

柠香的话被她爸爸,也就是他的小儿子听到了,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他没对任何人承认过,几个孙辈的孩子里,他最喜欢柠香。

  不是因为她最小,也不是因为她终究让他看见了她长成一个虽然不漂亮但是有媚态的女人。

而是因为,这孩子骨子里有种戏谑,这个家的其他人对待他都太诚惶诚恐,只有柠香从不在乎他身上背负着过分沉重的岁月。

柠香不知道,她漫不经心的说笑背后藏着一种深刻的冷酷,这冷酷恰恰对足了他的胃口。

  柠香走到他坐的椅子跟前,弯下身子说:

“爷爷,我看见您刚才想要说话了。

”她的手轻轻抚摸他的脸庞,那神情像是他脸上挂着泪水。

柠香身后的沙发里,他十八岁的重孙歪七扭八地蜷缩着——他是这个家里的第四代,是他长孙的儿子。

这孩子小的时候固执地不肯管柠香叫“姑姑”,因为他搞不清楚明明看起来像是“姐姐”的女孩怎么就成了“姑姑”。

这孩子过完夏天就要去上大学了,家人们都说:

“老爷子,再努力好好活几年,就看见第五代了……”他偶尔会想象第五代的孩子会是什么样——其实婴儿还不就是那副模样,蜷缩着,蠕动着,发出无意义的类似动物的声音。

他不能跟人们说他没那么想看见第五代的孩子——这个连续剧已经太长了,第五代的孩子原本该是个陌生人的。

他觉得可能人们期盼着他的长寿也有一点这个意思在里面——,一般的连续剧都是三十集,可是他居然演了三百集,这个长度让所有人开始好奇它究竟还能播多久,于是不想看见剧终。

  因为本来,在他七十五岁的时候,差点就剧终了的。

  手术之后,家人都围在他的病床前。

他知道手术很成功,他知道还在萌芽状态的癌瘤被干净地切除掉了,他听了一万次——主刀的医生是这个城市最好的大夫,现在最要紧的就是监控癌细胞是否扩散。

可是这一切都抵不上他从麻醉里苏醒的那个瞬间,全家人围成的那个半圆里,隐隐约约地,他看见了死神。

含笑而立,表情轻松地站在他妻子和他的大儿媳中间。

所谓瞬间,就是指消失得很快,在他的眼睛从微张到彻底张开的刹那,死神已经不见了。

他还来不及有任何的感觉和反应——原谅一个七十五岁,刚刚动过癌症手术的老人吧,他在心里轻笑——我允许自三变得迟钝了,所谓迟钝,也包括对自己无情。

  他想抬起自己的胳膊,证明他暂时还活着。

他成功地抬起了一点点,不过还没来得及看到自己那只生着老年斑的手,妻子就不由分说地把那只衰弱的胳膊按回到白色被子的云朵里去。

她说:

“不费那个事儿,别累着了。

  凌晨,他终于有了机会和死神独处,陪床的长子已沉沉入睡——他守在病床前面的时候并没想到,其实自己会死得比父亲还早。

死神靠近他的时候,病房里就有了光。

昏黄,但是足够他们看清彼此的面容。

  “随便你了。

”他说话的时候并没有微笑,他一向以待人谦恭有礼著称。

不过面对死神,倒是突然间没了“教养”的包袱。

人和神的关系,本来就跟人和人之间有本质区别,对此他无师自通。

  “随便我什么?

”死神说。

  “就现在,走吧,择日不如撞日。

”他意识到自己有力气开口说话了,并且,并不是白天那种气若游丝的声音。

  “你急什么?

”死神微笑,“都是早晚的事儿,着急上火的,多不好。

  “我等不及了。

”他非常平静地回答。

  “别撒谎。

”死神熟稔地在他的床沿上坐下来,深深凝视他的脸。

  “就现在吧,行吗?

趁家里人都不在,趁我儿子睡着了。

”他知道自己语气平静,因为他已经没有力气不安了。

  “真等不及了?

到天亮都不想等?

”死神含着笑,就好像是在牌桌上。

  他终于闭上了眼睛:

“不等了,你都已经在这儿了,还有什么可等的。

  “话也不能这么说。

”死神诚恳得就像是个老邻居。

  他凝神,屏住呼吸,让自己的意志集中在眼前那片闪烁着光斑的黑暗里——片刻之后,像是下了好大的决心:

“是,不等了,你受累,就现在吧。

求求你。

  “求我什么?

