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设施工程验收流程及竣工新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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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验收不合格,出具现场初验报告。
(二)复验
1、对按期完成整改的项目,在施工单位提交正式的整改情况报告,经监理、业主单位确认后,由支队验收小组协调业主单位组织现场复验;
2、参照《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GA/T961-2011),对项目外场设备再次进行抽检。
3、复验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复验不合格的,出具验收不合格报告。
4、由业主单位组织召开第三次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内容包括:
①通报复验结果,②提出整改要求,③处罚措施。
四、办理项目移交
1、对于验收合格的智能交通项目,填写《交通设施现场验收意见表》,经工作专班确认,提交支队审核(表格见附件六);
2、支队审定后,填写《道路交通工程设施项目验收移交表》(见附件七),办理验收移交相关事宜。
五、录入系统存档
将道路随路建设的智能交通项目各系统参数逐一录入合肥市交警支队智能交通设备管理系统,进行审验留档。
注:
1、因电子警察功能确认工作量较大,各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可先期报支队验收小组进行审核;
2、施工单位自行选择智能交通系统第三方检测机构,但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资质。
附件一:
合肥智能交通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内容及编制要求
为保障合肥智能交通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进度及建设质量,避免项目竣工验收过程中,存在的资料不规范、不完善的现象,以及由此一定程度上造成项目验收移交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等问题,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支队下发的《关于印发《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移交验收工作规范》的通知》,以及业主单位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要求,结合合肥市智能交通项目建设及验收的特点,特对合肥市大建设新改建道路智能交通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编制进行全面的规范,以指导各参建单位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一、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目的、作用和要求
(一)智能交通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主要目的和作用包括以下三大方面:
1、真实、详细、完整、全面记录工程实施过程,保证工程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具有可备查、可追溯、可印证;
2、为项目使用单位的后期维护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
要充分考虑项目移交后,在资料层面为使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对软件、设备、管线、系统等各个方面的有效维护和保养创造必要的技术条件。
3、为项目日后的再升级、再改造、再集成等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基础数据。
(二)鉴于上述作用,各承建单位在进行工程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及时性原则。
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资料,必须及时办理必要的签认手续,并立即进行收集和归档;
第二、完整性原则。
实施过程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必须完整,无缺漏、无破损。
严格按照竣工验收资料的目录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最终形成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第三、真实有效性原则。
任何资料都必须真实有效,不得编造、伪造、篡改。
同时需各相关单位签章确认的资料,必须进行真实有效完整的确认。
第四、规范性原则。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在内容编制、格式、签章、表格、书写记录等各个方面应统一规范、统一要求。
(三)竣工资料提交的时间要求
从总体来说,竣工资料应在实施过程中各承建单位应及时进行收集整理,在竣工前汇总成册。
就竣工资料在竣工验收前提交的时间要求如下:
