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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记》作者是万斯同钱名世Word文档格式.docx

”万斯同的主要工作是在其他史官草拟史稿的基础上,协助监修徐元文等对其进行审订、刊改、补充和通纂,充当实际上的“主编”,即所谓“不居纂修之名,隐操总裁之柄”。

康熙廿九年(1690),主持修史的昆山“二徐”(徐乾学、徐元文)因党争离京回籍,万斯同应《明史》监修官张玉书和诸总裁之请继续留京修史。

康熙三十三年(1694),史馆旧人王鸿绪奉诏回京,重领史局之事。

史馆还特地为万斯同配备了一个助手钱名世。

万斯同先后编写和审定两种明史稿,各有三百和四百多卷。

虽然《明史》最终定稿于乾隆初年,但可以说《明史》的初稿,在万斯同时代已基本上完成。

康熙四十一年(1702)二月,时任《明史》监修官熊赐履径自向康熙帝进呈《明史》全稿416卷,共34函。

不但无一字提到万斯同等朝野史家对《明史》修纂的贡献,甚至连当时《明史》修纂的其他总裁如王鸿绪等人的名字也未提及。

这年四月初八日,万斯同病逝在王鸿绪为他安排的宾馆中,享年65岁。

丧事由王鸿绪经办,钱名世以“弟子”主丧,他取走了万斯同的藏书,论者薄之。

王鸿绪未等万斯同的儿子等人来到北京,就派人把万斯同的灵柩运回了宁波故里,先暂时安放在白云庄万氏祖墓旁边。

从康熙十八年(1679)九月抵京到康熙四十一年(1702)四月客死京师,万斯同只短暂返乡三次。

他为修《明史》抛妻弃子,隐忍史局二十余载,耗尽心血。

早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三月,万斯同从故里返京,黄宗羲赋诗为弟子壮行曰:

“四方身价归明水,一代贤奸托布衣。

”万斯同魂归故里后,名士裘琏题写墓联道:

“班马(班固、司马迁)三椽笔,乾坤一布衣。

”(朱端强《布衣史官——万斯同》)二、“名教罪人”——钱名世

钱名世(约1660-1730),字亮工,号絅庵,常州府武进县人。

“夙负文誉,王士祯见其诗激赏之。

”(《清史稿》)康熙四十二年(1703)宋荦(字牧仲)甄选《江左十五子诗选》,钱名世名列其中。

大约从康熙三十二年(1693)开始,协助万斯同纂修《明史》。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直隶乡试中举,康熙四十二年(1703)癸未科进士,殿试一甲第三名“探花”,授翰林编修,升翰林院侍讲学士。

雍正二年(1724),钱名世赠诗年羹尧,颂扬其平定青藏之功。

次年年羹尧案发,钱名世受牵连。

雍正四年(1726),雍正帝以“品行卑污”、“曲尽谄媚”、“悖逆已极”之罪,下诏曰:

“著将钱名世革去职衔,发回原籍。

朕书'

名教罪人’四字,令该地方官制匾额,张挂钱所居之宅。

”并命常州知府、武进知县每月初一十五去钱家查看,如不悬挂,奏明治罪。

钱名世离京时,雍正还命在京官员作讽刺诗为钱名世“赠行”,共有三百八十五人奉诏作诗。

雍正亲自审阅后,辑成《御制钱名世》(又名《名教罪人》),交钱名世刊印,分发全国学校。

雍正还禁焚其书,使钱名世能够传世的作品极少,后人也无法从其作品中了解任何有关修史的信息。

三、万钱同修明史

关于“万钱修史”,《清史稿》《万斯同传》道:

“至三十二年(1693),再召王鸿绪於家,命偕陈廷敬、张玉书为总裁。

乃延斯同於家,委以史事,而武进钱名世佐之。

”《钱名世传》附《万斯同传》之后:

“鸿绪聘修明史,斯同任考核,付名世属辞润色之。

”清葛虚存《清代名人轶事》中有“万钱同修明史”篇:

“初修《明史》之时,徐东海(徐乾学)延万季野斯同至京主其事。

时万老矣,两目尽废,而胸中罗全史,信口衍说,贯串成章。

时钱亮工尚未达,亦东海门下士,才思捷敏,昼则征逐朋酒,夕则晋接津要,夜半始归静室中。

季野踞高足床上坐,钱就炕几前执笔,随问随答,如瓶泻水。

钱据纸发书,笔不停缀,十行并下,略无罅(xià

)漏。

史稿之成,虽经数十人手,而万与钱实尸之。

噫!

