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酒店员工手册规范完整版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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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于试用期内员工欲解除合同,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酒店,否则以7天工资作为补偿。
2.4.3自入职之日起连续工作不足30天辞职的员工,酒店将扣除培训费300元。
2.5正式聘用
2.5.1试用期满前,由员工直属主管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考核评估,评估结果符合酒店录用条件者,由所于部门按程序报批,受雇为正式员工。
2.5.2员工自入职之日起签定劳动合同,员工欲于合同期内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酒店,否则以30天工资作为补偿。
2.6工作时间
2.6.1员工每天实际工作时间为8小时(膳食、休息时间除外),每周工作40小时,具体上下班时间及休息日由酒店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6.2酒店可视营业情况的需要,要求员工加班或调派到其它部门负责临时工作,超时工作酒店将给予相应假期补休,或根据劳动法规定发放相应报酬,加班的确认需由关联部门经理批准。
2.7薪酬
2.7.1工资制定
1.员工工资根据酒店各工种、等级制定,分试用期工资和正式聘用工资。
2.新入职或调职的员工,需经过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领取其职级试用期工资。
3.员工试用期满时将由其部门主管对其做出壹次全面评估,试用合格者可获调整工资。
2.7.2工资支付
1.每月10日为工资发放日,工资将通过银行转入员工个人工资帐号,如遇节假日顺延。
2.工资为员工个人所得,因各有差异员工应加以保密。
3.工资构成:
每月总收入=基本工资+政府津贴+效益工资。
政府津贴包括国家规定的壹切补贴
2.8所得税
酒店发给员工的工资为含税工资,员工本人应负担各项收入的上交税金,酒店根据税务部门规定,依法从员工工资总额中扣除所得税部分,且代为上交。
2.9调职和晋升
酒店将按业务发展需要,员工的工作表现、品德及资历、员工的工作能力及潜质对员工的职务或部门作适当的调整;
员工本人也可向部门主管提出调职申请,所有调职和晋升均须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协商,且经关联部门经理批准。
调职或晋升后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如工作表现达到酒店要求者,则酒店予以委任。
2.10员工离职
2.10.1·
辞职
员工若于合同期内要求辞职,须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酒店,经所
于部门主管批准,转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审批;
试用期内辞职的员工及
临时工,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酒店。
辞退、解聘或开除
因违反酒店规定符合《员工手册》立即开除条例者,酒店将给予辞退、
解聘或立即开除而无需任何补偿,且且保留向大连市各大酒店通报权
利。
解除合同/终止合同
若因营业条件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时,酒店有权按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
办理。
2.10.2员工不论以何种理由离职(辞职、开除、终止合同)均应于最后工作日后7天内领取《解除合同证明》及办理离店手续,方能得到应发工资,否则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2.10.3凡被辞退、解聘或开除人员,半年内酒店有权拒绝接受其于本酒店消费
及探访。
2.11员工招聘程序
(一)大、中专毕业生招聘程序
1.由本人自荐或由学校、他人推荐,需递交其简历、学习成绩单和学校推荐;
2.由人力资源部约见面谈;
3.部门面试;
4.总经理面谈;
5.通知拟聘用人员到市或西岗区卫生防疫站体检;
6.体检合格后,到所于学校办理毕业手续,带齐有关证件及证明到酒店人力
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且填写和签署员工履历表;
7.被聘用人员参加入职培训,培训结束后到工作部门报到;
8.主管级之上未被聘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将于壹周内回函通知应聘者。
