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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放样工作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共同进行。

工作内容为沿中线以20m间距测一个标准断面,用墨水笔做好原始记录,双方签字后留交监理工程师归业主所有,承包人保存复印件。

(3)检查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

监理工程师要检查清理范围是否符合图纸要求,草皮是否推除到设计要求地表深度以下,树根是否挖到与路基高度对应的要求深度,废弃物是否堆放到监理工程师指定的位置。

如果这些项目均达到了规范要求,即可通知承包人进行下一步工作。

(4)原材料的检验。

原材料质量是影响路堤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了保证路堤质量,对原材料按规范要求频率进行检验。

(5)路堤分层填筑质量的控制。

路堤分层填筑的质量是保证整个路基的重点。

为了保证土层的压实质量,规范对填料的松铺厚度。

根据土质要求承包人采用相应的机械进行翻拌﹑晾晒。

每层填料压好后,由承包人自检,然后由监理工地试验室再进行抽检。

土层的压实达不到要求,承包人应查找原因进行处理。

至填筑土层达到设计要求。

对路堤分层填筑质量的控制,主要是通过旁站形式进行监理。

(6)路堤工程的验收。

当路堤填到设计高程后,承包人按要求进行自检,然后将检验申请单和自检资料一起报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收到申验报告和自检资料后,对报验资料分析复核,再与承包人一起或单独去现场验收,各项指标符合要求后,由监理工程师填写路基工程质量检验单,作为中间交工证书的依据。

(7)中间交工证书的审批。

路堤工程作为单项工程验收后,承包人根据路基工程质量检验单和试验资料填写中间交工证书,并连同开工申请书一起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根据已有资料予以审批。

(8)支付前的抽查验收。

总监办接到中期报表后,根据需要进行抽查。

抽查内容是压实度和原材料质量。

一般情况下,抽查结果能满足规范要求,当遇到不合格的土层时,记下土层位置和路段长度,要求返工,返工后重新检查。

二)路基挖方监理工作要细则

(1)挖方路基的施工准备和一般要求

①挖方路基施工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

施工测量放线,查核路中线、边线桩志以及各项必要机械工具的配备等。

②路堑施工前应修建截水沟,并视土质情况做好防渗工作。

土方工程施工期间还应修建临时排水设施。

③临时排水设施应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流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污染自然水源,也不得引起淤泥和冲刷。

(2)土方路堑开挖的一般要求

①已开挖的可适用于种植草皮及其他用途的表土,应储存于指定地点。

②根据《公路土工试验规程》试验结果,对开挖出的适用材料,应用于路基填筑。

各类材料不应混杂。

不适用的材料,须合理安排处理,以保证工程质量。

③土方开挖不论开挖工程量和开挖深度的大小,均应由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

④路堑开挖中,如遇土质变化需修改施工方案及边坡坡度时,应及时报批。

⑤路堑路床的表层下为有机土、难以晾干压实的土、CBR值小于规定的土或不宜作路床的土,均应清除,换填符合规定的土。

⑥挖方路基施工标高,应考虑因压实的下沉量,其值应由试验确定。

⑦路基开挖如遇特殊土质时,应按特殊土路基施工要求(见《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第9章)执行。

⑧路基如在雨季或冬季施工,应按雨季或冬季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

(3)边沟与截水沟的开挖

①边沟、截水沟及其他引、截排水设施的位置、断面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

应先做好这类排水设施,其出口应通至桥涵进、出口处。

截水沟不应在地面坑凹处通过,必须通过时,应按路堤填筑要求将凹处填平压实,然后开挖,并防止不均匀沉降和变形。

②平曲线外边沟沟底纵坡,应与曲线前后的沟底相衔接。

曲线内侧不得有积水或水外溢现象发生。

③路堑和路堤交接处的边沟应徐缓引向路堤两侧的天然沟或排水沟,不得冲刷路堤。

路基坡脚附近不得积水。

④所有排水沟渠应从下游出口向上游开挖。

(4)所有排截水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沟基稳固,严禁将排水沟挖筑在未加处理的弃土上。

