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平高科招股说明书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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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平高科招股说明书Word格式.docx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审查,均不构成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00年5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概要》。

《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办公处所查阅。

  一、要览 

  总股本:

10,500万股 

  可流通股本:

  本次上市可流通股: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0998 

  上市地点:

  上市时间:

2000年12月11日 

  股份登记机构:

  上市推荐人:

  二、绪言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上市公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编制, 

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本次股票上市的有关资料。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61号文件批准, 

本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5,500万股。

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1100万股和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1597.50万股于2000年5月26日完成,2000年5月 

31日向社会公众股东上网定价发行2802.50万股。

每股发行价皆为12.98元。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0[156〗号《股票上市确认书》批准,本公司上网定价发行的2802.50万股以及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1100万股的50%(550万股)共计3,352.50万股将于2000年12月11日(星期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简称“隆平高科”,股票代码“0998”。

  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在2000年5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本公告书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赘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概要》,也可在本公司和主承销商办公处所查阅《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已审议批准本上市公告书, 

董事会成员确信其中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三、公司概况 

  

(一)公司名称: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成立日期:

1999年6月30日 

  (三)公司注册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马坡岭农业高科技园内 

  (四)公司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以杂交水稻、杂交辣椒、瓜类为主的高科技农作物种子、种苗的培育、繁殖、推广和销售,与此相关的农化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优质农产品精深加工及销售,农业技术、产品的进出口业务。

  (五)公司历史沿革 

  本公司是由湖南省农业科学院(下称湖南省农科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湖南东方农业产业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长沙农业现代化研究所、湖南省郴州市种子公司以及袁隆平先生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999年1月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1999〗39号”文批准同意设立本公司, 

1999年6月30日召开公司创立大会暨公司首届股东大会,1999年6月30 

日公司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300001003987。

  本公司主发起人湖南省农科院成立于1964年,其前身为湖南省农业改进试验所。

该院是一家历史悠久、科研实力较强的农业科研机构。

截止1998年底,该院总资产近3亿元,现拥有一批农业科学家,包括联合国粮农组织顾问6人,共取得科技成果781项,其中获国家和省部级奖励的有249项,并且长期保持了作物杂种优势利用研究的世界权威地位,在优质蔬菜种苗的研究与开发方面居于世界领先地位,在稀土农用、农化植保等方面的研究也居于国际领先地位。

  本公司发起人之一袁隆平先生是中国工程院院士、世界著名的农业科学家,曾获得国家特等发明奖及9次国际大奖,被全世界公认为“杂交水稻之父”。

  2、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5,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1,1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总量的20%;

向战略投资者配售1,597.5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总量的29. 

05%;

上网定价公开发行2,802.5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总量的50.95%。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5,000万股变更为 

10,500万股。

2000年6月14日, 

本公司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10,500万元,注册号为4300001003987。

  四、股票发行及承销情况 

  

(一)本次公开发行 

  1、社会公众股发行数量:

  2、股票发行价格:

12.98元/股 

  3、发行方式:

向法人投资者配售2697.50万股,其中向战略投资者配售1597.50万股,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1100万股,上网定价发行2802.50万股。

  法人投资者配售情况:

配售预约申购于2000年5月23日17:

00时结束。

经本公司、公司律师、主承销商及主承销商律师共同见证,并经长沙市公证处公证,在预约申购期内,共收到75份预约申购表,其中证券投资基金有效申购表为25份,有效申购股数为6500万股,25家证券投资基金共获配1100万股;

战略投资者预约申购表50份,有效申购表为9份,预约申购股数为4500万股,共9家战略投资者按比例各获配177.5万股,共获配1597.50万股。

截至2000年5月26日17:

00时, 

经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验证,所有获配的证券投资基金、战略投资者均已足额将应缴配售股款汇至主承销商指定的缴款专户。

以上配售情况本公司已于2000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上网中签率:

上网定价发行2802.50万股的中签率为0.327866% 

  持1000股以上的户数:

28064户 

  4、募集资金总额:

71,390万元(未扣除发行费用)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69,400万元 

  5、实际发行费用总额:

1,990万元 

  6、每股发行费用:

0.36元 

  7、发行市盈率:

29.50倍(按加权平均计算) 

  

39.94倍(按全面摊薄计算) 

  

(二)股票承销 

  本次对法人投资者配售发行的2697.50万股和上网定价公开发行的2802.50万股社会公众股全部获得认购,承销团成员无余额包销。

  (三)验资报告 

(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开元所(2000)内验字第20号)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0年6月8日止的注册资本、净资产变更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审验。

本次主要验证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实收股款情况。

在审验过程中,我们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实施了必要的审验程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我们的责任是按照《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的要求,出具真实、合法的验资报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的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分别为人民币50000000.00元和86968488.19元,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5000000.00元。

根据我们的审验,截止2000年6月8日止,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净资产 

693999463. 

