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共交通发展行动方案》公开征求意见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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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力发展轨道交通。

(1)推进在建6条(段)轨道交通线路建设:

力争在2015年前开通地铁六号线首期、广佛线(西朗至沥滘段)、六号线二期等3条;

2016年前开通七号线一期、八号线(凤凰新村至文化公园段)、九号线一期等3条。

合计开通营运里程93公里。

(2)启动6条新线建设:

八号线北延段(白云湖至文化公园段)、十三号线(鱼珠至象颈岭)、十四号线(嘉禾望岗至街口)、二十一号线(天河公园至增城广场)、四号线南延段(金洲至南沙客运港)、知识城线(新和至镇龙)等线路。

完成时间:

2016年

(3)推进新型公共交通系统的规划建设。

力争至2014年底完成海珠区环岛有轨电车系统首期工程,至2016年全线基本建成。

2.不断完善常规公交网络。

(1)结合轨道交通网络建设,提前做好地面公交调整规划,不断优化中心区线网布局,加强发展区线网覆盖范围,大力推进外围区及中心城镇城乡服务均等化,打造功能明确、层次清晰的“干—支—微”三层次公交服务网络(即干线、支线、区域微循环线)。

至2016年全市行政区公交线路总数达1,000条,城市建成区公交线网密度超过4公里/平方公里。

(2)按照“堵疏结合”的思路,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区域大力开行区域微循环公交线路,对具备车辆安全通行的路段实现公交全覆盖。

3.进一步拓展水上巴士服务范围。

结合出行需求,研究开行新一轮水上巴士线路,至2014年,规划新增13艘客运船舶,规划实施航线16条,线网总航程约84公里,将形成“2条高峰线+12条常规线+1条临时线+1条车渡线”的水上巴士航线网络,基本辐射中心城区珠江沿线的主要客流集散点。

根据调查及预测,规划实施后2014年水上巴士年客运量将可达4,100万,比目前增长一倍。

2014年

4.增加公共交通运力投放。

(1)增加轨道交通运力。

至2015年,地铁增购列车90列。

其中,一、二、八号线车辆增购车32列(192节车厢),三号线增购车26列(156节车厢),五号线增购车32列(192节车厢)。

2015年

(2)增加常规公交运力。

根据新开公交线路的需要,至2013年,新增投放800台公交运力(含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

形成与公共交通客流量增长需求相匹配的运力增长机制,2014年至2016年按年增长率5%投放常规公交运力。

至2016年底常规公交运力总规模达13,000台。

推进公交车辆更新,至2016年更新4,500台。

(二)集约公交。

强化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建设和管理,加强各种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优化公共交通行业资源配置,提高公共交通管理和服务综合效率,打造“集约公交”。

5.推进外围轨道交通换乘枢纽及(P+R)停车场建设。

根据城市轨道建设进度同步配套建设P+R换乘枢纽,加快推进嘉禾、坑口、海傍、南浦、汉溪长隆等P+R换乘枢纽项目,鼓励和引导市民通过停车换乘方式进入中心城区。

2016年(具体视土地整理以及规划调整进度和年度投资计划调整确定)

6.推进公交场站建设。

加快规划建设西朗、白云新城公交枢纽站、珠江新城等公交站,预计2011年至2016年建成或改造公交站17个,新增用地面积约20万平方米,并同步考虑与各种交通方式的衔接。

7.强化常规公交与轨道交通衔接。

通过优化调整公交线路、站点设置等措施,加强常规公交与地铁的衔接。

至2016年,地铁站点200米范围内公交站点覆盖率达到100%;

与地铁衔接的公交线路比例达80%以上。

8.推进场站管理集约化。

逐步理顺产权关系,继续深化和完善全市公交场站(全市国有投资、公建配套、小区提供等)的统一、规范管理,促进站场资源充分利用,提升公交车辆进场效能。

(三)畅通公交。

保障公共交通路权、信号优先,为公交运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实现公交提速,打造“畅通公交”。

9.继续推进公交专用道规划建设。

到2013年底公交专用道总里程超过300公里,至2016年力争达到400公里以上,并同步加强专用道使用管理。

配合单位:

