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登记单身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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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书
我单位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所提供的登记资料均真实可靠,复印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全部加盖本单位公章。
如因提供资料不实,本单位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单位:
(盖章)
年
月
西
安
市
房
地
产
他
项
权
利
登
记
申
请
表
(请用碳素墨水工整填写)
登记编号
产权证号
基
本
信
息
抵押权人
被委托人
联系电话
贷款性质
商业□公积金□其它□
权利价值
建筑面积
评估值
履行债务期限
日至
房地信息
抵押人
(房屋所有权人)
证件号码
共有权人
产权性质
房屋座落
区
街(路)
小区
号
土地证号
使用面积
使用年限
权利范围
幢号
房号
结构
房屋总
层数
所在层
数
用途
1、以上房地产权属清楚,无争议,并已向抵押权人如实陈述以上房地产权利状况和其它状况。
2、抵押人(房屋所有权人)向登记机关交验的签章、资料、证件真实合法。
申请人(抵押人)签章:
抵押人配偶签章:
1、抵押权人已全面充分了解以上房地产权属状况和其他状况。
2、抵押权人向登记机关交验的签章、资料、证件真实合法。
申请人(抵押权人)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申请日期:
他项权利登记要件
提交资料
抵
押
人
私有
婚姻证明
国有(自管产)
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抵押的批复
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
集体所有
职代会决议和上级主管备案证明材料
抵押登记委托书或抵押人身份证明书
土地使用证
房屋所有权证
评估报告
权
银行借款合同(主合同)
银行抵押合同
抵押登记法人委托书
登记
部门
他项权利登记申请表
西安市房地产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抵押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号:
乙方(抵押权人):
为确保主合同债权人与
(债务人)于
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有处分权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乙方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
乙方经审查,同意甲方以其所拥有的、有处分权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担保。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声明及承诺
甲方作为本合同的抵押人,就本合同声明及承诺如下:
1.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房屋为甲方合法拥有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所有权状况详见附《抵押房地产清单》),其房屋所有权证与房屋登记机构登记簿所载内容一致。
2.本合同项下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是甲方合法拥有并具有完整的使用权。
3.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房地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4.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房地产在建设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5.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房地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其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甲方为公司的,本次抵押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6.在本合同签字前已书面告知抵押权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房地产已设立抵押的情况(详见后附《抵押房地产清单》)。
7.关于抵押房地产出租状况:
第①种情形:
未出租;
第②种情形:
部分或全部出租,甲方已将拟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在合同中如实载明或另行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本合同属第
种情形。
8.关于抵押房地产产权共有状况:
不存在共有;
共有,且抵押房地产共有人已共同签署本合同并承诺持有效的单位或个人身份证件到抵押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
本可同属第
9.甲方提交乙方和向登记机构提供的各种资料一致、合法、真实、有效。
第二条
乙方声明及承诺
乙方作为本合同的抵押权人,就本合同声明及承诺如下: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同项下的抵押房地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
如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出租房屋,乙方承诺该租赁关系不受本合同设定抵押权的影响;
如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抵押房屋,乙方承诺充分了解已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抵押行为。
甲方为公司的,乙方已知悉本次抵押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任何第三人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行使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请求权,同时有权提起诉讼。
3.对甲方提交于乙方及双方向登记机关提交的与本次抵押有关的必要的、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产权人身份证件等资料均审核无误,确认其真实、合法、有效。
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与主合同所设立的主债权的种类相同。
第四条
主债权的数额及期限
1.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为
(币种:
)
大写
元,债务履行期限自
日。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第四条约定的主债权及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该债权的费用以及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状况及抵押值
1.
甲方提供的抵押房地产坐落于
。
其详细状况见本合同后附《抵押房地产清单》。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自愿按照建设部《房地产抵押评估指导意见》的规定,经取得房地产估价资格的
(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抵押房地产的抵押价值确定为:
元(币种:
),大写
元。
第七条
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房地产由甲方占管。
甲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房地产的完好,乙方有权检查房地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管理的要求。
第八条
抵押权的实现
1.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债权未受清偿或未受全部清偿的,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乙方可以与甲方协议以抵押房地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协议不成的,乙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房地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乙方依据本合同实现抵押权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3.乙方在实现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地产的处分权时,可以部分处分抵押物,也可以全部处分抵押物。
4.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款项按下列顺序分配:
(1)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
(2)抵押房地产发生损害、灭失;
(3)抵押房地产产权发生变更或争议;
(4)抵押房地产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第九条
抵押房地产保险
甲、乙双方商定,抵押房地产的保险事宜按以下第
种情形办理。
抵押房地产不向保险公司投保。
抵押房地产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保险凭证交乙方保管或确定乙方为受益人。
保险合同应不存在任何限制乙方权益的条款并经乙方认可。
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抵押权消灭后,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变更或解除保险合同。
第十条
甲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的房地产赠与、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作出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2.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甲方有义务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3.在主合同债务人清偿了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甲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项下的房地产抵押。
一旦发生下列情形,甲方有义务及时通知乙方并确保乙方免受侵害:
(1)抵押房地产列入拆迁范围;
(5)甲方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股份制改造、分立、联营、合并等;
(6)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
乙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地产的所有有效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以避免所抵押的房地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房地产,以确实保障乙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1)因国家建设需要,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房地产被列入征用拆迁范围;
(2)因任何原因导致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减少,以致甲方认为其债权以实现或无法实现。
4.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房地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得到优先受偿:
(1)主合同债务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死亡;
(2)主合同债务人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裁决主合同债务人败诉,导致主合同债务人存在无力向乙方履行的可能性;
(3)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主合同债务人未依约履行债务,且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
(4)出现使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条
抵押合同和抵押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项下房地产抵押自抵押权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抵押权之日起,至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止。
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4.抵押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抵押合同,并及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1)甲、乙双方协商变更抵押房地产;
(2)甲方或乙方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变更(分立、合并或更名);
(3)主合同债权发生变更;
(4)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情形。
5.抵押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抵押合同,抵押合同解除后,应及时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6.抵押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合同终止:
(1)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已经履行完毕;
(2)抵押合同被解除;
(3)债权人免除债务;
(4)法律规定终止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抵押合同终止后,应及时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第十三条
抵押权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和抵押权注销登记的办理
1.关于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约定。
向登记机关申请抵押权预告登记。
抵押权预告登记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房地产。
抵押权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抵押权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抵押权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不向登记机关申请抵押权预告登记。
本合同采用第
种方式
2.设立抵押权登记的,甲、乙双方应持主合同、抵押合同及相关材料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权登记。
3.抵押合同发生变更的,甲、乙双方应持变更后的相应合同、它项权证及相关材料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
4.抵押合同解除或终止的,甲、乙双方应持它项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
(1)隐瞒抵押房地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
(2)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房地产的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
(3)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2.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作一定修改补充的,甲方保证任何改变不会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权益。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调或通过调解解决。
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处理:
1.任何乙方均可向抵押房地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任何乙方均可向有管辖权或双方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房屋登记机构各执一份。
第十八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订于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
抵
押
清
单
产权人
坐落
房屋
状况
明细
编号:
同案共
件
总层数
所在层次
(M²
(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M²
用途
合计
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证
序号
地号
土地等级
使用权类型
终止日期
使用权面
积(M²
其他
已设定抵押状况
是否列入拆迁范围
是否出租
抵押债权范围说明
备注
本清单若不能确切反映抵押房地产的具体状况,甲乙双方可以将签章的抵押房地产图表等材料附于本合同后作为补充。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