生死有命。

我当的不过是领路的差,别的事,还真说了不算。

”死神的普通话似乎越来越不标准,也许是因为心情放轻松了。

  “再多等一会儿,我就不敢了。

你明白吗?

”他睁开了眼睛,他还是不能允许自己说这句话的时候闭着双眼,任由自己的脸庞变得狰狞。

  “真不容易。

”死神如释重负,“我只想要你承认,你怕。

  “谁能不怕?

你告诉我,你见过谁真的不怕?

”他毫不掩饰自己的烦躁。

  “不怕的人有的是。

没听说过什么叫英雄?

  “我怕,你满意了吗?

  “我有什么满意不满意,怕也不丢脸。

哪有人在神面前觉得丢脸的?

  ‘好,我怕,趁现在还没那么怕,咱们走吧。

  “你都儿孙满堂了,就不能沉住气么?

  “就是不想他们看见,所以趁现在,行不行?

  “不行。

有什么关系吗?

不想让满堂儿孙看见你怕死,累不累?

  “累.所以不想活了,走吧。

  “再说一遍,大点声:

你刚才说你才想什么?

”死神惊喜地叹息。

  “我说我……”他重新把眼睛闭上了,任由自己的面庞撕扯着自己虚弱的脸,“能不能放过我?

我想活着,我不想活了可是我也怕死,我说不清,让我活着吧……”

  他觉得自己在哭,可其实他是尿床了。

短暂的混沌过后,再睁开眼睛,已是黎明。

淡蓝色的光线笼着他稀疏的睫毛,他知道身下的裤子和床单都湿了。

  随意喽。

他对自己笑了笑。

长子已经醒了,头发乱糟糟的,眼神尚且惺忪,空洞地望着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他想让他帮忙换条裤子,但是开口之前,突然觉得,这孩子刚刚睡醒的神情就跟幼儿时代一模一样。

所以他不准备告诉他死神来过了,不准备告诉他昨夜那场漫长而屈辱的对话——他永远都是个孩子,不该让他知道那么难堪的事情。

自己毕竟是父亲——即使身子底下有那条潮湿的衬裤。

他辛苦而温柔地打量着他,他觉得自己应该对这个世界再友善一点。

反正.他已被这个世界亏欠了一生,可以不再计较了。

  如果那时真的是弥留之际,该多好。

二十年后,在长子的葬礼上,他这么想。

那时候心里还有不多不少的一点温柔,如果能戛然而止,其实刚刚好。

但是人生嘛,怎么可能允许你刚刚好。

也许有的人能得偿所愿,跟他们的人生达成某种精妙的默契,准确地活着,准确地死——所有的准确叠加起来,一生直到落幕都大致优雅。

这世上没几个人知道,“优雅”的背后通常都支撑着如影随形的精明。

  长子终年六十岁,死于突发的心肌梗塞。

  他知道,每个来吊丧的人都在惴惴不安地打量他,所有的人都在担心一件事,就是他会因为长子猝然离世的打击,也不久于人世。

这种对一个九十多岁的人的担心冲淡了人们的悲伤和怀念,让他觉得有点抱歉。

在整个葬礼上,他就这样喧宾夺主。

于是他只能一个人静静地想念他的第一个孩子,他出生在重庆,那是抗战刚刚胜利的时候。

再往前推一点,他在清早的嘉陵江边上遇到了妻子,她比他年轻得多,那时候他三十岁,她才十九。

在一条浩荡的江边,她眼睛里的略微带着闪烁的安静让他想起家乡的湖泊。

他似乎有很多年没见过湖泊了,这个年轻的女学生像一弯精致的下弦月,勾起了他的乡愁。

  他跟她说:

“吃了我请你的夫妻肺片,就得跟我做夫妻。

”她惊愕地看着他,脸红了。

  不过妻子和长子如今都不在了。

跟着一起消失的,还有那些六十年前的江水。

如今的嘉陵江里的水,肯定是无情无义的。

  妻子是在他的癌症手术四年之后去世的,他觉得是自己把这个女人的生命耗干了。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病,她或许能活得久一点。

从他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他就知道,她不是那种坚韧厚实的女人,有种女人生来就像是原始人崇拜的图腾,专门用来承受苦难。

可是她不是,她天生纤细,在漫长的生物进化史上,她这样的生命非常容易成为幻灭与消失的偶然。

她的脆弱并不能跟着她的容颜一起苍老和凋零。

  “还是快点死了吧,别拖累你。

”手术之后的那几年,他常常这么说,他清楚自己口是心非,不过死神倒是真的没在那几年出现过。

  “你死了,我一个人有什么意思?