万以老诸生系国史绝续之寄,洵非偶然;

钱之才亦曷可少哉!

据朱端强先生考证:

(1)王鸿绪主持修史后,曾和万斯同、钱名世、王源等人一起到郊外游玩,并作《订万季野王昆绳钱亮工诸子同游西山》二首,以记其事。

从王鸿绪之诗来看,“万钱修史”并非传说。

(2)另据姚范所记,传说这时斯同因年老眼花,不能写字,曾采取口授的方式命钱名世代笔修史:

往闻四明万处士馆于华亭王司农弘(鸿)绪家,撰《明史》稿。

后目眵(chī)昏,不能自书。

王乃客钱编修名世于家助之。

钱时在举场未遇,颇竞竿牍,报谒投刺无虚日。

抵暮归,食罢,抵万榻前。

万时卧病,口授颠末,令书之。

既就,王持稿藏去,不留本也。

(3)据载,史稿在万斯同核定之后,再由钱名世负责润色成文。

所有新纂的史稿命钱名世一一注明修订的依据或出处,以利后人检阅。

诚如当时杨椿所见:

椿时年二十余,尝屡至其馆中,见万君作一《传》,集书盈尺者四五或八九不止。

与钱君商榷,孰为是,孰为非?

孰宜从,孰不宜从?

孰可取一二,孰概不足取?

商既定,钱君以文笔出之,故其辞达,其事明,有远出唐、宋二史上者。

而熊廷弼、袁崇焕、李自成、张献忠诸《传》尤善。

弘、正前徐《稿》考校既疏,乖错尤甚。

万君无书足信,惟凭《实录》及稗史之可从者,辨其人之忠佞,定其时之后先……万君在时,于徐公《传》稿,合者分之,分者合之,无者增之,有者去之。

钱君俱详注其故于目下。

按,据杨椿行年,事在康熙三十三年(1694)。

(4)康熙三十七年(1698)春,万斯同第二次南还故里,携钱名世同行。

通过这些记载可以看出,史馆派钱名世做万斯同的助手,是因为“万时卧病”,且“目眵昏”,“不能自书”,而钱名世“才思捷敏”。

“万钱修史”的方式则是“斯同任考核,付名世属辞润色之”,或万斯同“口授颠末”,并“与钱君商榷”,再由“钱君以文笔出之”。

而且这种修史方式效果很好,“其辞达,其事明,有远出唐、宋二史上者”。

四、万钱合著《石头记》

1、万斯同私修《明史》

康熙二十二年(1683),康熙帝命资深监修官徐元文回《明史》馆,专心负责修史之事。

徐元文之兄徐乾学也新任《明史》总裁。

这一时期,《明史》修纂实际上主要由昆山“二徐”主持。

康熙二十三年(1684),在昆山“二徐”的主持下,终于形成了一个指导修史的重要文献《修史条议》。

万斯同参与制定的《修史条议》共61条,其中有如下2条:

(1)关于建文皇帝逊国出亡,“野史有之,恐未足信”。

主张辨证史实,以存其说。

同时指出,明成祖也曾残酷迫害建文忠臣及其亲属。

意有谴责朱棣之“篡”。

(2)建议仿《宋史》例,将南明福、唐、鲁、桂四王附入崇祯《本纪》之后,“以不泯一时事迹,且见本朝创业之隆”。

《修史条议》公布后,立即在朝野上下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其中关于建文逊国和明成祖残害建文忠臣问题,自修史以来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

争论的焦点一方面确实出于对史实本身的辨析,由于资料缺乏,关于建文皇帝的下落究竟如何的确难于断定。

但另一方面则明显出于“书法”问题,这就难免与明清易代的历史有着某些明显的类比关系。

如果强调“建文逊国”,在清政府看来就含有咏叹明祚不绝、正统永在的味道,而谴责朱棣以“靖难”为名兴师篡夺大位,这和谴责明朝建州军卫之后公然篡夺主权,假“为明廷报君父之仇”而入主天下,自有同工异曲之妙。