(二)旅游职业中专毕业生及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招聘程序
1.学生毕业前壹个月,人力资源部同有关职业中专或普通中专商定招聘应届毕
业生事宜,且于有关报纸刊登招聘广告;
2.派人到有关学校或指定地点对应聘学生进行面试;
3.初步拟定被聘用人员名单;
4.初步拟定被聘用人员到市或西岗区卫生防疫站体检;
5.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资料汇总,呈报总经理批准;
6.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被录用人员到酒店报到,且安排入职培训;
7.培训结束后,到工作部门报到。
8.主管级之上未被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将于壹周内给予回函,通知应聘者。
(三)其它人员招聘程序略
2.12员工体检
被酒店拟定聘用人员,按酒店规定于指定的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持健康证到酒店人力资源部参加入职培训。
2.13员工入职程序
1.被录用人员于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按人力资源部通知的日期携带5张壹寸照
片、服装及培训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到人力
资源部报到;
2.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的《应聘登记表》填制《新同事上任通知单》(壹式四联),
第壹联附本人照片送至保安部存档,第二联返至部门,第三联人力资源部留
存,第四联送至布草房;
3.发放员工证、员工名牌、《员工手册》、更衣箱钥匙、衣架等物品;
4.通知所于部门带领入职员工更换制服,安排工作岗位。
其它
酒店原则上不聘用酒店员工的亲属,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人力资源部及总经理批准方可聘用。
酒店员工建立婚姻关系后,不能于同壹部门工作,有壹方需调离本酒店该部门。
第三章员工福利
3.1假期
3.1.1法定假期
所有员工每年均享有以下法定有薪假日:
元旦(壹月壹日)壹天
春节(正月初壹、初二、初三)三天
国际劳动节(五月壹日、二日、三日)三天
国庆节(十月壹日、二日、三日)三天
3.1.2年假
凡和酒店签订合同的员工,于服务满壹年后(各类假期、缺勤累计不超过7天者)可享受有薪(基本工资和店龄工资)年假7天(年假不包括法定假日,但包含公休日)。
以后每工作满壹年增加1天假期(最长不超过12天)。
年假申请应于每年运营淡季(即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且需提前15天提出,经批准后生效。
年假应壹次性使用,未经总经理批准年假不可累积到下壹年。
年度内受到最后警告处分者,取消享受本年度年假资格。
B级之上经理年假申请须总经理批准,若员工提出辞职,年假不可用来抵通知期。
3.1.3婚假、产假
于酒店工作壹年之上的正式合同制员工,凭结婚证明书申请享受有薪婚假3天。
符合政府晚婚条件者,按有关规定享有晚婚假7天。
申请婚假须提前壹个月提出。
1.产假、陪护假、生育假
于酒店工作壹年之上的正式合同制员工,取得准生证的已婚员工生育孩子,可享受产假90天,晚育者可享受150天产假,难产员工另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壹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男员工申请陪护假(配偶必须是晚婚晚育),产假(陪护假)期间的补贴及待遇按政府规定执行。
2.哺乳假
需要给未满壹岁的婴儿哺乳的女员工,每天可享受1个小时的哺乳假。
3.计划生育假
有生育指标及医院诊断证明的女员工婚后第壹次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将
享受15天的计划生育假,之后再壹次怀孕实行手术按病假处理;
女员
工婚后第壹次自然流产,享受计划生育假。
休假期间待遇同产假;
生
育假壹律以日历日期计算,均包括公休假日、法定假日,且且壹次性
连续使用。
3.1.4慰唁假
若正式员工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去世,酒店将给予3天的有薪丧假。
若系公婆、岳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去世,给予1天的有薪丧假,丧假需凭有关证明。
3.1.5事假
员工有特殊情况需申请事假,必须遵守“事先请假”的原则。
填好休假申请单,经批准后生效。
事假于3天以下的由部门总监/经理批准;
3天之上(含3天)5天以内须由人力资源部批准;
5天之上由总经理批准。
所有事假均是无薪的,不准以串班方式替代事假。
3.1.6病假
壹般情况下员工须持市级之上医院开具的医疗诊断书,于3天内将病假单送至酒店人力资源部确认方为有效(急诊除外);
急诊病假1天有效。
