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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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7批2018年9月6日8:

00—9月6日20:

00)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0906117

东港区南湖镇大北湖村北十千米的矿山开采产生的锯泥(锯泥中含有火碱、冷却液等化学物质)被回填至大北湖村北侧河道,污染此处地下水。

东港区

固废

9月7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东港区政府组织南湖镇政府和区环保分局、水利局、国土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位置位于南湖镇大北湖村北侧的南湖河西岸。

2013年前,该段南湖河西岸有20余家石材加工户,为消除污染隐患,改善周边生态环境,2013年底,东港区政府对该区域石材加工户进行了关停取缔。

目前该段河道正在进行河道治理。

(一)关于锯泥回填问题。

2017年10月,东港区政府启动实施南湖河治理工程,着力治理南湖河,打造绿色生态长廊。

南湖河治理工程通过开挖疏浚河道、筑堤、修筑拦河溢流坝,统筹发挥河道的防洪、蓄水、生态等综合功能。

根据南湖河治理工程设计方案要求,需对大北湖村北南湖河西岸的建筑物进行拆除,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对两岸30米至50米进行绿化。

目前,该段河道岸边违法建筑已被拆除,建筑垃圾等临时堆放河道岸边,正在组织清运,不存在将锯泥回填至大北湖村北侧河道的问题。

(二)关于地下水污染问题。

9月7日,区环保分局委托日照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处地下水水质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显示PH、悬浮物、总硬度、CODmn、钠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六个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III类水质标准。

(一)处理情况

联合调查组责成施工单位组织人员对河道岸边建筑垃圾继续进行清理。

(二)整改情况

一是按设计要求,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

二是尽快将河道周边建筑垃圾等渣土清运完毕。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负责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2

0906118

东港区日照街道张郭村铁路桥南侧的日照第三污水处理厂,距离村庄只有一百米,夜间做防腐工作,异味严重。

东港区

大气

9月7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东港区政府组织日照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日照第三污水处理厂,位于东港区日照街道张郭村以南、沙墩河以北,占地面积50.17亩。

第三污水处理厂建厂时距离张郭村最近的村民住房约120米,满足污水处理厂选址要求。

后因张郭村进行城中村拆迁,该村在第三污水处理厂厂界东侧50米处建设了临时安置房居住区,用于村民拆迁过渡居住,待该村安置楼建设完成后,该处居住区将进行拆除。

该污水处理厂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已于2013年12月建成投用,目前正在进行二期建设。

现场发现,施工单位正在使用环氧煤沥青防腐漆对污水池基层防腐施工,为赶工期进度,有时连续施工至晚上10点,因室外施工,覆盖不及时,存在异味扩散影响周边居民问题。

(一)处理情况

联合调查组责令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禁在夜间和午间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异味扰民现象。

责令张郭村加快安置楼建设进度,将区域内的安置房拆除。

(二)整改情况

目前施工单位已调整了作业时间,避开夜间和午间作业并已更换环保新型防腐材料,施工后进行及时苫盖,消除异味扰民问题。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负责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3

0906119

东港区香河街道204国道西侧,小莲村东侧,小莲村乡道(有柱子那条)路北饲料加工厂,夜间生产、异味严重,烟囱冒黑烟;路南有一家废品厂,有大型机器,噪音严重扰民。

东港区

大气、

噪声

9月7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东港区政府组织香河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一)饲料厂夜间生产、异味及废气污染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加工厂实为日照市德佳康牧肉鸡合作社饲料加工点,位于香河街道小莲村东,204国道以西。

该加工厂主要从事鸡用饲料加工,有粉料成品饲料和颗粒成品饲料两种产品。

该加工厂主要加工工艺为以玉米、豆粕等为原料经粉碎—配料—混合制得成品,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式除尘器处理。

2017年7月30日,该加工厂按照《东港区2017年蓝天保卫战集中攻坚实施方案》要求,停用燃煤锅炉并拆除上下水管。

因燃煤锅炉停用,该加工厂颗粒成品饲料产品停产。

目前,该加工厂仅生产粉料成品饲料,间歇性生产,两至三天生产一次,每次生产约2个小时,日间生产,夜间不生产。

9月7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厂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吸风罩进入布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燃煤锅炉处于停用状态,锅炉已锈蚀,未发现使用痕迹。

对厂区内进行检查未闻到明显异味,未发现烟囱冒黑烟问题。

(二)废品厂噪声问题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的废品厂实为日照祥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位于小莲村乡道路南。

