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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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针对巡视、巡察、审计、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预算管理、财务会计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重点项目评价情况进行评价。
五是创新性工作评价。
主要针对各部门在绩效信息公开、资金投入方式以及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等方面工作创新情况进行评价。
针对上述五个方面内容,设计20项客观、量化、统一的评价指标,通过量化打分,综合反映各部门预算管理整体绩效情况。
三、评价组织及结果应用
(一)加强工作组织实施。
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每个预算年度结束后,对各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得分和等级。
评价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的定为A级,70—90分之间(含70分)的定为B级,70分以下的定为C级。
(二)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将反馈被评价单位并上报市政府,在市直部门范围内通报。
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对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被定为C级的部门,按5%比例压减下年度公用经费。
四、意见建议
《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建议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附件:
潍坊市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
(试行)(审议稿)
潍坊市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
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审议稿)
为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预算管理体系,强化市直部门支出责任和提高支出效率,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0号)等有关规定,参照《山东省省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鲁政办字〔2017〕185号),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通过实施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和绩效观念,从整体上提升市直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绩效管理能力与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评价主体和范围
市财政局是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的主体,负责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组织开展评价工作。
评价范围包括所有市直预算部门。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决算信息公开和巡视、巡察、审计、财政监督发现问题、绩效评价结果等四个方面。
为引导部门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和工作创新力度,设置总分为5分的改革创新加分事项。
(1)预算编制(45分)
从以下6个方面评价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及时性(6分)。
按照市级预算编报文件规定时限报送部门预算的,得满分。
延迟报送的,“一上”“二上”阶段,每迟报一天扣0.5分;
报市人代会审议阶段,每迟报一天扣1分,扣完6分为止,下同。
2.预算编制质量(16分)。
包括预算编制完整性和准确性2项评价指标。
(1)预算编制完整性(8分)。
按照市级预算编报文件规定完整编制预算的,得满分。
①部门经费拨款、政府性基金、非税收入(含对下分配部分)、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其他收入等,每漏报一项扣1分;
②预算申报或经费申请出现遗漏事项(政策调整除外),对预算安排造成影响的,每次扣1分,影响重大的扣2分。
(2)预算编制准确性(8分)。
按照市级预算编报文件规定准确编制预算的,得满分。
①自行调整保障标准或补助政策,且未对变化情况和原因作出专项说明,或单位性质、经费保障方式等政策调整后,未及时申请调整预算或经费的,每次扣0.5分;
②非税收入短收比例(剔除政策性不可预见因素)超过20%的,扣1分。
非税收入短收比例=(1一该部门非税收入决算数/该部门非税收入预算数)×
100%。
3.绩效目标编报质量(8分)。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按要求全部编报的得1分,每漏报一个项目扣0.5分;
(2)绩效目标申报完整的得2分,填报不合格退回重报的,一个项目扣0.5分;
(3)每个项目产出和效益指标在4条以上、且量化指标在50%以上的,得3分,缺少一个量化指标扣0.5分;
(4)绩效目标紧扣发展规划、与预算数额相匹配、测算依据明确的得2分;
不符合要求的,一个项目扣0.5分。
4.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覆盖率(6分)。
得分=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覆盖率×
6。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覆盖率=(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年初计划金额+年中补报计划金额)/部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内项目资金预算数×
100%。
5.预算评审项目实施方案编报质量(5分)。
(1)按要求编报评审项目实施方案的,得满分。
(2)需前置审批的项目,审批文件与项目预算和实施方案同时报送的,得1分;
未同时报送的,每个项目扣0.2分;
(3)项目预算与实施方案内容完整、规范,报送及时的得2分;
未按项目预算编制规范执行或编制质量较差的,每个项目扣0.2分;
未按时报送的,每个项目扣0.2分;
(4)项目预算与实施方案需要修改完善的,能够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的得1分;
未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或修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每个项目扣0.2分;
(5)项目预算审定值与申报值差异率(审增率十审减率)在20%以内的,得1分;
差异率超过20%的,每个项目扣0.2分。
6.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率(4分)。
得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率×
4。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率=年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全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一年中追加的特殊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二)预算执行(45分)
从预算执行进度、规范性、绩效评价、资产管理、决算情况5个方面评价各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水平。
l.预算执行进度(19分)。
包括预算执行进度、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进度、部门存量资金、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完成率4项评价指标。
(1)预算执行进度(8分)。
实行按季考核,每个时点2分。
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执行进度达到或快于时间进度的得满分;
慢于时间进度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2分。
预算执行进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支出数/(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批复数+年中下达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数)×
(2)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进度(5分)。
①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30日内分配下达的,得2.5分,超过规定时限的,每项资金扣0.5分;
②市级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分别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30日和60日内分配下达的,得2.5分,超出规定时限的,每项资金扣0.5分。
(3)部门存量资金(3分)。
