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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社会文明政府公共管理的重心位移和行为导向

促进社会文明:

政府公共管理的重心位移与行为导向

齐立广

(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苏州215000)

摘要:

社会文明是是以社会为本位的文明进化状态,是通过社会建设达到社会和谐所取得的文明进步的成果。

它有助于推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引导社会自治,对政府公共管理的意义重大。

政府应该形成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共同促进的整体战略架构,并且政府应该更加关注社会建设,职能定位和转换上更加倾斜于社会建设,加强体制创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共同促进社会文明。

关键词:

社会文明;政府;公共管理;重心位移;行为导向

社会文明的建设是政府公共管理面临的重大课题,深刻理解社会文明的科学涵义,正确把握社会文明与政府公共管理的逻辑关联,积极推进社会建设,对推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引导社会自治等方面有着不可忽视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社会文明的概念及其与政府管理的逻辑关联

社会文明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社会文明是指人类实践和创造的不同社会阶段和不同社会内容的文明,是人类社会的开化状态和进步程度,是人类改造主客观世界而获得的积极成果的总和。

从时间维度上看,它表现为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和信息文明;从空间框架上看,它表现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等的总和。

广义的社会文明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在内的社会整体性概念。

”[1]

狭义的社会文明仅指以社会本位的文明进化状态,是通过社会建设达到社会和谐所取得的文明的进步程度和发展状态,是社会主体文明、社会行为文明、社会关系文明、社会制度文明和社会结构文明等的逻辑互动和有机统一。

马克思认为: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2]这里的社会生活就是狭义的社会领域,在狭义的社会领域创造的文明就是此语境的社会文明。

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从实践的角度来理解人类社会的历史,使我们真正找到了破译文明之谜的密码。

恩格斯说,“文明是实践的事情,是一种社会品质”[3],这就揭示出了文明的最基本属性为实践性,人类的实践活动使人脱离了自然的动物世界而形成属人的文明,实践本质上使得人的活动“对象化”,从而达到人类价值的自我印证。

这个“对象化”的成果就是人类社会文明。

文明既然是人类生产实践的产物,它受社会形态制约而具有社会性。

文明是社会的文明,而非单个个体的文明。

个人不能游离于社会和社会文明而单独地存在,正是社会的文明,社会成员才成为文明的人。

总之,文明是一个充满价值追求的概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内在尺度,是合乎人性的生活方式。

社会实践的形式丰富多彩、多种多样,其中最重要的是以下五种:

物质生产实践、精神生产实践、处理人与人的关系即改革社会关系的实践、在物质生产实践基础上进行的生态生产实践以及从事社会建设达到社会和谐的实践。

由此派生出由五种文明组成的整体文明,或称为文明系统。

即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

这五种内容和结构的文明并不是彼此割裂的,而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并且五种内容和结构的文明都是客观的存在,都在各自的空间和领域内延展,都有自己独特的功能,都不能彼此替代,它们差序和谐、对立统一于整个社会文明的大系统之中。

在这个系统中,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分别为社会文明提供物质基础、精神动力、政治保障、生态支持,而社会文明反过来又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提供充分的社会条件。

我们党和政府对社会文明的认识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征程的推进而逐步加深的。

邓小平时代提出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即“两个文明建设”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民主政治的建设任务空前凸现,江泽民时代提出政治文明的建设任务,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在空间上完成构架。

而随着工业化的高歌猛进,人类高昂科技理性,打造消费社会,而带来了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于是人类开创了生态文明这一全新的文明形态来延续人类的生存。

党的十七大正式把“生态文明”写进报告,生态文明的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

而唯有社会文明的问题还缺少规律性、系统性的认识,事实上,党和政府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崭新执政理念和重大战略的宏大背景下,“社会文明”的概念便逻辑地呼之欲出,社会文明建设问题必然地凸现出来,社会建设在现代化事业中的整体布局中的不可或缺的地位也愈加显现。

我国正处于深刻的社会转型和社会变迁之中,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带来了巨大的经济绩效,为党和政府赢得了政治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但在经济成分多元化、利益关系多样化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整合多元利益主体的力量,为新一轮的现代化事业增添动力?