”她把手掌轻轻地放在他肩膀上。

他们在医院的走廊里,他坐着,她站在他身旁,一起等着化疗。

  “你还有孩子们。

”他耐心地说服她。

  “孩子们早就长大了,他们说的话我都听不懂。

”她表情平淡,“还是你在这儿有意思。

  “可是我就是会先走啊。

”他烦躁了起来。

  “有一天,算一天,别想那么多。

”女人们都是只争朝夕的。

  “你看,你也觉得我没多少天了。

”他于是又恼怒了起来。

  “中午回去你想吃什么?

”她问。

  “不吃。

”他觉得自己盯着她的眼神里,一定有仇恨。

  他们终究都会活着。

这些所谓的至亲,所谓的至爱,所谓的骨血。

只有他—个人去死,然后他们继续活着,把没有了他的生活静静地重新变成一个自成一体看不出缺陷的湖面,也会有怀念他的时候,可是那怀念说到底只是倒映在这湖面上的影子。

愤懑和悲凉的时候,他甚至会有点想念死神,只有死神跟他同仇敌忾。

这群没有心肝的家伙们,有什么值得留恋的?

早点来接我算了,我们上路……想到这里他又突然不放心地打量了一下四周,医院走廊里有得是穿着灰色中山装的老头子,还好,死神并没真的默契地降临,他心脏重重地狂跳了几下,急促得让他的呼吸都跟着困难了——他不自觉地伸手摸了摸胸口,不过应该还好,没听说过哪个癌症患者最后死于心脏病的。

  就是,癌症患者不会死于心脏病,所以心脏那里总是爆发与灼烧一般地狂跳是不用在意的。

不会死。

并不会。

就这样,日复一日,他和妻子总是重复同样的对白。

  “还是快点死了吧,别拖累你;

  “你有孩子们。

  “孩子们早就长大了。

他们说的话我都听不懂。

还是你在这儿有意思。

”绝望总是在这一刻准确无误地降临,两人你来我往的谎言原本进行得很顺利,一不小心,真相还是来了。

他也很气自己,为什么不能在“有一天,算一天”这句话之后保持沉默。

但是,她为什么就不能说“你不会先走,你会好”呢?

不过,他瞬间释然了,万一她这么说了,他一定会更恼火,因为这句谎言太拙劣了。

  不能说真话,也不能撒过分明显的谎。

这就是活着。

  那几年,他对她的日益衰弱和憔悴视而不见,他也不在乎她其实越来越暴躁和不安。

陪着他去医院做检查的时候,经常走得比他还慢,医院新来的护士把她错认成了病人。

他们的女儿在某天搬来跟他们同住,他还惊讶地问为什么。

女儿说:

“您看,妈妈最近瘦了那么多,我帮她一起照顾您。

”——这句话非常难听,女儿不知道。

  “不好意思。

”他故意说,“死得这么慢,让你们费心了。

  “爸!

”女儿不满地抬高了声音,“这是什么话?

  从那以后,女儿就成了他的敌人。

她的一举一动似乎都在提示他,想活着是件不体面的事情,承认想活着就更多添三分贱。

因此他们的对话,他总是以“是我死得太慢”告终,女儿连那句“这是什么话”也不再跟了。

  那个早晨,他一个人坐在早餐桌前面,等着那杯热豆浆摆在他面前。

但是似乎等得久了点。

女儿站在厨房门口,他知道她在认真地注视着他。

女儿突然说:

“爸,您瘦了。

”他哼了一声。

他静静地说:

“离死不远的人,胖不起来。

  女儿突然笑了一下,有种很久没见的温柔,轻轻叹了口气:

