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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其它

▲汇丰控股被指隐匿161亿美元浮亏

▲深航控股权归国航往年财务黑洞遭曝光

▲人民币升值谋杀企业利润

 

国内行业动态:

中注协召开2010年度全国培训工作会议

2010年3月17-19日,中注协在广东省佛山市召开2010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会议,中注协王丽然顾问出席会议并做工作报告,广东注协熊展瑜会长出席会议并致辞。

中注协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各地注协分管培训工作的秘书长及培训部负责人、三所国家会计学院教务部负责人共计11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全面总结了2009年度行业人才培养工作,并对2010年行业人才培养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会议指出,2009年行业培训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为核心,以国际化人才培养为重点,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会议要求,2010年,各级协会要抓住机遇,把握行业培训工作的重点,乘势而上,进一步深化行业培训工作的力度,确保行业人才培养“三十条”工作的第一个五年目标圆满完成。

会议确定,中注协2010年培训工作的重点是打造高端领军人才培养品牌,推进CPA专业方向后备人才培养;

配合新兴业务和职业道德守则,切实做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工作,推动非执业会员培训工作;

完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培训模块功能,实现行业培训工作整体联动。

会议强调,各地注协要加强培训工作的宣传,使继续教育的理念深入每一名注册会计师的心中,帮助注册会计师转变观念,充分调动注册会计师自身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培训效果;

要加强研究,建立起科学的培训需求分析和实施机制,实现培训内容设计源于注册会计师执业实际、高于现阶段执业水平的目标;

要加强创新,探索培训绩效评价和人才跟踪培养模式。

与会代表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行业培训工作进行了热烈地交流和讨论。

  会议期间,同时召开了中注协教育培训委员会会议,讨论了中注协2010年度培训工作思路,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中注协委托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培训计划》和《2010年度中注协远程教育(视频)培训计划》。

会议还专门组织了对各地注协培训部负责人的专题培训。

支持外汇年检改革扩大专业服务领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积极拓展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领域,在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就会计师事务所更好地服务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和协调。

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2010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外汇年检通知》,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向外汇局直接报送外汇年检信息电子数据。

  多年来,广大会计师事务所积极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收支情况表审核工作,为外汇管理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审核工作提供了有效的专业服务,得到各方面认可。

此次国家外汇管理局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和网络资源,鼓励参检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报送相关电子信息和数据,对于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效率,改进和完善外汇管理有关工作,以及深化注册会计师专业服务工作,扩大行业专业服务领域,具有积极意义。

  为规范和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做好2010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的审核和外汇年检信息电子数据的报送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外汇年检通知》予以转发,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出了全面指导。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通知》中强调,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相关信息和数据的报送工作,确保执业质量。

《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该项业务前,应当考虑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和业务风险,并了解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委托人外汇登记情况等信息。

在接受委托后,应当与外商投资企业签订独立的业务约定书,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在执业过程中,要认真阅读国家外汇管理局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发布的有关填写说明及操作指引,并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外汇局填报并提交外汇年检信息电子数据。

同时,要及时编制并妥善保管填报和提交外汇年检信息电子数据的工作底稿。

  《通知》还要求,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外汇年检信息电子数据报送业务的宣传、指导和培训工作,并与当地外汇局进行积极沟通和协调。

同时,加强对当地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外汇年检信息电子数据报送业务的监督检查。

如遇到与执行外汇年检信息电子数据报送业务有关的问题,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及时向中注协反映。

  中注协陈毓圭秘书长表示,国家外汇管理局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报送外汇年检信息电子数据,是行业新业务领域拓展工作的新成果,也体现了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在外汇年检工作中专业服务作用的充分认可和进一步强化,希望各会计师事务所充分认识执行好这项业务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有关业务规定和职业道德守则的要求,把这项新业务开展好,中注协将密切关注并加强监督指导。

中注协布置今年CPA专业方向院校工作

提高CPA专业方向办学质量,提升注册会计师资格前教育水平,建立高质量的后备人才队伍,是行业人才建设的一项战略性工程。

为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谋划2010年的CPA专业方向院校工作时,紧紧围绕人才战略开展,为行业人才战略服务。