②沟形整齐,沟坡、沟底平顺,沟内无浮土杂物。

③沟水排泄不得对路基产生危害。

④截水沟的弃土应用于路堑与截水沟间筑土台,并分层压实(夯实)。

台顶设2%倾向截水沟的横坡,土台边缘坡脚距路堑顶的距离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列有关弃土堆的要求处理。

(5)土方开挖时的地下水、弃土处理

①挖方路段遇有地下含水层时,应为施工排水挖好排水渗沟,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施工准备及施工期间的防、排水工作。

②当路堑路床顶部以下位于含水较多的土层时,应换填透水性良好的材料,换填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并整平凹槽底面,设置渗沟,将地下水引出路外,在分层回填压实。

③在开挖路堑弃土地段前,应提出弃土的施工方案报有关单位批准后实施(该方案包括弃土方式、调运方案、弃土位置、弃土形式、坡脚加固处理方案、排水系统的布置及计划安排等)。

方案改变时,应报批准单位复查。

④弃土堆的边坡不应陡于1:

1.5,顶面向外应设不小于2%的横坡,其高度不宜大于3m。

路堑旁的弃土堆,其内侧坡脚于路堑顶之间的距离,对于干燥硬土不应小于3m;

对于软湿土,不应小于路堑深度加5m。

⑤在山坡上侧的弃土堆应连续而不中断,并在弃土前设截水沟;

山坡下侧的弃土堆应每隔50~100m设不小于1m的缺口排水,弃土堆坡脚应进行防护加固。

⑥严禁在岩溶漏斗处、暗河口处、贴近桥墩台处弃土。

(五)路基防护施工监理工作细则

路基防护应待地基沉降稳定、路基坡面压实后施工。

(1)设置水泥混凝土预制块衬砌拱时,应首先在坡面上放样,施工时要保证铺砌厚度及砌筑质量。

(2)施工填河、塘路段的防护时,在做勺形基础前,应清淤彻底后,再下挖勺形基础所需的深度。

(3)所有的防护工程开挖的路基边坡土方向回填于护坡道、中央分隔带、土路肩,多余土方应弃在取土坑内。

(六)结构物回填施工监理工作细则

回填工作是一向容易被忽视又不容易做好的工作。

回填工作做得好,可以减轻结构物两侧的跳车程度;

做得不好会产生跳车,严重影响公路的使用效果,所以结构物回填工作不容忽视。

为防止桥头跳车的现象发生,在桥涵台背回填的施工过程中,加强压实度的检查,分层填筑、夯实。

要求承包人配备与回填工作相适应的压实机具,以保证回填压实质量;

(1)严格控制现场分层填筑质量,这是保证回填质量的基础。

特别是高路堤段,可以适当提高回填压实度标准,以减少高路堤压缩变形;

回填时,应要求承包人在结构物的两侧同时对称填筑;

(2)桥台的回填要严格控制,需等到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100%才能开始;

高于桥面支撑梁底面的回填工作,必须等支撑横梁的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才能开始。

1、涵洞施工监理工作细则

监理应重点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做好施工放样,基础处理及预留拱度;

严格按设计确定的水泥混凝土的配合比计量配料,所有材料均必须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检测、试验混凝土坍落度和强度指标,监理必要时按规定抽检、审核、做平行试验、监理旁站或巡视检查构造物的钢筋制作、布置、模板的架立、沉降缝的充填,构件的相关尺寸,浇筑混凝土的震捣及养生,对结构物的两侧按设计有关规定分层回填夯实,并认真做好观测及检测,记好记录。

2、盖板涵施工监理工作细则

(1)板涵基础开挖按基础尺寸每侧放宽30cm,边坡1:

1进行。

施工前必须对地基进行处理,用填土预压或真空预压的方法。

(2)每座板涵至少应在涵身中部(正设)及左右相距7~10m处(正设)设置变形缝(连同基础),并保证满足梯形斜布钢筋区结构长度要求。

同时应按通用图中所示处理方法做好防水措施。

(3)板涵采用就地浇筑工艺,全涵分两次浇筑,第一次浇筑到底板以上30cm,待砼达到一定强度进行第二次浇筑。

两次浇筑应有良好的结合面。

(4)翼墙背及涵身两侧填土,应在涵身混凝土强度达到100%设计强度时进行。

要求分层对称回填、夯实,密实度要求比同层次的路基密实度提高2个百分点,应采用砂砾、砂石、稳定土(石灰土或水泥土)等填料。

3、圆管涵施工监理工作细则

(1)施工前认真阅读通用图,预制管节时,应注意不同填土高度的管涵的配筋不尽相同,建议对预制管节进行编号,以免装配时搞错。

(2)涵洞基底开挖按基础尺寸两侧各放宽30cm,边坡按1:

基底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

(3)涵管敷设时,应在涵洞中部留有一定的预留拱度,以适应填方荷载后的地基沉降。

施工放样时,应注意管涵的全长、管节的配置以及洞口翼墙的准确位置。

(4)管基可分两次浇筑,浇筑基础前先填25~30cm的砂砾垫层,并注意基础沉降缝的设置,此外,还应注意预留管壁厚度及安放管节座浆砼2~3cm,安放管节后再浇筑管底以上部分,并应保证新旧砼的结合。

(5)施工过程中,当涵顶覆土厚度小于0.5m时,严禁任何重型机械和车辆通过。

(6)为了防止主线边沟水冲刷原沟渠,需对原沟渠进行适当防护,其原则为:

主线排水沟底标高与原沟渠底标高的差值≤1.0m时,原沟渠不铺砌防护;

若差值>1.0m时,应根据地形条件在涵洞洞口外、主线边沟出水口处设急流槽。

(7)对涵顶及涵洞两侧不小于2倍孔径的范围内的填土,应分层对称夯实,用透水性材料或石灰土回填,采用小型压实机具薄层压实,保证压实度达到规定要求。

(8)如现场发现涵底标高与设计出入较大,请与设计代表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连接暗管的涵洞,施工时管节接头及进出口的砌缝应特别严密,不漏水,填土覆盖前应做灌水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填土。

(五)路基工程施工常见质量问题及预控方法

1、路基沉陷

路基局部路段出现低洼、下沉或路堤整体下沉。

原因分析为:

填筑前基底未清理,或清理不到位,如存有污泥、耕植土、杂物等;

②基底填筑前未加压实,表土松软,直接填筑路基;

③路基填料选用不当,如有机土、粉质土或含水量过高的粘土等填料,难以压实;

④不同土质的土没有分层填筑,混合堆填;

⑤压实机械选用不当,或压实度不足未达规定要求;

⑥有的为赶工期,急于求成,沉降时间过短,引起工后沉降过大。

应采取的预控方法是:

路基填筑前,应对基底进行彻底清理,挖除草皮、树根、淤泥、杂物,对耕地及松软的表层土,应进行压实,要求符合压实度标准;

②选用级配较好的填料,严控分层填筑,分层压实,不同土质应分层填筑;

③选用合适的压实机械,并注意填料的最佳含水量与压实度要求;

④采取促进早期沉降固结措施,组织平行流水施工作业和综合机械施工压缩工期。

2、路基边坡下陷或滑塌

分析原因为:

①边坡坡度过陡,特别是高填方路堤,未作滑裂验算或未按设计边坡做足;

②路基未与边坡同时填筑,分层填土铺筑宽度不足,再行帮坡;

③坡顶、坡脚未做排水防护,长期雨水渗入或冲刷。

①应按路基设计规范规定坡度填筑,高填土路堤须经设计验算;

②边坡应与路基同时做足,不得以帮宽的方法再行削坡;