该公司主要从事废铁收购业务,露天存放,把收购的废铁通过液压剪料机简单碾压处理,再装车运走,存在生产噪声扰民问题。

(一)处理情况。

联合调查组要求香河街道将日照祥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纳入辖区“散乱污”清理取缔范围,责令该公司5日内清理完毕院内的废旧金属和液压剪料机等加工设备,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整改情况。

9月11日下午,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日照祥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取缔完毕。

下一步,我区将责成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对日照市德佳康牧肉鸡合作社饲料加工点的环境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负责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4

0906120

莒县西环路日照华泰造纸厂将造纸污泥倾倒在莒县安庄镇油坊村北侧路边,非常脏,投诉人怀疑造纸污泥中含有重金属,污染周边环境。

莒县

固废

9月7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莒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公安局和安庄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造纸污泥倾倒”点为莒县安庄镇油坊村西北方向2公里,莒道线以东约100米一原渣土开采废弃点,该处未发现有造纸污泥,地面上有晾晒的有机肥,系安庄镇油坊村李某某于9月3日从有机肥厂购买,共约60方,晾晒后用于桃园施肥。

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部分有机肥已经晾晒好,堆放在一起,地面还有少部分未晾干;晾晒的有机肥无流失、无扬散,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排查未发现周边存在日照华泰纸业造纸污泥倾倒迹象。

联合调查组责令李某某于3日内将剩余有机肥进行清运,由安庄镇党委落实属地监管职责。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此类情况,镇政府将加强巡查力度,并对废弃的沙场道路切断。

目前,该处有机肥已清理完毕。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负责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5

0906121

开发区成都路与海口路交汇处西侧和北侧有刺鼻的臭酱油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注:

附近有多家企业,投诉人不确定是哪一家企业排放此气味)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气

2018年9月7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组织区环保分局、北京路街道办事处、粮油食品产业园管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开发区成都路与海口路交汇处东侧约50米为北京路街道南岭村,交汇处周围1千米范围内可能产生异味的企业分别为:

西北侧约50米处的日照美佳科苑食品有限公司、西侧约400米处的山东恒华佳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南侧约600米处的日照东维饲料有限公司、西南侧约1000米处的德乐食品饮品配料(日照)有限公司。

9月7日,联合调查组对该区域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开发区成都路与海口路交汇处西侧和北侧进行嗅辨,未闻到明显异味。

联合调查组对附近的山东恒华佳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照美佳科苑食品有限公司、德乐食品饮品配料(日照)有限公司、日照东维饲料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以上4家均正常生产,对其厂区及周边进行嗅辨,未闻到明显异味。

下一步,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将责成区环保分局、北京路街道办事处、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各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负责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6

0906122

莒县洛河镇大汇泉村西侧和闫庄镇上崖村西侧被倾倒很多化工废料,产生刺鼻的二氧化硫味道,污染附近地下水。

洛河镇、闫庄镇

固废

9月7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莒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公安局和洛河镇政府、阎庄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联合调查组对群众反映的莒县洛河镇大汇泉村西侧和阎庄镇上崖村西侧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当地村民进行了调查访问,均未发现有化工废料倾倒现象。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负责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7

0906123

莒县龙山镇张家庄村民张永波在村西南角养鸡,污水污染村内饮用水。

莒县

9月7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莒县政府组织县畜牧局、环保局和龙山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龙山镇张家庄村民张永波养鸡场(目前已转包给王某某在养)位于莒县龙山镇张家庄村西南,距离村庄1.5公里,占地面积约10亩,有鸡舍4排,2排正在使用,存栏约2.5万只,2排已弃用。

鸡场四周是农田,南面有一小水库,地势比鸡场高约10米,与鸡场距离约200米。

根据龙山镇政府《关于印发龙山镇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的通知》(龙政发〔2017〕25号)规定,该养鸡场位于控养区。

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养鸡场建有三级沉淀池1组,养殖棚内安装有益生菌除异味喷淋设备,粪便采用干清粪,周边无明显异味,现场无养殖废水外排迹象。

南面小水库堤坝有一取水口,利用密闭管道输送到张家庄村供村民饮用。

现场对小水库取样监测,结果显示该处小水库水质高锰酸盐指数为5.87mg/L,氨氮浓度为0.18mg/L,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泅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标准(高锰酸盐指数≤6mg/L,氨氮≤1.0mg/L)。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负责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8

0906124

莒县陵阳镇大埠家村村北养猪场(村民李兴法经营的),靠近河流不足200米,污染水源。

莒县

9月7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莒县政府组织县畜牧局、环保局和陵阳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养猪场实为莒县陵阳李兴发养猪场,位于莒县陵阳街道大埠堤村村北,南面距离村庄约200米,西面约220米处为接水河。