  据了解,自2007年制定发布《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考核资助办法》后,中注协每年开展一次CPA专业方向院校评估工作。

  目前2010年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已经开展,19所CPA院校正开展自评,5月份中注协将把评估结果上报财政部,并提出CPA专业方向资助经费拨款建议。

  中注协有关人士透露,在今后的教学质量评估工作中,中注协将继续以资金资助和考核评价为杠杆,以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建立末位淘汰与新增入选相结合的激励约束和竞争机制,促进CPA专业方向院校改进办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

2011年将开始新一轮评估周期,评估工作的重点将放在改进评估指标和方式上,对各院校增加办学特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对学生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的培养以及参与行业建设和发展等方面进行重点评估。

重大审计项目正式向媒体开放

全国两会上备受关注的政府信息公开又一次被推到风口浪尖。

3月中旬,审计署公布了《审计署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其中首次提出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媒体对社会关注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跟踪采访,这吸引了不少公众、媒体以及中介机构的目光。

  政府与社会审计联手应对

  从2003年起,审计署每年代表政府向全国人大作报告,进行信息披露,尽管当时只是对查处的重大案件进行披露,但因其点出具体单位的名字,被媒体称为“审计风暴”。

  在审计署的2005年至2008年三年工作规划以及后来的五年工作规划提出后,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和增强透明度是每次必提的工作要点。

  “审计、会计本来就是为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行业,披露财务信息和审计结果信息的行为再正常不过了。

审计署作为国家机关,已率先按照整个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尽最大努力地在披露信息,比如将涉及到民生的内容利用新闻发布会、媒体、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披露,当然,前提是不涉及国家机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审计署驻某地特派办特派员如是说。

  在国外,并无政府审计力量与社会审计力量的区分,但在我国,由于体制原因,这两种力量在很长时间里一直在各自的领域做着同为审计的工作。

  近年来,在雪灾、奥运工程、地震资金等审计任务中,这两种审计力量频频联手,取得了不小的成绩。

  “在四川地震审计中,政府审计部门与社会中介机构的联动是非常成功的,这也为今后两种审计资源的整合做出了表率。

而且每年都有很多财务丑闻通过中介机构披露,披露后,政府审计有权对社会审计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因而会介入比较重大的财务丑闻的审计追踪,能将审计结果做到社会审计力量达不到的高度,这种配合也是十分必要的。

”一家国内前十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萧尘说。

  媒体应重点跟踪绩效审计

  对于政府审计机构来说,披露审计结果信息多少有些“孤独”。

“现在国家审计署一直力求对大额资金的下拨和使用效果进行全面的效益审计,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很多制度不配套,比如预算等其他相关部门的信息披露不全面,执行效果并不明显。

而且,政府审计人员冒很大风险审计出的结果往往不了了之,这需要社会舆论进一步加大力度进行监管,也需要通过行政手段对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

”上述特派员说。

  在西方国家,媒体在审计过程中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往往是从头至尾地跟踪到底,直到最终所有审计建议落实。

但在我国,媒体似乎只在公布审计结果时发挥了一些宣传作用,并没有参与到审计过程中,对审计结果的追踪也很少见。

  “今年是审计署首次明确提出媒体将会参与到社会关注的重大审计项目中,这与以往通过发布会形式在媒体上宣布审计结果有本质的不同,是加大审计计划和过程公开力度的又一重大举措。

”南京审计学院教授齐兴利在接受《中国会计报》记者采访时说。

  尽管这项内容受到公众和媒体欢迎,但媒体对于自身将如何参与到审计过程中,还有些迷茫。

“以前审计署和媒体的联系也并不少,但往往都处在公布结果的阶段,对于审计的过程媒体并没有机会参与。

”一位长期跑审计署口的记者表示。

  这也正是部分审计专家所担心的。

一位业内专家表示,让媒体参与报道审计项目是信息公开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环节,但不排除这其中存在很大风险。

由于涉及保密等问题,什么样的项目可以邀请媒体参与需要有明确的规定。

  “如果审计过程中的方法、技巧、运作规律都被媒体跟踪披露的话,这会加强个别被审计对象的反审计能力,对审计很不利,有很大风险,所以我不赞成将中间的审计技能、方式方法进行跟踪披露。

