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质押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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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质押合同
车辆质押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
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下面是精心整理的车辆质押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车辆质押合同范本1
甲方(出质人):
身份证号:
乙方(质权人):
身份证号:
为确保乙方与借款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以其车辆作质押,为该笔借款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我国担保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元整,(小写:
¥)。
第二条主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实际借款起始日期以借款实际发放为准。
第三条质押担保的期间:
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乙方全部债权得以清偿完毕之日止。
第四条质押物、质押物的保管及费用
1、质押物的名称:
车辆,车辆牌号:
登记证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2、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质押物以及相关权属证明等交付乙方占用并同时向乙方支付保管费元。
该保管费为主合同履行期间之保管费用,如主合同展期或逾期,甲方应继续向乙方交纳保管费,标准按每月元执行。
3、质物的估价金额为人民币元,质押人确认该质押物的实际价值与上述估价相符。
第五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利息、罚息、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以及为实现质权和债权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
在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后,乙方必须将质押物及相关资料交还给甲方。
第一条根据合同,双方确认被担保主债权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2、质押期间,质押物有损害或者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影响乙方权利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替换物或另行提供其它担保。
3、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移、出租、转让、再行质押(抵押)质押物或以其它足以影响到质权行使的方式处分质押物。
4、质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处分质押物的,其处分质押物所得价款应提存,如乙方代偿,该笔价款优先用于清偿甲方的担保债权。
5、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并将车辆及时交给乙方保存,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不能有任何隐瞒事实之处。
6、质押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和撤销保险。
如保险中断或保险期满未及时办理续保手续的,乙方有权代为办理续保手续,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与乙方协议变更主合同的,视为已经征得了甲方的同意,甲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七条质押权的实现
债务履行期满乙方未受甲方清偿的,乙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质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乙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提前行使质押权
1、借款人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消、被宣告破产的。
2、借款人死亡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借款合同被借款人单方毁约的。
4、甲方向乙方隐瞒质押物共有等权属重复质押、出资(合资)、转让以及虚假登记等严重危害质权实现的事项的。
5、借款人因涉及重大民商事诉讼、仲裁或刑事案件导致重大信用危机的。
6、借款人违反了与出借人、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未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
7、质押期间,甲方不能保证质押物价值足额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数额,经乙方催告后甲方仍不采取补足或其他担保措施的。
8、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前,借款人明示违约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违约的;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经出借人及乙方同意的延长期间内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期向乙方交纳质押物保管费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按每月应交纳金额的10%计算。
2、质押期间,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不能及时提供价值相当的质押物或另行提供其它担保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质押物总额的10%的违约金。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擅自处分质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质押物原状或提供相应的补充担保,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中质押物总额的10%的违约金。
4、质押期间,甲方不能保证质押物价值足额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数额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质押物总额的10%违约金。
5、甲方因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等权属争议、被查封、扣押或已经设定过质押权等权利瑕疵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质押物总额的10%的违约金。
第十条各方对合同的解释存在争议时,以保证乙方利益为原则处理纠纷。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加指模):
乙方(签名加指模):
年月日
车辆质押合同范本2
出质人(甲方):
质权人(乙方):
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签定的第34051592号当票和[20xx]年[车]字典第[023]号《中徽典当借款协议》得到全面履行,甲方自愿提供自己所有的汽车作为质押典当借款。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经自愿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设定质押的质押物情况
1、车辆号码:
、发动机号码车架号/车辆识别号码LVSHEFEK97F354000、漆型/颜色黑色、入户日期20xx年9月3日、行驶公里数/。
2、甲方将上述汽车质押给乙方,将汽车和汽车有关证件:
费凭证、保险单等由甲乙双方检查确认签字后封存交乙方保管。
第二条甲方典当的当金为(大写)壹拾伍万圆整,月典当综合费用率为:
4.2%,月利息率为:
/。
甲方在本合同届满后5日内与乙方协商,在缴清前期费用后经乙方同意可以办理续当,续当需签订《续当合同》。
第三条质押期限为自20xx年12月22日起至20xx年12月21日止。
第四条典当期满或续当期满后如果甲方逾期还款的,乙方对逾期当金按每月4.2%收取甲方逾期期间的综合费用,并按每月0.5%收取甲方逾期期间的利息,另甲方承担逾期期间每天逾期款项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第五条甲方汽车质押典当给乙方,甲方以质押物优先受偿乙方款项的范围包括:
当金、利息、综合费用、违约金、实现质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典当期间乙方保管质押物,不得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出租、出借、使用质押物并有义务保持质押物的外部完好无损,甲方可随时检查。
汽车质押期间,如外部出现损伤,由乙方负责。
因停放时间过长,造成内部损伤的,则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甲方应办理质押物在质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当金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第一受益人为乙方。
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质押期间,质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