1、在提交交警支队进行验收前至少三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向交警支队提交完整的、装订成册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2、施工单位竣工资料在提交交警支队前七日,将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查,并根据监理审核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整改。
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的资料可以暂不装订成册,但监理审查合格后进行统一装订成册。
3、在将竣工资料提交监理审查前,应完成资料文件的签章手续,包括竣工图的签章。
4、对于交警支队或监理单位审核资料时提出的整改意见,原则上在收到整改意见后三日内完成资料的整改工作。
二、竣工验收资料格式的基本要求
(一)资料纸张格式
要求所有资料均采用A4纸编制和装订,竣工图建议采用A3及以上规格纸绘制和装订。
(二)书写格式
所有文件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书写,采用的墨水应能不褪色、不模糊,便于长期保存。
文件的正文部分建议采用宋体打印,标题可采用黑体字体。
(三)封面及资料分页
封面建议采用一般卡纸式软性装订,不建议采用硬纸张装订。
根据资料目录项,各项之间使用彩色纸张进行项与项之间的分隔,便于翻阅和查找。
(四)资料的装订
资料页数较多的,可采用分册装订,每分册资料页数建议不超过500页,分册时应参考竣工验收资料目录中各文档的类型特征。
成册资料采用无线胶装方式装订,不建议采用线装、拉杆装、骑马钉装等装订方式。
(五)资料份数
原则上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五份,一正四副。
提交交警支队存档的应为正本。
其他副本资料应提交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存档。
(六)页码编辑
所有装订成册的资料均应连续编码(封面及目录可不编码),页码建议位于文件右下角。
页码编辑以最小文件单元为编页项,比如:
设备到货报审,其包括到货清单、现场开箱验收记录、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以及其他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等。
但应只作为一个页码编制,体现在设备到货报审表上,其他附件可不做编码。
页码格式建议采用“—n—”格式编辑。
(七)签字和用章
需要签字和用章的文件,必须在归档装订前完成相应的签字和用章,签字和用章应清晰完整。
且签字人及用章应为经授权和备案的责任人和用章。
任何XX的签字人所签文件、及XX备案的用章,均视同此文件无效。
(八)资料整理归档要求
要求所有归档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无破损,字迹清晰可见。
同类资料应有连续的文件编号,如编号有中断缺失,应说明此编号中断的文件缺失的原因。
(九)电子文件
要求所有纸质资料,必须有相应内容的电子文件存档。
三、竣工验收资料的目录、内容及编制要求
详见后附页《合肥智能交通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内容及编制要求》
四、部分文件、表格样式
1、项目完成情况确认单
×
项目完成情况确认单
致: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所承建的×
项目已按照合同及设计文件要求,完成合同所规定的建设内容,并经自检合格,提请监理及业主单位确认。
附件:
1、详见《工程量汇总对照表》
2、《自检报告》
承建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期: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章):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意见:
建设单位(章):
2、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确认单
项目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确认单
项目已按照要求,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并经自检符合竣工验收要求,提请监理及业主单位确认。
3、项目工程量汇总对照表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原合同清单
实际安装清单
品牌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数量
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与合同一致性
4、设备对照细化表(分子系统)
备注(变更说明)
5、
杆件测试记录表
路口/段
所属系统
设计要求
现场安装
位置
高度
厚度
需要对横臂进行测量的,厚度应填写为立杆厚度+横臂厚度,如12mm+8mm。
6、联网设备IP地址表
设备型号
接口标识
IP地址
备注
如某设备有多接口均需配置IP地址,应按编号标识对应IP地址。
7、设备联接路由对应表
路口、路段
前端
汇聚点
后台
设备名称
安装位置
收发器型号
收发器安装位置
汇聚交换机型号及位置
接入端口
汇聚光端机型号及位置
接入交换机型号及位置
合肥市新改建道路附属智能交通验收细化指标
智能交通系统验收标准
验收资料
□施、竣工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承建单位自检报告□监理单位自检报告□业主验收函□项目第三方检测报告
现场验收前三个工作日提交
验收工具
登高车、铁锹、测距仪、接地电阻测试仪、杆件壁厚测试仪、电感值测试仪、通管器、光钎测试仪等
带至验收现场
信号控制系统
信号灯灯具应无物理损坏,信号机路口摆放位置、人行灯安装位置依据图纸的同时兼顾实际安装条件、信号配时方案合理,