”上述专家表示。

  齐兴利认为,媒体跟踪的重点不应该是审计的过程,而是审计后的建议和处理结果,并监督审计建议有没有落实,也就是后评估审计。

“尤其需要媒体对绩效审计进行监督,跟踪监督它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监督项目如何发挥作用等。

比如,一个工程的审减金额是5000万元,达到送审金额的50%,那么这个信息披露后,该谁的责任谁承担,也需要媒体监督,我认为媒体应该在审计的前期与后期发挥其作用。

会计学界争论“公允价值与财务列报”

日前,在厦门大学召开的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2010年专题学术研讨会暨第九届会计与财务问题研讨会上,来自国内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及政府机构的100多位专家学者,结合当前的热点经济问题,争论“公允价值与财务列报”。

  被评为会议最佳论文的《公允价值计量与高管薪酬契约的动态调整》(由上海财经大学刘浩、杨尔稼、李灏、孙铮撰写)引起了与会人士的高度关注。

作者通过严密的论证发现,会计业绩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中国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契约出现了动态调整。

  而厦门大学刘强安在其所作的《市场价格、价值发现与公允价值计量》报告中认为,公允价值计量适应了新经济形态的客观必然要求,由于传统的会计计量模式对以知识、信息等无形资产为核心要素的新经济计量显得软弱无力,因而讨论会计计量问题应该“回到问题的根源,寻求新的开始”。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CAS3)实施3年以来,全国仅有23家上市公司采用了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

”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刘永泽在提交给大会的论文《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应用困境与对策》中指出。

  本次会议由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主办,厦门大学会计发展研究中心、厦门大学财务管理与会计研究院和厦门大学会计系承办。

  厦门大学教授葛家澍、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上海财经大学教授王松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道扬先后在会上作了主题报告。

  会议共收到全国各高校提交的论文40篇,经过评审,共有9篇论文作大会论文报告。

国资委召开央企经济责任审计经验交流会

3月18-19日,国资委收益管理局在海口市召开了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经验交流会。

与会代表通过分组讨论、大会发言等形式,就中央企业近年来组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做法与经验进行了充分交流。

会议对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总结,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任务。

与会代表对此次经验交流会给予高度评价,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

东北高速分立:

东北高速或许注定不平凡。

在结束了长达12年的“三国演义”后,这家上市公司最终通过行政力量分立成两家上市公司,此举在全国1700多家上市公司中尚属首例。

但这个创新之举却引发了热议。

  3月19日,原东北高速分立成的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两家公司同时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就在此前一日,中国证监会负责人表示:

“这是以市场化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东北高速分立试点不具有仿效性。

”而东北高速在分立过程中的会计处理相对简单,如果今后上市公司分立开闸,东北高速模式的会计处理显然同样不具有“仿效性”。

  会计处理有待明确

  “东北高速分立的会计处理比较简单,没有改变资产负债的计量属性,只是进行了简单的分割。

如果今后上市公司分立开闸,分立后新设企业应如何对接受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入账还有待明确。

”作为一名注册会计师,东北高速分立的会计处理问题是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文武兴最关心的问题。

  《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情况报告书》显示,以2009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东北高速经审计确认的账面净资产为37.87亿元,龙江交通经审计确认的账面净资产为23.08亿元,吉林高速经审计确认的账面净资产为14.79亿元。

  进行这样的会计处理显然是将公司分立实质看作是公司净资产(股权)的分立,而不是资产(负债)的购买或出售行为。

既然不是购买或出售行为,就不存在购买或出售价格,没有新的计价基础。

因此,分立后各方的净资产就只能以分立前被分立方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分立后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变。

  对此,文武兴心生疑惑:

