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或承包医疗机构科室的界定与注意事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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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监督法律适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省级首席医疗执法监督员国家卫计委监督中心医疗服务监督培训师资江苏省医疗服务监督执法专家库成员江苏省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评估工作专家库成员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南通大学教授南京医科大学副教授苏州市卫生监督所研究员,蔡平,目录一、法律适用概述二、医疗服务法律适用难点解析

(一)中医监督问题

(二)上位法下位法、新法旧法、特别法一般法问题(三)机构和人员的两罚制问题(四)非法行医刑满释放和缓刑期内再次非法行医问题(五)违法所得问题,法律适用概述,案例一:

某门诊部未经许可超范围开展终止妊娠等案,2014年7月10日某市卫生局对某门诊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经调查取证核实某门诊部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1.某门诊部持2011年1月25日某市卫生局核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中医科、皮肤科(皮肤病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超声、心电图诊断专业),未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资质擅自为王某、“可某”、甘某、武某等4人实施了人流手术;2.为胡某、金某、徐某、杨某、赵某、程某实施了上环、取环手术。

“1、2”两项,违法所得共计3954.6元。

3.某门诊部超出登记范围为赵某、张某开展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诊疗活动,为肖某开展围产期保健专业诊疗活动,违法所得共计794元;4.二楼外科王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独立从事外科诊疗活动、一楼药房杨某未取得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独立从事配药工作。

问题:

行为1:

未经许可超出核准登记范围开展终止妊娠手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实施办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行为2:

未经许可超范围实施了上环、取环手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法律适用概述,

(一)法律适用概念法律适用主体(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组织),按照法定程序,将一般性法律应用于个别性的涉法事实的判断。

广义上法律适用包括认定案件事实及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并将法律适用于案件事实的整个过程。

狭义上法律适用仅指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及将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事实的过程。

法律适用具有强制性、主观性、法定性、程序性和判断性的特征。

法律适用目的:

法律实现、法律续造、法律论证。

法律适用的步骤:

1.事实认定:

对涉法事实进行适当描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认定。

2.法律获取:

针对涉法事实寻找应当适用的法律规范的过程。

3.涵摄:

指将法律事实归入法律规范中事实构成要件以得出法律效果的法律判断。

逻辑概念,指的是将外延较窄的概念划归到外延较宽的概念之下。

如面条”涵摄”于食物之中。

将事实涵摄于法律规范,就是检验事实是否满足法律规范的事实构成要件,并因此产生规范所规定的法律后果。

法律适用的涵摄:

即将具体的案例事实,置于法律规范的要件之下,以获得一定结论的一种思维过程。

换言之,即认定某特定事实是否满足于法律规范的要件。

(二)法律适用规则(法律规范冲突时),立法法第五章适用与备案审查第八十七条九十七条具体规定的法律冲突的效力和解决机制,医疗服务监督法律适用,

(一)医疗服务监督法律适用之中医监督问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国中医药办法监发20149号)解读,案例二,石某某,不能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提供以下职业资格证书:

1康复理疗师。

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

2推拿针炙师。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

3康复科医师。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

4中药药师。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发。

最终,认定石某某在其为客人提供的服务包括针炙、把脉、量血压、看舌苔、推拿、亚健康调理等行为。

并根据亚健康评定结果为客人实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亚健康调理(给予口服中药饮片),为客人,进行中医预防、保健养生,亚健康调理的行为是否属于诊疗活动?

(宣称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针灸,可以认定为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诊疗活动:

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诊断?

)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治疗?

)、改善功能、延长生命(保健?

)、帮助患者恢复健康(康复?

)的活动。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卫生防疫、国境卫生检疫、医学科研和教学等机构在本机构业务范围之外开展诊疗活动以及美容服务机构开展医疗美容业务的,必须依据条例及本细则,申请设置相应类别的医疗机构。

本机构业务范围有哪些?

预防、保健、医学研究,预防保健与治疗疾病的区别?

健康人与病人;群体与个体手段、方法有哪些?

有无处方权?