③坡顶、坡脚须视路段实际情况处治,必要时应有排、防水措施,如拦水带、急流槽,以及坡脚抛石防护等。

3、新旧路基连接裂缝、下沉或滑塌

旧路堤帮宽新路堤出现新旧连接处纵向裂缝,并下沉、滑塌。

在旧路堤坡面上直接帮宽新路堤,又未分层填筑,造成沿旧坡面滑塌;

②旧路堤坡面应挖成台阶式然后分层填土并分层压实的规定没有被执行,造成新旧难以搭接出现裂缝,又因新土未压实,导致下沉甚至滑塌。

①应在旧路堤帮宽的一侧先将坡面挖成台阶,其宽度一般为2m;

②帮宽时应按层填筑,分层压实的方法切实执行。

4、路堤基底压实度达不到标准

①基底地面表层的种植土、草皮、树根、淤泥等未经清除;

②基底地面原为水田、池塘、洼地,土的含水量高,水又难以排出。

①路基填筑前应先将基底表层种植土、草皮、树根、淤泥、杂物清除干净,再行压实;

②对于水田、洼地、池塘积水应首先开挖纵横排水沟放出基底之外,然后清除基面再行压实。

必要时可用填砂处理,或换填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

2%)的土,然后再行压实。

5、路堤填土压实度达不到标准

路堤填土经压实后达不到规范规定的压实度标准,原因分析:

填土含水量偏大或偏小,达不到最佳含水量。

②填土颗粒过大(>

10cm),颗粒间空隙过大,或者填料不符合要求,如粉质土、有机土及塑指过大的粘土等;

③填土层厚度过大或压实功不够。

应使用填土的含水量在接近最佳含水量(±

2%)时进行压实;

②优先选用较好的填料;

③通过试验来确定压实机具和压实遍数;

④填料不符合要求应挖换土;

⑤含水量过大时可翻松晾晒或均匀渗入石灰粉降低含水量;

含水量过小时,可洒水润湿后压实。

6、路基土弹簧

路基土在碾压时,受压处下陷,周边弹起,如弹簧般地上下抖动,路基土形成软塑状态,体积没有压缩,压实度达不到规定要求。

原因分析:

①填料系粘性土,且含水量过大,而水分又无法散发,几经碾压,就出现弹簧现象;

②下卧层软弱,含水量过大,在上层碾压过程中,下层产生弹簧反映到上层引起弹簧;

或者下层水分通过毛细作用,渗入上层路堤,增加了上层土的含水量,引起弹簧;

③过度碾压,土的颗粒空间空隙减小,水膜层增厚,抗剪力减小引起弹簧。

①避免使用天然稠度<

1.1、液限>

40、塑限指数>

18、含水量>

最佳含水量2%的土作为路堤填料;

②填土在压实时,含水量应控制在最佳含水量±

2%的范围内;

③填筑上层土时,应对下层填土的含水量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填筑上层土;

④填土时应开好排水沟,或采取其他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⑤对已发生弹簧的土应立即停止碾压,可采取翻挖晾晒、开挖梅花式小井及掺加石灰粉吸收水分等措施降低含水量后再行压实。

7、路床积水

路床经常积水,难以排除。

①路床平整度差,凹凸不平形成凹槽积水;

②路床横坡过小,横向排水不畅或排不出去;

③路床开挖后未做好排水盲沟,或盲沟淤塞使路槽水无法排入边沟;

④路床标高低于周围地面标高,路侧亦无边沟等排水设施,以致路床水无法排除。

①整修路床,使平整度达到规定要求;

②路床横坡度应≥2%~3%,以利排水;

③路槽开挖后,应开设盲沟,并与边沟连通;

④路基应开好边沟,并保持流水畅通,防止淤塞。

路床积水,导致承载能力降低,路床松软,必须找出积水原因,进行治理,将路床积水排出。

(六)路基填挖施工

1、一般路基填筑施工

1)施工宽度、施工层厚控制,一般可规定每铺筑2~3层,放一次中、边桩,并测高程,以检查施工宽度和施工层厚。

2)检查压实机具和压实工艺执行情况。

3)压实度、含水量控制:

