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儿童医院纤维支气管镜附一体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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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儿童医院纤维支气管镜附一体化
开封市儿童医院纤维支气管镜附一体化
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汴财谈(2017)111号
招标人:
开封市儿童医院
代理机构:
河南省伟信招标治理咨询
日期:
2017年12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开封市儿童医院纤维支气管镜附一体化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河南省伟信招标治理咨询受开封市儿童医院委托,就开封市儿童医院纤维支气管镜附一体化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采购投标。
一、竞谈项目概况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
开封市儿童医院纤维支气管镜附一体化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汴财谈(2017)111号
3、采购内容:
纤维支气管镜附一体化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
4、采购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五、供货周期:
签定合同后接采购人通知30日历天内
六、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标准和标准
7、预算金额:
100万元
八、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九、质量保证期:
免费质量保证期为1年
二、供给商资格要求:
1.供给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记录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供营业执照;
2)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算起,成立不足1年的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依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利用信誉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峻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给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渠道:
“信誉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4.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查询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同意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及竞谈文件发售信息
一、报名及竞谈文件出售时刻:
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8日上午9:
30分—11:
30时,下午13:
30分—16:
30分(北京时刻,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和开标时刻:
2017年12月14日上午10:
00;
地址:
开封市民之家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记录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不需验原件)。
二、报名及竞谈文件出售地址:
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大厅,
3、竞谈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五、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四、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7年12月8日16时30分(具体时刻)前以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开封市儿童医院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伟信招标治理咨询
地址:
开封市鼓楼区自由路中段87号地址:
开封市大宏广场
邮编:
475000邮编:
475000
电话:
6联系人:
梅女士
电话:
9
电子邮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名称:
开封市儿童医院
地址:
开封市鼓楼区自由路中段87号
联系人:
郑先生
电话:
6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开封市大宏广场
联系人:
梅女士
电话:
9
邮箱:
3
项目名称
开封市儿童医院纤维支气管镜附一体化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出资比例
100%
6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7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8
质量保证期
免费质量保证期为1年
9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10
供货周期
签订合同后接采购人通知30日历天内
11
谈判范围
纤维支气管镜附一体化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
12
响应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供营业执照;
2)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算起,成立不足1年的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
4.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查询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响应人需对其提供的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1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5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预备会
16
分包
不允许
17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投标书没有响应人盖章;
2.投标第二轮最终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的;
3.响应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响应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
5.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
6.响应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响应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
8.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18
构成谈判文件的其他材料
谈判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
19
响应人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按有关规定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12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1
响应人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谈判文件澄清发出起1日内
22
响应人确认收到谈判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谈判文件修改发出起1日内
23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
24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25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转账。
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同等金额的投标保函,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保证的金额数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万元整(¥20000元整)。
3.投标人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支票形式转入下列账户(投标人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开户行:
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行号:
1012
账号:
0000012
各投标人以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备注:
用网银支付保证金的投标人,请在农村信用合作社中输“汴京”即可找到本开户行
2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27
签字或盖章要求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8
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移动U盘壹份。
29
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分正本和副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合并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应采用粘贴方式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30
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必须密封,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加封条,加盖响应人公章。
凡骑缝处均应加盖公章。
31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响应人名称:
(盖单位章)
响应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签字或盖章)
在2017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3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
3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3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
35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招标人代表、响应人代表、监督人员
开标顺序:
递交响应文件先后的逆顺序
36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
专家确定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在相关专家库中随机
抽取。
37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3名
3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9
监督单位
开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40
投标保证金不退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改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金额、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
(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1
最高投标限价
□不设最高投标限价。
设最高投标限价。
壹佰万元整¥:
元;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开封市儿童医院纤维支气管镜附一体化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谈判范围:
纤维支气管镜附一体化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
供货周期:
签定合同后接采购人通知30日历天内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标准和标准
本次采购形式为竞争性谈判。
2.费用
响应人承担其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在任何情形下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均不负担任何责任。
3.概念及说明
工程(项目):
系指谈判人按谈判文件规定而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
招标人(谈判人):
开封市儿童医院
投标人(响应人):
是指响应谈判、参加谈判竞争的法人单位。
谈判小组:
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式暂行规定》的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谈判活动工作的临机会构。
日期:
指公历日。
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或印刷的通信,包括电报和、邮件发送。
4.合格的响应人
资格要求: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本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装订于响应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响应文件副本内,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依照谈判邀请函要求取得谈判文件,并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
实力强、信誉好、能为政府采购提供合格产品及完善效劳。
响应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招标机构有关规定,并对以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的组成
5.1.谈判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及按谈判须知第7条款内容发出的补充文件。
第一部份谈判邀请书
第二部份谈判须知
前附表
一、总那么
二、谈判文件
