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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四、发放形式

学校根据每学期绩效考核结果,按全校专任教职工总数的3:

5:

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在县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内扣除本校每月班主任津贴后,计算出本校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三等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每月比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低30元的标准发放。

考核结果报县教体局审核、学校教师会经过后,直接发放至教师个人(账户)手中。

五、考核小组

组 

长:

毛 

副组长:

王金龙 

史 

成 

员:

顾宝军 

张小虎 

王永林 

毛彩霞 

王长军

杜明星 

陈艳红 

各教研室各选派2人

六、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工资和奖励性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工资由县财政按月足额发放至教师个人账户。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与发放按以下方案进行:

A.考核总分值100分,其中考勤占15%、工作量占20%、教育教学过程占20%、教育教学业绩占45%。

B.绩效考核得分计算办法(计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

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一)考勤(15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

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办法和考勤记载。

考勤考核办法(以学期计算)(满分15分)

(1)请事假1天扣0.5分,病假1天扣0.2分,超假1天扣1分,旷职1天扣2分。

(2)周末上下班无故不签到者扣1分,请假一次扣0.2分。

(3)日常考勤缺签一次扣0.5分。

(4)会议、集体活动迟到或早退1次扣0.5分,缺席1次扣1分。

(5)满勤者每学期加1分。

(6)一学期内日常考勤缺签三次以内者(无请假者)可按满勤计算。

(7)其它相关详尽事宜以《山丹县教师公考勤及请假暂行规定》为依据执行。

(二)工作量(20分)

1.周工作量要求

根据岗位设置确定教师周工作量,教师能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认真负责,认真抓好教育教学工作。

2.周工作量的计算办法

(1)单班课任教师工作量计算公式:

周实际授课时数+本专业课程周课时数×

班级人数×

0.03

(2)双班课任教师工作量计算公式:

周实际授课时数+双班本专业课程周课时数×

双班总人数÷

0.04

(3)多班课任教师工作量计算公式:

周实际授课时数+多班本专业课程周课时数×

多班总人数÷

班级数×

0.01

(4)早自习计0.5课时、班会课计1课时,计入周实际授课数。

(5)职务工作量

图书管理员、科学实验室管理员计2课时。

美术室、体育室、会议室、音乐室、微机室、多媒体室等功能室管理员计1课时,兴趣小组负责人计1课时,少先队辅导员计1课时,团支部负责人计1课时,教导处人员计3课时,教研室组长计3课时,以上均计入周实际授课总数。

(6)替课教师每上一节课计0.05课时计入周实际授课总数。

(7)其它各种活动临时指定的工作人员每人次加0.2分。

(8)向教育信息网站上传资料每人次计0.2分(教导处信息发布员除外)。

3.最终得分

以平均工作量下浮3分为标准,达到该标准,得该项满分30分,每低于该标准1分扣1分,每高于该标准1分加1分。

(三)教育教学过程 (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态度、责任心。

    

1.履行岗位职责和安全稳定(2分)  

教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集体活动、放学排队,课间课堂上等都应避免大小事故发生。

如发生事故或造成影响,经行政会研究将扣除责任人安全考核分。

(1)因教师自己的疏忽大意而导致的学生安全事故,一次扣2分。

(2)执行安全责任首办制,违反此规定,一次扣2分。

2.师德(2分)

师德表现考核合格而且被教职工公认为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突出的教师,如获得乡级(校级)荣誉加1分,受到县级有关部门表彰的加2分,市级表彰的加3分。

有下列行为的此项不得分:

(1)拒受学困生,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2)流失学生而未做工作的;

(3)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3.教学常规(12分)  

(1)备课(3分)  

教师应在认真钻研教材、大纲、了解学生的基础上,制订好学期授课计划,并按进度与课时认真编写课案,课案必须精心设计,教案的详略应以有利于教学实践为原则,备课的考核以检查记录累计平均值为准。

达到此项要求得2分。

如有以下情况酌情扣分。

① 

所备课时每少于应备课时(按教参要求)一课时扣0.5分,直至扣完。

② 

按学校要求的语言文字格式进行备课,发现不规范备课一课时扣0.5分,直至扣完。

③ 

教师不写详案,没有教学反思的,酌情扣0.5—1分。

④ 

教学内容、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难点,教具安排不明确,发现一课时扣0.5分。

(2)上课(3分)  

上课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中心环节,上好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上课要做到目标明确,内容正确,改革教学方法,掌握教学的基本功、严格上课常规。

达到此项要求得3分。

无故缺课,一次扣3分。

不按时走进课堂,无故迟到、早退、离开课堂者,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不用普通话教学者一次扣0.3分。

(3)作业布置与批改(2分)

①布置作业要依据大纲和教材要求,作业题要精选,作业量要适当,符合“减负”规定。

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一周内完成作文批改,其它作业原则上在当天(不得超过第二天)批改好。

不漏批、错批作业,作业格式和批改格式符合学校规定。

达不到上述要求者,发现一次扣1分。

②作业不按批改要求批改的,或让学生批改的,发现一次扣1分。

(4)辅导(2分)