员工请病假必须于上岗前通知部门负责人且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员工于外因急病请假应电告部门经理,返店后需出示市级之上医院的急诊诊断书等有关病情证明资料,经确认有效后按病假处理。
因病住院员工的医疗制度按国家医疗保险制度执行,厂矿企业、个体、联营、部队等医院开具的病假单无效。
3.1.7因工负伤或死亡
员工因工负伤应立即通知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保安部。
部门应于24小时内将工伤发生经过报人力资源部。
因工负伤治疗可直接到医院就医,但须向医院说明是因工负伤。
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伤残或死亡的经济补偿,酒店将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政策办理。
3.2医疗福利
凡于酒店工作满壹年的员工享有由酒店组织的每年壹次体格检查。
3.3年终奖金
酒店将视运营盈利情况决定年终奖金之发放。
3.4工作餐
酒店设有员工餐厅,员工当职时免费为职工提供工作餐。
员工用餐要严格遵守用餐时间及关联制度,不得擅自于员工餐厅以外的地点用餐。
3.5特殊奖励
凡服务杰出或有特殊贡献之员工,酒店将视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3.6员工培训
酒店将为员工的发展及提高员工素质安排的各项培训课程,员工均应准时参加,无故缺席将受到纪律处分。
3.7培训合同
公派外出培训的员工将根据酒店规定和酒店签订培训合同。
3.8员工保险
酒店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正式员工交纳各项劳动保险及其它法律规定之保险项目。
3.9娱乐活动
酒店将不定期为员工组织各种娱乐康体活动,促进员工身心健康。
3.10通勤班车、员工宿舍
酒店为员工上下班提供通勤班车,为家住外地的员工提供住宿条件或倒班员工提供倒班宿舍,不准离职员工乘坐通勤班车或于员工宿舍居住。
3.11其它
年假、婚假、产假(陪护假)等假期同壹年度内只享受壹种。
第四章行为规范
4.1员工关系
员工之间应以礼相待,互相谅解、合作共事。
员工必须切实执行直属上司指派的任务。
若遇疑难或不满应从速向直属上级请示或申诉。
4.2客人关系
不准向客人索取钱、物和于国(境)外带购物品,或要求客人代办事项。
4.3考勤
4.3.1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未经批准若缺勤或擅离工作岗位要受到纪律处分。
4.3.2不准随意调动班次,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否则将受到纪律处分。
4.3.3员工应准备充分时间上班更换制服,以便准时到达工作岗位。
下班员工应
于离开工作岗位1小时内离开酒店。
4.3.4工作中应积极主动,恪尽职守,不得消极怠工、聊天、阅报见书、写私函、
不得收听录音机或见电视。
4.4个人卫生和仪表
保持高标准的仪容卫生,于对客服务中应尊重客人和自我尊重。
员工必须了解且遵守酒店和各部门规定的卫生标准。
标准如下:
4.4.1保持干净整齐和高标准的个人卫生,饭后要刷牙漱口。
4.4.2保持双手和指甲的清洁,指甲要经常修剪,禁止涂指甲油。
4.4.3头发要干净,修剪整齐,不要遮挡脸和耳朵。
女员工长发必须盘起来。
禁止染发。
4.4.4首饰仅限于手表和壹只结婚戒指,上岗时不能带手镯或手链,耳环要小
巧玲珑,男员工当值时不准戴耳环。
4.4.5化妆、香水的使用要得当。
4.5员工证及名牌
4.5.1人力资源部将为每位员工配发员工证及名牌,员工证是员工于酒店工作的标志,应随身携带,进出酒店应主动向有关人员出示。
名牌属于员工制服的壹部分,当值时必须佩戴,部门主管、上司应随时检查。
人力资源部有权随时抽查。
4.5.2员工因不慎遗失或损坏员工证、名牌及有关证件应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以便补发,人力资源部按标准收取费用。
4.5.3员工离职时,应首先将员工证交至部门上司转人力资源部(或保安部),其它所有证件、物品待办理离职手续时交清。
如遗失或损坏应予以经济赔偿。
4.6员工更衣柜
酒店为每个员工配备壹个更衣柜,下列规定应当遵守:
4.6.1员工应经常保持更衣柜的清洁和整洁。
4.6.2员工不得将贵重物品带入酒店存入更衣柜,酒店不负任何财物损失责任。
4.6.3更衣柜内严禁存入食品、饮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力资源部及保安部
有权联合不定期检查员工更衣柜。
4.6.4员工不得私自配锁或更换更衣柜。
4.6.5员工离职壹周内必须清理干净更衣柜,且将钥匙交回人力资源部,否则
人力资源部有权对其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损失,酒店不予承担。
4.7制服/个人着装
4.7.1酒店为员工提供工作制服,工作制服由人力资源部和管家部配发。
4.7.2员工应按酒店规定统壹着装和更换制服且保持制服的整洁。
如有破损应