市财政局、科信局、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区政府

10.逐步推行公交信号优先。

对全市公交线路密集、客流需求较大且有条件的主干路,配合公交专用道的实施,根据实际允许条件,优化交通信号灯相位和时间,尽可能提供公交优先信号。

至2016年,力争城市主干路或设有公交专用道的重要道路交叉口公交优先通行信号设置比例达到30%。

11.推进港湾式公交站点改造。

对新建或改扩建城市道路同步实施港湾式公交中途停靠站的改造。

同时,对具备条件的其他主干路实施港湾式公交站点改造。

(四)智能公交。

在“智慧广州”框架的指导下,建设完善专业化、全方位的智能公共交通体系,提高公共交通行业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智能公交”。

12.实现公交智能调度全覆盖。

完善公交智能调度系统功能,并规范工作流程,实现多模式发车、智能排班等功能,实现公交智能调度覆盖率达到100%,所有公交线路实现智能调度。

13.深化公交客流分析系统应用。

充分利用公交智能调度系统、羊城通刷卡等基础数据,强化对运能与需求、客流与班次、成本与收益等全方位的分析,推动公交行业管理由传统方式向智能化、精细化方向转变。

14.建设公交视频监控系统。

在公交站台、公交车辆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对公交运营情况的全程实时监控。

至2013年,在重点线路的公交车上部署客流检测设备,实时获取公交车在重要站点的客流情况;

在100辆以上公交专用道上运营的公交车安装车头视频监控,用于进行路况监控和专用道路权监控;

至2016年,建设50个视频监控站台,用于监控站台客流情况、站场秩序等。

15.推广“行讯通”系统的应用。

推广手机“行讯通”软件的应用,将公交相关运行和服务信息实时公布,为广大市民提供全面、及时的公交信息服务。

(五)低碳公交。

建设低消耗、低排放、低污染、高效能、可持续发展的公共交通能耗模式,不断提升公共交通绿色环保水平,打造“低碳公交”。

16.开展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辆示范推广。

2016年前示范推广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1600台。

其中,至2013年,新增或更新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辆1310台,包括混合动力公交车辆1270台、双源无轨纯电动公交车辆40台;

节能与新能源车辆比例达10%。

17.完善车辆更新扶持政策。

大力推广节能减排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在公交车的应用。

研究出台促进低碳、新型环保公交车辆使用的配套政策和措施。

对公交企业引进环保车型、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进行适当的扶持或补贴。

18.落实节能与新能源车辆技术跟踪和改进工作。

对新能源车辆的示范运营情况进行技术跟踪,统计并分析有关技术数据;

建立新能源车辆技术管理规范,组织各应用单位建立新能源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六)优质公交。

通过完善公共交通票价体系,拓展多种形式的公共交通服务,改善市民候车环境,缩短市民乘车步行距离和候乘时间,同时强化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管理,为市民提供高品质的公共交通服务,打造“优质公交”。

19.大力发展特色公交服务。

深入研究公交服务模式、档次和结构。

开拓高峰快线、大站快车、商务专线、节假日专线、旅游专线等多种特色服务线路,满足各种不同层次的出行需求。

重点研究在大型居住区、城市核心商业区或中央商务区间开行直达商务快线,为市民提供舒适、便捷、快速,引导个体机动出行向公共交通方式转移。

20.完善公交准时服务。

在城乡结合部区域和郊区等客流需求较小的地区逐步建立“准时服务体系”,完善定时发班措施,同时加强发班时间站牌公示和宣传,引导乘客“按时乘车”,减少候乘时间;

在中心区等客流集聚区域建立“稳定连续服务体系”,采取灵活的调度措施,通过空车切入、增加短线、大站快车等方式,加快车辆周转,确保班次运力与客流相匹配。

在公交总站逐步推广总站发班时间公示制度,方便市民掌握发班信息。

21.改善公交候乘环境。

加大公交候车亭建设。

至2016年,全市公交候车亭总数达到5000座,进一步改善市民候乘环境。

22.优化公交站点设置,方便市民乘车。

根据道路交通条件合理设置分站,并按照“同向同站”的原则合理安排公交线路停靠,提高站台使用效率;