填土压实度检查频率宜以每百米测点数控制,规定承包人自检测点数,监理复核测点数。

施工含水量宜以偏离最佳含水量的允许范围来控制。

4)检查施工中路堤的平整度和横坡度。

5)不同土质材料不宜混合使用于同一层填筑路堤。

6)应考虑雨季临时排水设施。

7)原地基清淤换填或者有特殊地基处理要求的,如塑料排水板、砂桩、砂垫层,应及时组织现场验收。

8)注意施工机械对周围环境的污染情况。

9)竣工后取土场、施工用地、便道等应及时恢复。

2、土石混填:

应建立标准干密度与含石量的定量关系,因此在进行击实试验时,可按相似级配,进行不同含石量时的标准击实试验,绘出含石量与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关系曲线,现场检查时,测定含石量,土、石的界限粒径应与进行标准试验时一致;

根据含石量确定标准干密度;

根据压实度检测或标高检测确定现场干密度和评价压实度;

3、路线纵向填挖交界处及横向半填半挖处处理

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台阶宽度和稳定性应符合要求,土工格栅铺设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根据需要设置排水设施,可设碎石排水层、排水盲沟、排水管排水等,防止坡积层渗水影响填筑部分的稳定性,必要时采用冲击压实,提高稳定性。

4、高路堤填方施工

高路堤具有以下特点:

高路堤的沉降和差异沉降变形较大;

基底和路堤部分受到的应力较大,需要提高基底承载力和填料强度;

水对高路堤稳定性的影响特别敏感,应做好内部排水和边坡表面排水,防止基底的水浸软路基、斜坡上的坡积层的水横穿路堤、边坡上的水冲刷路基边坡。

其控制措施是:

(1)基底处理:

基底承载力应达到设计要求;

软弱层应清除彻底,如果基岩上的土层很薄,应全部清除,用强度较高的填料如粗粒土、片石等回填,基底应严格做好排水处理,对基底松散和地基承载力低的地段,需采用强夯、换填或复合地基等方式提高基底承载力;

(2)严格控制填料:

严禁高液限、高塑性和过湿土用于高路堤;

软岩不宜用于高路堤;

宜选择承载比大于8%,压缩性低,压实后孔隙率低的填料用于高路堤;

填石用于高路堤时应注意充分解小,并嵌缝改善级配,使压实后相对密度达到0.85以上;

(3)压实标准:

应提高压实标准,,填石宜控制分层压缩率不低于8%;

(4)做好排水处理:

从路堤下部截断坡积层的水,防止水穿透路堤,可采用水平管排水技术、防水帷幕、地下连续墙或灌浆排水技术;

坡面采用排水骨架与急流槽相结合的表面排水系统;

(5)可采用土工格栅于路堤底部、边坡部位和上路堤部位,减少差异沉降。

5、深挖方

深挖方是路堑施工的关键工序,其监理控制措施如下:

(1)对于沿线地层受构造影响导致基岩顶面风化厚度变化较大,设计阶段的勘探资料只能揭示局部段落的地层变化,施工时应根据开挖以后的结构层面修改和调整坡率、边坡高度及防护措施,必要时会同业主、设计等部门进行协商,进行动态施工监理。

(2)挖方时应按设计的横断面及边坡坡度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不得乱挖、超挖和欠挖,严禁掏洞取土,避免因开挖方式不当而引起边坡失稳和坍塌,边坡防护及排水设施应同步进行,尽量避开雨季施工,防止开挖面长时间浸水引起边坡稳定系数急遽下降。

同时要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缩短施工时间。

边坡实际土质与设计勘探地质资料不符时,特别是土质较设计的松散时,应向设计部门提出修改设计的意见,经批准后实施。

(3)必需采用爆破法开挖的石质路堑,须格外重视,要做到仔细、认真、全面地审查爆破方案,复核炮位、炮孔深度和用药量计算,要求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施爆,避免将边坡炸松失稳,后患无穷。

