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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从量税。

如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③复合税。

如卷烟、白酒。

54.税法及构成要素:

(1)税法的分类:

①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②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③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收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

(2)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征税人、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免税、法律责任等。

其中,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是构成税法的最基本的要素。

55.增值税:

(1)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和个人,就其货物销售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销售不动产除外)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下列纳税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非企业性单位;

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3)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低税率适用范围和销售个别旧货适用税率外,基本税率一律为17%。

(4)增值税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售额×

适用税率-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

增值税税率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5)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①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②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③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56.营业税:

(1)营业税概述:

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人。

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因此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2)营业税的税目和税率:

①税目。

营业税共有9个税目,分别为: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营改增”试点:

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铁路运输业除外)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2014年1月1日,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②税率。

建筑业、电信业、文化体育业的税率为3%;

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税率为5%;

娱乐业的税率为5%~20%。

已纳入“营改增”范围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执行增值税税率。

营业税的计算公式为:

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额×

税率

(3)营业税征收管理:

①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②纳税人自建建筑物销售,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其销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讫营业额或者取得索取营业额凭据的当天。

③纳税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予他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④营业税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57.消费税:

(1)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消费税的计税主要采用三种计税方法:

①从价定率征收。

②从量定额征收。

③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征收。

(2)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我国消费税税目共有14个,即烟、酒与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

(3)消费税征收管理:

①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的当天。

③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

58.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均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

其基本税率为25%。

(2)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①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具体包括:

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

②不征税收入。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a.财政拨款。

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c.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③免税收入。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a.国债利息收入。

b.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c.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d.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④准予扣除的项目。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⑤不得扣除的项目。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项目包括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企业所得税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

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等。

⑥亏损弥补。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59.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指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35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每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每年收入总额-必要费用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①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20%

②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1-20%)

③每次收入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5)稿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其实际税率为14%。

①每次收入4000元以下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②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20%×

(1-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7)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合理费用-财产原值

(8)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

(9)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10)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60.下列人员为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

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等。

61.税务登记种类包括:

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扣缴税款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登记。

62.发票管理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63.发票的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使用的一种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2)普通发票。

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

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的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

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3)专业发票。

专业发票指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

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

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

64.发票的开具要求:

(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

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得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时应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

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

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5)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

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禁止倒买倒卖发票等违法行为。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65.纳税申报的方式主要有:

①直接申报;

②邮寄申报;

③数据电文申报;

④简易申报;

⑤其他方式。

66.税款征收:

(1)查账征收。

查账征收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2)查定征收。

查定征收方式适用于产品零星、税源分散、会计账册不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人。

(3)查验征收。

查验征收适用于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纳税人。

(4)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适用于:

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账簿但未设置的;

③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④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⑤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⑥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5)代扣代缴。

代扣代缴是指依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法定义务人,在向纳税人支付款项时,从所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收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这种征收方式有利于加强对税源控制,减少税款流失,降低税收成本,手续也比较简单。

(6)代收代缴。

代收代缴是指负有收缴税款义务的法定义务人,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一般适用于税收网络覆盖不到或税源很难控制的领域,如受托加工应缴消费税的消费品,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7)委托代征。

委托征收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有利于控制税源,方便征纳双方,降低征收成本。

(8)其他方式。

67.税收保全措施:

税务机关责令具有税法规定情形的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而纳税人拒绝提供纳税担保或无力提供纳税担保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2)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68.税收强制执行: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69.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

税务代理的特点:

①中介性。

②法定性。

③自愿性。

④公正性。

70.涉及税务领域的具体行政处罚种类主要有:

①责令限期改正。

②罚款。

③没收财产。

④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⑤停止出口退税权。

71.税务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自检练习

[单选题] 

1.杨某于2014年10月将其造价为200万元的房子以400万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和张某。

据知,杨某建房支付其他费用为50万元,售房过程中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交易费等相关税费10万元。

则杨某对该笔卖房款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

A.40万元

B.80万元

C.38万元

D.28万元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

20%。

据此,杨某对该笔卖房款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400-200-50-10)×

20%=28(万元)。

2.根据税法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其税基不含有增值税

B.凡是征收增值税的货物都征收消费税

C.应税消费品征收增值税的,其税基含有消费税

D.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

B

消费税是对特定货物征收的,不具有普遍性。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确定征收消费税的只有烟、酒、化妆品等14个税目,选项B说法错误;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计算时税基中不包含增值税,但必须包含消费税,选项A、C、D说法正确。

3.2014年9月,作家刘某取得一次未扣除个人所得税的稿酬收人100000元,则其对该笔收入应缴纳的税额为(  )。

A.11200元

B.13888元

C.19840元

D.12000元

A

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①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

(1-30%);

②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一每次收入额×

(1-20%)×

(1-30%)。

据此,作家刘某对该笔收入应缴纳的税额=100000×

(1-30%)=11200(元)。

4.某小型个体工商户,账证齐全。

其2014年取得营业额100000元,其中,准许其扣除的当月成本、费用及相关税金合计为60000元。

则该个体户2014年度应纳税额为(  )。

A.4250元

B.20000元

C.16250元

D.10000元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等)×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据此,本题中该个体户2014年度应纳税额=(100000-60000)×

20%-3750=4250(元)。

5.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  )。

A.电动汽车

B.卡丁车

C.高尔夫车

D.小轿车

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因此A、B、C选项均不正确,正确选项为D。

6.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B.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生产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C.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D.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专家解读】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其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并使用的当天。

7.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A.10

B.15

C.20

D.30

【专家解读】《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8.我国税法构成要素中,(  )是税法中具体规定应当征税的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A.税率

B.税目

C.纳税人

D.征税对象

我国税法构成要素中,税目是税法中具体规定应当征税的项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9.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月销售粮食白酒3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80万元;

薯类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50万元。

已知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

定额税率为0.5元/500克。

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是(  )万元。

A.58

B.66

C.79

D.74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白酒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

计算过程如下:

(1)从价定率应纳税额=(180+150)×

20%=66(万元)。

(2)从量定额应纳税额=(30+50)×

2000×

0.5÷

10000=8(万元)。

(3)应纳消费税税额合计=66+8=74(万元)。

10.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是(  )。

A.纳税义务人

B.征税对象

C.计税依据

D.税率

【专家解读】征税对象是划分不同税种、区别一种税不同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1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  ),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A.连续经营超过6个月

B.连续经营超过10个月

C.在连续的10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

D.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2.纳税人申报的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  )。

A.补缴和追征税款

B.采取税收促使措施

C.核定应纳税额

D.加收滞纳金

C

【专家解读】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的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3.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  )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

A.停业期满前

B.停业期满后

C.停业期满前5日

D.停业期满后5日

本题考核纳税人办理停业登记的有关规定。

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

14.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适用(  )的营业税税率。

A.3%

B.5%

C.10%

D.15%

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适用5%的营业税税率。

15.某明星一次取得演出收入700000元,则其应纳税额为(  )。

A.181000元

B.161000元

C.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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