第三部份谈判程序
第四部份合同格式
第五部份设计技术要求
第六部份响应文件格式
5.2.谈判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格式、表格和所涉及的相关标准。
6.谈判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响应人应在领取谈判文件三日内将需要澄清及答疑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企业公章按谈判须知前附表中的地址提交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将对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回答。
代理机构将回答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7.谈判文件的修正
7.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的任何时刻,不管出于何种缘故,代理机构能够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谈判文件。
该补充文件将是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份。
7.2.补充文件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谈判文件收受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每一份补充文件。
7.3.为使响应人有足够的时刻按修正的谈判文件预备响应文件,招标人能够酌情推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刻,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谈判文件收受人。
7.4.当谈判文件、补充(答疑)通知文件内容彼此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第三章谈判程序
谈判程序前附表
注:
一、本谈判程序前附表内容与谈判程序正文内容不一致时以本前附表内容为准。
二、谈判程序前附表中涉及到的内容均应体此刻谈判响应文件中。
谈判时按要求提供有关原件备查。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供营业执照;
2)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从成立之日算起,成立不足1年的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原件者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不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信用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不提供原件,截图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查询对象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响应内容审查
响应内容
纤维支气管镜附一体化内窥镜摄像系统采购
供货周期
签订合同后接采购人通知30日历天内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
质量保证期
免费质量保证期为1年
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中附转账凭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
谈判
谈判小组对资格审查、响应内容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没有需谈判的内容时,可不再谈判,直接进入最后报价),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按照开封市有关规定采用书面的形式,就有关问题向供应商提出,要求其书面澄清、说明、补充或变更,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签字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
最后报价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供应商不得恶意竞争低于成本报价。
当最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时,谈判小组可提出疑问,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证明材料;不能提交有力证明材料或不能合理说明,谈判小组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认定其是否低于成本价竞标。
有最高限价时,最后谈判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得作为成交人。
当最终投标报价相等时,以评标委员会摇号确定。
1初步评审
资格审查:
见谈判程序前附表。
响应内容审查:
见谈判程序前附表。
谈判小组能够要求供给商提交“供给商资格要求”中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供给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供给商须知”偏离第1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谈判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小组按以下原那么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钱经供给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谈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谈判
谈判小组对合格的供给商进行谈判,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依照开封市有关规定采纳书面的形式。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给商的技术资料、价钱和其他信息。
谈判采购文件有实质性变更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供给商。
在谈判进程中,谈判小组能够书面形式要求供给商对所提交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补充或变更。
供给商的书面澄清、说明、补充或变更属于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份。
谈判小组对供给商提交的澄清、说明、补充或变更有疑问的,能够要求供给商进一步澄清、说明、补充或变更,直至知足谈判小组的要求。
3最后报价
谈判终止后,谈判小组让所有知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合格供给商依据统一的价钱因素在规按时刻内进行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作为成交的依据。
有招标操纵价时,最后报价高于招标操纵价的供给商不得作为成交人。
4确信成交供给商
谈判小组依据统一的价钱要素评定最高报价,按最后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对供给商进行排序,并按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
有招标操纵价时,最后报价高于招标操纵价的供给商不得作为成交人。
采购人依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效劳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那么确信成交供给商。
谈判小组完成谈判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谈判报告。
第四章合同条款合格式
合同协议书
注释:
本合同协议书格式条款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
双方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或减少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
居处地:
乙方(中标人):
居处地:
合同签定地址:
签定日期:
年月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两边依照河南省伟信招标治理咨询的招标结果(项目名称:
第 标段,项目编号:
)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乙方应依照本项目要求按招标内容和中标结果提供以下产品(或效劳),包括附带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
(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及有关补充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内容明细表”等)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项目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
)。
合同总价款中包括:
本招标采购对象,及与之相关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质量查验、各项规费和税费、保险费、意外事故、等验收合格前全数费用,和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培训、技术资料、保修期内的各项保修和系统保护费用、相应的伴随效劳和售后效劳费用等。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组成
以下文件一起组成合同文件:
1、本采购合同;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内容及商务技术要求”;
5、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6、经两边协商同意和有关监督部门批准的其他内容。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的地方,以顺序在先者为准。
签定合同时,不得改变中标的金额、付款方式、供货(效劳)期、采购内容范围和质量技术标准等实质性内容。
第四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利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份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
一旦显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数责任。
第五条质量保证
一、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技术标准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标准相一致;假设技术性能标准无特殊说明,那么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公布的标准及标准为准。
二、乙方应保证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利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本项目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符合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和效劳许诺,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不一致时,以标准高者为准。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项目在正确安装、正常利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利用寿命期限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质量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付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点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包装要求
一、除合同还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数产品均应按标准爱惜方法进行包装。
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产品平安无损运抵指定地址。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发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交付和验收
一、交货(效劳)地址:
二、交货(效劳)期限:
天,从 计算。
3、乙方交付的产品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规定的数量和技术规格要求,不符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引发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质量验收包括:
规格、型号、功能、性能、数量、质量、和包装是不是完好等。
五、乙方应将所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致使超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六、甲方应当在收到产品后的 日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产品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日内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对查验期限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产品和系统调实验收的标准:
按国家标准、行业通行标准、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许诺(详细标准可在合同附件载明,有国家标准时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第八条伴随效劳及售后效劳
一、乙方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三包”规定和乙方对本项目的“效劳许诺”提供效劳。
二、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效劳:
(1)产品的现场安装、调试及启动监督;
(2)就产品的安装、启动、运行及保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假设招标文件中不包括有关伴随效劳或售后效劳的许诺,两边作如下约定: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效劳,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效劳事宜。
要紧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大体功能、性能、要紧部份的结构及处置,日常利用操作、保养与治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形的处置等,如甲方未利用过同类型产品,乙方还需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址要紧在产品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