须知“篡国”二字正是当时清政权最害怕的字眼。

关于南明历史地位和清初反清志士的评价问题,也是自《明史》开修以来争议最大的一个问题。

按当时的统治者看来,明朝历史的句号就应当打在顺治元年,此后的南明诸君和抗清死节之士不过是“跳梁小丑”。

他们当然不愿意将这段悲壮的历史书之汗青。

这与其说是一个“历史”问题,不如说是一个敏感的现实问题。

如果承认南明三王还在继续保持大明王朝的“正朔”,那么,清初顺治入关以来政权的“合法”性就值得怀疑,如果大张旗鼓地表彰清初反清志士,那么那些投降和归顺清廷而在朝为官者的道德行为就值得批判。

康熙二十六年(1687),昆山“二徐”代表史馆第一次进呈《明史》稿《本纪》7卷,《列传》15卷。

这也是《明史》自修纂以来的第一次正式进稿。

进呈史稿的同时,徐元文还向康熙帝提出了五点要求,其中后2条为:

(1)请按《宋史》例,将晚明福、唐、桂三王附于《愍帝(崇祯)本纪》之后。

(2)请按《宋史》、《元史》例,准将清初抗节人臣载入《明史》。

强调了“各为其主,尽忠所事”的“忠义”原则。

这两条已经见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的《修史条议》,为何三年之后又重新提出?

足证当时清政府并不同意这一原则。

在昆山“二徐”进呈史稿后,康熙帝传谕大学士,强调纂修《明史》要以《明实录》为准,不可空言文饰,以防议论不公。

康熙帝告诫说:

“从来论人甚易,自处则难。

若不审己之所行而徒轻议古人,虽文词可观,亦何足道?

朕尝博览群书,于古之圣君哲后未敢漫加评骘(zhì

排定)也。

”同时,还指斥当年《元史》修纂“议论偏,殊乖公正”。

同年五月,康熙帝在召见《明史》监修、总裁陈廷敬、汤斌、徐乾学等大臣后,又再次提到修史问题说:

“朕从来不轻评论古人,即如《明史》一书,朕亦不遽加论断。

然评论古人犹易,若评论时人更难……总之,人之学问原有一定分量,真伪易明。

若徒肆议论,则不自量矣!

康熙帝虽然没有正面回答昆山“二徐”所进《明史》稿究竟如何,也没有对徐元文疏请有关南明和清初抗节人臣书法的话题表态。

但是,只要熟悉康熙帝对《明史》修纂的话语,就不难从字里行间看出,他对这时进呈的《明史》稿,对昆山“二徐”等关于清初抗节人臣和南明历史的建议,是非常不满的!

康熙帝所谓不敢对“圣君哲后”“漫加评骘”,显然有指责《明史·

太祖本纪》稿关于朱元璋诛杀功臣之意;

康熙帝反复强调《明史》修纂要以《明实录》为准,“不可空言文饰”,显然与南明历史的书写有关。

众所周知,南明诸朝本无《实录》可据,尔等又如何道来?

康熙帝所谓“论人甚易,自处则难”说的不是别人,正是指当时主持修史的昆山“二徐”兄弟,特别是锋芒毕露的徐乾学。

《修史条议》公布后引起的争议,康熙帝对昆山“二徐”的批评,万斯同当然不会不知道。

他深知当时清政府对于明朝历史的断限原则意在崇祯一朝,而南明福王、唐王、鲁王和桂王的历史,最多不过会如史馆之请勉强附在崇祯《本纪》之后。

这样一来,不但整个明朝历史有失完整,而且南明时期无数忠臣义士可歌可泣的事迹也将付诸东流。

对于以世代忠节著称的万氏家族的子孙,对于亲身经历过南明历史的明史专家来说,这当然是一个难以接受的事实。

但以他编外“史官”的身份,或即便他就是监修、总裁,也不可能“成一代之史以报先朝”。

万斯同逐渐明白,要靠官修《明史》来全面、公正地记载大明王朝的历史是不现实的。

于是他想让温睿临来完成记述南明历史的任务,以补正官修《明史》的不足。

温睿临虽然接受了万斯同的建议,但直到万斯同去世后,他才发凡起例,将这部著作完成,题为《南疆逸史》。

万斯同私撰《明史》的念头可能最早萌生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前后。

这段时期,万斯同周围有几位身世和思想大体相同的朋友,如刘献廷、杨宾、王源、刘坊、戴名世等。

他们眼看《明史》,特别是南明历史不可能按他们的历史观和史学思想修纂成书,于是便有了私修《明史》的计划。

据刘坊记载,康熙二十九年(1690),昆山“二徐”被劾归里,刘献廷通过万斯同从史馆中抄出不少史料,准备带回太湖东山,邀约王源、戴名世等友人,“为一代不朽之业”。

可惜刘献廷南归后不久就因病去世,万斯同和刘坊不禁扼腕叹息!