部门年终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占比控制在9%以内,且小于或等于上年水平的,得满分;
高于9%或比上年增加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占比=财政拨款结余结转金额/当年财政拨款金额×
(4)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完成率(3分)。
得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完成率×
3。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完成率=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预算资金政府采购建议书金额/全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2.预算执行规范性(11分)。
包括重点科目执行规范性、政府采购规范性、国库动态监控情况3项指标。
(1)重点科目执行规范性(5分)。
评价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
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以下简称五项经费)使用是否规范。
五项经费使用合规的,得满分。
超预算支出或未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和范围使用五项经费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2)政府采购规范性(3分)。
评价部门是否建立并实施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机制,是否依法依规组织政府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经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除此之外,每发现一项问题扣1分。
(3)国库动态监控情况(3分)。
对存在违规划转财政性资金、提供虚假支付申请、未执行公务卡使用办法、违反现金管理提取和使用办法等4项违规内容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3.绩效评价(6分)。
部门重点评价项目资金规模占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资金规模的比重大于等于30%的,得满分;
低于30%的按比例计分,得分=部门重点评价项目资金规模/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资金规模×
100%×
4.资产管理(5分)。
(1)资产年报及产权登记报送及时性2分,每迟报一天扣0.5分;
(2)资产卡片信息质量3分,必填信息每错、漏一条扣0.5分;
(3)存在瞒报、虚报数据或所属单位户数错误的,扣5分。
5.决算情况(4分)。
主要通过对年度部门决算与年初部门预算对比,评价部门预算的约束力。
低于或等于当年市级平均差异率的,得满分;
高于平均差异率的,每增加5%(含)扣0.5分。
预决算差异率=(决算支出合计数一年初预算合计数)/年初预算合计数×
100%;
市级平均差异率=(所有部门支出总计一所有部门年初预算总计)/所有部门年初预算总计×
(3)预决算公开(5分)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全面、完整公开预决算信息的,得5分;
对监督检查发现未按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的,每发现一处违规问题扣1分。
(四)巡视、巡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结果(5分)
在巡视、巡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部门在预算管理、财务会计方面的问题,以及财政重点评价项目得分较低的,按下列情况扣分。
1.每一次行政处罚扣2分;
2.每一次行政处理扣1分;
3.对巡视、巡察、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经认定属于部门责任的,每次扣0.5分;
问题性质特别严重的,扣5分;
4.每一个财政重点评价项目,评价结果为65分(含)至80分(不含)的项目,扣0.5分;
评价结果为65分(不含)以下的项目,扣1分。
(五)改革创新(5分)
评价部门主动公开绩效信息以及工作创新情况。
1.主动公开绩效信息(2分)。
主动随部门预算公开项目绩效目标的,得分=已公开绩效目标项目个数/编报绩效目标项目个数×
1;
主动随部门决算或评价完成后及时公开绩效评价报告的,得分=已公开绩效评价报告项目个数/部门重点评价项目个数×
1。
2.工作创新(3分)。
部门在以下方面有创新做法的,经认定后酌情予以加分:
主动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改进资金分配方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成效显著的;
多渠道筹措资金,创新资金投入方式,科学调整预算安排,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的;
主动承担预算管理改革试点任务,以及在预算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且经验在全国、全省或全市推广的。
四、评价程序
每个预算年度结束后,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依据财政信息系统数据和收集的基础资料,按照评价指标体系,对各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评价得分和等级,将评价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的定为A级,70—90分之间(含70分)的定为B级,70分以下的定为C级。
五、评价结果应用
(一)评价结果由市财政局上报市政府,并在市直部门范围内通报。
(二)市财政局、市直预算部门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对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被定为C级的部门,市财政将按照5%比例压减下年度公用经费。
六、其他事项
(一)评价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市财政局将根据年度有关财政政策和实际情况,适时对评价内容进行调整,以市财政局文件发布,以更科学、客观地衡量部门整体预算管理水平。
(二)各预算部门可根据本方案制定对所属单位的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所属单位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三)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1.潍坊市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单位名单
2.潍坊市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潍坊市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单位名单
中共潍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潍坊市委办公室、中共潍坊市委党史研究室、潍坊市委接待办公室、潍坊市人民政府信访局、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中共潍坊市委老干部局、潍坊市市级机关干部休养所、潍坊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中共潍坊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中共潍坊市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潍坊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潍坊市委政策研究室、潍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潍坊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中共潍坊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潍坊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协潍坊市委员会、潍坊市民俗博物馆、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潍坊市智慧潍坊建设办公室、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潍坊市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办公室、潍坊市公安局、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潍坊市司法局、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潍坊市审计局、潍坊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潍坊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潍坊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潍坊调查队、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潍坊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潍坊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潍坊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