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外运施工方案炮团路西段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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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土方开挖技术措施7
第六章土方开挖安全质量保证措施9
第七章土方外运线路选择10
第八章泥头车司机、车辆的安全文明管理措施11
第一章编制依据
一、《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05-2011。
二、《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三、《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四、《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五、《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
六、《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七、《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八、柳州市的有关建筑施工文件及规定。
九、柳州市对土方外运的有关规定。
十、国家现行其它有关施工规范及标准。
十一、柳州市炮团路西段道路改造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及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踏勘及我公司多年施工经验。
十三、柳州市炮团路西段道路改造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十四、柳州市炮团路西段道路改造工程《安全文明生产专项方案》。
十五、柳州市炮团路西段道路改造工程《路基土石方施工专项方案》。
十六、柳州市炮团路西段道路改造工程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第二章工程概况
第一节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柳州市炮团路西段道路改造工程
工程地址
柳州市箭盘路东一巷
工程区域位置
工程规模及特征
道路红线22m,总长度548.564m,沥青砼路面
工程功能
市政道路及排水管道
工程结构
沥青砼路面
施工范围
施工图内所有内容包括:
路基路面工程、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场地清运、其他附属工程及所有相应施工措施等。
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2016年7月1日,完工日期2016年9月30日,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安全目标
五无标准(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中毒、无倒塌),严格按建设部一标三规范组织施工,严格执行与甲方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
文明施工目标
严格按照《柳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执行
现场条件及周边环境
一、本工程项目位于柳州市水南村,属于老炮团路升级改造项目。
现场较平坦,施工现场有一条约6m宽的乡村旧水泥道路,由于年久失修,已破烂不堪。
道路下有各类管线,北侧为机新开发房地产项目。
二、施工用水管线从现场周围市政给水管网处引入。
三、施工用电:
工程紧邻西江路,电力资源较丰富,施工用电从现场西江路北侧配电箱内接出。
第二节土方外运工程概述
本工程道路长度548.564m,道路红线宽度为22m,道路、排水土方外运约1万方。
基坑开挖范围内涉及主要地层有素填土、淤泥(质土),各土层分布不均,道路、排水土方开挖期间建筑物、管线及基坑坡顶等对不均匀沉降敏感,如超挖极易发生坍塌事故。
土方开挖前的主动降水和开挖过程中的自然降水也会对周边管线及建筑物造成沉降影响。
因此,土方挖运是本项目施工的一个重点和难点。
本工程位于柳州市水南村,主要交通要道为“施工现场→东环路→燎原路→柳石路→红园路→农工商公司鱼塘”,其中东环路、燎原路、柳石路为主要城市干道之一,道路沿线两侧有住宅小区、学校、商场、酒店等,由于土方开挖量大,需要大量运输车辆调配和外运。
加强土方运输的管理,特别是对泥头车的管理非常重要。
第三章土方外运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节组织准备
项目部成立土方外运施工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韦朝晖
副组长:
罗城崔力聪
成员:
蓝荣肯、沈文俊苟荣川谭飞
第二节现场准备
一、测量准备
做好场地控制网的测量工作,建立控制基准点,测放基坑开挖边线。
将高程控制点引至基坑附近,以方便随时控制清土标高。
二、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冲洗池和沉淀池,对土方车辆冲洗后方能进入市政道路,场内道路做好地面硬化。
开挖前完成坡顶护栏及临时排水沟的砌筑。
三、施工现场安装照明灯,做好夜间赶工的照明准备工作。
四、施工过程中随时跟进测量,保证开挖线尺寸与标高。
第三节协调准备
一、提前办好渣土受纳许可证,核查泥头车、挖掘机及操作司机的有关证件,保证各项手续齐全完善。
二、做好施工协调配合工作,积极与市道路道路及交通主管部门协调,并做好场地周边及运输道路沿线单位和居民的配合工作,为土方外运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有利条件。
第四节弃土场安排
根据实地考察及调研,经协调后,选定弃土场位于柳州市红园路农工商公司鱼塘,距离施工场地约12公里。
第五节机械设备配备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结合土方外运距离及现场施工实际情况,计划配备挖掘机3台(1m3)、新型环保泥头车20台(10m3)。
第四章土方开挖顺序和步骤
第一节土方开挖顺序
一、由于本工程不能全封闭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现场实地情况以及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本道路、排水工程土方开挖总体按照先施工道路左幅、待左幅道路通车改道后再开挖右幅的施工顺序依次进行。
