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委统战部部门部门决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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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委统战部部门部门决算
海口市委统战部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3
(一)部门职责3
(二)机构设置3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3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3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9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0
四、名词解释11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海办发[2001]52号)设立中共海口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做为主管全市统一战线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门。
根据上述文件,本部门主要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及省委有关统战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统战工作的规划、计划。
2、负责联系本市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向他们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与建议。
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帮助各民主党派、有关人民团体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3、负责党外士举荐安排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和实职安排;举荐党外人士到市、区政府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负责举荐党外人士到市人大、政协工作。
4、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充分发挥广大知识分子的作用。
调查掌握我市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全心全意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和社会上发挥更大作用。
5、负责统战部、八个民主党派市委会、市三个有关人民团体的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帮助党派、团体搞好机关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活动制度。
6、负责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工作。
调查研究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做好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团结、引导、教育工作;建立一支具有先进性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队伍。
7、负责统一战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工作,为巩固和发展本市爱国统一战线提出意见和建议。
8、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振兴本市经济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广泛联系港、澳、台胞、海外侨胞和海外工商经济界人士及海外民间社团,物色和建立第二、三代代表人物的骨干队伍。
9、按照党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我市涉台事务,充分调动和发挥统一战线各阶层、各党派、各团体和各界人士的爱国热情,广泛团结和联合大陆同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共同反对“台独”,反对分裂,促进祖国早日完成统一。
10、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维护社会稳定。
11、负责指导本市各区委统战部、市直单位的统战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海口市委统战部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海口市委统战部部门本级
2.海口市民主党派机关行政服务处(下属单位)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正文附件)。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743.69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10.05万元,下降29.4%。
主要原因:
一是人员退休;二是节约经费。
(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数,可取自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和支出总计栏,收入总计等于支出总计。
2016年度收支总计数可取自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和支出总计栏。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43.69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743.6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43.7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45.28万元,占59.8%;项目支出298.46万元,占4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743.69万元。
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10.05万元,下降29.4%。
主要原因:
一是人员退休;二是节约经费。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数可取自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和支出总计栏。
收入总计等于支出总计。
2016年度收支总计数可取自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和支出总计栏。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0.05万元,下降29.4%。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4.99万元,占8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86万元,占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77万元,占1.3%;住房保障(类)支出31.19万元,占4.1%;其他支出10.88万元,占1.4%。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3.69万元,支出决算为743.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24.99万元,支出决算为62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一是人员退休;二是节约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86万元,占8.9%;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9.77万元,占1.3%;
(4)住房保障(类)支出31.19万元,占4.1%;
(5)其他支出10.88万元,占1.4%。
(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
)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5.38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9.86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上述数字可取自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6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9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减少财政支出;二是合理分配。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5.12万元,占71.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71万元,占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占0.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5.12万元。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个,累计11次3人。
开支内容包括:
25.12支出万元。
根据中联办安排的2017年拟安排出国(境),主要任务为香港、澳门、台湾专项工作。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5.96万元,增长23.7%。
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的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71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9.7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及运行。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1.29万元,下降53.7%。
主要原因是车辆改革,环保出行,专人管理,减少财政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其中:
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2017年度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0个,来访外宾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省份公务接待。
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数2个,来宾15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2.7万元,下降61.3%。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的减少及合理安排。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可取自2016、2017年度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市委统战部部门(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市委统战部部门(单位)共组织对“宗教事务”等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财经纪律,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准确,接受财政部门监督和审计部门审计。
(请对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市委统战部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5万元。
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执行国家财政、财经纪律,接受财政部门监督和审计部门审计。
(请对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进行简单说明)。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宗教事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6分。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是人员少;二是宣传力度不够。
下一步改进措施:
后续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事务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促进此项目取得实效。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3
3
决策程序
5
5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2
2
分配结果
6
6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3
到位时效
2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7
财务管理
3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1
管理制度
9
9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5
产出质量
4
3
产出时效
3
2
产出成本
3
3
项目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7
社会效益
8
8
环境效益
8
7
可持续影响
8
9
服务对象满意度
8
8
总分
100
100
100
96
3.财政专项资金绩效重点评价情况(如有)。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委统战部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9.86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减少62.14万元,降低1.038%。
主要原因是:
会议减少,调研的减少及合理安排工作。
(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机关运行经费数字可取自2016、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口市委统战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可取自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财务资料填写。
)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384.92平方米,其中:
办公用房384.92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车辆、设备占用相关数字可取自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房屋占用数字可取自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1表资产情况表。
)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
(一)统战工作对象:
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及其在大陆的亲属;华侨、归侨及侨眷;其他需要联系和团结的人员。
(二)八个民主党派市委会:
民革海口市委会、民盟海口市委会、民建海口市委会、民进海口市委会、农工党海口市委会、致公党海口市委会、九三学社海口市委会、台盟海口市委会。
(三)市三个有关人民团体:
市工商联(总商会)、市侨联、市台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