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挖孔桩工程招标文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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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人企业概况及组织机构
2、投标承诺函
3、投标承诺函附录
4、差异表
5、投标保证金(20000元)
6、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授权委托书
8、投标人近3年来完成和正在执行的及本合同标的相似工程的基本情况及其合同履行情况
9、项目经理简历表
10、主要施工和管理人员资格、经历表
11、本工程劳动力计划表、保证质量及工期的技术措施、人员组织、进度安排及施工方案;
12、本工程主要施工机械表
1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4、资质证书
15、安全生产许可证
16、质量、环境、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7、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18、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证书
19、施工单位近年来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
20、近三年主要财务报表
21、银行提供的有效信用证书
22、单位获奖证书
三、投标文件其他要求
3.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1.1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均需打印,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的右上角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密封在标书内。
3.1.2投标书、报价汇总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3.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志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封装后,再共同封装于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招标人的名称、工程地址、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人的地址,并加盖公章。
3.3本工程不接收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组成的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标书按废标处理:
1)、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送至指定地点的;
3)、未按规定密封的;
4)、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
5)、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的;
6)、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3月29日
四、投标报价
1、合同综合单价包含:
乙方从设备进场、材料运输、安设、定位、放线、成孔土方、护壁砼(现场搅拌)制作及浇筑、桩身砼(商砼)制作及浇筑、护壁及桩身钢筋制作安装、成品保护、设备进出场等完成桩基础施工的全部明示及暗示的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辅助材料费、管理费、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其他措施费用、处理当地纠纷、施工配合、材料涨价、处理安全事故等的各项风险费用、保险、利润、税金及检测费、合同执行过程中政策性规定费用,结算时不予调整。
桩头混凝土费用及破除混凝土费用不另行计取。
桩基检测由乙方提供至少三个有资质的单位供甲方选择,由甲方选定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费用包括在本合同范围内。
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完整填报单价及总价;
各项单价要附单价分析明细表、材料分析表。
3、实际工程量可能有一定的变化,招标人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数量进行增减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投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制造期间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5、由于总体工期限制,投标人必须在接到我方通知后立即备料并在3天内进场施工。
投标人在验收时必须负责提供质检要求的工程档案资料,并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并确保该分项工程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率达100%。
五、人工挖孔桩技术要求
1、挖孔桩设计要求见大连理工大学设计院图纸;
2、土层状况见地勘报告
2、施工技术要求按照辽宁省地方标准《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执行;
3、质量标准:
合格,无条件配合总包单位创优;
4、工艺工法要求:
1)钢筋保护层混凝土垫块强度及桩身强度相同,且不得小于C25
2)垫块沿钢筋笼周边设置,同一高度等距设置三块
3)竖向按1.5米设置一组混凝土垫块
4)钢筋保护层厚度按照图纸及规范要求
8、开挖出的土方外运由建设单位负责外运,中标方配合;
10、中标单位承担静荷试验的所有费用,承担桩检测的所有费用;
11、安全文明施工按照辽宁省营口市的地方规定(安全事故)
六、质量及施工要求
1、乙方施工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及有关验收规范,桩位准确无误,现场检测合格。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等,对于不符合质量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的行为,经甲方或监理提出后不做整改的,作为一次不良记录;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密切注意地下管线和四周房屋安全,如发现险情应立刻停止施工,通知甲方做好排险措施并作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2、为确保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桩基工程,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天内提供书面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人员、机械安排和日进度计划。
3、工程完工,乙方应提前2天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
甲方根据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验收依据。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进行整改,乙方必须承担所有整改费用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为止,并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4、乙方应在隐蔽工程隐蔽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和监理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申请验收。
乙方单方隐蔽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验,无论验收是否合格,由此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七、踏勘及答疑、投标保证金
1、招标人组织在2014年3月28日上午进行现场踏勘,如踏勘时投标人未到场则视为同意招标文件要求。
答疑截止时间3月28日,答疑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在答疑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未提出疑问则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现金、汇票形式打入招标单位账号)。
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
户名:
营口中南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营口开发区支行
账号:
029871
3、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中标人未能按规定时间进场施工,保证金不予以返还,发标人有权另行招标;
未中标单位一周内予以退还(无息),在退还保证金时,投标单位凭借招标单位财务出具的收款收据及我司审批的退款申请领取。
八、评标标准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本工程无预付款。
九、进度款支付及结算方式
9.1工程款支付
9.1.1施工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已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
9.1.2发包人结算审计审核批准后,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9.1.3如果涉及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9.1.4支付工程款时,发包人、监理单位要对该部分工程进行质量评价,如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要求,承包单位应立即按要求整改,发包人有权缓付部分款项。
