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中心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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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连续居住证明材料。

1.云浮市外户籍的申请人从子女申请入学的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5年计算有效,提供在本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以公安部门核查年限为准;

2.父母双方为本市户籍而在中心城区连续租住的(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的住宅,可参照租住条件积分),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父母之一,提供在该住所由儿童父或母一方姓名缴交的用水、用电、有线电视、固定电话、光纤等其中一项的近5年的缴费合法凭据。

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只需提交其中一项。

(四)稳定职业证明材料。

1.提供适龄儿童父或母由云城区人社局出具的近5年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

如提供广东省、云浮市直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件的,其服务单位必须在中心城区内或购买人必须是中心城区户籍;

2.适龄儿童父或母在中心城区经商的,提供合法有效经营证明,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的连续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五)学前教育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在中心城区许可办学的幼儿园接受教育的证明材料,提供幼儿在读学籍证明(该学籍证明必须由幼儿园从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并打印出来,加盖幼儿园公章)。

(六)地方贡献证明材料。

提供父或母在中心城区投资办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纳税证明。

第三章管理机制

第六条成立以区人民政府牵头,由区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民政、外事侨务局、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供电局、水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

各相关部门以实事求是为原则,积极配合申请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学采取统一管理、统筹兼顾、分学校按范围受理申请的模式进行,并由区教育局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统筹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章可供学位

第八条云城区教育局每年向社会公布中心城区各公办学校可安排总人数及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人数(各学校在本校门口公示本校的具体情况)。

每所公办学校可安排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人数是由依据广东省标准化学校标准班额计算出来的该校可安排学生数减去该校招生范围的户籍学生数及按政策规定(本办法第十七条)照顾人员子女数得出。

第五章计分办法

第九条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计算一级指标共4项,二级指标共8项,每个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计算积分,最高总积分为260分。

第十条具体积分项目指标见《云城区中心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附件2)。

第六章申请入学

第十一条适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凭《云城区中心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附件1),连同各项积分依据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居住地所属招生地段内选择一所公办小学提出入学报名申请(申请表可在

第12条受理积分入学申请时间一般为当年7月上旬(本地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录取时间为6月中旬),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在当年5月中旬由区教育局统一公布(在各学校、幼儿园门口张贴,或进入网址报名地点按学校设立,由专人受理适龄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报名申请。

教育、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民政、外事侨务局、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供电局、水务等相关审核部门由专人受理验证。

第十三条设置录取最低积分线。

根据中心城区当年申请人积分由高到低排序到可安排学位总数的最后一名的积分,为当年最低积分线(区教育局统一公布)。

第14条适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录取办法。

1.第一次报名(申请)后,各公办学校将达到当年最低积分线的申请人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剩余学位情况满额录取。

当达到最低积分线人数超出申请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未被录取者可待第一次录取后再根据其他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可选择参加第二次申请(第一次已录取者不得参与第二次申请)。

2.待第一次录取结束后,各学校将剩余学位情况在学校门口公布,达到当年最低积分线的申请人如果第一次未被录取的,取回申请资料,自愿选择其中一所有剩余学位的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学校再次根据申请入读该校的人数按积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满额录取(第二次已录取者不得参与第三次申请)。

3.待第二次录取结束后,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再次在学校门口公布,达到当年最低积分线的申请人仍可进行第三次选择申请入读。

第十五条凡入学积分达不到当年录取线,或放弃积分入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应由监护人带回原户籍地参加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或自行选择其他民办学校就读。

第十六条双胞胎或多胞胎的适龄儿童同一学年入学,如果上了积分入学线,原则上安排入读同一所学校。

第七章条件审核

第十七条申请人按本办法规定提供申请材料,由经办报名学校进行初审。

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回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有异议的,经办报名学校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单位验证证明。

第十八条受理报名时间结束后,学校不再接受补充提高分值的相关证明材料。

经办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要求的按照《云城区中心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计算积分。

积分算出后,经办报名学校应向社会公示符合必要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和积分,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经办报名学校反映,由经办报名学校进行复核。

第十九条凡已公布录取的申请人随迁子女,由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申请人须持入学通知书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章政策照顾

第二十条属于享受云浮市、云城区政策性照顾人员的适龄子女申请到中心城区公办小学就读一年级的,可不纳入凭积分入学范围,但申请人必须在招收户籍生时限内向云城区教育局提交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附件4),由云城区教育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主要包括:

(一)优抚群体类。

1.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其监护人在云城区居住)及在云城区辖区服役或其配偶在中心城区居住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公安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

3.中心城区居民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

(二)特殊行业类。

1.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中心城区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2.父母一方或双方支援边疆建设的适龄子女。

(三)人才类。

1.云浮市、云城区引进的、符合规定的各类人才的适龄子女;

如符合本省、市、区文件相关规定的,其服务单位必须在中心城区内;

2.云城区人民政府公布的重点项目的高级管理人员的适龄子女;