在以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为取向的战略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各种社会问题依然繁多,民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空前强烈,社会文明建设的任务空前凸现。

显然需要党和政府突破原有思维,切实解决以民生问题为核心的社会建设这一历史性课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路径就是党和政府大力建设社会文明。

党和政府敏锐地意识到了这一问题,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强调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是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

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具体阐述了经济、政治、文化、生态、社会的建设新布局,强调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老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由此可以看出,党和政府虽然并没有正式提出“社会文明”的概念,但强调社会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文明本质上是统一的。

马克思主义强调社会有机体,强调人的社会关系总和,强调社会共同体,自由人的联合体。

因此必须重视社会整体文明理论,在党和政府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明确提出作为宏观战略时,社会文明也必须得以明确和深化,从而形成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的空间上的完整架构,各自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

“应该把社会文明纳入整个文明体系之中,不应当让它继续游离在文明机体之外,或分散或附属在其他文明之中。

否则,就无法发挥社会文明应有的作用和优势。

”[4]

社会文明建设任务的凸现已成为政府公共管理的中心议题和重要课题。

政府需要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重点要致力于社会文明的促进,政府管理的价值诉求要定位于社会文明的建设。

十六大以来,政府在深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做法就是“转变政府职能,把社会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政府努力向“服务型政府”的模式转换,增强对社会建设的回应性,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更好地为社会文明的建设提供政治保障和公共服务。

社会文明与政府公共管理也并不是单向的关系,而是互相促进,相得益彰。

社会文明的增量增长也推动着政府公共管理的完善,社会文明的良性发展改善着政府管理的形象,社会文明也推动着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积极转变,型塑服务型政府成了政府改革的重大目标。

因此,政府需要正确把握社会文明与自身管理的逻辑关联,在价值诉求和目标导向上向社会文明的建设进行职能倾斜和重心位移。

二、政府注重社会文明的重要意义

1.建设社会文明有助于推动社会和谐

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文明是内在统一的,它们都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和目标追求,它们互相联系、互相促进。

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首次完整地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立足新的国情、党情、世情、社情而提出的重大命题和战略思想。

和谐社会本质上是社会系统中各个部分、各个要素处于互相协调的美好状态,它实际上是一种宏观性和整体性思考的战略。

如果把“和谐社会”的内涵分为广义和狭义,我们就更深刻把握社会文明与社会和谐的逻辑关联。

广义的和谐社会是指涵盖整个社会领域的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生活等要素的协调互动和有机统一,这实际上和广义的社会文明是内在一致的;狭义的和谐社会是专指与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并列的社会生活层面的重点以民生发展、社会建设、社会管理为内容的各要素的协调状态。

这和社会文明又是本质地粘合在了一起。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这种艰巨性需要党和政府发挥主导作用,需要党和政府动员和整合市场、公民社会的力量,群策群力、众志成城、系统规划、步步为营。

在党和政府工作中,需要对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科学规划,形成五大文明建设汇同和谐社会建设共同促进的良性局面。

构建和谐社会呼唤社会文明,没有和谐社会的构建就没有社会文明的诞生。

同时,社会文明促进新的社会生活观念、社会生活方式、社会交往方式的形成,促进公民社会的健康发育和社会组织的良好运作,促进社会各种资源的经纬交错、优化配置,促进着社会活力的激发和社会效率的提高,促进着政府管理体制的创新和管理能力的提高,促进着社会事业蓬勃发展,从而大大促进着和谐社会的构建。

2.建设社会文明有助于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准,是社会文明建设的内在尺度,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

恰如罗尔斯所说: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5]把公平正义从和谐社会的特征要素中单独抽离出来探讨与社会文明的关系,足以显示社会文明与公平正义的关系和作用特殊。

社会公正是指在一定的社会范围内,通过社会基本制度的正义安排,使得社会成员能享受到基本的权利和利益的合理的社会状态,它包括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社会公正的实现本质上要求社会关系的和谐,特别是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得到协调和均衡。

另外还需要社会结构得到改善,一般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基本上是一个中产阶级为社会阶层主体的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的社会结构。

而社会关系的改善和社会结构的协调都是社会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因为社会文明从内容和结构上涵盖社会关系文明和社会结构文明。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客观上要求进行社会文明的建设,使得社会各种资源以更合理的方式分配给社会成员,使得社会成员生活在权利平等、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司法公正、分配正义的社会文明建设的氛围之中,使得社会成员最大程度地过上有尊严的生活。

