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产品流通考察报告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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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圳布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管理模式,深圳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结合市场实际对马王堆市场的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建立了新的管理体制。
目前,马王堆蔬菜批发市场是国家级大市场、农业部定点鲜活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场内24小时全天候交易,已形成了一个以蔬菜批发为主,其他农副产品批发为辅的综合性市场群体,每天约有140到150辆重型车辆进场交易,2004年实现成交总量25亿公斤,成交总额45亿元,农产品成交总量位列全国同类市场第八位。
(二)长沙红星蔬菜批发大市场。
长沙红星农副产品大市场是湖南省规模最大、配套设施完善、集产供销于一体的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其中长沙红星蔬菜批发大市场规划用地300亩,一期工程用地140亩,建设有253个一级批发铺面、300余个二级铺位及300余套经营户长期住房,配备三个可同时容纳400多台交易车辆的蔬菜交易大棚。
市场拥有良好的道路、水电、通讯等设施,长沙市技术监督局还在市场建立了红星无公害蔬菜检测室。
红星大市场目前已与浏阳市、望城县和岳麓区等地的6万余亩无公害蔬菜种植基地建立了业务联系。
(三)衡阳市西园农副产品批发大市场有限公司。
衡阳市西园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为民营股份制企业。
2002年衡阳市经济工作会议决定对原有市场进行整体搬迁,新西园市场位于107国道、322国道和湘桂铁路的交汇处,占地201.2亩,集农产品销售、加工、冷藏、会展和配送功能及信息、检测设施于一体,其中一期工程包括60亩蔬菜批发市场和30亩水果批发市场,预计2005年底建成后搬迁开业。
二期工程将建设5000吨气调冷库、8000平方米的竹沥粉条系列产品加工厂、4000平方米净菜配送中心和8000平方米农产品超市。
建成后预计市场年交易量达12亿公斤,年成交额逾10亿元。
(四)浏阳蔬菜基地。
浏阳蔬菜种植业从80年代末开始发展,利用当地优质土地资源,通过引进新品种,先在示范基地种植,然后向广大农户推广的方式,迅速发展壮大,目前年产蔬菜3.4亿公斤,其中2.7亿公斤外销到省内各地及广州、深圳和香港等地区。
蔬菜种植业已经成为当地的重要支柱产业。
为了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每个乡镇都在镇政府的支持下成立了蔬菜流通协会,并在马王堆市场建立了浏阳蔬菜直销区。
目前浏阳蔬菜产量的30%-40%是运往马王堆市场销售,每户菜农年收入达到5-6万元。
这种合作推动了基地菜农自产自销,减少了流通环节,为农民增收做出了重要贡献。
(五)衡阳市南岳区岳林乡西岭村反季节蔬菜基地。
西岭村地处丘陵地带,大部分耕地为小块分散的坡地,而且海拔较高,气温比衡阳市的平原地带低。
这些特点使得当地适宜种植反季节蔬菜,土壤也具备生产无公害蔬菜的条件。
该村在夏季生产西红柿、白菜等,平均亩产2000-3000斤。
衡阳西园市场无偿提供交易场地,为其打开销路创造条件。
二、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调研,我们认识到我国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种植业精耕细作、生产规模较小的特点,决定了目前鲜活农产品必须主要靠批发市场联系产销,采取从农户到中间经销商,再通过批发市场进入零售环节的流通模式。
因此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特别是品种多元化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将在今后很长的时间里,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一)批发市场是城市农产品供应的主要渠道。
从湖南省的情况看,各地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已成为城市农产品供应的主体。
以长沙市为例,现有马王堆蔬菜批发市场和红星蔬菜批发市场两个大批发市场,供货和销售覆盖半径300-400公里,最远到达江西西部和湖北北部,长沙市90%以上的蔬菜供应来自这两个市场。
又如衡阳市西园蔬菜批发市场,货源来自20个省,销往衡阳附近地区,覆盖近100万人口,占衡阳地区蔬菜消费量的70%以上。
(二)批发市场发挥着联系城乡、服务“三农”的重要作用。
农产品批发市场作为流通环节中联系城乡的重要环节,在联系城乡、服务“三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是引导农民生产。
农民能够从市场直接获得产品供求信息,及时调整种植结构,有利于生产技术提升和绿色无公害蔬菜的推广。
二是协助农民开拓销售市场。
近年来批发市场通过与各地农业管理部门的合作,逐步建立起比较稳定的农产品购销网络,比如在农批市场经营的批发商与生产基地的农户签订合同,保证了农民种植产品的销路。
此外,依托批发市场稳定的原料供应,建设农产品深加工项目,如衡阳西园市场的“竹沥粉条”、长沙马王堆市场的“贵妃醋”等系列产品的成功上市,进一步拓展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功能。
三是促进农民增收。
在“农户+基地+批发市场”的种销模式下,由示范基地引进适应市场需求的优良品种,进行试种后才向农民推广,降低了农民种植新品种承担的风险。
这种模式克服了原有零散、自发种植中存在的品种落后和不适应市场的问题,为农民增收提供了保证。
(三)充分发挥集散功能,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农产品具有易腐难存的特点,对流通环节要求较高,蔬菜在正常运输和保存条件下一般每个环节的损耗为8%-9%,而水果则更有“不烂赚一万,烂了赔一万”的说法,充分证明了流通环节效率对其价值的影响。
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集散功能,方便配置和利用农产品资源,减少中转次数,直接降低农产品的流通损耗,推动了农产品流通大市场的形成。
例如,经过股权并购和重组,长沙马王堆农产品批发市场于2004年成为深圳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在全国13个省会城市的农产品市场网络节点中的一个,从而实现了更大范围的资源和信息共享,使这些大型批发市场的集散功能和协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不仅丰富了市场供应,而且降低了经营户的调配成本,提高了流通效率。