猪场占地面积约1375平方米,建有猪圈4排,存栏生猪109头。

该养猪场建有沼气池1个,储粪棚1个,落实了雨污分流措施,养猪场周边未发现粪污外排迹象。

根据2018年3月23日陵阳街道下发的《关于印发陵阳街道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的通知》,该养猪场位于陵阳街道禁养区。

根据莒县政府《关于对全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开展“扫尾清零”行动的通知》(莒政办发电〔2018〕38号)文件要求,2018年8月13日,陵阳街道河北社区对李兴发下达了《限期禁养通知书》。

(一)处理情况

根据该户生猪存栏较多的实际,联合调查组责令该养殖户销售完存栏生猪后,于2018年9月20日前停养关闭,并清理畜禽粪污、饲料、设施。

责成陵阳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落实。

(二)整改情况

陵阳街道办事处已安排专人负责,监督该养猪户按期完成关停。

陵阳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拟对1人进行批评教育;拟给予1人诫勉谈话处分。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负责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9

0906125

五莲县叩关镇派出所对面的食品站,屠宰生猪环境恶劣,污水乱排,噪音扰民。

五莲县

噪声

9月7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五莲县政府组织叩官镇政府和县综合执法局、商务局、畜牧局、环保局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食品站原为叩官镇食品站,现由李某某租赁用于猪肉的零售,已依法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

该销售点从五莲县天马食品有限公司松柏定点屠宰场采购猪肉进行零售,具有“生猪产品采购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联合调查组现场未发现存在从事生猪屠宰违法行为,无废水产生,无屠宰生猪噪声。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负责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0

0906126

莒县夏庄镇杨家官庄村的废铁加工厂(无挂牌,有个大院,门口有个大磅秤),生产时噪音严重。

莒县

噪声

9月7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莒县政府组织夏庄镇政府和县环保局、国土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废铁加工厂实为莒县元祥再生资源回收站,该回收站位于夏庄镇杨家官庄村西侧,紧靠206国道,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王某某。

主要回收废旧自行车、废旧门窗及各类钢筋、铁皮、管道、铁轨等各类废旧钢铁件(不涉及汽车及危险化学品拆解),年收购废铁量约3000吨。

2018年6月底该回收站私自增设了1台液压剪切机、1台液压挤压打包机,利用剪切机对各类废旧钢铁件进行切块、分割,然后集中液压打包,通过汽运外卖至各钢铁公司进行高炉熔炼,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且无环评审批手续、无大气及噪声污染防治设施,装卸、生产加工时有扬尘和噪声污染。

8月20日,夏庄镇政府排查发现后将其列入新发现的“散乱污”企业范围,责令立即拆除设备,限期30日内搬迁。

9月7日下午,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回收站有1辆改装型的挖掘机正在打堆清运,拆除清理现场较为混乱,无序作业,噪声较大。

莒县环境监测站对该回收站4处厂界进行了监测,发现东侧:

74.2dB(A)、南侧:

68.2dB(A)、西侧:

75.8dB(A)、北侧:

54.5dB(A);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一)处理情况

联合调查组责成夏庄镇政府督促该回收站规范作业,加快拆除清理进度,确保按期清理完毕。

(二)整改情况

9月8日上午,夏庄镇政府复查发现,该回收站正在组织车辆对院内废旧铁件进行清运,厂区北侧的物料已基本清运完毕。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负责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1

0906127

东港区迎宾路华地丽舍小区北门对面的工地施工未采取洒水抑尘,土墩也未进行苫盖。

东港区

扬尘

9月7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东港区政府组织秦楼街道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住建局、环保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华地丽舍位于东港区迎宾路与临沂路交汇处,小区北门周边无施工工地。

联合调查组对周边区域进一步排查,发现在临沂路与海曲路交汇处西约200米路南有一海曲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部。

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部为办公区域,无工程车辆进出,未配备洒水设备,目前该工程项目已竣工。

项目部门口对面有一块裸露土堆未苫盖。

(一)处理情况

联合调查组立即责成施工方对裸露土堆进行苫盖。

(二)整改情况

9月8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该区域裸露土堆已苫盖完毕。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负责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2

0906128

开发区北京路街道很多拆迁村(比如:

别家村、大李家村、小李家村),旧城改造工地建筑垃圾未进行苫盖,扬尘污染严重。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