企业合并时按照公允价值入账,计量属性也要发生变化,而企业分立可以看做是企业合并的逆向行为,因此,会计处理应该不会是这么简单。

  据了解,目前国际会计准则对公司分立也仅有相关解释说明,主要是将这种行为理解成对股东非现金资产的分配,并没有直接涉及企业分立应该怎么进行会计处理的专门规定。

  在我国,随着上市公司分立行为渐多,对于上市公司分立的会计处理,可能还需相关部门进行解释,而会计处理的关键是如何看待这种交易行为的实质。

  关联交易或减少

  除了对会计处理的考虑,由于关联交易可能成为企业转移利润的手段,上市公司分立后关联交易的变化也备受关注。

  业内人士分析,就东北高速分立而言,其资产、业务主要基于属地原则、历史形成原因进行划分,分立后设立的龙江交通和吉林高速这两家公司主业都是高速公路,但是因为并非生产型企业,关联交易在东北高速分立前后变化不大。

  不过,东北高速本就是一个特例,今后的上市公司分立应该基于公司发展战略、突出主营业务这样的考虑来进行。

  一位在证监会发审委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认为,今后上市公司分立,关联度是一个首要条件。

“分立后的几家公司业务之间没有重大关联度,股东之间没有重大关联度,否则就没有分立的基础。

这两者都没有重大关联度了,在这种情况下,关联交易应该是减少而不是增多。

  不过,上述在证监会发审委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同时提醒说,上市公司分立时,要特别防止同一控制下的企业的分立。

海外动态:

当前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全球的采用情况

随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Foundation)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下称“IASB”)的工作逐步获得认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正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认可和采用。

目前,欧盟、澳大利亚、香港等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采用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称“IFRS”);

更多国家和地区虽然保留了制定会计准则的权力,但其准则往往以IFRS为基础或与之趋同。

本期简要介绍IFRS在全球的采用情况(含与之趋同)。

  当前各国采用IFRS的整体情况

  根据IASB网站的统计数据,截至目前,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要求或允许采用IFRS,或正与之趋同。

具体数字如下:

(一)对国内上市公司采用IFRS的情况统计目前有90个国家和地区要求国内上市公司采用IFRS,有5个国家要求部分采用IFRS,25个国家和地区允许国内上市公司采用IFRS。

(二)对非上市公司采用IFRS的情况统计目前有25个国家和地区要求非上市公司采用IFRS,有68个国家和地区允许非上市公司全部或部分采用IFRS。

  采用IFRS的代表性国别介绍

  以下为两个有代表性国家或地区采用IFRS的基本情况:

1.欧盟采用IFRS的情况欧盟对IFRS采用了一种“审议采用”的制度。

欧盟自2005年起要求其成员国境内受监管的资本市场上的上市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其合并财务报表。

  IASB所发布的IFRS在成为欧盟所采用的IFRS之前,还要经过一些欧盟内部程序。

首先,由欧盟成员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报表编制者、使用者、会计职业组织代表组成的欧洲财务报告咨询组(E鄄FRAG)就IASB新发布或修订的IFRS进行分析,提出欧盟是否采用该准则的建议。

然后,由高层次独立专家组成的准则咨询审议组(SARG)对EFRAG的建议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

由欧盟成员国代表组成的欧洲会计监管委员会(ARC)根据EFRAG和SARG的意见,向欧盟委员会相关部门建议是否采用该准则。

欧盟委员会就此做出决定,并报欧洲议会批准。

履行完这些程序后,该准则就成为欧盟所采用的IFRS的一部分。

  由此可见,尽管欧盟宣布完全采用IFRS,但其内部对IFRS是否符合欧盟利益的审议程序非常健全和严格。

事实上,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选择权”的相关规定在欧盟一直未获批准,形成了一种“有保留的采用”。

而且,随着IFRS在全球应用前景越来越广阔,欧盟对IASB能否保护其利益也越来越关注。

因此,欧盟的审议采用制度有时更像一种与IFRS制定过程中利益相关方斗争的工具。

例如,2009年11月IASB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第一阶段成果后,欧盟委员会宣布暂不启动该准则的审议程序。

这一举动对IASB形成相当大压力。

  2.澳大利亚采用IFRS的情况。

澳大利亚于2000年建立了财务报告委员会(FRC),牵头负责会计准则整体战略的制定。

该国自2005年起采用IFRS,同时逐步改组了其国内的相关机构,以适应这一变化。

  澳大利亚涉及会计准则的机构有4个:

国会、财政部、财务报告委员会(FRC)以及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

它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以IASB新发一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例:

澳大利亚会计准则理事会(AASB)形成意见。

AASB负责跟进和参与IASB的IFRS制定活动,并全面掌握该准则对澳大利亚的影响及国内各方的意见。

假定AASB建议澳大利亚接受该国际准则,将会对该准则进行“编译”(文字不动,只改成澳大利亚名称和编号),然后提交财务报告委员会(FRC)。

财务报告委员会(FRC)是澳大利亚国库部的下设机构,主席由财长任命,委员主要来自社会。

其秘书处是运行主体,职能由国库部市场总署的公司与金融服务司履行。

假定它也对新准则没有意见,同意发布澳大利亚版本。

  市场总署署长将FRC的意见上报国库部长。

国库部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立法程序,将该准则提交国会表决。

  如果国会同意,这项新准则的澳大利亚版就将生效;

如果国会不同意,将发回国库部重新考虑。

  因此,目前的澳大利亚会计准则有3个系列的编号:

AASB1-8是以IFRS编号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AASB101-141是以IAS编号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ASB从改组前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继承来的原编号),以及AASB1004-1052的11项原澳大利亚准则(都是IFRS所未涵盖的)。

在准则解释方面,澳大利亚目前有两个系列,一是IASB发布的解释,另一类是澳大利亚原有的解释公告。

目前,澳大利亚正致力于逐步减少、并在几年内完全消除本国特有的准则解释。

  澳大利亚采用IFRS不仅适用于其国内企业,而且适用于政府机构和其他非营利组织。

由于IFRS并不能完全适应公共部门的需要,澳大利亚允许这些机构同时采用AASB专门针对公共部门的一些附加指南。

英国:

近日,由企业软件和服务提供商Sage公司开展的一项最新调查显示,本轮金融危机的爆发严重影响了绝大多数商业咨询机构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而财会人员则成为了最受英国企业信赖的商业建议提供者。

在Sage公司提供的一份最新的市场调研报告中,有38%的中小企业表示,本企业的财会人员是他们寻求商业建议的首选对象,这一比例较2008年相比有5%的增长。

相反,企业对于银行、管理咨询机构、律师以及互联网资讯的信心大幅下挫。

采信银行建议的企业比例由2008年的24%锐减至4%,而采信管理咨询机构和律师的企业比例也不容乐观,分别由22%跌至9%以及由18%降至2%。

Sage公司会计部主管表示:

“在经济低迷时刻,企业急需从客观、可靠、值得信赖的伙伴处获取相关的信息,而财会人员成为最值得信赖的建议者的事实,凸显了他们能够带给英国企业的价值。

FASB和IASB改进公允价值会计准则

近日,在一次联席会议上,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和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就如何修订公允价值会计准则达成了临时性决议。

  为了在2011年6月前完成会计准则趋同的绝大部分工作,上述两大会计组织在2009年建立了每月会晤机制(详见“IASB和FASB拟建月晤机制推动准则趋同”),通过面商或视频会议的方式来解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GAAP)趋同过程中的棘手问题。

在FASB和IASB处理的趋同问题中,各方对于公允价值和市值计价会计(mark-to-market)的分歧是最大的,特别是两大会计组织迫于政治压力不得不修订相应准则以应对金融危机(详见“会计准则制定者受迫政治压力夹缝求生”),这使得情况变得更为复杂。

2010年2月,FASB和IASB达成一致,暂时决定以“脱手价格”(exitprice)作为公允价值的计价基础(详见“FASB和IASB对公允价值做出暂时界定”)。

  在此次会议上,FASB和IASB暂时决定,非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应考虑市场参与者频繁、充分地使用该项资产的情况。

与此同时,FASB和IASB还暂时决定,当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并没有频繁、充分地使用一项非金融资产时,该企业无需将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相分离,形成两套公允价值计量类别。

  FASB和IASB要求当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并没有频繁、充分地使用非金融资产,而此项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又是建立在资产被频繁、充分使用的基础之上时,企业应对外披露该项资产的相关信息。

  此外,FASB和IASB暂时决定,单项资产公允价值计量的目的在于确定该项资产独立的销售价格,而不是作为一组资产或一项交易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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