第九条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如绝当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委托书对质押物委托评估,并委托拍卖公司对质押物进行拍卖,所得价款乙方优先受偿当金、综合费用、利息、违约金及乙方实现质押权的费用等。
第十一条甲方发生合并、分立等变更登记事项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二条甲方因隐瞒质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质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除依法归还当金以及支付综合费用、利息等款项外,另应承担全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则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对公证债权文书的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可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甲方承诺: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到有关质押登记机关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物移交乙方占有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公证处、车管所各执一份。
出质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财产共有人:
年月
质权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日
车辆质押合同范本3
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甲方与借款人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借款合同,乙方愿意以其合法拥有的机动车辆质押给甲方为的借款作担保。
待将借款归还给甲方后,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归还乙方。
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履行。
第一条、质押物品清单
1、乙方承诺将本人名下的车辆(品牌:
;型号:
;机动车牌照号码: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质押给甲方。
甲、乙双方认可现在该车辆的评估价值:
人民币(大写)。
2、乙方同时将上述车辆的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购车发票、购置税发票、保单(保卡)随同车辆一并交由甲方保管。
第二条、借款金额及利率
借款金额:
人民币元整,月利率为。
第三条、质押期限
质押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与借款期限一致,债务人逾期还款的,质押期限相应延长)。
第四条、合同约定
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或债务人违反借款合同的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甲方可将质押车辆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也可自行在二手车市场直接将质押车辆进行出售,乙方对此无异议。
第五条、质押车辆的担保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与借款人所签协议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违约金、出借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邮寄费、差旅费、律师费)和借款方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六条、甲、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对质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
在抵押前未将该质物转让抵押、抵押担保及依法保全等,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乙方愿承担全部责任。
2.车辆在甲方处封存
3.车辆的保险,由乙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4.押期间,甲方须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质押车辆。
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甲方的赔偿责任。
6.随车手续:
由甲方保存。
7.甲方行使质押权处理质押车辆所得款,不足清偿债务的,甲方有权另行追索。
乙方承诺质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质押权,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须向成都市高新区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在债务人还清借款本金、利息、服务费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
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第十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车辆质押合同范本4
甲方(质权人):
***
乙方(质押人):
***
鉴于:
甲方已于***年***月***日与借款人***签订编号为***《借款合同》,乙方自愿提供车辆合格证为甲方于***年***月***日与借款人***签订编号为***《借款合同》提供质押,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车辆合格证质押合同如下: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自愿将车辆合格证交予甲方质押保管。
借款人***全部偿还借款后,甲方将车辆合格证返还给乙方。
在质押期间内,车辆合格证所对应车辆由乙方代保管,所发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的真实性,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是真实存在的。
3、乙方应保证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的没有权利瑕疵,乙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没有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进行出售、出租、抵押、质押、担保等,保证没有第三人对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的车辆主张权利。
4、在质押期间内,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对车辆合格证及
5、在质押期间内,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出售、出租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所得款项必须优先用于偿还对甲方的借款。
不因单个车辆合格证及所对应车辆的释放而影响剩余批次车辆合格证继续质押的效力。
6、在质押期间内,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合格证质押或可导致所对应车辆不能出售、出租的风险。
在借款人***未偿还借款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使用车辆合格证的要求。
7、本合同签订后,车辆合格证质押效力及于所对应的车辆,出现提前还款情形或借款到期后,借款未能清偿的,甲方有权对车辆合格证所对应的车辆进行处臵,甲方有权自行到乙方处提取车辆并转移保管,乙方不得阻止,甲方有权以任何形式处臵车辆,所得款项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借款。
8、质押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借款人***全部偿还借款。
质押范围及于借款本金、利息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9、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约定,乙方应按借款本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车辆质押合同范本5
身份证号:
地址: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
型号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①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3、身份证原件□4、身份证复印件□5、车钥匙把□6、保险□7、车船使用税□8、购车发票□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甲、乙双方认可现在该车辆的评估价值:
(人民币)元。
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
第四条借款用途:
。
第五条借款利息、费用:
借款叁拾日(月)利息%;综合费用。
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借款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
第七条车辆质押提前还款约定:
不足一个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条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日加收0。
5%违约金。
超五日乙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第九条还款方式:
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十条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
包含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一条乙方保证:
本合同质押物一旦发生被甲方处分,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
(一)乙方是合法的独立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对所质押的车辆拥有全部、有效、无争议、独立的所有权或处置权,如质押车辆为共有的,其将质押车辆应已获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并告知甲方此车辆共有人详实情况;
(四)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该车辆的全部证件、凭证、票据、资料等均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五)乙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设置抵押或第三人承诺不就该车辆设置抵(质)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
(六)乙方所质押的车辆,在此前未发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违法行为牵涉;
(七)乙方车辆质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所质押的车辆赠与、转让、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给第三人,如经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转让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关费用和款项。
(八)乙方所质押的车辆的价值非因甲方原因明显减少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当物。
乙方以上保证如有任何虚假作伪,乙方愿意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与甲方无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与质押车辆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公证、登记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本合同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有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质押车辆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应在本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件。
第十五条质物的占管:
(一)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二)乙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车辆。
若甲方暂未出售车辆,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
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5、如乙方未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赔偿金及违约金等,行使质押权。
第十七条本合同在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综合服务费后,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质押物和证件等返还乙方。
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八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
本合同由甲、乙签字手印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车辆手续及车辆所有证件;
2、车辆过户委托书;
3、车辆交接证明;
4、质押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出借人、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人、出质人):
年月日
车辆质押合同范本6
甲方(借款人、质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贷款人、质押权人):
身份证号:
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机动车辆质押借款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质押车辆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车架号码分别是:
发动机号码分别是:
机动车所有人:
机动车辆照号码分别是:
,实际行驶里程公里,外观内置情况:
二、借款金额:
人民币万元整。
质押车辆评估价值:
人民币万元整。
三、借款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借款费用:
月利率:
%。
月综合费率:
%。
合计:
%。
五、本合同约定:
甲方按月交纳和综合费用,即每月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
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约定,乙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向甲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六、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
《机动车辆质押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借款本息与综合服务费;实现债权和质押权的费用(包括质押登记费、律师费、诉讼费、申请执行费、拍卖或变卖费等)、罚息、以及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七、甲方保证对质押机动车辆依法享有所有权。
八、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乙方封存。
在借款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损坏。
2、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在质押期间,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车辆和票证资料。
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4、机动车质押期间,如果价值有所减少,乙方认为有必要对机动车重新估计,甲方必须予以合作。
重新估计后,乙方认为机动车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时,甲方必须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5、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人放款之日起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
6、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用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债务为止。
7、超期付息费还本金,每日按借款金额的15‰增收违约金。
8、随车手续,由乙方保存。
9、乙方行驶质押权处理车辆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的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不接受书面形式之外的任何变更。
十一、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捺印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因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质押合同范本7
签署地址:
签署时间: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一、借款用途及金额
由于乙方资金不足特向甲方筹借资金,乙方保证不得从事违法用途,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______(小写),乙方从甲方所借款额为现金交付。
二、借款利息
自乙方向甲方筹借资金之日起,利率为_____%(年、月、日),金额:
______元(大写)利息按(年、月、日)结算。
三、还款计划
借款期限为_(年、月、日),借款当日先付(年、月、日)利息,金额(大写)__。
以后每(年、月、日)____日支付利息。
若规定付息日乙方未及时支付利息时,利息即转入本金开始计算复利。
四、借款期限
乙方保证从____年__月日起至年月____日止,按本合同的规定偿还利息和本金。
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甲方有权限期追回欠款。
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五、质押措施
乙方自愿将名下车辆质押给甲方持有:
车辆品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车辆号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机动车型号:
_______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号:
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