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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生物与安全Word格式.docx

转基因是一种自然事件,每天都在发生,只不过在自然界中,基因转移没有目标性,好的和坏的基因都可以一块转移到不同的生物

体。

同时,通过自然杂交进行的转基因是严格控制在同一物种内的(特别是在动物中),或是亲缘关系很近的植物种类之间。

了提高农作物的产量,改善农作物的品质和增强农作物的抗病虫、抗逆的能力,采用现代生物技术的方法,将所需要的基因进行定位,分离克隆,然后再将

个目的基因,通过载体转移到目标生物品种中。

现代转基因技术还可以将亲缘关系较远的生物基因,甚至是人工合成的基因转移到需要的品种中去,扩

了可利用的种质资源。

转基因生物是利用转基因生物技术将分离克隆的单个或一组基因转移到某一种生物所获得的生物品种。

基因转移可以发生在亲缘关系较远的动植物种群之间。

这种亲缘关系较远的动植物种群之间的基因转移使得转基因产品有可能造成人类健康安全问题(如毒性、过敏和抗药性)、生态平衡问题和伦理问题。

许多研究表明转基因生物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安全已构成风险和威胁,国际和国内正着手制定措施加强对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1~3]。

  1 

转基因生物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4]

  1.1 

转基因生物对非目标生物的影响 

  释放到环境中的抗虫和抗病类转基因植物,除对害虫和病菌致毒外,对环境中的许多有益生物也将产生直接或间接的不利影响,甚至会导致一些有益生物死亡。

  1.2增加目标害虫的抗性和进化速度 

  研究表明,棉铃虫已对转基因抗虫棉产生抗性。

转基因抗虫棉对第一、第二代棉铃虫有很好的毒杀作用,但第三代、第四代棉铃虫已对转基因棉产生抗性。

如果这种具有转基因抗性的害虫变成对转基因表达蛋白具有抗性的超级害虫,就需要喷洒

多的农药,将会对农田和自然生态环境造成更大的危害。

  1.3杂草化 

  释放到环境中的转基因植物通过传粉进行基因转移,可能将一些抗虫、抗病、抗除草剂或对环境胁迫具有耐性的基因转移给野生亲缘种或杂草。

而杂草一旦获得转基因生物的抗逆性状,将会变成超级杂草,从而严重威胁其他作物的正常生长和生存。

  1.4干扰生物多样性 

  通过人工对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甚至人的基因进行相互转移,转基因生物已经突破了传统的界、门的概念,具有普通物种不具备的优势特征,若释放到环境,会改变物种间的竞争关系,破坏原有自然生态平衡,导致物种灭绝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转基因生物通过基因漂移,会破坏野生近缘种的遗传多样性。

例如转基因作物花粉随风飘散,由此造成的基因污染将防不胜防。

此外,种植耐除草剂转基因作物,必将大幅度提高除草剂的使用量,从而加重环境污染的程度以及农田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例如转基因棉田里,棉铃虫天敌寄生蜂的种群

量大大减少。

昆虫群落、害虫和天敌亚群落的多样性和均匀分布都低于常规棉田。

某些昆虫比例占优势的情况比较明显,昆虫群落的稳定性不如常规棉田,发生某种虫害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转Bt抗虫棉对棉铃虫以外的害虫防治效果很差,某些害虫的发生比常规棉田要严重,甚至上升为主要害虫,危及棉花生长。

棉铃虫对转Bt抗虫棉会产生抗体,在连续种植8~10年后,这种转基因棉可能丧失抗虫的作用。

中国是大豆的源产地和品种多样性的集中地,也同样面临着转基因生物对珍贵的基因资源带来的影响。

农民一旦种植进口转基因大豆,或者发生基因漂移,基因污染,有可能将原产大豆的遗传基因和遗传结构破坏,造成的损失可能会巨大[5]。

国内大豆的遗传资源是几千年累积财富,现在很多国外的育种都用中国野生大豆的一些遗传材料[3]。

  2 

转基因生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2.1 

新的转基因生物对生态的威胁 

  随着基因操作技术的不断成熟,新的转基因生物及产品不断问世,更加丰富了人类的生活与环境,但也必须警惕他们可能给生态和环境带来的长期的负面影响。

经过二十多年的研究和开发,中国转基因农作物环境释放的面积已居世界第四位,仅次于美国、阿根廷和加拿大。

转基因抗虫、抗病毒和品质改良农作物和林木已有二十二种,转基因棉花、大豆、马铃薯、烟草、玉米、菠菜、甜椒、小麦等进行了田间试验,转基因棉花已大规模商品化生产。

一些国外的生物技术研究和开发公司都以独资或合资形式在中国开展转基因生物研究、开发,环境释放和商品化生产。

这些都可能对中国的生态环境构成风险和威胁。

从纯技术层面来说,转基因技术是中性的,对人体不存在利弊的问题,但由于转基因生物是把一种外来的基因转移到生物体中,所以可能有潜在的危险,它对人类和对生物环境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是不可估计的。