9.1.5承包人应凭合法有效的发票及农民工工资表向发包人收取工程款及其他工程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暂不支付;
各种对承包人的违约金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9.1.6保修款为结算总价的5%(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为两年)。
附相关表格
2014年3月26日
附页1:
投标须知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辽东湾大街最南端
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4
质量标准
合格
5
招标范围
营口中南世纪城人工挖孔桩
6
工期要求
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15日
7
资金来源
自筹
8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相应资质的单位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0
工程报价方式
按清单报综合单价,本工程不考虑备选标。
11
投标有效期
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开始计算)
12
投标联系人
高秀琴
13
投标截至日期
3月29日下午四点前
14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附页2: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
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
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及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页3: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
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及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单位:
部门:
职务: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日期:
年月日
附页4:
三、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名称)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总价人民币:
●投标总价(大写)元(RMB:
¥元)
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组成部分。
4、我方已将投标保证金万元汇入贵方账户。
我方同意未中标时贵方在一周内无息返还。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时间完成,即在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共计天(日历日)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6、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盖章)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月
桩基工程合同文件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方:
分包方:
签约日期:
年月日
桩基工程合同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通过招标,经双方协商谈判,就位于营口中南世纪城桩基工程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协议条款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2.1包括但不于限于:
根据甲方(包括桩基原设计单位,下同)书面审核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桩基的采购、运输、安装、检验、试验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内容。
2.2乙方有责任对已经甲方审核、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再次复核,并发现设计施工图及施工现场不一致的方面,或原设计施工图中不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包括地方标准、要求)的方面并于桩基采购前进行及时的完善,否则,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或工程造价的增加均由乙方承担。
三、承包方式:
3.1本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四、合同价款:
4.1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的方式进行计价,最终以甲方集团审计中心的审计值为准。
4.2上述综合单价除管桩材料费外包括了乙方从设备进场、材料运输、安设、定位、放线、成孔土方、护壁砼(现场搅拌)制作及浇筑、桩身砼(商砼)制作及浇筑、护壁及桩身钢筋制作安装、成品保护、设备进出场等完成桩基础施工的全部明示及暗示的工作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辅助材料费、管理费、安全措施费、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其他措施费用、处理当地纠纷、施工配合、材料涨价、处理安全事故等的各项风险费用、保险、利润、税金及各项检测试验费、合同执行过程中政策性规定费用,结算时不予调整。
场内平整(包括生活区、施工现场作业面、机械运输道路的平整至符合施工条件)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内。
综合单价中有但乙方实际未施工的项目或施工不到位的,相应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4.3本桩基工程之图纸及说明书中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工作属于乙方工作的,乙方亦应照做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
乙方拒绝该项工作的,甲方或乙方有权将该项工作交由其他方完成(或由乙方完成),因此发生的费用按120%在乙方的合同价款内扣除。
五、付款方式:
5.1无预付款。
5.2工程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14天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
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造价的95%;
结算后除留结算造价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金)外,二年后结清余款(但不免除或减轻任何质保责任)。
5.35%质保金(保修金)按质保协议书的约定支付。
5.4支付进度款同时甲方有权直接扣除代交水电、甲供材料费(同期用量扣除)、各种罚款、违约金等。
乙方收款时须出具符合甲方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相应工程款。
六、工期:
6.1本工程的开工工期为年月日(具体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6.2本工程的竣工日期为年月日(根据上述实际开工日期以及合同总工期确定)。
6.3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个日历日(含节假日)。
6.3.1上述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节假日、恶劣气候(包括但不限于强降雨、暴雪、风暴等)、政府部门对施工的限制、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
6.3.2本合同计划节点如下(由甲方工程部明确进度控制要求):
6.4以下情形发生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暂停施工。
上述情况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乙方未及时提出报告的,视为乙方自行放弃工期顺延的申请。
甲方在收到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
二、标准条款
七、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7.1本合同协议条款;
7.2各方往来函件及承诺;
7.3中标通知书;
7.4本合同标准条款;
7.5招标文件;
7.6承包方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清单;
7.7供货一览表;
7.8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
7.9质量保修书及服务承诺;
7.10甲方、乙方和乙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排列在前的文件优先解释,一般性规定及特殊约定不一致的,以特殊约定为准。
八、合同外价款的结算依据和原则:
8.1经甲方加盖公司公章批准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可以调整合同价款。
8.2工程变更价款的调整原则:
8.2.1如该子项目工作内容在附件清单报价中有的,则套用该子项目清单中的综合单价;
8.2.1如该子项目工作内容在附件清单报价中没有的,则按投标时经甲方确认的组价原则,由施工单位报价,甲方审核确认后执行。
8.3经甲方加盖公司公章批准的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及现场签证可以调整合同价款。
