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法律援助处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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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五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承办刑事案件5件以上(含5件);
(四)最近一年律师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
二、提交材料及方式
(一)申请成为辩护律师,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广州市法律援助律师申请表》1份(附件1);
2.刑事案件判决书复印件(或扫描件)5份。
(二)符合条件的辩护律师,可以通过如下两种途径提交申请材料:
1.通过广州市司法网(
2.通过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微信小程序提交,具体提交方法请参考《法律援助微信小程序律师申请指引》(附件3)。
三、相关填报说明
(一)律师在填写《广州市法律援助律师申请表》承办案件意向栏目时,除必须选择刑事案件以外,还要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诈骗罪、盗窃罪、强奸罪、绑架罪、交通肇事罪等10个子选项中,选择1至3个本人最擅长办理案件的罪名,便于法律援助机构、律师协会有针对性地指派案件或者安排参加有关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研讨论证。
(二)为均衡律师资源分布,承办律师需至少选择3个区作为法律援助案件执业区域。
(三)已经按照《关于加强全市法律援助律师执业管理的通知》(穗司发〔2013〕125号)加入法律援助律师库的,且提交的承办案件意向已选择刑事案件类别的律师,自动纳入辩护律师库;
未选择刑事案件的律师,如有意向承办刑事案件,可以提交5份本人办理的刑事案件判决书,在“业务特长”中增加刑事案件类别即可。
(四)辩护律师要服从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
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承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在远郊区如从化、增城、白云等交通不便看守所的案件,在年度案件数量限制方面可适当放宽,在年度奖励表彰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从化区之外的律师接受从化区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承办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在办案补贴方面给予倾斜。
四、队伍建设和管理
(一)高度重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人才队伍建设。
法律援助机构和市律师协会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律师开展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辩护工作,统筹调配律师资源,建立律师开展刑事辩护业务激励机制,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队伍。
(二)建立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专家团队。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辩护律师队伍的水平,由市律师协会协助法律援助机构组建由刑事业务相关专业委员会负责人、承办过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为主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专家律师团队,承办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以及指导办案。
(三)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市律师协会负责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专家律师和辩护律师等人才队伍的管理,法律援助机构负责对辩护律师进行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并针对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过程中与当事人、办案部门沟通协调的实际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市律师协会组织相关刑事业务专业委员会,加强对律师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讨交流和举办专题讲座、制定相关的业务操作指引,明确工作内容和操作规范,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时做好案件质量监管评价,推动律师依法勤勉尽责地履行辩护职责,切实提高辩护质量。
(四)辩护律师因故需要暂停承办案件的,需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恢复承办案件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要加强辩护律师人才队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培训,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要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规范要求;
建立退出机制,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承办指派刑事案件或者在办案中不认真履行辩护职责,被办案部门或者委托人投诉的,一经查证属实,按照有关规定暂停或终止指派案件,并将该情况纳入律师年度考核。
辩护律师因故需要暂停指派的,需书面报告法律援助机构,待该原因消失后,辩护律师可书面报告法律援助机构要求继续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职能作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的重大举措。
各法律援助机构、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踊跃报名,加强对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的监督指导,保障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附件:
1.广州市法律援助律师申请表
2.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系统律师申请操作指引
3.法律援助微信小程序律师申请指引
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7年12月8日
(联系人:
市法援处曾玲,联系电话:
83557394;
市律协邱佳成,联系电话:
83553245)
附件1
广州市法律援助律师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蓝底照片
(大一寸)
学历
政治面貌
律所名称
律所位置
区
执业证号
执业时间
年月日始
申请报名机构:
法律援助处(中心)
承办案件意向
(至少选择1项。
每勾选1项,需相应提供(上传)5份不同委托人的判决书复印件。
案件属于法律援助指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案件办理证明,无需提供该案判决书的复印件。
)
☑刑事诉讼,曾办理过宗(罪名主要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诈骗罪,□盗窃罪,□强奸罪,□绑架罪,□交通肇事罪)。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曾办理过宗。
□劳动争议,曾办理过宗。
□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曾办理过宗。
□人格权与侵权责任纠纷,曾办理过宗。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曾办理过宗。
□物权纠纷,曾办理过宗。
□合同纠纷,曾办理过宗。
执业区域意向
(至少选择3个执业区域)
□越秀、□白云、□海珠、□荔湾、□天河、□黄埔
□番禺、□花都、□南沙、□从化、□增城
□可以直接用英语对话(勾选此项的可能承办英语案件,请慎重选择,否则影响指派记录)
本人承诺:
1、所填写的信息真实,且经所在律师事务所同意;
2、近五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自愿接受法律援助机构在全市范围内的调配。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附件2
法律援助案件管理系统律师申请操作指引
进入广州市司法局官网(
1、登录账号为:
律师执业证号码,没有密码。
点击这两处,跳过设置密码。
2、点击头像下这个链接,进入申请页面。
3、下载并打印《法律援助律师申请表》,贴本人正装大一寸照片,签名、律所盖章。
扫描《申请表》及律师执业证个人信息页和年审页,上传至申请表扫描件。
确认无误,点击“保存”。
4、填报带“*”个人信息内容,勾选业务特长,点击“添加”录入案件裁判文书信息,每个特长类别提交相应案由5份不同委托人的判决书
5、全部填完,方可点击“申请成为法律援助律师”。
提交后不可修改。
附件3
法律援助微信小程序律师申请指引
1、在微信“发现”页面,点击“小程序”,搜索“广州市法律援助处”。
点击主页“工作台”。
2、点击“申请成为法援律师”,账号为执业证号码,没有密码。
首次登录,系统将提示您是否设置密码。
如图。
3、逐页点击页面“+”,系统自动导入了姓名和执业证号码。
点击法律援助处右侧位置,可以选择所属法律援助机构。
点击“下一步”。
4、核对并修改手机号码,确认后点击“下一步”。
(注意,律所信息从省司法厅数据库导入,如已换所,暂不能修改,待数据库更新。
5、页面从上至下点击填写政治面貌、执业区域意向(至少选择3个区)、上传个人证件照、勾选擅长语种。
6、点击“曾办案情况”下的案件类别,进入案件资料信息页面。
以刑事诉讼为例,点击输入承办案件数量,点击“添加法律文书”键。
7、至少上传5份以律师名义承办的、不同委托人的该类型案件。
每个案件逐项输入如下信息,并上传裁判文书照片,并点击“确定”。
8、上传执业证个人信息页和年审页的照片,勾选“本人承诺所填信息真实,并经本人所在律所同意”。
9、如需返回修改,点击“上一步”。
确认所有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后,点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