潍坊市火车站广场管理办公室、潍坊市金融工作办公室、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山东潍坊市人民检察院、潍坊市民主党派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潍坊市委、潍坊市青少年宫、潍坊市妇女联合会、潍坊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潍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潍坊市机关幼儿园、潍坊国际风筝会办公室、潍坊市地方税务局、山东省昌潍监狱、(行政政法科)潍坊市物价局、潍坊市粮食局、潍坊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潍坊市中小企业办公室、潍坊市机械电子行业办公室、潍坊市轻工行业办公室、潍坊市化工建材行业办公室、潍坊市工业转型升级办公室、潍坊市散装水泥办公室、潍坊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潍坊市交通运输局、潍坊市合作发展促进局、潍坊市经济技术合作中心、潍坊市港航局、潍坊市地方铁路管理局、潍坊市民用航空管理局、潍坊市公路局、潍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潍坊市商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潍坊市委员会、潍坊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潍坊滨海海洋经济新区建设推进办公室、潍坊食品谷协调推进办公室、潍坊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服务中心、(企业处)潍坊市教育局、潍坊市科学技术局、中共潍坊市委宣传部、潍坊市档案局、潍坊职业学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潍坊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潍坊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潍坊市科学技术协会、潍坊广播电视台、潍坊市地震局、潍坊市知识产权局、山东(潍坊)海洋科技大学园管理办公室、潍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潍坊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潍坊市体育局、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教科文科)潍坊市民政局、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潍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潍坊市技师学院、潍坊市护理职业学院、潍坊市残疾人联合会、潍坊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社保科)、潍坊市国土资源局、潍坊市规划局、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潍坊文化艺术中心(基建科)、潍坊市水利局、潍坊市农业局、潍坊市畜牧局、潍坊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潍坊市海洋与渔业局、潍坊市气象局、潍坊农业科学院、潍坊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潍坊市林业局、潍坊市供销合作联合社(农业科)
附件2
潍坊市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100+5
1
预算编制(45分)
预算编制及时性
(6分)
6
反映各部门上报年度预算的及时性
按照预算编报文件规定时限报送的,得满分。
延迟报送:
①“一上”“二上”阶段,每迟报一天扣0.5分;
②报市人代会审议阶段,每迟报一天扣1分。
扣完6分为止,下同。
2
预算编制质量
(16分)
预算编制完整性
8
反映各部门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完整性要求
按照预算编报文件规定完整编制预算的,得满分。
①对经费拨款、政府性基金、非税收入(含对下分配部分)、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其他收入等,每漏报一项收入,扣1分;
3
预算编制准确性
反映各部门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准确性要求
按照预算编报文件规定准确编制预算的,得满分。
其中:
部门非税收入短收比例=(1一该部门非税收入决算数/该部门非税收入预算数)×
4
绩效目标管理(8分)
绩效目标编报质量
反映各部门绩效目标申报情况及其申报质量
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按要求全部编报得1分,每漏报一个项目扣0.5分;
②绩效目标申报完整得2分,填报不合格退回重报的,一个项目扣0.5分;
③每个项目产出和效益指标在4条以上、且量化指标在50%以上的,得3分,缺少一个量化指标扣0.5分;
④绩效目标紧扣发展规划、与预算数额相匹配、测算依据明确的得2分;
5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6分)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覆盖率
反映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报及执行情况
6。
预算评审管理(5分)
评审项目实施方案编报质量
反映各部门评审项目实施方案编报质量
①需前置审批的项目,审批文件与项目预算和实施方案同时报送的,得1分;
②项目预算与实施方案内容完整、规范,报送及时的得2分;
③项目预算与实施方案需要修改完善的,能够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的得1分;
④项目预算审定值与申报值差异率(审增率十审减率)在20%以内的,得1分;
7
政府采购预算(4分)
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率
反映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覆盖情况
4。
预算执行(45分)
预算执行进度
(19分)
反映各部门预算实际执行进度是否落后于时间进度
每个考核时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际执行进度达到或快于时间进度的得满分;
每慢于时间进度1个百分点扣0.2分。
9
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进度
反映各部门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进度情况
①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规定时限分配下达的,得2.5分,超过规定时限,每项资金扣0.5分;
②市级安排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按规定时限分配下达的,得2.5分,超出规定时限的,每项资金扣0.5分。
10
部门存量资金
反映各部门年末结余结转资金情况
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占比=财政拨款结余结转金额/当年财政拨款金额×
11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完成率
反映各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情况
3。
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完成率=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预算资金政府采购建议书金额/全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12
预算执行规范性
(11分)
重点科目执行规范性
反映各部门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使用是否规范
“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使用合规,得满分;
13
政府采购规范性
反映各部门是否建立并实施政府采购内控管理机制,是否依法依规组织政府采购活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对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该项指标不得分。
除此之外,每发现一项问题,扣1分。
14
国库动态监控情况
反映国库动态监控中预算单位违规划转资金及单位公务卡改革情况
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每次扣1分:
①违规划转财政性资金的;
②财政监督、审计、纪检监察发现提供虚假支付申请的;
③未执行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的;
④违反现金管理提取和使用办法的。
15
绩效评价(6分)
部门重点评价开展情况
反映各部门开展部门重点评价情况
低于30%的,得分=部门重点评价项目资金规模/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资金规模×
100%×
16
资产管理(5分)
资产管理规范性
反映各部门资产管理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①资产年报及产权登记报送及时,得2分,每迟报一天扣0.5分;
②资产卡片信息质量3分,必填信息每错、漏一条扣0.5分;
③存在瞒报、虚报数据或所属单位户数错误的,本项不得分。
17
决算情况(4分)
预决算差异率
通过对年度部门决算与年初部门预算对比,反映各部门预算的约束力
预决算差异率=(决算支出合计数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