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协章程31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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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响应我院“忠诚,专业,团队,责任,荣誉,国家”的校训,
努力推动院风建设的发展;
3.作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先锋,推动大学生志
愿者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4.培养自身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提供自身素质的全面提高;
5.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大型社会活动提供志愿
者服务;
6.为具有特殊困难情况的个人(包括协会内部成员)提供志愿
7.策划、组织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其他兄弟团体组织开
展社会公益活动;
8.吸收、培养大学生志愿者;
9.积极发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一章会员
第六条本协会由重庆信息学院在校生自愿参加组成。
第七条本协会会员成分扩充与否待议。
第八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一)一年一度的招收新会员(简称“招新”)工作期间:
1.由申请人到本协会任一“招新”报名点报名,共预交全年会费;
(会费金额参照校团委文件由总会决定,届时对外发布)
2.报名名单由总会讨论并审议通过;
3.再由申请人如实填写个人申请表后交总会备案;
4.最后由总会授权并发给会员证及会徽,帽子,都由会员自己保管,如有遗失,会员应速与总会联系补办事宜;
5.至此,正式成为本协会会员。
(二)非“招新”工作期间,如要申请加入本协会,请向本协会总会组织部提交书面申请,其余程序同上。
(三)如申请者未能通过本协会总会讨论,本协会将如数退还预交的全年会费。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力:
a)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质询权;
b)参加本协会开展的活动;
c)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d)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e)请求本协会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
f)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在会期间可参加国家认可的其他合法社会团体或组织。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及宗旨,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共道德,维护社会秩序,传播先进文化;
(三)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形象和合法权益,爱护协会的公共财产;
(四)认真负责地完成本协会托付的工作;
(五)按时缴纳全年会费;
(六)及时向本协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七)积极向本协会推荐信新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自愿退会前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本协会总会,按规定时间(一般不超过提出退会请求后十天)内交会员证及会徽。
会员如拒交纳全年会费或半年内不参加本协会人任何活动,视为自动退会,在接到勒令退会通知后五天内交回会员证及会徽。
所有退会人员名单由总会、宣传部联合对外发布。
对于所有的退会情况,本协会概不退还全年会费。
第12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总会表决通过,予以
除名。
第2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13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干事)代表大会。
会员
代表大会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讨论并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任务和重大问题;
(六)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
第十四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开,
其决议须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15条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届1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总会表决通过。
第16条总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
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七条总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助理、副会长和各部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各部统一执行总会的决议;
(七)各部年初向会员全体会议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并作上
年终工作报告;
(八)制定各部内部管理制度;
(九)各部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第18条本协会会员全体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工作会议;
总会每一
个月举行一次工作会议;
总会秘书处及各部门工作会
议由各部门负责人决定,但不能与上述会议相冲突。
第19条本协会会长、分会会长由发起人担任。
其余干部通过
初、复试等方式择优录用,任期一般为一年。
第二十条本协会所有在职干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校团委老师的领导。
(二)在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贡献;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在校未受过学校
的重大处罚。
第二十一条根据总会的决定,本协会的法定代表人由会长分会、会长共同担任。
第二十二条本协会顾问对本协会工作有指导和参与权。
