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解析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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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解析十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解析十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解析(十)一、多选题(本大题42小题每题2.0分,共84.0分。

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甲涉嫌盗窃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被逮捕。

此时,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甲聘请的律师可以依法享有下列哪些权利?

A为甲申请取保候审B向公安机关了解甲涉嫌的罪名C会见甲D申请有关侦查人员回避【正确答案】:

A,B,C【本题分数】:

2.0分【答案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项。

第2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选项表述错误的是哪些?

A人民陪审员同法官有同等的权利B秦某(1990年1月8日生)因高中时认识几个街头混混,整天游手好闲,2007年12月25日圣诞节,在繁华街道上抢劫,致使被害人倒地,经诊断为脑震荡。

后被抓获,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起诉秦某。

2008年2月12日某区人民法院以秦某系未成年人犯罪为由,决定不公开审理此案C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人民法院有义务保证被告人获得辩护。

法院虽然未规定犯罪嫌疑人有辩护权利,但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同被告人类似的诉讼权利。

这些都是辩论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D2008年李某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郭某侵占一案,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

由于该区法院案件较多,审判员每天都要开两个庭所以按照惯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孙某独任审理了该案,记录的是实习生小李(某大学大四学生)。

但法院判决书上署名的则是“审判员孙某”和“书记员李某”【正确答案】:

A,B,D【本题分数】:

2.0分【答案解析】解析根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1条的规定,人民陪审员依照本决定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不得担任审判长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可知人民陪审员不能担任审判长。

未设例外,只是笼统说同法官有同等权利,故A项错误。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2款的规定,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此案开庭时李某已满18周岁,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是错误的,B项表述错误。

辩论原则是指在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应以口头的方式进行辩论,法院的裁判的作出也应以充分的辩论为必经程序,辩论围绕案件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展开,对辩论原则的贯彻实施重点体现在对被告人的辩护权的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自己辩护是辩论原则的典型体现,所以c项正确。

D项的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74条的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所以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可以适用独任制审理,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的规定,独任审判可由一名审判员进行审理,但不能由书记员、人民陪审员、法官辅助人员等审理,故D项说法错误。

综上,本题A、B、D项当选。

第3题陈某(无业),同军队某部军人孙某勾结共同绑架某富商的儿子,勒索钱财。

那么,对此案件如何处理?

A陈某和孙某都由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B陈某和孙某都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C陈某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D孙某由军队保卫部门立案侦查【正确答案】:

C,D【本题分数】:

2.0分【答案解析】解析依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里主要是指除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绝大多数刑事案件。

法律的例外规定,如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

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军队保卫部门、监狱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所以陈某、孙某应分别立案侦查,故C、D项正确,当选。

第4题对于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哪些?

A需要退赔的财产,应当由执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人民法院依法退赔B对于没收财产的判决,在必要的时候,人民法院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C对判处财产刑的犯罪分子,在本地无财产可供执行,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D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后或者无法执行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委托的人民法院。

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财产刑的财产直接上缴国库【正确答案】:

A,B,C,D【本题分数】:

2.0分【答案解析】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60条的规定,对判处财产刑的犯罪分子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判决、裁定有执行财产内容的被告人,在本地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后或者无法执行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委托的人民法院。

代为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执行财产刑的财产直接上缴国库;需要退赔的财产,应当由执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人民法院依法退赔。

因此,A、C、D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

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因此,B项正确。

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项。

第5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A应当在查清事实后改判B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C应当撤销第一审判决,发回重中D可以撤销第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正确答案】:

B,D【本题分数】:

2.0分【答案解析】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第(3)项的规定,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因此,B、D两项正确,当选。

第6题收集、调取物证,应遵循下列哪些规则?

A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B拍摄原物的照片、录像,制作人不得少于2人C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可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D拍摄照片、录像,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正确答案】:

A,B,C,D【本题分数】:

2.0分【答案解析】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3条的规定,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

只有在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者复制件。

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

只有在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

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物证的照片、录像,只有经与原件、原物核实无误或者经鉴定证明真实的,才具有与原件、原物同等的证明力。

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证的照片、录像以及对有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2人。

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

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项。

第7题张某盗窃文物一案涉及到如下一些证据,其中哪些属于书证?

A精神病医院对张某开具的精神状况的诊断书B博物馆负责人出具的失窃情况的说明C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张某一贯表现的说明D文物专家对失窃文物的鉴定意见书【正确答案】:

A,C【本题分数】:

2.0分【答案解析】解析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因此,C项正确。

本题中选项B项为被害人陈述,D项为鉴定结论,所以两者均不是书证。

而选项A属于书证,而非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刑事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分析、判断后所得出的书面意见,它和书证的区别在于内容和形成方式不同,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精神病的司法鉴定必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从选项A中我们无法推断该精神病医院是否是司法机关指派或者聘请的,而且也无法知道是否是省级人民政府所指定的医院。

A选项和D选项的区别在于:

(1)选项A用的是诊断书而不是鉴定意见书;

(2)选项D鉴定意见书的制作主体是文物专家,而选项A的制作主体是精神病医院,所以可以推断出D中的专家是司法机关委托或者聘请的,但是却无法推断出A中是否是司法机关指派或者聘请的,所以可以认为A为书证,D为鉴定结论。

综上,本题应选A、C项。

第8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或者出具证明文件?

A某被害人对公安机关的轻伤鉴定不服,要求重新鉴定B犯罪嫌疑人的父亲提出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要求进行鉴定C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自己患有严重疾病,要求取保候审D正在服刑的罪犯提出自己患有严重疾病,要求监外执行【正确答案】:

A,B,D【本题分数】:

2.0分【答案解析】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0条第2款的规定:

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依此可判断A、B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据此可判断D项正确。

注意C项的迷惑性,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确可以以患有严重疾病为由要求取保候审,但并不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或出具证明文件,故应子排除。

综上,本题应选A、B、D项。

第9题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哪些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

A犯罪嫌疑人甲,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罪情节轻微B犯罪嫌疑人乙,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C犯罪嫌疑人丙,又聋又哑,且犯罪情节轻微D犯罪嫌疑人丁,已死亡【正确答案】:

A,C【本题分数】:

2.0分【答案解析】解析酌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案件,可以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依照刑法规定免除刑罚的情形主要是指:

(1)犯罪嫌疑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犯罪嫌疑人又聋又哑,或者是盲人犯罪的;(3)犯罪嫌疑人因防卫过当或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不应有危害而犯罪的;(4)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5)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6)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7)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8)犯罪嫌疑人自首或者在自首后有立功表现的。

而B项属于存疑不起诉情形;D项犯罪嫌疑人死亡属于法定不起诉情形,故B、D项不选。

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项。

第10题经人民法院准许,符合下列哪些情形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A证人为未成年人B证人身患严重疾病的C该证人的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D证人是被告人近亲属的【正确答案】:

A,B,C【本题分数】:

2.0分【答案解析】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1条的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符合下列情形,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人可以不出庭作证:

(1)未成年人;

(2)庭审期间身患严重疾病或者行动极为不便的;(3)其证言对案件的审判不起直接决定作用的;(4)有其他原因的。

由此可见,A、B、C项都正确,但D项错误。

依题意,本题应选A、B、C项。

第11题耿某因犯强奸罪被A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生效后被送到B县监狱服刑。

期间,耿某越狱脱逃,并在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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