对全市有分站的公交站点实现“分站互指”(在一个分站明确指示相邻分站停靠的公交线路),方便市民选择候乘分站;

根据市民出行需求变化情况,按照“主动覆盖”的原则,合理设置公交站点。

至2016年城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98%。

23.完善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管理。

(1)完善公共交通运营服务“四级”(政府—企业—乘客代表—市民)监督机制。

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发挥各层级力量,借力“乘客代表委员会”平台,加强地铁、常规公交、出租车、水上巴士等行业的日常服务监管。

(2)深化应用公共交通综合服务预评估机制。

进一步完善“意见有分析、措施有落实、结果有反馈、效果有跟踪”的预评估工作机制,实现公交“规范—运营—评估—整改—完善”的“闭环管理”。

充分收集、听取市民意见,及时解决公共交通行业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市民对公共交通服务的满意程度。

至2016年,公共交通乘客测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七)文明公交。

加强公交车辆行车作风监管,不断提升公共交通文明形象,注重公交服务“以人为本”,突出“人文关怀”,保障“公众参与”,打造“文明公交”。

24.强化公交行车作风监管,提升公交文明水平。

强化驾驶员培训和教育,全面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及服务水平。

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公交车交通违法率(自然月内全市公交违法总次数/全市公交车辆总数),将每月交通违法率控制在5%以下。

建立公交车辆文明出行常态化监管机制,使公交发挥文明出行示范作用。

25.贯彻公共交通服务“以人为本”。

坚持深入开展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出租车、水上巴士等窗口行业“友爱在车厢”、“排队日”、“志愿者服务日”等文明创建活动,营造文明、友爱、互助的乘车氛围。

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多种方式加大宣传教育,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公交行业的创建活动,引导市民文明乘车,文明出行。

26.强化对公交司机的“人文关怀”。

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优秀司机的先进事迹,增进市民对公交司机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的理解和支持,让公交司机成为社会上受人尊敬的职业;

落实公交首末站的司机配套休息设施及其他配套保障;

逐步缩小公交行业职工工资与我市社平工资的差距,实现公交行业职工平均收入不低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保持行业队伍的稳定。

27.保障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的“公众参与”。

完善社会和市民参与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的机制。

完善“公共交通行业专家咨询委员会”平台,在进行公共交通管理重要决策前,充分听取专家们的意见,同时创造条件让广大市民建言献策,确保相关政策及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贴合市民需求;

高度重视人大、政协代表对公交行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人大、政协有效监督公共交通行业管理的机制。

(八)平安公交。

建设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的公共交通安全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公共交通运营安全水平,打造“平安公交”。

28.强化安全发展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继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全市公交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公交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督查,不断改善和提升公交安全服务水平。

29.强化安全科技创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落实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加大在安全技术更新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为实现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加强公共交通行业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善突发事件交通运输保障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演练。

30.强化车厢治安管理,保障市民乘车安全。

通过车厢广告、语音提示等加强公交车辆车厢治安宣传,充分发挥智能信息监控和调度系统,及社会治安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作用,强化对车厢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的监控;

完善车载SOS报警系统的建设和使用管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障市民乘车安全。

三、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由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责任单位牵头落实分工,全力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工作。

(二)规划保障。

加强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加强各部门的沟通、联动,确保公共交通建设项目推进实施。

(三)资金保障。

落实公共交通基础建设计划资金投入;

继续加大财政资金对公共交通发展的支持力度,保障公共交通可持续性发展。

(四)用地保障。

根据区域规划总人口,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规划公交站场用地,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加大公交站场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

(五)宣传保障。

积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媒体,加大对“公交优先”的宣传报道,提高市民和社会对公共交通发展的参与意识,不断提升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和出行吸引力。

(六)监督保障。

加强对《行动方案》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责任单位工作绩效的评价体系,每年开展《行动方案》实施工作的总结和评估,并向市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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