有害基因扩散到环境中所产生的“基因污染”的危害可能是不可估量的。

这些潜在的危险往往在短时间内不一定被发现,因此政府应该对此予以特别关注,加强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管理[6]。

  2.2转基因生物对农作物的生态影响 

  有报告显示转Bt抗虫棉在有效防治虫害,减少农药使用的同时,也带来了明显的环境影响。

1999年美国的斑蝶事件。

转基因的抗虫玉米的花粉撒在了马利筋杂草上面,而北美斑蝶要吃这种杂草,结果吃了这种叶子斑蝶,就毒死了幼虫。

斑蝶蝴蝶是北美一种珍稀濒危动物,所以在当时在全世界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2001年5月美国研究人员发现,一种转基因玉米产生的花粉可能导致蝴蝶幼虫等农田益虫死亡。

比较重要的,是2001年发现的一种墨西哥玉米基因污染的问题。

还有《自然》2001年曾经发表文章,关于墨西哥玉米遭到转基因玉米污染的事件。

墨西哥本身不种植转基因的玉米,而且有法规规定不允许种植,但是它进口美国的转基因玉米用做饲料。

结果可能是有些农民拿转基因玉米去种,种完之后就污染了当地的玉米。

墨西哥是玉米的原产地。

如果玉米原产地的遗传多样性受到污染,本地的玉米遗传结构受到破坏,产生的污染问题是很严重的。

1998年8月英国教授普兹泰发现,老鼠食用了转基因土豆之后免疫系统受到破坏。

这件事对中国也有很大的启示。

中国现在进口转基因大豆,而中国是大豆的原产地,很有可能转基因的大豆会对中国当地原产的大豆,发生遗传污染。

转基因生物具有自然生物所不具备的优势,若被释放到环境中,可造成原有的生态平衡被打破,改变物种间的竞争关系,对环境包括对生物多样性都存在潜在影响[7]。

  2.3 

转基因生物对林业生态环境的影响 

  林业转基因技术在为人类创造巨大效益的同时,带来的潜在威胁是不容忽视的。

这些潜在威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基因污染。

林业转基因生物的基因向自然生物群落的流动。

例如转抗除草剂的基因逃逸到杂草上,就会产生对除草剂具有超抗性的杂草,这不但会增加清除这种杂草的难度,而且这种生物界基因的相互转移,有可能改变物种间的竞争关系,破坏原有的生态平衡。

②由于导入基因的长期稳定性还难以确定,在树木多年的生命活动中,插入到其庞大基因组上的外源基因尚不能保证在各种条件下都不会失控。

③林业转基因生物对生态系统可能存在着长期而复杂的影响。

如转抗虫基因树木可能对昆虫、动物和微生物产生直接或间接有害作用,转不育性基因树木可能影响那些以花粉和果实为生的昆虫、鸟类甚至哺乳动物的生存。

这些都可能导致生物链的某一环节受到损坏,从而破坏整个生态系统。

④种植大面积单一转基因人工林的稳定性比人工纯林更令人担忧,转基因森林食品的安全问题也日益明显[8]。

  3 

转基因生物对人类健康的影响[9~11]

转基因的活体生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可能对人体产生某些毒理作用,甚至发生过敏反应。

例如转入的生长激素类基因有可能对人体,特别是少年儿童的生长发育产生不利的影响。

  3.1 

转基因食品 

  转基因生物在联合国公约《生物安全议定书》上称做“改性活生物体”(LivingModifiedOrganisms,LMOs)或称做“遗传饰变生物”(GeneticallyModifiedOrganisms,GMOs)。

转基因食品是转基因生物的产品或者加工品,它可以是活体的,也可以是非活体的。

全世界转基因生物作物方面主要集中在四种作物,其中大豆与玉米占了80%,加上棉花、油菜加在一起达到99%。

但商业化生产已经有几十种转基因的植物和动物,比较大的有小麦、水稻,转基因鱼等,这些都还有待于环境释放,还没有正式的批准,但是作为转基因的作物品种,都是已经成功了的。

