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规定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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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安全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等。
培训范围: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2.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1)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内容
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③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④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⑥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内容
②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③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④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员工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厂级安全教育(一级),新员工入厂后,在分配到工作单位之前,首先进行厂级教育,厂级教育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安全部协助实施,时间为32学时。
内容主要有:
①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②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④有关事故案例等;
⑤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有关内容。
厂级教育结束后,应进行考试,成绩合格后分配到工作单位。
考试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
(2)车间级安全教育(二级),应由车间(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组织。
时间为24学时。
①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②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③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④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⑤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⑥本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⑧有关事故案例;
⑨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三级)教育,由班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时间为16学时。
主要内容有:
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②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③有关事故案例;
④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班组教育结束后,还要组织新员工进行讨论,提高其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4.新入厂员工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应按规定填写本人安全教育档案。
5.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6.新入厂员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培训学习,经过一段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安全部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方可独立顶岗。
7.凡属民工、外包工和参观人员,进厂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1)对民工、外包工、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招收和使用单位负责委托安全部进行不少于8小时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
本公司生产特点、入厂安全须知、从事工作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制度等。
考核合格,经施工所属区域责任单位同意后,方能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2)进入厂区办事、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单位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宜太多。
本厂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8.日常安全教育
(1)公司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员安全教育,举办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宣传画、黑板报、安全专栏、安全讲话、报刊杂志等多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活动。
时间不少于20学时。
(2)公司各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①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
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公司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车间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②职能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③安全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④安全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3)安全活动主要内容有:
①传达上级近期指示,通报和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
②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③分析事故,查明原因、接受教训,制订防范措施;
④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的知识教育;
⑤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进行技术表演;
⑥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竞赛;
⑦发展群众提合理化建议,讨论解决安全生产缺陷;
⑧表彰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批判各种错误倾向。
(4)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部进行安全教育。
(6)适时组织“安全生产月”、“百日竞赛”、“消防宣传日”活动,及季节性的安全教育。
(7)中层领导干部和班组长,在进行公司管理轮训时,必须有安全管理的内容,新聘任的领导干部由安全部进行一次重点安全教育。
(8)公司内岗位调整(包括车间内岗位变动)及脱岗一年以上的员工,必须对其再进行车间和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9.安全考核
安全部每年要组织1次全体员工安全知识考核,考核成绩记入员工个人的安全教育档案上,并作为晋级和评比的依据之一。
(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2)其它干部的安全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和安全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②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③本公司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④本公司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⑤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⑥生产装置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⑦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⑧《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3)员工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部门)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②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③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④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⑤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⑥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⑦《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第五条本规定由安全部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安全生产会议。
第三条职责
1.各单位负责人应对相应的安全生产会议进行组织领导。
2.安全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各单位负责本规定的贯彻执行工作。
第四条程序与要求
1.规定会议类别和会议内容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会议主要内容:
①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的有关通知、文件和会议精神;
②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措施;
③研究部署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时间进度;
④调度基层单位安全生产中的疑难问题的解决进度情况。
⑤表彰先进,通报违章违纪。
⑥重大安全技术项目的讨论、研究及决策。
(2)公司安全员例会
公司安全员例会由安全部组织,每周召开1次。
安全部安全管理人员及各单位安全员参加。
特殊情况,可扩大参加会议人员范围。
①各单位汇报近期的安全生产情况;
②介绍同行业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
③传达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
④分析季节性安全生产的特点,研究防范措施;
⑤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指出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⑥下一步工作中应该注意的问题和建议采取的措施。
(3)安全专题会议
根据某一特定时期、特定情况召开安全专题会,参加人员、内容临时决定。
(4)安全现场会议
根据某一特定情况召开安全现场会,参加人员、内容临时决定。
(5)专业性安全会议
各职能单位负责人依据有关规定召开专业性安全会议,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解决有关专业问题。
第五条本规定由安全部编制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