据杨宾记载,昆山“二徐”走后,万斯同“卒留三年,启、祯两朝《列传》竟,又私撰宏光、监国、隆武、永历四朝《纪》、《传》,未成而病作,遂殁”。

杨无咎后来根据万斯同之子提供的材料为他作《墓志铭》,也明确肯定这一事实说:

“惟国史《列传》有以直笔,恐触时讳,乃别构一书,凡崇祯后监国功臣咸削而不书。

”万斯同之所以在晚年才开始私撰《明史》,首先缘于他日益对官修《明史》稿的不满。

尽管他一直参与了这些史稿的修订,但是全书的体例、内容并不能完全按他的思想裁决。

特别是王鸿绪等人接管修史工作以来,官方对《明史》修纂的政治压力越来越大,所谓“一代信史”只能按最高统治者的意思成书,这使万斯同倍感压抑和郁闷!

但他越是看出官修《明史》可能出现的弊端,他就越是不能轻易离开史馆。

因为当时再也没有谁比他更深入具体地掌握《明史》修纂的资讯。

充分利用史馆资料和旧稿“别构一书”,全面公正地书写有明一代历史,既是他自从研治明史以来的心愿,也是他离乡背井、隐忍史局的最大和最后一个愿望。

(朱端强《布衣史官——万斯同》)

万斯同“恐触时讳”,曾“别构一书”,“启、祯两朝《列传》竟,又私撰宏光、监国、隆武、永历四朝《纪》、《传》”。

而这正与《石头记》内容相符(详见《石头真言》),是万斯同撰写《石头记》之内证。

《中国通史》(白寿彝):

清初所修《明史》,隐没了不少历史事实,其所隐没者有二:

一是隐没清未建国前曾臣于明之事实,二是隐没清入关后南明诸朝廷存在之事实。

除此之外谢国桢还列出了四大点:

一是于明初事实记载不翔实。

因清廷讳言明朝驱逐蒙古于漠北,亦犹如讳言建州女真于东北臣于明。

又因史官为明末降清人士,对明初统治集团内部矛盾,尽略而不愿详记。

二是记建文之事,讳言建文出亡,主张焚于火,以示亡国之君无生之理。

此亦出清廷之需。

三是除李自成、张献忠起义外,其余农民起义,均只见于有关官员列传之中,且极尽歪曲之能事。

四是《明史》出于东南文人之手,于江浙文人尤其是东林党人多立佳传。

关于谢国桢所列第四点,早在康熙三十年(1691)方苞就曾当面提出过,万斯同解释道:

“吴会之人尚文藻,重声气,士大夫之终,鲜不具状志家传。

自开史馆,牵引传致,旬月无虚,重人多为之言。

他省远方,百不一二致。

惟见列朝《实录》,人不过一二事,事不过一二语;

郡州县志,皆略举大凡,首尾不具,虽知其名,其行谊事迹,不可凿空而构。

欲特立一传,无由摭拾成章,故凡事之相连相类者,以附诸大传之后,无可附则惟据《实录》所载,散见于诸志,此所谓不可如何者也。

而《中国通史》指出的《明史》所隐没的两大事实,即清未建国前曾臣于明和清入关后南明诸朝廷之存在,以及谢国桢所列第一点、第二点,则正是《石头记》所记载的主要内容。

(详见《石头真言》)

至于谢国桢所列第三点,《石头记》则与《明史》不同,《石头记》区别对待明末农民军及其在不同时期的表现。

《石头记》也极端蔑视推翻北京朱明的李自成农民军,并极力丑化贬低之。

但对张献忠大西军余部李定国等在南明抗清斗争中的表现,则给予充分肯定和颂扬。

(详见《石头真言》相关章回)