本项目宜采用光面爆破或松动爆破,禁止采用大爆破方案施工。

(4)对于深挖土石方数量较大,设计部门往往按全路线范围内纵向调配土石方,因此,作为监理,必须协调与配合好各标段之间的施工衔接与调运。

一个标段内填挖土石方数量一般难以平衡,施工中须进行跨标段纵向调运。

不允许承包商在本标段内自行废弃和线外随意借方。

6、特殊地基地段边坡施工

对于存在断层、滑坡、坍塌、煤层、饱和砂土液化、特殊岩性土等不良地质的路段,稳定性较差,,应控制以下要点,保证不良地质边坡的稳定性:

(1)应根据设计勘察资料及坡面情况,掌握分析边坡的地质特征,必要时可采取钻孔等方式进行,并与设计地质情况进行比对,如地质情况相差较大,应及时变更开挖及防护方案。

(2)控制坡顶地表水渗入坡体,在开挖边坡前要做好防水工作,开挖截水沟沟,截断山坡上的水冲向边坡;

并做好碎落台纵向排水通道施工工作;

(3)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级跳槽、边开挖边支护的方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4)应采用动态控制,监理工程师应用时对已挖边坡岩性特征的对照鉴别,及已支护的边坡的监测情况,及时调整开挖坡度和防护方式;

(5)在防护施工时应安装排水管做好坡面排水工作;

(6)在最低一级应设置加强固脚防护措施,以防止下部坡脚发生错动滑移现象。

7、台背回填:

台背回填质量控制不好,施工后往往产生较大的下沉量,造成涵台背台跳车及挡墙段路基下陷,影响行车安全舒适及路基的稳定性,台背回填监理工程师应做好以下要点控制:

(1)应选择适宜的材料并通过检验,宜选用透水性或水稳定性好、强度高的填料;

若不适宜用大型压路机碾压时必须采用小型手扶压路机或机动夯击板夯实;

(2)涵台背回填处顺路线方向应挖成台阶,分层填筑,分层厚度应根据填料特性进行控制,并应在涵台背墙或明显地方标明高度逐层填筑压实;

(3)回填钢筋混凝土圆管涵时,必须注意两边对称同时进行,直到管顶。

回填时要特别注意管道两侧的回填压实;

(4)回填钢筋混凝土盖板涵时,只有在盖上钢筋混凝土板后才能回填。

当客观情况需要两侧不均匀填筑时,必须等到涵台(墙)的混凝土或圬工的砂浆达到规定强度后才能进行;

(5)回填时,密切注意与结构物相接的压实度,但也应注意任何压实不能对结构物造成损害;

(6)对于圆柱式桥台或肋柱式桥台的台背回填,应内外侧同时分层填筑,并随时砌筑护坡以减少单向推力,填料到盖梁底部无法碾压或夯实部位,应允许承包人用浆砌片石或其它监理工程师认为可行的办法,但效果必须是相等的。

(7)挡墙背回填应做好反滤层的设置,并设排水层。

(七)土方路基交工验收

1、基本要求

1.1在路基用地和取土坑范围内,应清除地表植被、杂物、积水、淤泥和表土,处理坑塘,并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对基底进行压实。

1.2路基填料应符合规范和设计的规定,经认真调查、试验后合理选用。

1.3填方路基须分层填筑压实,每层表面平整,路拱合适,排水良好。

1.4施工临时排水系统应与设计排水系统结合,避免冲刷边坡,勿使路基附近积水。

1.5在设定取土区内合理取土,不得滥开滥挖。

完工后应按要求对取土坑和弃土场进行修整,保持合理的几何外形。

2.2实测项目

土方路基实测项目

检查项目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和频率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其他公路

二级

公路

三、四级

1△

(%)

零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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