01预防保健科50.中医科50.17预防保健科专业医疗机构诊疗名录,关于有关举报案件中涉及中医诊疗行为判定事宜的函(国中医药政函200942号),关于中医推拿按摩等活动管理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5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目前,一些非医疗机构以“中医推拿”、“中医按摩”、“中医保健”、“中医足底按摩”、“刮痧”、“拔罐”等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宣传治疗作用,误导消费者,损害了中医的声誉,社会各界对此反应强烈。

为加强对中医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在疾病诊断的基础上,按照中医理论和诊疗规范等实施中医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方法,属于医疗活动,必须在医疗机构内进行,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

二、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应当由在本机构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不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此类活动。

三、非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在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不得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不得宣传治疗作用。

二OO五年九月五日,国家政策:

1.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三、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

制定中医预防保健服务机构、人员准入条件和服务规范,加强引导和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促进中医养生保健事业的健康发展,积极探索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工作的方法、途径、机制和模式,我局开展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地区遴选工作,根据各地报送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地区及实施方案,经过审核,现确定北京市东城区等21个地区为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准入试点地区。

各试点地区要参照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用稿),按照本地区确定的工作方案,积极探索,不断总结,认真做好试点工作。

试点地区所在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掌握试点地区的工作情况并切实加强指导,对试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沟通,加强协调,帮助解决,给予支持。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用稿),1.2本标准所指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是指运用中医养生保健的理论、理念及其方法和手段,开展保养身体、减少疾病、增进健康、延年益寿等服务活动,不以治疗为目的(非医疗性质)的独立机构。

2.服务项目,2.2限制项目2.2.1不得超范围服务。

2.2.2不得从事医疗和药品销售等活动。

2.2.3禁止使用危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方法或手段。

5.人员配备,5.1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

5.2从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5.3中医院校毕业人员从业,需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

5.4开展项目服务的工作人员与所开展的项目比例不得低于1:

1。

6.管理,6.1.在大厅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在职人员情况介绍,以及监督投诉电话。

6.2.建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

6.3.从事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合格证上岗。

3.健康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

2007年4月25日起试行),健康管理师定义:

从事个体或群体健康的监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咨询、指导和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共设三个等级,健康管理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工作要求一、健康监测:

能够进行身高、体重等体格测量标准化体格测量?

4.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附件1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丁香、八角茴香、刀豆、小茴香、小蓟、山药、山楂、马齿苋、乌梢蛇、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杏仁(甜、苦)、沙棘、牡蛎、芡实、花椒、赤小豆、阿胶、鸡内金、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栀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香薷、桃仁、桑叶、桑椹、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淡豆豉、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黑胡椒、槐米、槐花、蒲公英、蜂蜜、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蝮蛇、橘皮、薄荷、薏苡仁、薤白、覆盆子、藿香。

附件2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按笔划顺序排列)人参、人参叶、人参果、三七、土茯苓、大蓟、女贞子、山茱萸、川牛膝、川贝母、川芎、马鹿胎、马鹿茸、马鹿骨、丹参、五加皮、五味子、升麻、天门冬、天麻、太子参、巴戟天、木香、木贼、牛蒡子、牛蒡根、车前子、车前草、北沙参、平贝母、玄参、生地黄、生何首乌、白及、白术、白芍、白豆蔻、石决明、石斛(需提供可使用证明)、地骨皮、当归、竹茹、红花、红景天、西洋参、吴茱萸、怀牛膝、杜仲、杜仲叶、沙苑子、牡丹皮、芦荟、苍术、补骨脂、诃子、赤芍、远志、麦门冬、龟甲、佩兰、侧柏叶、制大黄、制何首乌、刺五加、刺玫果、泽兰、泽泻、玫瑰花、玫瑰茄、知母、罗布麻、苦丁茶、金荞麦、金樱子、青皮、厚朴、厚朴花、姜黄、枳壳、枳实、柏子仁、珍珠、绞股蓝、胡芦巴、茜草、荜茇、韭菜子、首乌藤、香附、骨碎补、党参、桑白皮、桑枝、浙贝母、益母草、积雪草、淫羊藿、菟丝子、野菊花、银杏叶、黄芪、湖北贝母、番泻叶、蛤蚧、越橘、槐实、蒲黄、蒺藜、蜂胶、酸角、墨旱莲、熟大黄、熟地黄、鳖甲。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国中医药办法监发201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武警后勤部卫生部等六部门的统一部署,全国正在开展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最近,一些地方就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提出请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中医诊疗活动是以疾病诊断和治疗为目的,在中医理论指导下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技术、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二、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不得开具药品处方;不得宣传治疗作用;不得给服务对象口服不符合既是食品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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