如符合本省、市、区文件相关规定的,其服务单位必须在云城区内。

(四)境外群体类。

海外华侨、台湾同胞在中心城区创业人员的适龄子女。

(五)其他类。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情形的照顾人员。

第九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要切实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十二条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取消其积分入学的资格;

已入学的,取消其公办学校学位。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云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附件:

1.云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2.云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3.云城区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4.云城区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提交材料一览表

 

附件1:

云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凭积分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申请表

学生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月日

户口所在地

住址

家长姓名1

关系

联系电话

家长姓名2

积分基本情况

居住

条件

儿童父母持有招生地段内房产证()

儿童祖父母(含外祖父母)持有招生地段内房产证()

自报得分

实得分

父或母有招生地段内户籍

市外户藉持有招生地段内居住证(近五年连续居住年限年)

市内户藉持有招生地段内租住住所由儿童父母一方姓名缴交的用水、用电、有线电视、固定电话、光纤等其中一项的近5年的合法缴费凭据(近五年连续缴费年限年)

稳定

职业

父或母持有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近五年连续缴费年限年)

父或母持有招生地段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近五年连续登记年限年)

接受学前教育

在中心城区接受学前教育

(1)

(2)(3)年限((近三年连续就读年)

地方

贡献

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累计纳税额(近五年共缴费万元)

合计

得分

自计

实计

备注

申请人确认签名:

审核人签名:

学校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云城区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指标及分值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计分办法

提交材料

①居住条件

持有于招生地段内购置房产的合法房产证明

 100

1.父或母有房产证得100分;

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商品房且是独生子女的得90分(不是独生子女的必须指定其中一名子女的小孩享受该房产读书权利,其余子女同意并确认的,得90分。

如果其余子女不同意,则按90分除以子女数为所得分值)。

1.提交儿童父母于招生地段内购置合法房产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如果儿童父母于招生地段内购置合法房产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下列情形提供相关材料:

2.房屋产权是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商品房,提交于中心城区招生地段购置房产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父或母在招生地段内有户籍的

60 

父或母为招生地段内户籍得60分。

儿童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市外户籍持有云城区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

50 

父母为非本市户籍的计算居住年限得分,10分/年,6个月5分,不足6个月不给分;

5年累加最高50分。

外市户籍需提供在本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以公安部门核查年限为准;

从其子女申请入学的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5年计算有效。

市内户籍持有居住证明材料

50

父母双方为本市户籍租住类的计算居住年限得分,10分/年,6个月5分,不足6个月不给分;

父母双方为本市户籍租住类的,提供在租住场所由儿童父母一方姓名缴交的用水、用电、有线电视、固定电话、光纤等其中一项近5年的缴费凭据。

(未取得合法产权证明的住宅,可参照租住条件积分

②稳定职业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10分/年,6个月5分,不足6个月不给分;

缴交年限必须包含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的连续6个月。

提供云城区人社局出具的近5年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如提供广东省、云浮市直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件的,其服务单位必须在中心城区内或购买人必须是中心城区户籍的。

经营证明

30 

6分/年,6个月3分,不足6个月不给分;

5年累加最高30分。

提供当年报名月份往回推算的连续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③接受学前教育

在中心城区许可办学的幼儿园接受学前学教育

学前教育累计在中心城区接受1、2、3年的,分别计10、20、30分。

提供幼儿园在读学籍证明(该学籍证明必须从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并打印出来,加盖幼儿园公章)。

④地方贡献

父/母在中心城区投资办工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累计纳税额

80 

近5年内累计纳税额5至200万元以上,每5万元计2分,累加最高得80分。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额证明。

附件3:

云城区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

申请表

学生类别

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其监护人在云城区居住)

在云城区辖区服役或其配偶在中心城区居住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中心城区居民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

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中心城区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父母一方或双方支援边疆建设的适龄子女

符合云浮市、云城区“引进人才”有关文件规定的人员的适龄子女。

符合中心城区有关文件规定的重点项目高级管理人员的适龄子女。

海外华侨回云城区创业人员的适龄子女。

台胞回云城区创业人员的适龄子女

盖章:

附件4:

云城区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申请入读中心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提交材料一览表

类别

对象

证明材料

均提交

各类群体分别提交

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其监护人在中心城区居住)及在中心城辖区服役或其配偶在中心城居住的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

儿童户口簿、监护人户口簿(直系亲属外的监护人还需提供委托监护的公证书或法院裁决委托监护的裁决书)、实际居住地证明。

申请入读小学的还需提供儿童的免疫证和出生证。

部队团级或云城区民政局以上证明、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如军官证)。

中心城区居民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

民政部门发的助养证、助养人的户口簿。

父母均为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中心城区监护人照顾的适龄子女。

县区(处)级以上有关单位证明、本人工作证件。

父母一方或双方支援边疆建设的适龄子女。

云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居住证。

云浮市、云城区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居住证。

相关使领馆证明、本人护照或身份证件、居住证;

区(县级市)以上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父亲或母亲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居住证;

市级以上外事办证明及合法居留证明;

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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