(四)批发市场是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家庭的重要环节。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城市居民大部分食物消费的必经渠道,分散的种植、养殖户的产品在这里汇集,然后再由这里流向分散的消费者。
在当前,由农产品批发市场向供应商和生产者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服务,显得更直接、更有效率,应该成为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切入点。
特别是在“农户+基地+批发市场”的合作模式下,由于有示范基地的技术示范和指导,农民更容易接受新品种和科学的种植方式,也能直接了解到相关产品的质量监测标准,自觉增强科学施用化肥和农药的意识,从源头上保证食品安全。
另外,作为组织化的种植体系,基地通过有关部门进行整体绿色认证的可行性更高,有利于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的推广。
三、目前农产品流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产品安全存在漏洞。
此次调研中,我们针对目前蔬菜、水果、水产品等生鲜农产品安全问题分别对农户和批发市场进行了调查,各方都表现出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同时也反映了目前推广无公害种植和绿色食品存在的困难。
据浏阳蔬菜基地的同志反映,种植同样的品种,生物肥的施用量大,比施用化肥的成本高50%,而且蔬菜生长缓慢,因此会造成上市较晚。
对于生鲜产品而言,上市晚无疑收益低。
如果产出品的价差不大,施用生物肥的农民将得不到相应回报。
另外,由于对无公害蔬菜的认证收费过高,农民往往难以承受。
目前我国的此项认证是针对种植的品种,而不是根据某块土地的总体种植方式进行认证,即在同一水源和土质情况下,如果种植不同品种就必须再认证一次,因此只要农民调整种植品种,就要重新认证,每个品种认证收费3万元,农民难以承受。
如果不进行认证,即使生产出无公害蔬菜,消费者也难以将其与其它蔬菜进行区分,价格上不去,农民没有种植积极性,推广困难。
如果独创品牌,通过包装增强产品的绿色认知度,成本同样很高。
如衡阳反季节蔬菜种植村的同志就反映,他们村种植的特色蔬菜曾经尝试搞品牌,但是由于投入过高而没有实现。
从批发市场的角度看,作为连接分散的蔬菜种植户和消费者的纽带,批发市场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具有优势,而且大部分的市场管理者也都愿意参与保护食品安全的工作。
但是,目前主要存在着法规和资金投入两方面的障碍。
一是目前对蔬菜和水果的农药残留等方面的检测缺乏国家法规,虽然各省都制定了一些标准,但是没有以法律法规的形式颁布,力度不够。
而且对于检测出来的超标蔬菜如何处理和处罚,由于缺乏法律规定,市场很难操作。
二是目前市场反映维持蔬菜、水果的日常检测,由于没有政府的资金支持,企业负担较重。
如衡阳西园市场反映2002年曾以自有资金20万元建立了检测系统,配备了3套仪器和专职人员,做到了入场检测。
但是一般取一个样本要8元,一天取样不少于50个,一年的花费十多万元。
市场虽然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但是上述问题单纯依靠市场难以解决。
(二)对农产品流通的支持力度仍有待加强。
各市场普遍希望政府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并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批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财政、税收、土地政策的优惠和倾斜。
例如,一些市场反映由于流转成本较高,超载等问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8吨蔬菜车从浏阳运抵深圳的运费为3000元,车辆如果不超载,就不赚钱。
湖南省2003年建立了蔬菜流通的绿色通道,国道对蔬菜运输车辆不收费,高速公路减半收取,两年间共少收过路费5亿元,大大降低了蔬菜流通的成本,这为方便农产品流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希望这个政策能在全国普遍实行。
(三)工商不合理收费问题。
针对去年批发市场协会反映的工商不合理收费的问题,我们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调研。
调研中发现各地工商部门对此项收费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更无法可依,长沙市的马王堆市场和红星市场均反映问题经其与工商部门的协商,收费负担较轻。
但是,衡阳市西园市场则反映由于该企业是民营企业,这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经市场管理方与工商部门讨价还价,去年的工商管理费为18万/年,占市场年收入的5-6%,2003年收取了38万,占当年总收入的10%。
四、政策建议
(一)进一步认识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中的重要作用。
如何使众多小规模经营农户顺畅地销售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农产品批发市场,特别是大型市场的建设和连锁网络化经营为农民销售农产品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通过一些区域性乃至全国性的农产品交易中心,实现产地与销地间产品的大流通,进而形成优势产业带,促进和引导农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当前农产品批发市场最重要的贡献。
(二)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的立法工作。
要通过立法的方式引导和规范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经营管理。
尽快出台《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条例》,建立标准化、现代化的市场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产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相关收费等问题的规范,促进市场的良性运作。
(三)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农产品批发市场工商收费问题。
工商部门的收费标准完全靠市场与工商部门之间的讨价还价,十分混乱。
建议会同财政部、工商总局共同研究,调整修改工商收费办法。
(流通发展处)
信息来源:
经济贸易司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