所以《石头记》是对清初官修《明史》所讳言部分的修正、所隐没部分的补写,将《石头记》与《明史》合在一起,才是一部完整的“明史”,即《红楼梦》(“朱明之梦”)。

万斯同逝世后留在史馆的“原本”,凡“涉忌讳者”先后经钱名世、熊赐履、王鸿绪等人继续改削后,整合为官修《明史》稿系列。

据钱大昕《万先生斯同传》云:

“乾隆初,大学士张公廷玉等奉诏刊定《明史》,以王公鸿绪《史稿》为本而增损之,王氏稿本大半出先生手也。

”而《明史》中不能正确记载或没有记载的部分,万斯同则将其主要内容写入了《石头记》,作为对官修《明史》的补正。

也就是说万斯同最后用《明史》和《石头记》这两部史书,全面、公正地记载了大明王朝的历史,实现了“藉手以报先朝”的夙愿。

2、《石头记》从钱名世手中传出

万斯同辞世后其藏书都被钱名世取走。

方苞《万季野墓表》:

“及余归,逾年而季野竟客死,无子弟在侧,其史藁及群书遂不知所归……季野所撰本纪列传,凡四百六十卷,惟诸志未就,其书具存于华亭王氏(王鸿绪)。

”全祖望《万贞文先生传》:

“先生在京邸,携书数十万卷,及卒,旁无亲属。

钱翰林名世以弟子故,衰絰为丧主,取其书去,论者薄之。

”万斯同之子万世标《明史原稿流散目录》:

“其原稿皆在俨斋(王鸿绪)先生家……在壬午年四月初八日,遗书尽为亮工去取,无一好本寄回家者,都门士大夫皆知其事也。

据乾隆年间人陈镛在《樗散轩丛谈》(嘉庆九年青霞斋刊本)中记载:

“《红楼梦》实才子书也,初不知作者谁何,或言是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手笔,巨家间有之,然皆抄录,无刊本,曩时见者绝少。

乾隆五十四年春,苏大司寇家因是书被鼠伤,付琉璃厂书坊抽换装订,坊中人藉以抄出,刊版刷印渔利,今天下俱知有《红楼梦》矣。

《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原书仅止八十回,余所目击。

后四十回乃刊刻时好事者补续,远逊本来,一无足观。

近闻更有《续红楼梦》,虽未寓目,亦想当然矣。

陈镛说《红楼梦》“或言是康熙间京师某府西宾常州某孝廉手笔”,这与“万钱修史”时的钱名世完全相符。

钱名世正是王鸿绪为万斯同安排的助手,住在王鸿绪馆中,既是常州府人,又是孝廉。

“西宾”:

旧时宾位在西,故称;

常用为对家塾教师或幕友的敬称。

“孝廉”:

举人;

钱名世在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直隶乡试中举。

万斯同辞世后第二年,钱名世又中进士,授翰林编修,又升翰林院侍讲学士,但因为他后来成了雍正钦定的“名教罪人”,所以后人讳而不言。

据此可以判断,《石头记》最初是从钱名世手中传出去的,人们因此认为他就是《石头记》作者,这是万钱合著《石头记》之外证。

从万斯同私撰《明史》和万钱合修明史的时间来判断,当是万斯同先开始撰写《石头记》,钱名世后来加入。

而从《石头记》内容和“脂批”来判断,万钱合著《石头记》的方式也当与“万钱修史”相同,即由万斯同构思撰写,钱名世再“属辞润色”,或由万斯同“口授颠末”,并“与钱君商榷”,再由“钱君以文笔出之”。

全祖望和万世标对钱名世取走万斯同之藏书不满,是因为不知道钱名世也是《石头记》作者之一,需要这些藏书来继续润色和完成《石头记》。

不过这些藏书随后就被人强势索走,有脂批为证。

第二十一回有一眉批云:

“赵香梗先生《秋树根偶谭》内兖州少陵台有子美祠为郡守毁为已祠。

先生叹子美生遭丧乱,奔走无家,孰料千百年后数椽片瓦犹遭贪吏之毒手。

甚矣,才人之厄也!