推进社会文明需要党和政府尽可能地使建设成果能被社会绝大多数人所享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改革初期,主要是要解决社会缺乏活力和效率的问题,所以党在当时的主要历史任务就是以经济增长为中心来放松社会管制,增强社会活力,增加社会财富。

这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合法性基础。

而如今,一方面需要继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经济。

但同时要面对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拉大和分配不公的突出问题,因而需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

3.建设社会文明有助于引导社会自治

社会自治是社会成熟的基本标志,也是社会文明建设的价值追求;同时社会文明的建设也为社会自治释放更广阔的生长空间,引导和托举着社会自治的实现。

社会自治是社会自我治理的模式和状态,社会自治程度愈高,社会的活力和效率愈高,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愈能得到诉求,更重要的是社会自治可以弥补“政府失灵”和“市场失灵”,在政府和公民社会之间建立起一个纽带,对社会和谐稳定起着“镇定器”和“连心桥”的作用。

古代中国是“绅治社会”,“皇权不下县”,县以下的广大农村是乡绅和地方精英根据儒家伦理进行治理,而社会文明的程度较低,农民无法通过社会自治组织起来,整个社会就像孙中山喟叹的是“一盘散沙”;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社会,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精神领域等是高度同质化,整个社会就是僵化而缺少活力。

西方社会在其早期发展中就出现了市民社会,社会发展中强调对私人权利、利益的保护,社会的公私领域有着相对清晰的界限。

所谓“茅屋,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能形象地说明来两者的关系。

西方社会最终形成多元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分享和制衡,大量的社会自治组织推进着其民主政治的发展,某种意义上说,西方社会自治是其社会文明的重大推动力,社会文明建设也成了人民社会生活的归宿。

由此可以看出,社会自治的有无、强弱对整个社会文明进步起着何等的作用。

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推进,带来了公共领域和私领域的分离,公民社会在逐渐型塑并开始崭露头角。

但我国的公民社会的发育、成长中,政府一直扮演着“接生婆”的角色,工青妇等等的社会组织处于半官方状态,失去了独立性和自主性的基本属性,我国的公民社会成为了政府主导型的“依附性公民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

“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有关2008年工作任务的表述中提到,要“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这说明了党和政府对社会文明的建设、社会管理规律的认识已有了可喜的变化,已经从以往不自觉地支配社会,走向自觉地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主动进行社会建设,推进社会文明,培育公民社会,引导社会自治,构建党政主导、官民合作的社会多元互动的管理格局。

三、政府推进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

1.政府需要加强职能转换与体制创新

政府职能是是政府一切活动的逻辑起点和现实起点,是政府深化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职能定位正确与否,是政府发挥作用的核心和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长期定位在“经济增长型”政府,政府很大程度上热衷于GDP,而忽视了社会管理和社会建设,社会文明建设严重不足。

体制的惯性、思想的惰性、官本位文化的柔性和利益的刚性,使得政府掌握了大量社会资源,垄断了行政权力,造成了政府职能定位上存在“越位”“缺位”和“失位”的问题。

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在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提出政府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强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正式提出了政府模式要向“服务型政府”转换,这标志着党和政府对政府职能定位的深化,对政府体制改革的决心,促使着政府职能的基本属性和核心特征的复归。

根据政治学的原理,政府是掌握公共权力的“公器”,公共性或者曰社会性是政府的基本属性,向社会提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搞好社会建设、促进社会文明是政府的核心职能。

理论和现实都要求政府职能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政府模式要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即由官本位向民本位、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政府本位向社会本位、管理本位向服务本位的转换,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改善服务方向,增强政府对社会诉求的责任性和回应性,切实为促进社会文明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强民生为核心的社会建设,提供充分的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转变,推动和谐社会的实现。

体制创新更能接近政府职能的本质,是政府职能转换的关键,是政府效能发挥的重点和难点。

政府需要勇气和魄力破除与社会建设不相适应的体制壁垒。

而政府体制创新千头万绪、错综复杂,要加强政府职能转换、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当务之急是通过政府体制创新形成四个长效机制。