目前市场上的转基因动物还不多,几乎没有商业化的生产。

转基因活生物体及其产品作为食品进入市场,可能对人体产生某些毒理作用和过敏反应。

例如,转入的生长激素类基因就有可能对人体生长发育产生重大影响;

转基因生物中使用的抗生素标记基因,如果进入人体,也可能使人体对很多抗生素产生抗性。

由于人体内生物化学变化的复杂性,转基因食品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可能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表现和监测出来。

转基因生物是不是安全,要看它与传统的非转基因产品的区别及比较。

如果食品的成分大体上跟传统的食品基本相同,就认为是安全的。

但是很多专家对这个原则发生质疑,认为不仅仅要对主要的营养成分来评估,而且需要对所有的常量的和微量的营养元素、抗营养元素、植物内毒素、次级代谢物以及致敏原等基本浓度都要进行分析之后,才能够说是安全还是不安全[7]。

实质等原则还是值得怀疑的。

  3.2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11,12]

  3.2.1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隐患 

  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是一个比较突出而敏感的问题。

作为转基因食品,其安全性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毒素。

基因受到干扰,或者受到破坏,或者基因不稳定性,结果可能会带来新的毒素,引起急性的或慢性的中毒。

二是外来基因产生新的蛋白质可能会引起人类的过敏反应。

三是转基因产品的营养成分发生了变化,可能使人类的营养结构失衡。

四是转基因生物目前还不能够确定它的安全性。

主要是资料不全,或者未知因素比较多。

有些生物技术公司认为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提供的资料不全,因此评价本身就不周全。

还存在有研究和评价的技术和方法问题,目前探寻转基因食品的过敏性的方法,有很大的局限性,很受限制。

还有检测手段限制以及短期性等等问题。

因此,转基因生物,尤其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风险问题,还需要一个长时间的测定,不是几年就能决定的。

  3.2.2 

转基因产品危害事件 

  1996年,把一种巴西豆的基因转入到大豆里面,导致部分人过敏反应,后来这个计划就放弃了,不再做下去了。

1998年英国进行转基因的土豆实验,用转基因的马铃薯连续喂大鼠之后,大鼠的器官生长异常,体重减轻,免疫系统遭到破坏。

这在当时轰动全球,但是到1999年的时候,也有不同意见,说有些方法以及统计方面是有问题的。

对此提出了质疑。

2002年英国进行了转基因食品DNA的人体残留试验。

有7名做过切除大肠组织手术的志愿者,吃了用转基因大豆做的汉堡包之后,在他们的小肠肠道细菌检测到了转入的基因DNA残留。

由于在转基因的时候,是用抗生素做标记的。

所以认为如果吃了含有这种标记基因的食物,可能使肠道细菌或者是口腔细菌产生对抗生素的一种抗性。

对此也提出疑问。

  几件食品污染事件。

美国的星联玉米(Starlink玉米)事件。

这种玉米是1998年美国环保局批准商业化生产,当时批准是用作动物性饲料,不是用于人食用,因为它对人体有过敏,可能产生皮疹、腹泻。

但是在2000年,在市场上30多种玉米食品当中发现了这种玉米的成分,所以美国政府下令把所有的这种转基因玉米收回。

另外,还有一个是美国的药用转基因玉米污染大豆的事件。

一家公司它开发了一种给病人吃的药物玉米,而不是给普通的消费者吃的,是治病用的。

患者将这种转基因玉米当做一种药吃的。

结果在上一年种了这种药物玉米的土地上没有根除。

第二年接着种了大豆,在收获大豆的时候,把转基因的药物玉米也收在了一起,整个大豆就都被污染了。

于是美国政府下令把仓库里面混装有药用玉米的所有的大豆都销毁,总计有约100万蒲式耳。

这个事件说明污染是很容易产生,尽管某些转基因的生物说的很明确,不是用于人的,或者说是用于动物的,用于药用的。

但是它很容易污染,很容易造成食品的不安全,存在隐患。

  3.3 

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的潜在风险[13] 

  中国在国际上的生物技术、转基因方面水平比较高,除了美国、日本、德国,欧洲的一些发达国家以外,中国在发展中国家可能首屈一指,而且在某些方面也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中国总共有50多种植物,包括粮食作物,在做转基因的开发研究,在动物方面也有,鱼的转基因也在做。