交制服房缝补,员工于更换制服时,若所领的制服不整洁,员工有投诉
的权力。
如因本人穿着不当或疏忽大意而导致制服破损或遗失者,按要
求予以赔偿。
4.7.3除非工作需要或特别批准外,员工不得穿着制服外出或把制服带离酒店。
4.7.4员工离职时须交回工作制服,遗失或破损者按规定赔偿。
4.7.5对允许着个人服装工作的员工,着装应体现出职业化且适合酒店的工作环境。
4.8钟卡/员工通道
4.8.1除酒店A级经理之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时必须打钟卡。
代人
或委托他人打钟卡者,均属违犯店规将受到纪律处分。
4.8.2钟卡上的时间不等于员工的工作时间,它只代表员工进入及离开酒店的时间,员工上下班的工作时间是以员工到达或离开本职岗位为准。
4.8.3休班(点)的员工进出酒店均需打钟卡。
4.8.4员工出入酒店必须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
离店时其所携带之包裹应主动
出示给保安人员检查。
凡携带非私人物品离店,须持有关部门总监签发
的“物品放行证”。
员工带入包裹物品时须登记。
4.9道德行为/个人资料
4.9.1员工的行为于任何时候均要符合最高标准的道德规范。
4.9.2员工应真实向酒店填报个人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个人资料若有变化应
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方案修改,否则壹经查实将给予严厉的处分。
4.10宾客隐私/客用设施
4.10.1员工应对于酒店留宿的客人的身份和房间号码严格保密,任何员工未经
客人许可,不得将客人隐私泄露他人。
4.10.2除高级管理人员外,员工不得使用酒店内为客人提供的任何设施。
任何
时间不得使用客用卫生间,不得于任何公共场所、餐厅、楼层、客房内
逗留、穿行。
4.11财务信息/计算机软件安全/商业秘密
4.11.1.未经总经理许可,任何财务信息不得泄露给酒店以外的机构和人员。
4.11.2任何员工无权随意复制或出售酒店开发、使用或获得许可的计算机软
件。
禁止以酒店名义使用非法计算机软件或将尚未授权的计算机软件用
于本酒店硬件。
4.11.3未经酒店同意,员工不得泄露、传达或引用酒店的文件、图片、往来信
函和书籍等。
4.12拾遗/私人财物
4.12.1于酒店公共区域内拾到任何财物,必须立即送至管家部,若于员工区域
内拾到任何财物应送交人力资源部。
4.12.2员工有责任保管好个人财物,倘有遗失应立即方案保安部,以便调查,
但酒店不负责赔偿。
4.13酒店财产/酒店钥匙、磁卡
4.13.1员工若有盗窃行为包括食品、饮品等,不论所窃财物属于酒店、客人或酒店员工,无论所窃财产、物品价值大小,均将被酒店即时开除且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送至公安部门查办。
4.13.2员工要爱护酒店的公物,若因蓄意或疏忽而致酒店、客人等财物或器具损失,酒店可根据所毁损之价值和毁损的性质进行处理,除予以经济补偿外,仍将予以纪律处分。
4.13.3员工保管使用酒店的任何钥匙、磁卡、不得擅自复制或转于他人使用。
若发现有遗失、错位等情况应立即方案所于部门或保安部。
员工于下班离岗或离职前应向有关部门或者有关人员交仍所使用的钥匙、磁卡。
4.14辱骂/伤害
4.14.1员工应时刻以友好、和善的方式和客人及同事打招呼,不得以任何理由为藉口,辱骂、侮辱客人及同事,违者将予以最严厉的纪律处分。
4.14.2任何殴斗、伤害行为均是严禁的。
如有殴斗、伤害行为发生,酒店亦将予以斗殴双方即时开除处分,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对任何因殴斗、伤害所造成的后果及产生的费用,酒店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
对此行为给酒店造成的损失,酒店有索赔的权力。
4.15吸烟/通告
4.15.1除指定地点任何地方均不得吸烟。
4.15.2XX任何个人不得于酒店内张贴或传播任何通告及其它宣传品。
4.15.3员工不得于酒店任何公共场所乱写乱画,否则酒店将给予纪律处分。
4.16私人电话/私自受聘
4.16.1未经同意员工于岗期间不得为个人私事使用酒店电话。
4.16.2外来因私电话如无紧急事故,总机概不予转入。
若有急事总机可将电话转到部门,由部门负责转达给员工。
4.16.3员工不得私自受聘于酒店以外的任何单位、从事第二职业、不得自行开业,否则将予以即时开除处分。
第五章奖励和纪律
5.1奖励
为维护酒店正常运营和工作秩序,充分调动和发挥酒店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酒店将对有下列表现之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1.于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个人业务水平和酒店服务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2.于酒店节约原材料、能源和资金方面有显著成绩的。