56 

元。

变更后的净资产总额为780967951.75元,其中股本105000000.00元,资本公积664830572.52元,盈余公积3227475.84元(其中:

公益金1613737.92元),未分配利润7909903.39元。

与上述变更后的净资产(即投入资本总额)相关的资产总额为872739394.05 

元, 

负债总额为91495442.30元,少数股东权益为276000.00元。

  附件:

(一)变更前后注册股本、净资产对照表(略) 

  

(二)变更前后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对照表(略) 

  (三)验资事项说明(略) 

  湖南开元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杨迪航 

    

戴性哲 

     

二○○○年六月八日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持股情况 

  

(一)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1、董事会成员 

  袁隆平先生,69岁,中国工程院院士,研究员,世界公认“杂交水稻之父”。

长期从事杂交水稻研究,先后获国家特等发明奖、联合国知识产权组织“杰出的发明家”金质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科学奖、英国让克奖、美国菲因斯特“拯救饥饿奖”、何梁何利基金奖、联合国粮农组织“粮食安全保障奖”、日本“日经亚洲大奖”、日本“越光国际水稻奖”。

1992年被授予湖南省“功勋科学家”称号,1997年在作物杂种优势遗传与利用国际学术讨论会上获得“先驱科学家”称号。

历任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农科院名誉院长、全国政协常委、湖南省政协副主席、湖南省科协副主席、湖南农学会理事长、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展杂交水稻的首席顾问。

现任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主任、本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

  左连生先生,53岁,大学本科,研究员,1968年参加工作,长期从事经济行政管理工作。

历任湖南省汉寿县文慰乡党委书记、湖南省安乡县副县长、湖南省汉寿县县委书记、湖南省农村工作部副部长、湖南省农科院院长、湖南省农科院党委书记。

现任湖南省农科院党委书记、院长、本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

  田际榕先生,58岁,大学本科,研究员,1965年9月参加工作, 

历任湖南省植保所副所长、所长、湖南省农科院科管处处长、湖南省农科院副院长、湖南省农科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农业部科技委委员、湖南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湖南省农学会常务副理事长。

  彭海华先生,44岁,双本科,研究员,1979年参加工作。

历任湖南省农科院人事处科长、副处长、处长、湖南省蔬菜研究所所长、湖南省农科院副院长、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海威科技开发公司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湖南省农学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

  袁定江先生,31岁,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1991年毕业于湖南财经学院金融系金融专业。

历任珠海市农渔委主办会计、珠海市财政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业务主办。

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全永明先生,53岁,副研究员。

历任湖南省永顺县农技站站长、区长、农委副主任、移民办主任、WFP中国“3779”永顺粮援项目办主任、永顺县副县长、 

安江农校校长、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中心党委书记、常务副主任。

现任本公司董事。

  于 

雄先生,36岁,大学本科,系长沙佳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东方农业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省农科院客座研究员、湖南省第九届人大代表。

  李文祥先生,45岁,高级工程师。

历任舜皇山林场中心学校校长、林场秘书、中国科学院长沙农业现代化研究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所长助理、副所长。

现任中国科学院长沙农业现代化研究所书记、本公司董事。

  贺杰仁先生,55岁,大学本科。

历任郴州地区莲花坪农业技术员、生产科长、副场长、场长兼党委书记,宜章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郴州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副主任(主持工作)、党组书记、湖南省郴州市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

  李桂林先生,52岁,大学本科,副研究员。

历任湖南省土肥所和植保所办公室主任、桑植县副县长、湖南省植保所副所长、所长兼党支部书记、湖南省农科院开发办主任和党支部书记、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海威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邹学校先生,36岁,硕士研究生,研究员。