“我来帮您弄豆浆。

妈妈没醒,让她多睡—会儿吧。

  妻子再也没醒来。

睡梦中,脑出血,一切结束得很平淡,就像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一件像豆浆没上桌那么小的事情。

几个月后,他八十岁生日过后不久,医生说:

“恭喜。

满五年了,没有复发,算是治愈。

”然后女儿拖着箱子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又过了几天,搬进来的是小儿子一家三口。

他们觉得不该让他一个人住,并且,他们自己住的那间单间也确实太不方便了。

当时柠香五岁,眉心点着一个小小的红点,像颗朱砂痣。

  谁也没想到,不声不响地,他就和他们一家三口同住了二十五年。

  他们搬进来的第一晚,死神又来到了他的房间。

他深呼吸了一下,从床上坐起来,对死神说:

“医生说,我算是治好了。

”他暗想自己一定是老糊涂了才会说这种话。

  果然,死神宽容地微笑道:

“医生有医生的事情,医生只管看病,管不着生死。

  他摇摇头:

“为什么非得现在不可?

偏偏是现在?

早两年多好,那时候我心里没有念想。

  死神也摇摇头:

“没见过这么不懂事的人,还和神讨价还价。

  他说:

“我熬了五年,不是白熬的。

  死神说:

“在我眼里,五年真的不算什么。

带你去见你老婆啊,她现在一个人在那边,你不高兴?

  他不置可否。

  死神问:

“你们在一起快五十年,你就不想她?

  “我想。

做梦都想。

  “我看你也只是想做做梦。

”死神笑了,“其实这个世界就要跟你没关系了。

你看看你的这些孩子,他们各自有各自的人生,你一个人戳在这里像个稻草人,不觉得孤单?

  “觉得。

  “那就带你走啊。

我们去找她。

  “我不想去。

  “死的人居然是她,不是你,你开不开心?

  他凝视着那张亲切甚至有些憨厚的脸:

“你是神,你不懂我们人的事情。

  “可我知道你庆幸自己活下来了。

  “总有一天我也会去的,总有一天我还能见着她。

  “你还是庆幸。

  “别带我走。

”此言一出,如释重负。

  死神满脸都是真诚的不解:

“活着,就那么好吗?

  “不好。

”他清晰地说,“但是我活惯了。

  “这个理由我倒是接受。

”死神的最后这句话,在他耳边不甚清楚,似乎越来越远。

他突然想起这几次见面,他都不记得死神是如何离开的。

他只知道,当他终于明白这一劫暂时算是过去了的时候,浑身冷汗,心脏像块坠落的石头,在胸腔那个深潭里敲出不规律的水花。

癌症患者是不会得心脏病的。

这个玩笑,这些年,已经自己跟自己开了无数次。

即使是已经撑过了五年,被医生宣布治愈的患者,也不那么容易得心脏病。

  “爷爷,”柠香小小的身影出现在半开的门后面,“我想尿尿。

  他迟缓地从床上下来,拖鞋在地板上弄出缓慢拖沓的响动。

“爷爷带你去,”他急匆匆地说,“柠香是因为刚搬来,还不认得,厕所的门就在洗衣机旁边……”他抓住柠香的小手的时候,心里有种类似“感动”的东西。

因为除了死神,还有别的人需要他。

  柠香抬起头清澈地看着他:

“爷爷,刚才来客人了。

  他心里一惊:

“你没睡着?

  小女孩悄悄地摇摇头。

  “柠香是不是认床啊?

”他想转移话题,“以前没怎么在爷爷家住过,习惯了就好了。

  “嗯。

”她抿着嘴,一脸无助的乖巧,这孩子看上去比她的父母都要聪明。

  就算是一为了柠香吧,要活下去,活久一点。

她会长大的。

他这么想的时候,似乎已经听见死神那种尽了力但还是忍不住的笑声。

  随后的几年他总是把“死”挂在嘴边上。

跟旧朋友见面的时候,常开自己的玩笑,邀请他们来吃自己的丧席,并且可以提前点菜,几位老友因为菜色和口味的问题还认真地起了争执;

他认真地交代小儿子,死了以后他们一家还是尽管住在这个房子里,不过要代替他把那几个架子的书保存好,要么替柠香留着,柠香不喜欢看书的话,就捐给他原来单位的图书馆;

曾经诊治过他的医生过年的时候打电话问候他,他爽朗地说:

“让大夫费心了,还活着呢。

我也纳闷怎么还活着……”言毕,大笑。

  就是在那段时间,他开始喜欢哼那首旧时的歌谣:

“她的确傻,鼎鼎有名的傻大姐……”其实他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就像当年取悦那个新时代新世界那样,用所有的乐观玩笑和豁达取悦着死亡。

用这种彰显出来的“不怕死”.取悦着死亡,这种小心翼翼地讨好,让他错觉活着的时间,变得久了些。

  就这样送走了癌症之后的第二个五年。

  往下的回忆就没那么清楚了。

白驹过隙,人们的眼睛都太容易盯着白马,即使他们知道岁月与白马无关,不过是它身下被奔跑带起来的那一小阵疾风。

他不知道人们是什么时候忘记了他得过癌症的。

也许,是从他穿上纸尿裤的那天起。

他的视力听力都退化得不算厉害,记忆力也尚可,只是腿脚渐渐成了磐石,从客厅的沙发到厕所的那一段距离,对他来说,比旷野中两个古代烽火台间隔得都要远。

裹上了婴儿的纸尿裤,他从此就不用再跋涉。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他的身体成了个黄沙漫漫的古战场,就连癌细胞都能在此长眠安息,变成化石。

  和纸尿裤一起到来的,还有对自己日益增加的漠然。

不再在乎自己身上开始散发某种类似腐朽的气息,不再在乎被人在客厅里褪下裤子清洗,不再在乎打盹的时候口水流出来弄脏衣领——晾晾就于了,有什么要紧,就算晾不干了,又有什么要紧;

也不再在乎电话那边传来旧友故交们的死讯。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起,家里有个护工开始每天过来三小时,清洗他,照顾他吃饭,给他换衣服——护工原本在对门邻居家当差,三十年的邻居了,比他年轻二十岁,患上了阿兹海默,有个爱好,就是在护工低下头来替他擦洗身子的时候,冷不防重重地咬人家的肩膀。

护工把药片和胶囊一个一个地放在盘子边上,对他说:

“瞧我肩膀上这些牙印儿,昨天晚上还渗血,真是吓死人,老寿星,您真是比对门儿那位有福气多啦,九十多岁的人,脑子还这么清楚,我每天在他家,就是数着钟点儿盼着来您这儿上班……”

  他突然问护工:

“有客人么?

  护工愣了一下:

“没有,老爷子。

“睡着的时候也没有?

  护工答:

“没有。

有客人我当然得叫您。

  一直没有死神的消息。

  他想见他一面。

跟不跟死神走,是另外一回事情,可以到时候再讨论,他只是怀念着死神那张亲切温和偶尔带着狡诈的脸。

如今,让他有兴致怀念的东西,真的不多了。

他曾经一时兴起,奋力地拄着拐杖,挪动到对门去,想看看老邻居。

但是邻居已经不认识他。

他只能坐在邻居对面,听他各种胡言乱语。

邻居的儿子一直紧张地盯着他看,好像在盯着一个定时炸弹。

后来邻居的儿子终于坐不住,跑到对面去把护工叫来,两个人一起,合力把他搀起来,像是搬动一件珍贵的黄花梨家具:

“老爷子,下次再来串门,该回去吃药了……”

  他像是自知大势已去那样,奋力地回过头,对邻居说:

“我会再来看你。

”邻居突然像婴孩那样张开双臂,嘶哑并且旁若无人地哭喊:

“我跟你说,我真的不想,不是我愿意的,是日本人逼着我,要我强奸那个姑娘,真的是他们逼我做的……”

  护工在一旁强忍着笑意,就像是在看电视小品。

  在他九十九岁那年,他参加了柠香的婚礼。

还是一样,婚礼上,恨不能人人都来参观他。

他眼睛半睁半闭,草坪上装饰的气球远远地悬挂在视线边缘,像串葡萄。

他倒是不需要应酬任何人,每个人自然会对他笑脸相迎,他们通常也用类似的笑脸对待婴孩和大熊猫。

死神站在绿草坪上那堆白色桌椅之间,慧黠地对他一笑。

  他静静地看着死神从阳光里向着他走过来,站在他和一身白纱的柠香中间。

  “好久不见。

”他是真心的。

  “是呀。

”死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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