二、首先开挖路基土方至设计标高,再开挖排水沟槽,消除深基坑开挖带来的安全隐患。
第二节场内出土安排
由于西江路、东环路平时交通拥堵严重,路基、排水土方开挖时运输车辆主要考虑从东面(东环路与箭盘路东一巷交叉口)进出,以缓解周边道路交通压力。
第五章土方开挖技术措施
一、紧密结合工程周边自然环境、工程地质条件、设计图纸及施工的特点和要求,充分考虑现场条件、运输条件、分段施工步骤和工程总体部署等各种因素,安排好各工序的穿插施工,有效投入和合理安排足够的土方工程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土方开挖的先后顺序、分段开挖部位和深度以及运输坡道的合理布置,以满足工期要求。
二、排水基坑开挖必须遵守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分层、分段、对称开挖,分层开挖高度不超过3m,每段不超过30m,具体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避免进行大面积土方开挖。
以保证基坑开挖期间的边坡稳定和安全。
三、挖至距基坑底面300mm后停止机械开挖,采取人工开挖的方式进行,同时开挖至基坑底符合设计标高后立即进行防雷接地网的铺设,并及时按设计要求施工混凝土垫层进行基坑封底,避免基坑底长期曝露在外。
四、基坑周围地面附加荷载(施工机械行走、建筑材料堆放、基坑挖出土方堆置等)不得超过20kPa,且附加荷载离开基坑坑顶距离不得少于1.0m。
五、基坑开挖期间,周边区的土方开挖要服从支护施工班组指挥,不得强行开挖,距坑壁200mm土方采用人工开挖,分层开挖高度不超过冠梁底标高和小于3m高度。
挖斗严禁碰撞已支护结构,开挖到位严禁超挖和欠挖,以免影响支护施工和边坡稳定。
六、土方工程要为后续坑壁喷锚施工及时创造工作面。
根据现场停车条件、弃土点、运输线路和机械效率,需对泥头车有效管理、按序分批、分时段进场。
安排专人调度指挥,避免造成场内、场外停放大量泥头车,造成交通堵塞和管理混乱。
运输车辆距基坑边缘应不小于6m。
七、基坑开挖前,在坡顶挖排水沟,修三级沉淀池,并始终保证截、排水顺畅,沟内无积水。
基坑内采用明排集水的方法抽走基坑内集水,开挖期间及时施工排水沟和集水井,以便及时排走基坑内集水。
开挖前间隔30m挖一集水坑,用抽水泵抽至临时排水沟外排。
抽水期间,做好坑外地下水位的观测工作和因地下水位过渡下降的回灌准备工作。
八、在整个土方施工期间,须进行坡顶位移及地面、管线和临近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并作好记录。
当发现边坡有失稳迹象时,立即采取削坡、坡顶减载、土钉支护或坡脚压载等处理措施。
九、基坑开挖前必须严格保证支护结构各构件的养护时间,保证其达到足够的强度后方可开挖下一层土方;
各侧围护桩养护时间应超过7天以上方能进行土方开挖,且等上一层喷射砼养护24小时以上后才能允许开挖该施工段土方。
十、参与施工的人、车持合法证件,项目部须对泥头车司机经常性组织培训、学习柳州市新的交通法规和有关泥头车运输的各项规定,遵纪守法、合法营运。
十一、土方工程须符合柳州市环境保护要求,科学组织以减少交通拥堵和噪音等对市民生活的影响等。
出入口必须按照要求设置冲洗池,装载车出土时车辆必须冲洗干净然后才能进入市政道路。
第六章土方开挖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一、采用“分层开挖,严禁超挖”原则。
二、开挖前对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进行全面了解,如遇地下管线,不得盲目开挖,及时向项目部、监理、业主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对分层挖掘的深度视实际挖掘时的土质情况,周边环境,作具体调整,若表层土质较硬,则第一层可挖稍薄一点,以利于第二层挖土时停挖机。
若表层土质表软则第一层稍微挖深点,以减少下层挖掘机翻土量,从而加快挖土速度。
分层挖土的目的是减轻土体向前挤压力,上一层和下一层的距离不宜长也不宜短,如距离过短则失去了卸荷的作用和意义,但也不可太长,过长会增加挖机的开挖距离,影响施工功效。
四、挖土以机械为主,人工为辅,底板底以下300厚土体必须用人工开挖。
机械挖土至预定标高后,立即进行人工修土和设垫层,严禁扰动老土。
五、在用机械挖土时必须注意,挖土深度严禁超过设计标高,不得损坏支护结构体系。
六、基坑开挖后,对雨天必须慎重考虑,认真对待,视雨量大小而定,必要时必须停工。
因基坑内的土体本身土质较差,当基坑开挖后,或多或少对支护结构有所影响。
七、基坑开挖做到机挖人修,“五边”施工,即边挖,边凿、边铺、边浇、边砌,保证基坑土体不长期暴露,确保基坑稳定。
八、土方开工挖过程中,每台挖机必须派专人全程指挥,严禁挖机碰撞支护体结构和工程桩桩头。
第七章土方外运线路选择
运输线路如下:
一、从东环路与箭盘路东一巷向东方向,前往东环路。
二、向右转进入东环路。
三、直走进入燎原路。
四、向左转进入柳石路,前往红园路。
五、向右转进入红园路。
第八章泥头车司机、车辆的安全文明管理措施
一、土石方运输车辆司机必须具有该车型的驾驶证和柳州市有关部门颁发的培训上岗证,并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及驾驶员守则。
二、对土石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训,并向业主提交培训交底会议纪要和会议签到表。
三、土石方运输车辆必须是“三证”(即行驶证、营运证、渣土运输证)及GPS监查系统齐全的车辆。
四、土石方运输车辆车厢高度小于1.1m,必须设置密闭式加盖装置或篷布,加盖装置必须状态良好,盖板严密。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盖板破损,必须及时维修,否则不得使用。
五、土石方运输车辆车容车况良好,车身整洁,灯光齐备,前后车牌要整洁清晰,不得故意涂改,遮挡车牌号,尾牌清楚。
尾牌必须安装在规定位置。
六、土石方的装载量不得超过车箱四周挡板的高度,检查时以看不到土石为准。
对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退回重新装车。
装车后派专人上车拍土、压实,并用挡板或篷布覆盖,以防漏、撒。
七、土石方运输车辆司机不能强行要求超量装载。
八、土石方运输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并注意交通安全,不得闯红灯和超速行驶。
九、土石方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和弃土场地前必须经过指定的洗车池,并由专人负责冲洗,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车辆方可上路。
十、土石方运输车辆必须服从交通协管员的管理,所有与社会路交叉路口必须设专人穿反光衣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