早读课或自习课教师必须按时跟班辅导。

发现跟班辅导或不按时跟班辅导者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

(5)检测(2分)

进行检测是巩固学生基础知识,形成技能的关键。

①语、数、英考查符合学校要求得2分。

②音、体、美、微机、科学、体育、思品等专任教师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进行考查,酌情出好书面试卷,符合学校要求得2分。

③对不完成教学任务的,按规定无书面试卷与成绩记载的此项不得分。

4.教研(4分)  

(1)学习培训(1分)

①积极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活动。

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溜号。

每学期人均听课达20节以上。

听课节数达标且有评议,每少1节扣0.1分,无评议者一次扣0.1分。

②认真做好学习、培训记录(包括内容摘要和心得体会)。

记录次数全,格式规范,符合要求。

记录缺一次扣0.1分,记录内容少、质量差一次扣0.2分。

(2)参加活动(1分)

积极参加教研会议、研讨活动,认真研讨,不得做与活动内容无关的事情,不得将教案、作业等带入会场,一经发现,每次扣0.2分。

(3)承担活动(1分)

教师每人每学期承担一次研究课(包括向全校教师开放的和教研、课题组组内部的),符合要求者得1分。

教师未完成学校交给的教学公开课任务的此项不得分。

(4)教学资料上交(1分)

每学期按学校规定按时上交教学计划、总结、论文、教学反思、课件等资料,按时上传资料,每缺一次扣0.5分,迟交者扣0.2分。

(四)教育教学业绩(45分)

1.教学效果(38分,可超过38分)

(1)教学成绩得分按《山丹县中小学教学成绩评价办法》标准执行。

(2)评价科目:

小学一、二年级为语文、数学;

三、四、五、六年级为语文、数学、英语。

(3)教学基础成绩按上学期期末统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教学效果得分以《山丹县中小学教学成绩评价办法(山教体字〔〕17号)》中的得分转换为38分,统算巩固率、合格率、优秀率。

其中巩固率占3分,合格率占15分,优秀率占20分。

全县抽考、会考成绩换算为全镇标准后计算。

(小学教学成绩评价分值为450分,分值内容为巩固率和教学成绩,其中巩固率占100分,教学成绩占350分。

教学成绩为合格率和优秀率得分之和,其中合格率占150分,优秀率占200分。

(4)在全县统考或抽考中排名前三的依次加6、4、2分,第四至第十名加1分。

后三名依次扣4、3、2分,倒数第四至第十名扣1分。

在全镇统考成绩第一名获得者加1分,倒数第一扣1分。

如教师在本学期参加了全县抽(会)考,在考核时以抽(会)考成绩计分,不与乡镇统计成绩得分累计计算。

(5)该教师任该科总分=巩固率得分+合格率得分+优秀率得分+排名得分。

(6)如教师同时任两科或两班以上学科,其教学成绩得分按各科总得分除以所任科目(班级)数计算。

(7)在统考和抽考中,随班就读学生成绩不计入教师教学成绩,效果分数按应考人数去除随班就读学生数计算(全县抽考按县局统一标准执行)。

(8)非统考科目任课教师教学成绩按倒数第三统考科目任课教师教学成绩效果分计入。

2.教师个人获奖(7分)  

(1)得分标准

等级 

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

一等奖 

1.5 

 

2.5 

5.5 

7

二等奖 

1.5 

4.5 

6

三等奖 

0.5 

3.5 

5

优秀奖 

0.3 

0.7 

4

(2)此项得分包括教师观摩课、讲座以及论文、教学案例、教学反思、教案、教师优质课、说课、评课、讲座、优秀录像课等获奖得分。

各种获得的奖项内容必须与本职工作相关,必须是学校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正规竞赛或评比活动,否则不予确认。

(3)教师论文发表省级以上刊物加2分,省级以下加1分。

此项只限于教育部门主管的刊物,非教育类文章或非正规刊物发表的不加分。

(4)若多人合作完成的一个奖项则按第一作者按得分100%计分,第二作者按得分30%计分,第三作者按得分10%计分,优质课团体获奖参与者按第二作者计算。

(5)同一项目在各级别比赛中同时获奖者按最高分计算,不累计计分,达到满分不再加分。

(6)辅导学生奖,得分标准同“教师本人获奖”。

5(7)课题研究

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包括年正在研究之中的课题)主持人得1分,县级0.5分;

参与者市级及以上课题者得0.7分,县级0.3分;

市级及以上课题结题后主持人计3分,参与者计2分,县级课题结题后主持人计2分,参与者计1.5分。

七、考核形式

1.考核小组考核。

2.学校领导班子评议。

教师绩效考核得分=细则考核得分×

90%+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得分×

10%。

八、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本绩效工资考核方案及发放细则于专任教职工大会讨论经过,一经经过,年度内一般不再改动。

2.实施考核的全过程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

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示。

3.学期内请假一月以上者及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因不良个人行为引起较大社会影响者,直接认定为三等。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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