提供每个路口信号灯(含车行灯、人行灯)、信号机现场图片,
信号灯、信号机所用品牌、型式、数量与投标文件一致
按照路口,依据施工图纸、投标文件、投标清单、对每个路口的信号灯、信号机品牌、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进行罗列,制作统计表,并与路口实际安装情况对照,制定对照细化表,
杆件净高、尺寸、壁厚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按照路口,依据施工图纸、投标文件、投标清单、对每个路口的信号灯杆件(车行灯和人行灯)、杆件壁厚等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进行罗列,制作统计表,并与路口实际安装情况对照,制定对照细化表,提供每根杆件壁厚测试数据及测试现场图片
信号机应有车辆流量统计功能,含车检器,路口检测器线圈馈线应接入信号机
按照路口,提供路口信号机车检器图片,线圈馈线接入车检器图片,线圈电感值测试数据及测试现场图片
信号机中提供接线图,接线图简洁实用,便于后期维护,指导操作性强,接地规范,
按照路口,提供路口信号机接线图照片,对接线图进行检查图片,断电接线图上对应相位信号故障测试图片
信号控制系统接入现有支队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实现远程联网控制功能,满足特勤保障等招标方案中功能需求
提供信号控制系统接入支队智能交通管控平台确认单,
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系统
闯红灯违法图片已经和支队秩序科对接,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能批量上传至交管违法库,还需能够实现高清录像和绿灯卡口、流量记录及黑名单捕获功能,对骑线行驶、逆行,压双黄线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依据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GA/T870-2010),提供初验相关佐证材料,
图像采集单元(摄像机、镜头)、数据处理存储单元(工控机)需有铭牌及设备型号,品牌、型号和数量与投标文件一致,
按照路口,依据施工图纸、投标文件、投标清单、对每个路口的摄像机、镜头、工控机品牌、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进行罗列,制作统计表,并与路口实际安装情况对照,制定对照细化表,
图像采集单元(摄像机)像素和帧率等与标书、合同等文件一致
对帧率、像素进行分析统计,提供帧率、像素专业仪器分析现场照片,制作统计分析表
图像采集单元的安装牢固,没有出现因抖动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的情形;
结构强度(杆件规格尺寸、机箱规格尺寸)与标书、合一致;
有相应的防盗措施;
紧固件无锈蚀现象,
管道规格、管线敷设与设计图纸、标书、合同、技术规范等文件相符
提供逐个路口摄像机防护罩的安装固定细节图,紧固件图,检查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系统穿线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实施,是否存在强弱电共管现象
监控系统
图像接入现有智能交通集成平台,画面清晰,存储格式、存储时长、叠加信息满足标书要求
提供监控系统接入支队智能交通管控平台确认单,提供试运行期间相隔十五日时长的两端录像,叠加信息完整
图像采集单元(摄像机)、传输设备(光端机、汇聚光端机)中心控制设备、存储设备品牌、型号和数量与标书、合同、检测报告等文件一致,
按照路口,依据施工图纸、投标文件、投标清单、对每个路口的摄像机、传输设备、中心控制品牌、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进行罗列,制作统计表,并与路口实际安装情况对照,制定对照细化表,并对中心设备品牌、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进行罗列,制作统计表,并与路口实际安装情况对照,制定对照细化表
违法抓拍、枪式摄像机交通事件监测功能实现,
提供近期生成的事件日志作为系统功能实现证明材料
管道规格、管线敷设与标书、合同、技术规范等文件一致;
检查监控系统穿线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实施,是否存在强弱电共管现象,
卡口、匝道控制系统
带测速功能需标定的,标定材料齐全
提供标定材料
按照标书要求实现超速违法取证功能、车辆记录、数据比对筛选、违法图片自动生成、稽查布控、数据传输等功能,并能够与现有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对接,
提供超速违法图片支队秩序部门规范性确认及批量上传确认单,接入集成平台交通指挥中心确认单,提供试运行阶段测试车辆图片信息,提供现场演示系统功能方案。
系统中CCD彩色摄像机、视频采集卡、号牌识别单元、工业控制机、通信单元、控制软件、照明控制单、辅助照明等设备需标注品牌、型号,品牌、数量、型号须与投标文件中清单一致
按照路口,依据施工图纸、投标文件、投标清单、对摄像机、工控机等品牌、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进行罗列,制作统计表,并与路口实际安装情况对照,制定对照细化表,
匝道信号机能够与现有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对接,实现远程访问控制,灯态观察及修改
提供匝道信号机与交通指挥中心集成平台对接确认单,灯态观察及修改现场演示图片
检查系统穿线是否按照设计图纸实施,是否存在强弱电共管、线缆裸露等现象,提供图片
流量及事件监测系统
采集的数据能够接入现有智能交通管控平台,实现数据采集功能