历任湖南省蔬菜研究所副所长、湖南省蔬菜研究所所长兼书记、湖南湘研种苗中心总经理、湖南湘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瓜类研究开发中心主任、中国园艺学会、中国辣椒协会副理事长。

97和98年连续两年荣记省一等功,曾获全国优秀青年科技创业奖、中国园艺学会青年科技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现任湖南省农科院副院长、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任武汉隆平高科种苗有限公司董事长。

  廖翠猛先生,35岁,硕士研究生,副研究员。

历任汉寿县鸭子港乡政府乡长助理、湖南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公司经营部经理、湖南农平杂交水稻种子公司总经理、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发部主任,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湖南农平杂交水稻种子公司总经理。

  罗赫荣先生,43岁,硕士研究生,副研究员。

历任湖南省园艺研究所植保室主任、瓜类室副主任、副所长、所长兼党支部副书记、植保所所长兼党支部书记、院长助理。

现任湖南省农科院副院长、本公司董事。

  王德纯先生,36岁,大学本科,副研究员。

历任湖南省作物研究所业务室主任、湖南省农科院科管处综合科科长、科管处副处长、湖南省园艺研究所所长、湖南园艺种苗中心总经理、湖南省园艺学会常务理事。

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周群初先生,35岁,大学本科,研究员。

历任湖南省蔬菜研究所科技服务部主任、湖南湘研种苗中心销售部经理。

湖南省蔬菜研究所副所长、湖南湘研种苗中心副总经理、湖南湘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八届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

  方志辉先生,37岁,大学本科,副研究员。

历任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研管理处开发科副科长、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开发办科长、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科技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海威科技开发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监事会成员 

  郭 

宪先生,45岁,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

历任湖南农科院附中政治教研室主任、院人事处劳资科副科长、科长,院计财处副处长、处长等职。

现任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

  周国成先生,48岁,大学专科。

历任湖南东方农业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本公司监事。

  周程爱先生,36岁,大学本科。

副研究员。

历任湖南省园艺所植保室主任、副所长、湖南省蔬菜研究所副所长,湖南湘研种苗中心副总经理、湖南湘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董事会秘书 

  彭光剑先生,37岁,大学本科,副研究员。

历任湖南省原子能农业应用研究所科研开发管理科科长、辐照开发室主任、所长助理、湖南省原子能农业应用研究所副所长。

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1999年10月21日出具的函,在本公司上市后,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省农科院行政领导不再双重兼职。

根据农科院党委2000年3月 

15日出具的函,在本公司上市后三个月内解决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双重兼职的问题。

2000年9月20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人[2000〗35号文,已免去本公司董事长田际榕先生兼任的湖南省农科院院长职务和本公司总经理彭海华先生兼任的湖南省农科院副院长职务。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本公司董事袁隆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50万股(发起人股), 

占本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的5%。

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重要职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六、公司设立 

  本公司是由湖南省农业科学院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湖南东方农业产业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长沙农业现代化研究所、湖南省郴州市种子公司以及袁隆平先生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本公司于1999年6月30日正式成立。

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5,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后,本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5,000万股变更为10,500万股。

本公司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变更为10,500万元。

公司注册地址为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马坡岭农业高科技园内,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码为:

4300001003987。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本公司发起人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湖南东方农业产业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长沙农业现代化研究所、湖南省郴州市种子公司和袁隆平先生以及本公司子公司武汉隆平高科种苗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 

54%)。

  2、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以上关联方存在如下关联交易:

  

(1)本公司筹备委员会和本公司分别于1999年1月3日、1999年9月27日与袁隆平先生签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约定,袁隆平先生同意在股份公司存续期间将其姓名用于股份公司的名称和公司股票上市流通时的股票简称,为此本公司需向袁隆平先生支付姓名权使用费人民币580万元。

2000年1月25日,双方再次签定《补充协议书》,进一步明确以上580万元人民币中,380万元人民币是支付将袁隆平先生的姓名用于股份公司名称的使用费,200 

万元是支付将袁隆平先生的姓名用于股份公司股票简称的使用费,并明确该200 

万元人民币的支付时间为股份公司股票发行之后,公司股票上市挂牌交易之前。

  