国内转基因农作物主要有六类。

一是转Bt基因的抗虫棉;

二是抗黄瓜花叶病毒的番茄;

三是晚熟的番茄;

四是抗黄瓜花叶病毒矮牵牛的甜椒;

五是一些兽用的饲料添加剂;

六是微生物农用产品。

在中国的市场上,真正国产的转基因番茄也就是在湖北或者在广东可能有少量种植,据报道可能不超过1万亩。

甜椒可能也就限制在辽宁范围,有一点,因为可能还没有通过种子审定,因此商业化生产十分有限。

最主要的转基因产品是棉花,棉花不是吃的,不是食品,但是棉花的种子可以榨油,也是食品,在使用范围和量的两个方面都要加以限制。

中国市场上进口的转基因食品中主要是转基因大豆。

转基因的大豆榨油制成了油,制成豆制品。

转基因食品对人类健康的危害一时还难以断定,还需要充分的科学依据和长时间的实践检验。

现在说有害或无害,可能为时过早。

有些美国人讲,我们已经吃五六年了,而美国人没有被毒死的,没有一个人被毒死。

有些欧洲人就讲,转基因的东西不能吃,有风险。

其实这两方面都比较极端。

所以全世界需要形成一个共识,这个共识就是在充分科学依据之前,应该采取“预防的原则”,就是要充分地评估、预防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对环境还有对人体健康带来的潜在的风险。

对消费者来说,应该就给予消费者的食品知情权、选择权。

转基因食品究竟有无安全问题,有多大风险,现在没有定论。

因此,政府也不能说叫你吃或者叫你不吃,要让消费者自己去选择,你应该知道你正在吃什么,你自己可以选择你愿意不愿意冒这个风险,应该让消费者来决定。

面对转基因食品的不确定的风险,应该采取预防原则。

很多国家都采取标识措施,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标识,严格管理转基因食品。

欧盟各国采取强制性标识制度,对转基因成分的含量超过0.9%的食品必须进行标识,欧盟还制定了一个叫做traceability的法规,即可跟踪性法规。

在货架上的食品上面标签要讲清楚,从哪来的,转的什么基因,基因的供体、受体、载体么,都要讲清楚,便于跟踪。

  4 

转基因产品管理的现状[14]

  4.1 

转基因农产品、食品的管理问题。

近年来,国外转基因产品大量涌入我国市场,进口的转基因农作物中,一些作为饲料喂养牲畜,另一些作为肉、禽、蛋、乳制品和粮食制品等食品供给我国消费者。

仅从上海、深圳、珠海及广州口岸进入我国的转基因农作物大豆、食用油、肉制品及粮食制品等就数以百万吨计,但都没有贴上转基因标签说明身份,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能够自己检测。

由于转基因食品检测技术标准高、识别深加工转基因食品难度大,检测设备必须精良、检测人员的技术水准必须过硬。

而我国目前的情况是食品卫生防疫部门、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部门、农产品检验部门等对如何检定是否转基因农作物既无相应的检测标准和一套完整的技术,也无相应的管理措施,甚至连由何部门执行检验并发许可证也不明确。

这些有待时间来加强管理。

在国内转基因农作物的管理问题上,农业部关于《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只对动植物、微生物及水产品规定了其在大田释放的控制,而对其作为食品的安全性同样是尚没有明确规定。

  4.2 

转基因农作物安全性的评价问题。

在转基因技术和转基因食品给人类带来益处的同时,它也对人们的健康可能造成不利的影响,譬如过敏反应、机体变态等。

美国、加拿大以数千万公顷种植转基因农作物,欧洲则持反对意见。

在2004年“经合会组织转基因食品安全大会”达成共识:

“迄今科学上尚无证据表明转基因食品不安全。

但有必要就转基因食品可能对健康和环境造成的长期影响做进一步的研究。

”从1999年起,澳大利亚、新西兰实施对进口转基因食品实行强制性安全评估。

台湾拟定了《重组基因技术衍生食品的安全性评估准则草案》,规定转基因食品必须在证明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后才能进行销售。

而我国国内从事基因工程研究的单位有80多个,申报安全评价的却只有19个。

2001年5月国务院颁发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但实施的力度有待加大。

  4.3 

消费者知情权问题。

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规定转基因食品、饲料等生产成本低,有价格优势,应加贴标签说明身份,供消费者自由选择。