提供试运行期间该系统生成的流量表、直方图及事件日志
视频检测器、流量(事件)检测摄像机、光钎收发器等设备品牌、型号和数量与标书、合同、检测报告等文件一致
按照路口,依据施工图纸、投标文件、投标清单、对摄像机、事件检测器等品牌、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进行罗列,制作统计表,并与路口实际安装情况对照,制定对照细化表,
交通诱导系统
按照标书要求,实现交通诱导信息发布功能,与现有交通诱导系统中心平台兼容
提供诱导信息发布接入集成平台交通指挥中心确认单,提供现场演示系统功能方案及预演图片。
LED点阵屏、千兆光纤收发器、设备品牌、型号和数量与标书、合同、检测报告等文件一致
按照路口,依据施工图纸、投标文件、投标清单、对屏体、光钎收发器、主机主要技术参数、数量进行罗列,制作统计表,并与路口实际安装情况对照,制定对照细化表,
各个系统杆件及接地
杆件应经过镀锌喷塑处理,杆件螺丝等紧固件经防锈处理,杆件栽立垂直,净高符合设计要求,基础抱封
按照路口进行编号,提供各系统杆件净高测量图片,基础抱封图片
杆件壁厚、基础尺寸等相关工艺符合施工图及《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施基础施工通用技术要求》
按照路口进行编号,提供各系统杆件壁厚测量图片,提供基础报验图片,并统计测量值,制定统计表
隐蔽工程
提供道路两侧及交口范围内光钎、管网走线图,提供建设过程中的敷设钢管、PE管等报验材料,在光钎管网走线图上标注手井,逐个手井进行编号,依据编号提供每个手井的开盖照片;
光钎、电缆管网数量、材质、埋深等施工工艺按照图纸及《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施基础施工通用技术要求》相关技术规范实施,
管道埋深应不小于40MM,管道在进出窨井端应加装防鼠护套,各个系统杆件基础、窨井、机箱、接地达标
附件二:
合肥交通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内容及编制要求(标牌标线类)
文件名
编制要求
一
封面
封面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资料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加盖公章)、监理单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建设单位名称,以及日期等内容
二
目录按照下述各文件名作为目录项,且必须对应页码编号
三
由施工单位编制,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签章。
具体内容大致为:
“×
”该确认单应随附合同文件、合同清单、未安装设备移交单、增加设备清单(合同外)等。
四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五
开工报告
六
施工组织设计
七
自检报告
由施工单位编制并签章。
自检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概况;
建设完成情况;
项目变更情况;
生产、施工、安装工艺等方面的质量自检结果及结论。
需要说明的是,下述各系统的细化指标资料是自检报告的一个详细补充。
八
监理评定资料
由监理单位编制并签章。
包括监理初验收报告、各子系统监理初验收记录
九
第三方检测报告
由第三方检测机构编制并签章
十
项目工程量汇总对照表
该表应包括:
合同清单(含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等)、实际安装清单(含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与合同清单对照的一致性,以及实际安装数量等)、未安装设备清单(注明是否移交或变更取消)。
为保证更为直观,建议用一张表体现上述所有内容。
该对照表需经监理、业主确认。
十一
项目验收细化指标表
严格根据交警支队下发的《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施工程移交验收工作规范》中有关交通设施验收细化指标所规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十二
信号设备细化指标资料
此为封面式资料,一张纸即可
现场图片
提供所有路口信号灯的景观图片,并在图片上说明是属于哪个路口、哪个方向及哪种类型的信号灯
设备对照细化表
针对信号灯系统制作设备对照表(逐交口、路段),包括原合同清单(含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数量)、实际安装清单,以及备注内容(特指变更情况说明)
杆件检测对照表及抽样图片
包括一份杆件壁厚及净高的测试数据统计表(列明杆件所属路口、方向、规格及类型),以及对杆件进行壁厚及净高测试的图片(图片需表明哪个路口、哪个方向的哪种类型杆件)(考虑到一个项目杆件较多,在图片的选用上可采取抽样方式,抽样率不得低于30%。
但测试数据统计表应包含所有杆件,不得抽样。
)
十三
交通标志细化指标资料
物品明细
各类标志(含标志杆件和牌面)数量、规格、尺寸
反光膜
所使用产品质保书、合格证、进货单、凭证、相关检测报告等
基础等附件资料
各类规格基础开挖数量及相关施工图片和对应文字记录
十四
交通标线细化指标资料
标线工程量明细
各类标线具体工程量(道路分段分类统计计算),
标线资料
材料采购清单及票据,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检测报告
十五
交通隔离设施细化指标资料
各类隔离设施设置点位具体数量、规格(护栏分段统计,其他隔离设施逐点位罗列)
产品资料
相关设施采购清单,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检测报告
十六
杆件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