3.于改进酒店运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绩的。
4.保护公共财产、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酒店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抵制歪风邪气,且于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酒店秩序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6.为酒店科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且被酒店采纳的。
7.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酒店争得荣誉的。
5.2纪律
为建立酒店统壹的指导方针,以保持酒店有秩序的运营环境,对员工的过失行为将依据纪律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纪律适用于酒店所聘用之全体员工,不论他们来自国外或本地,也不论他们是正式工或临时工,均将受到酒店规章制度的约束。
规章制度包括已列入《员工手册》中的有关条例,酒店有效力的文件:
即总经理及人力资源部签发的备忘录中所阐述的规章制度,其它必要时增加之内容。
5.2.1纪律处罚等级
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辞退、解聘或即时开除。
5.2.2口头警告:
有下列过失之壹者,将被处以口头警告处分;
口头警告予以扣罚当月工资额的5%
1.迟到早退、用餐超时、擅离职守。
2.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
3.仪容仪表不整,当职时未穿整齐制服,不佩戴名牌。
4.搭乘客用电梯(特殊情况例外)。
5.下班后无故逗留于酒店范围内。
6.未能保持更衣柜及更衣室的整洁。
7.工作时咀嚼口香糖或零食。
8.于酒店内随地吐痰或乱扔杂物。
9.工作或服务效率不佳。
10.疏忽或不小心毁坏酒店财物。
11.工作区杂乱无章,机器不干净、不整洁、设施设备没有放于规定位
置。
12.于工作区内吃喝;
于员工餐厅不讲卫生。
13.吵闹、粗言秽语或扰乱酒店秩序。
14.于非吸烟区吸烟。
15.未经许可于正常工作结束时间之前停止工作。
16.上下班不打钟卡。
17.不恰当使用卫生间或员工餐厅设施。
18.不遵守健康制度。
19.不方案导致客人投诉的事件。
20.不和客人打招呼。
21.对客人缺乏应有热情,表情冷漠、僵硬。
22.违反操作程序,尚未导致事故者。
5.2.3书面警告
有下列过失之壹者,将被处以书面警告处分;
书面警告予以扣罚当月工资额的10%。
1.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
2.于更衣柜内存放食品和饮料。
3.使用酒店的电话及设备办理私人事情。
4.工作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见和酒店无关的书报。
5.对客人不礼貌,高声和客人说话。
6.当值时睡觉。
7.于店内私自烹调饮食。
8.当班时私自会客。
9.当值时喝酒或酒后上岗。
10.未经批准身着酒店制服离店。
11.旷工壹天,习惯性迟到,捏造事实请假。
12.未经允许进入客用区、洗手间。
13.未保管好钥匙、磁卡。
14.和客人不适当的接触,和客人兑换钱币,向客人索要小费或礼物。
15.渎职工作质量壹再达不到标准。
16.将酒店刀、叉、筷子、勺子和盘子扔进垃圾袋。
17.于酒店门、窗、电梯间、走廊、餐厅等场所乱写乱画。
18.违反安全工作规则。
19.不遵守更衣室、员工餐厅、员工宿舍的管理制度。
20.于酒店范围内,拒绝酒店检查或拒绝协助保安人员检查。
21.拒绝接受关于行为或纪律方面的有关劝告。
22.第二次口头警告。
23.其它较严重过失行为。
5.2.4最后警告
有下列过失之壹者,将被处以最后警告处分;
最后警告予以扣罚当月工资额的25%。
1.第二次书面警告。
2.代人打钟卡或委托他人打钟卡。
3.因迟到、早退或旷工以致酒店损失重大,影响极坏者。
4.因无责任心导致跑漏帐。
5.于禁区内动用火种。
6.玩弄灭火器或保安设施。
7.于酒店范围内发现任何致使自己或其它员工处于险境或使酒店任何个人财物受损害的情况时,不向上司方案。
5.2.5辞退、解聘或即时开除
有下列过失之壹者,将被处以辞退、解聘或开除处分;
之上处分予以扣罚当月全部工资且追究经济赔偿。
1.未经酒店授权和其它公司或个人交易。
2.可能使他人生命安全处于危险的行为。
3.XX使用酒店车辆、设备、器械。
4.未经允许用酒店客房招待私访者,未经同意和客人发生过分关系。
5.拾到财物不上交。
6.未经书面同意旷工三天。
7.未经批准利用酒店电话打长途电话。
8.向客人提供劣质服务导致客人投诉。
9.未经同意打开或触动客人财物。
10.发表关于员工、管理层及酒店方面的虚假的不公正言论或声明。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