但在国内市场上对进口食品的标签上并末标明是否转基因食品或含有哪些转基因成分。

这种无序状况造成的后果可能使消费者在混沌状态中成为转基因食品的实验者。

转基因食品有潜在的优势,我国973计划农业方面以转基因作物及动物为首选内容,说明转基因食品作为高科技食品,进入食物链是不可逆转的趋势。

但国内居民对转基因食品存有疑虑也不甚了解。

因此,转基因食品应有明确标识,消费者应有权选择消费。

  5对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措施[8,9,15,16]

从80年代末期起,国际社会对转基因生物的安全性问题十分关注。

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联合国高峰会议,会上通过了《21世纪议程》,提出要重视发展中国家对环境无害化生物技术的应用。

发展中国家可能没有能力处理由转基因技术和转基因生物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包括一些转基因生物的引进,引进以后可能发生的环境灾害。

所以发展中国家应该引起特别关注。

因此,1992年在高峰会议上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

在其中的第8条、第19条要求各国家制定能够管制、能够管理和控制生物技术改变、可能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持续利用以及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活生物体在释放当中产生的风险。

《生物多样性公约》特别强调了要制定一项议定书。

目前已有103个国家在《议定书》上签了字,有46个国家已经批准加入,等到有50个国家批准的时候,这个《议定书》就开始生效。

我们中国也在批准手续进行当中。

《议定书》的焦点就是关于要控制越境转移,转基因生物出口到另外一个国家,需要进口的国家同意,才能够进口。

对进口的转基因生物要进行风险评估、风险管理,还要进行标识,还要提供资料,将这方面涉及的所有的有关资料都要提供给进口的国家。

其中还包括责任与赔偿,发生环境灾害或者对人体健康产生危险以后要有个说法,国家之间要有一个协议,如何进行赔偿等等。

我国对于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十分重视[8],从1993年起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的相关规定,使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轨道。

1993年12月份,国家科学技术部发布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提出了转基因的申报、审批、安全控制制度。

1996年7月,农业部发布了《农业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999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中国国家生物安全框架》,提出了我们国家在生物安全方面的政策体系、法规框架,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技术准则,国家能力建设;

同时成立了有关的机构,有七、八个部门参加。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了一个框架文件。

2001年5月23日国务院,以304号令公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在其中将农业转基因生物进行了定义,规定了对研究、试验的要求,要取得的安全证书。

生产、加工,要取得生产许可证。

经营,要取得经营许可证。

要求在中国境内销售列入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要有明显的标志,要标识。

对进口与出口作了相应的规定。

对所有出口到中国来的转基因的生物以及加工的原料,都需要中国颁发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如果不符合要求,要退货或者销毁处理。

2002年3月农业部发布了三个配套的管理办法[17]。

2002年4月,卫生部也发布了《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从2002年7月1号实施,也是对所有的转基因食品要求标识。

对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建议如下[8,9]:

(1)由省区、直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筹建各地区权威的转基因动植物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价机构,对转基因产品提出一系列管理的技术规则和制度,以保护生物多样性和人体健康;

(2)由省区、直辖市的科技厅、农业厅、卫生厅、教育厅组织本省区、直辖市的科研、高等院校以及有关企业的专家,开展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价的研究开发。

对转基因食品进行营养学、毒理学和过敏反应的评价,并建立相关的重点实验室,把生物安全问题列入省重点科研和投资项目计划;

(3)省区、直辖市政府应尽快出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单位应加强对执行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检查工作,对转基因食品加强标识工作,以利于培养健康、规范的转基因产品市场;

(4)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行之有效的转基因生物跟踪监测和监督报告制度;

(5)由各地区科技部门与新闻媒介联合,加强对公众的科学普及教育,加大对广大居民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指引,使广大居民对转基因食品的消费拥有知情权,并具有选择、接受安全的转基因产品的能力;

(6)重视风险评估。

对转基因商品进入市场之前,要进行深入的实验研究,评估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对人体健康、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的潜在危害,以推动我国转基因生物的实验研究和产业化工作。

同时,在商业化生产时要区域化,以确保我国非转基因农产品和食品的顺利出口;

(7)收集和监控全球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产品的信息和动态,建立相关数据库,开展风险分析,提出相关防范对策。

积极选派政府官员和专家参与有关国际组织关于转基因生物及转基因产品的研究活动与会议,参与有关“游戏规则”的制定,以维护我们国家利益;

(8)加快研究和开发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检测技术,特别是定量检测技术,做好技术上的准备,以应对国内外市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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