扬尘

9月7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组织区建设局、北京路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别家村于2017年8月开始拆迁,已拆除建筑垃圾占地约6万平方,该村尚有60余户未拆除,拆迁工作正在推进,建筑垃圾尚未开始清运,拆迁现场存在建筑垃圾覆盖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大李家村、小李家村拆迁已完成、拆迁建筑垃圾已清运完毕,但现场存在裸露土地覆盖不到位问题。

一、处理情况

联合调查组责成建设单位对别家村、大李家村、小李家村拆迁区域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排查并进行苫盖,限2日内完成;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辖区拆迁区域的监管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全力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整改情况

截止9月10日,建设单位对别家村、大李家村、小李家村拆迁区域建筑垃圾和裸露土地进行了全面排查并进行了苫盖,其中别家村苫盖建筑垃圾约6万平方米,大李家村工地苫盖裸露土地约3万平方米,小李家村苫盖裸露土地约2万平方米。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负责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3

0906129

东港区南湖镇海曲高中南侧路上有很多运输渣土的车辆未进行苫盖,运输过程中洒落较多。

东港区

扬尘

9月7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东港区政府组织南湖镇政府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海曲高中南侧位于204国道改线工程与南竹路交汇处,运输车辆为施工场地倒运渣土车。

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处存在车辆未苫盖、运输过程中遗洒渣土问题。

(一)处理情况

联合调查组责成施工单位,在1天之内清理道路洒落的渣土并对所有运输渣土车进行苫盖。

(二)整改情况

9月8日下午,联合调查组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已对有关路段进行了清理,渣土车辆已按要求进行密闭。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负责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4

0906130

东港区海曲公园附近两条河水质很差,河流内有很多垃圾。

东港区

9月6日,接到省环保督查组交办案件后,东港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环保分局和日照街道办事处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查,群众反映的东港区海曲公园附近的两条河实为营子河和后楼河,属崮河流域支流。

2014年以来,为加强河道治理,我市启动了崮河流域“治、用、保”八项工程,对包含营子河和后楼河在内的崮河流域,通过清淤、建设拦河坝,敷设污水管道、建设绿地等措施进行了整治,河流水质日渐向好,同时启动了“河长制”,落实河道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和断面水质达标工作。

根据水环境功能划分,该两条河为景观用水,水质应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V类标准要求(COD、氨氮、总磷标准限值分别为40mg/L、2mg/L、0.4mg/L)。

经调阅前三个月水质定期监测结果的历史检测数据,营子河三项指标COD、氨氮、总磷检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25.9mg/L、0.44mg/L、0.18mg/L;后楼河三项指标COD、氨氮、总磷检测结果最大值分别为30.8mg/L、0.207mg/L、0.34mg/L,两河流水质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未出现超标问题。

9月7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两河河道内存在少量生活垃圾。

(一)处理情况

联合调查组责成保洁公司对河道内生活垃圾进行清理,限期3日内完成;同时做好日常河道巡查清理工作。

(二)整改情况

9月11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河道内生活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负责人被处理情况

备注

15

0906131

岚山区化工园内的珠海路北侧向西的“新三明化工厂”,夜间生产异味严重。

岚山区

大气

9月7日,接到省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后,岚山区政府组织虎山镇政府、区环保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核实,信访反映的新三明化工厂实为日照新三明化工有限公司,位于岚山化学工业园区(东区),北邻钢城大道、东邻虎山路,主要以苯乙烯为原料、戊烷为发泡剂,经投料、聚合、洗涤、离心、干燥、筛析等工序生产可发性聚苯乙烯。

该公司12万吨/年可发性聚苯乙烯(EPS)项目于2013年7月开工建设,2014年7月建成投产。

项目属“未批投产”项目,岚山环保分局于2014年12月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责令其停产停业,处罚款10万元。

项目环评于2015年1月经日照市环保局审批(日环发〔2015〕6号),生产期间采用24小时生产制。

该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组织召开环保竣工验收会,对废水、废气进行了自主验收,经检测,厂界氯化氢最大浓度为0.12mg/m³,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74mg/m³,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氯化氢最大浓度不大于0.2mg/m³,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不大于4.0mg/m³)要求;厂界苯乙烯最大浓度为0.0258mg/m³,二甲苯最大浓度为0.0451mg/m³,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苯乙烯最大浓度不大于5.0mg/m³,二甲苯最大浓度不大于1.2mg/m³)要求,目前已验收通过;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相关材料已报市环保局审批。

该公司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聚合和灌气过程产生的低温聚合废气和灌气废气,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分解、活性炭吸附后经34米高烟囱排放。

9月9日白天及夜间,联合调查组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由于市场、资金等原因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均未发现明显异味。

下一步,岚山区政府将责成虎山镇政府、区环保分局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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