因改公《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数句,为少陵解嘲:

'

少陵遗像太守欺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公然折克非已祠,旁人有口呼不得,梦归来兮闻叹息,白日无光天地黑。

安得旷宅千万间,太守取之不尽生欢颜,公祠免毁安如山。

’读之令人感慨悲愤,心常耿耿。

壬午九月。

因索书甚迫,姑志于此,非批《石头记》也。

为续《庄子因》数句,真是打破胭脂阵,坐透红粉关,另开生面之文,无可评处。

“壬午九月”即康熙四十一年(1702)九月,万斯同辞世约半年左右。

“索书甚迫”,表明万斯同的藏书确实在钱名世处。

此条批语将万斯同之藏书比作“子美(杜甫)祠”,将索取人比作贪吏“郡守”,可知藏书将不保。

而钱名世却因此背了三百年的骂名,不过这与后来的“名教罪人”相比,也就算毛毛雨了。

五、《石头记》作者即万斯同

第五十回原文李纨因笑向众人道:

“让他自己想去,咱们且说话儿。

昨儿老太太只叫作灯谜,回家和绮儿纹儿睡不着,我就编了两个'

四书’的。

他两个每人也编了两个。

”众人听了,都笑道:

“这倒该作的。

先说了,我们猜猜。

”李纨笑道:

“'

观音未有世家传’,打《四书》一句。

”湘云接着就说:

“在止于至善。

”宝钗笑道:

“你也想一想'

世家传’三个字的意思再猜。

“再想。

”黛玉笑道:

“哦,是了。

是'

虽善无征’。

”众人都笑道:

“这句是了。

”李纨又道:

“一池青草草何名。

”湘云忙道:

“这一定是'

蒲芦也’。

再不是不成?

“这难为你猜。

纹儿的是'

水向石边流出冷’,打一古人名。

”探春笑问道:

“可是山涛?

”李纹笑道:

“是。

“绮儿的是个'

萤’字,打一个字。

”众人猜了半日,宝琴笑道:

“这个意思却深,不知可是花草的'

花’字?

”李绮笑道:

“恰是了。

”众人道:

“萤与花何干?

“妙得很!

萤可不是草化的?

”众人会意,都笑了,说:

“好!

”李纨三姐妹之“春灯谜”共有四个谜语,这四个谜语单独各自成谜,串起来后又构成另外一个谜语。

就是这个连环谜语,道出了《石头记》作者之莫大秘密。

1、谜面:

观音未有世家传打《四书》一句谜底:

虽善无征原文先指出谜底不是“在止于至善”,宝钗又提醒“想一想'

世家传’三个字的意思再猜”,于是黛玉猜出谜底为“虽善无征”。

“虽善无征”:

出自《礼记·

中庸》:

“上焉者虽善无征。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云:

“上焉者,谓时王以前,如夏、商之礼虽善,而皆不可考。

”此谜意为:

观音虽善,但没有“世家”、“传”,无从征考。

“世家”:

《史记》中用以记载侯王家世的一种传记。

“世家”之体古已有之,司马迁撰《史记》时以之记王侯诸国之事,著《世家》三十篇;

欧阳修撰《新五代史》亦著《列国世家》十篇。

因王侯开国,子孙世代承袭,故称世家。

“传(zhuà

n)”:

传记,这里指史书“纪传表志”之“传”。

“征”:

证明,验证。

2、谜面:

一池青草草何名打《四书》一句谜底:

蒲芦也“蒲芦”出自《四书》《礼记·

“哀公问政,子曰:

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则其政举;

其人亡,则其政息。

人道敏政,地道敏树,夫政也者,蒲芦也。

”东汉郑玄注曰:

“蒲芦,蜾蠃(guǒluǒ),谓土蜂也,诗曰:

螟蛉有子,蜾蠃负之。

螟蛉,桑虫也。

蒲芦取桑虫之子去而变化之,以成为己子。

政之于百姓若蒲芦之于桑虫也”。

蜾蠃(蒲芦、土蜂)常捕捉螟蛉存放在窝里,产卵在它们身体里,卵孵化后就拿螟蛉作食物。

古人误以为蜾蠃不产子,喂养螟蛉为子,因此用“螟蛉”比喻义子。

北宋沈括《梦溪笔谈》:

“蒲芦,说者以为蜾赢,疑不然。

蒲芦,即蒲、苇耳。

故曰:

人道敏政,地道敏艺’。

夫政犹蒲芦也,人之为政,犹地之艺蒲苇,遂之而已,亦行其所无事也。

”所以《四书》中的“蒲芦”实际上有两解,一为蒲苇,一为蜂。

3、谜面:

水向石边流出冷打一古人名谜底:

山涛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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