因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现场签证(须附有签证前后的对比照片)所发生的费用经甲方审查批准(须加盖甲方公章)后予以调整,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后一并结清,施工期间内不予支付该调整费用。
乙方须在该部分工程完工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提交完整、合格的变更、核定单、签证资料,逾期提交的或所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相应费用已含在其它综合单价内,不予调整。
8.4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工程进度合理安排人员施工,不再另计零星用工费用、窝工费用等。
由于乙方的施工质量或进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甲方可将部分工程指定第三方完成,乙方承担该部分120%的费用。
8.5由于设计变更造成造价增加的,增加造价不超过中标价的3%时,结算价不予调整,超过3%时,超过3%的部分按实调整。
8.6乙方按合同规定提交的变更、核定单、签证报价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可靠。
经核实,如发现乙方上报的变更、核定单、签证报价资料有意弄虚作假,则该份变更报价资料甲方不再认可、办理,同时,甲方有权直接按照超出部分的120%扣除工程款。
8.7若甲方需在本协议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
若无正式书面委托,甲方不予结算。
8.8本工程竣工备案后28天内,乙方须将详细、完整、合格的结算资料呈交给甲方,乙方逾期未能提交的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部分资料所对应的费用甲方不再认可。
乙方需要报送的结算资料如下:
8.8.1经甲方加盖公章确认的竣工验收证明、扣款单及明细、甲供材料领用清单;
8.8.2经监理公司、甲方工程部签字确认后的竣工图纸;
8.8.3经甲方加盖公章确认后的变更签证单和各种奖罚单(如有);
8.8.4经甲方加盖公章确认后的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证明(如发生顺延);
8.8.5根据竣工图纸和变更签证计算的工程量计算书和结算报价书(含电子版)、合同书;
8.8.6开工令;
8.8.7认质认价资料;
乙方必须安排专门人员密切配合港甲方进行结算核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否则甲方将无限期推迟结算审核工作,责任由乙方负责。
8.9工程结算最终结算价以甲方的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审计值为准。
甲方在收到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后6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
8.10乙方所报结算不得弄虚作假,若乙方递交结算值及最终审定值差额超过5%的,则按核减额的5%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11凡是在签证、结算等过程中发现乙方及甲方人员之间发生不正之风、弄虚作假的,乙方支付5万元/人·
次违约金予甲方,同时甲方有权直接按照超出部分的120%扣除工程款。
九、工程质量及验收:
9.1工程质量标准:
9.1.1本工程需要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合格标准。
9.1.2乙方承诺,由乙方完成的工程不会影响本工程整体建筑申报并被评定为杯工程,否则,乙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1.3乙方承诺,为使工程达到杯验收标准而需增加的额外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
9.1.4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达不到该标准的,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1)乙方必须先施工样板,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
甲方对样板的确认不是对工程质量最终的确认,最终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2)乙方未能按照本条款约定先施工样板的,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工作,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已经完成施工的工程,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延误工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且如因此对非乙方承包工程(含甲方及其它施工方)造成损失和工期延误将由乙方承担。
9.1.5无论甲方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乙方对自己承包工程的质量所负的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原因引起的,而此类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
在采用乙方设计的施工图施工时,所引起的设计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9.1.6发生质量问题,按给发包人或购房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此款在工程保修金中扣除。
保修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由乙方另行赔偿。
9.1.7上述质量问题,导致本工程被确认为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则乙方除不能取得该部分工程相应的工程款外,还须赔偿对发包人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2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
无论工程材料设备是由乙方执行采购供应或是由甲方采购供应,均不解除乙方所负的对工程的全面质量责任,乙方应该对各种材料、设备按规范、规程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设备用于工程。
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材料、设备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乙方承担应有的责任。
9.3甲方可对乙方的产品进行鉴定,如发现乙方产品中的主材及辅材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承诺、封样标准不一致时,乙方需进行更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和工期损失。
乙方必须使用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用于高层的)的主辅材料,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9.4乙方必须严格按现行的施工操作规范和施工图以及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并在本分包合同签定后7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监理递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施工时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及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并承担一切因质量问题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9.5桩顶标高误差超出国家验收规范和图纸要求的,乙方须无条件整修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由此引起的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9.6本工程经整改后被认定为不合格的,乙方不能取得本工程的工程款,并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工程款,同时,乙方还须以房屋市场销售价购买本工程的房产。
乙方不能够买的,则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发生以上条款约定情形的,以甲方所拍照片或监理公司出具的证明或物业公司出具的证明为准,也无须乙方认可或确认,但乙方能够证明甲方照片是伪造的除外。
9.7检查和返工
9.7.1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进度保证体系,并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
9.7.2乙方应按有关规范、设计要求及甲方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及时根据要求向甲方提供及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并按检查结果进行整改。
9.7.3上道工序未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坚决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验收程序如下:
施工单位必须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由监理单位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后再由甲方工程部验收。
乙方不履行先自检义务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