一是改革和完善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

公共政策本质上是政府对社会资源的权威性分配,是政府介入社会的手段。

因此,政府必须从公共精神和公共利益出发,寻求最佳的公共政策,来推进社会建设,要形成有效的、有益于社会发展和稳定的、符合公共精神和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制定机制。

二是改革和完善行政审批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是政府对社会、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管理的手段,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暴露诸多弊端,审批事项繁多、审批程序繁琐、审批方式陈旧、审批监管不足等问题,妨碍市场机制的发挥,不利于社会资源的流动和配置。

因此行政审批制度需要改革和优化,使得社会资源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

三是改革和完善公共财政和预算过程,形成基于政府绩效、公开透明、兼顾公平和效率、结构合理的公共财政与预算的民主机制。

四是改革和完善公务员的选拔任用过程机制。

公务员是促使国家和社会良性运行的“工程师”,政府职能转换、政府的竞争力、政府的公共政策制定水平、财政与预算水平、社会和经济管理水平说到底必须落实到公务员队伍操作和执行。

因此需要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形成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制度,逐步实现在选人用人中的民主选举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是政府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内容。

2.政府需要加强和推进均衡化的社会保障体制建设

社会保障是社会生活稳定的“安全阀”,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平衡器”,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促进社会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制度,它在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存在诸多瓶颈。

表现在:

社会保障作为政府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出现了不均衡、不公平分配的问题,社会保障的水平较低、覆盖面较窄,多头管理、体制分散,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筹措困难,缺少社会保障法的法律支持等。

因此,政府在促进社会文明的进程中需要推进更加均衡化的社会保障体制建设。

政府要动员和整合社会资源,形成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以及慈善事业交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编织更加均衡的社会安全网和社会支持网。

政府应该从建设社会文明的高度,整合政府各部门的公共资源,建立普遍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立减贫工程,并切实寻找对策解决农民工的社保问题。

要合理界定社会保障的范围、标准、和监管方式,要在社会营造团结互助、扶贫助贫的积极风尚,要建立以公共利益为主旨的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体系,确保社会底线的公平正义。

3.政府需要加强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

加强社会管理是政府促进社会文明的核心内容。

要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资源,拓宽服务领域,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努力社会建设的发展。

而伴随着我国经济的深刻转轨和社会的加速转型,单单的政府管理在变革社会中显得缺少权变性和灵活性,因此,从长远看,政府逐步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转变是时代潮流和必然趋势。

社会治理“是一种新的公共管理模式,是西方国家现有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内,在政府部分职能和公共服务输出市场化以后所采取的一种社会管理范式。

”[6]社会治理可以打破政府对公共管理的垄断,使政府不再是唯一的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有利于促进公共服务的创新,对完善政府管理、加快社会建设、促进社会文明、推动社会和谐的意义重大。

我国可以借鉴西方政府管理的经验,大胆创新,形成政府主导,市场、社会组织和公民社会多元互动的治理格局,政府需要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强调国家权力向社会的复归,问计于民、问需于民、还政于民,通过多元治理主体对社会公共生活进行共同管理,使公共利益最大化。

政府在加强社会治理的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对社会风险的治理。

因为,急遽的社会转型、深刻的社会变迁、严峻的生态危机、倍增的群体性事件,加上世界现代性背景下全球风险的嵌入,昭示着当代中国已完全进入了风险社会。

各类社会风险喷“井般”出现,对我国社会建设、社会文明的促进构成了巨大的挑战和考验,同时,“风险是一个致力于变化的社会的推动力。

”[7]对社会风险的治理也是促进社会文明、推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契机。

政府要树立敏锐的风险意识,构建成熟的风险文化,提高抵抗风险的能力,并推进风险管理的制度创新,建立风险的预警机制、风险的决策机制、风险的问责机制、风险的“智囊团”机制、风险的分配机制和风险的补偿机制,构建一整套有效的风险责任体系,及时治理社会风险,推动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许耀桐等.政治文明建设与民主政治发展[M],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238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2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95.32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1卷[M].北京:

人民出版社,1972.666

[4]黄蓉生.和谐社会构建与社会文明建设[J].马克思主义研究,2007

(2)

[5][美]约翰·罗尔斯.正议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1

[6]肖文涛.社会治理创新:

面临挑战与政策选择[J].学术论坛,2007(10)

[7][英]安东尼·吉登斯,失控的世界[M],周红云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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