(2)本公司筹备委员会和本公司分别于1999年6月10日、1999年12月16日与湖南省农业科学院(下称农科院)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书》和《补充协议书》约定,农科院同意将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10宗面积为98281.16平方米的土地租赁给本公司,同意本公司:

A、从1999年10月19 

日农科院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开始支付租赁费;

B、只支付实际使用土地的租赁费。

《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书》有效期 

年。

1999年度本公司已向农科院支付土地租金100,622元。

2000年4月18日,本公司与农科院根据前述协议再次签订《补充协议书》约定,10宗土地的租金自2000年1月1日起按以下标准执行,即每年每平方米租金4.13元,每年租金总额40.6万元,具体支付金额根据实际使用面积核定。

  (3)本公司筹备委员会于1999年6月10日与农科院签署《综合服务协议书》约定,由农科院向股份公司提供水、电综合服务,服务费用的计收按以下顺序及标准执行:

有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的,依国家定价或执行国家规定;

如无国家价格,则适用市场价格;

如无市场价格,由双方秉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

  (4)本公司筹备委员会于1999年6月10日与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签署《综合服务协议书》约定,由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以市场价格向股份公司提供水、电综合服务,服务费用的计收按以下顺序及标准执行:

  (5)本公司于1999年9月28日与农科院签订《协议书》,于2000年3月10 

日签署《补充协议书》。

《协议书》约定,对于由农科院所属科研机构完成的科研成果,根据协议书规定的使用条件,本公司享有优先于任何第三人有偿使用的权利,公司使用科技成果的方式包括转让方式、许可方式、配股方式和委托研究方式,其中,以许可方式使用科技成果,双方同意公司需支付的对价按照国内外技术转让费用的计提惯例以某项成果产生的销售额和销售利润为基础提取,价款在年度财务决算后一个月内以人民币支付。

股份公司可以通过独占许可方式取得科技成果的使用权,但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A、 

股份公司使用该科技成果必须达到协议双方共同确认的最低使用年限;

B、 

使用该科技成果销售的产品每年必须达到双方共同确认的最低销售量。

《补充协议书》约定,本公司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农科院科技成果的所有权需支付的对价以其共同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科技成果进行评估的评估值为基本依据,协商确定。

本公司1999年度已向农科院支付科技成果使用费466,012.97元。

  (6)本公司于1999年9月28日与中国科学院长沙农业现代化研究所签订《协议书》,于2000年3月10日签署《补充协议书》。

《协议书》约定, 

对于由该所完成的科研成果,根据协议书规定的使用条件,本公司享有优先于任何第三人有偿使用的权利,公司使用科技成果的方式包括转让方式、许可方式、配股方式和委托研究方式,其中,以许可方式使用科技成果,双方同意公司需支付的对价按照国内外技术转让费用的计提惯例以某项成果产生的销售额和销售利润为基础提取,价款在年度财务决算后一个月内以人民币支付。

本公司可以通过独占许可方式取得科技成果的使用权,但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公司使用该科技成果必须达到协议双方共同确认的最低使用年限;

《补充协议书》约定,本公司通过转让方式取得中国科学院长沙农业现代化研究所科技成果的使用权需支付的对价以共同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科技成果进行评估的评估值为基本依据,协商确定。

  (7)本公司于1999年10月 

14 

日与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签订《协议书》, 

于2000年3月10日签署《补充协议书》。

对于由该中心完成的科研成果,根据协议书规定的使用条件,本公司享有优先于任何第三人有偿使用的权利,本公司使用科技成果的方式包括转让方式、许可方式、配股方式和委托研究方式,其中,以许可方式使用科技成果,双方同意公司需支付的对价按照国内外技术转让费用的计提惯例以某项成果产生的销售额和销售利润为基础提取,价款在年度财务决算后一个月内以人民币支付。

《补充协议书》约定,本公司通过转让方式取得杂优中心科技成果的所有权需支付的对价以共同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该科技成果进行评估的评估值为基本依据,协商确定。

本公司1999年度已向杂优中心支付科技成果使用费63,568.28元。

  (8)根据本公司与农科院1999年9月28日签订的《协议书》、于1999年10月18日签署《科技成果使用协议书》约定,农科院许可本公司以许可方式使用其现有科技成果,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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