第二十三条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主持会员全体会议及总会会工作会议;
(二)监督、检查总会,分会及其各部门(处)工作;
(三)代表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四)主要负责外事交办;
(五)参与重大事宜决策;
(六)会长助理负责协助会长行使以上职权,在征得会
长同意或特殊情况下,可全权代表会长行使以上职权。
(七)罢免分会会长,及各部长。
第二十四条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支持总会及总会秘书处会议;
(二)支持总会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各部年度工作;
(三)决定总会各部及分支机构的存废;
(四)负责外事交办;
(五)监督、检查总会各部工作;
(六)重大事宜的决策;
第二十五条各部(副)部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严格执行总会决议;
(二)管理本部事务;
(三)督促完成协会托付的工作;
(四)有权提出本部人事任免的建议;
(五)助理应协助(副)部长完成以上工作。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荣誉会员可列席本协会总会决议,且有表决权。
第三章资产管理、使用细则
第二十七条本协会的经费来源:
(一)会员缴纳的活动基金;
(二)社会其他机构的捐赠、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会员实际情况制定活动基
金的收取计划。
第二十九条本协会的活动基金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基金的合法使
用。
适当公开基金收支情况,接受上级及社会各界人士
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本协会基金由团委老师统一管理,接受会员全体会议监
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财产,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
和挪用。
第三十三条本协会理事会人员实行工作义务制,将自己的劳动价
值无偿奉献给志愿者事业。
第四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四条章程的修改意见由各部综合社会意见及建议起草,交理事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在会员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
第5章终止程序及事后处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本协会在完成其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
原因需注销时,由总全体会议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六条本协会终止前,进行财务清理,将清理结果上交院团
委审核。
清理财务期间停止一切正常活动。
第三十七条本协会经审批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六章青年志愿者工作只能
为促进协会发展,保障协会工作高校运转及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明确各部门职能,青年志愿者协会制定部门职能如下:
会长:
1、主持协会全面工作。
2、及时传达校团委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决议,研究确定协会的主要工作任务。
3、负责协会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和总结工作,负责向校团委和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汇报请示工作,及时布置协会工作。
4.做好总会班子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物色、考察和选拔优秀学干,抓好协会总会队伍的建设。
5、负责协会活动、经费等工作的审定。
6、负责优秀志愿者的“推优”工作。
7、负责主持协会总会例会。
8、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会长:
1、监督、协助会长开展协会各项工作。
2、负责与社会各服务点、各服务对象保持联系工作。
3、负责与校内其他学生团体联系工作。
4、负责各种校内外活动的安全工作。
5、参与各个活动的决策。
办公室:
1、负责本协会的档案管理、制度建设,起草、讨论并通过各项规范程序,制定与部门职能相关的各项条例制度。
2、制定志愿者协会一学期计划,合理安排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3、管理志愿者协会干部人事档案及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档案资料。
5、做好例会以及和活动有关会议的通知、考勤和记录工作。
6、做好常规活动以及大型的活动的备案工作。
7、起草每个活动的通讯稿,以及收集活动的照片。
8、负责青协新成员的注册工作。
9、通过规章制度等条例,对干部和志愿者做定期评定工作。
10、配合志愿者的评优和干部的评优。
义工部:
1、以开展活动为中心负责每次活动计划的策划组织,操作流程等环节,为每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使会员能更高更好地加入到活动中来,锻炼全体会员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提高全体会员的素质。
2、多进社区,了解社区,了解社区弱势群体的需要,并向有关部门反应,同时提高服务志愿者的综合素质,从而更好地做好服务工作。
3、增大与学校各社团的了解,特别是各社团的特色活动项目,增强合作,不断壮大青协的服务力量。
4、了解青协内部各部门的工作进展。
做好各部门联络沟通工作及会议通知,使大家能团结一致协调有效地开展工作。
5.做好各个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宣传部:
1、在活动负责出通知、海报等多方位活动宣传工作。
2、负责活动前布置会场的工作;
3、校内宣传:
向学校报刊、广播台投稿、志愿者有关知识、动态、活动、先进人物、事迹等。
4、校外宣传:
利用开展活动的契机,以新闻报道、标志物、宣传牌、印刷品、音像资料、广播网络宣传等形式,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树立健康良好的青年志愿者形象,扩大社会影响。
5、学期评优写喜报的工作、向其他协会写贺信等。
文艺部:
1、主要负责社内外各项文艺活动的组织、大型晚会的筹备及各类
务文艺演出等。
2、配合其他各部搞好校内外义务慰问演出活动。
3、时刻要以友好、健康的艺术形式树立青年志愿者形象。
教科部:
1、主要负责校外的义务支教活动。
2、主要负责环保、消防、支教、法律、公共安全等社会生活方面的知识宣传及活动的落实。
第七章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管理条例
一、办公室管理
办公室主要负责秘书处资料档案管理,文书起草和内勤等工作。
(一)日常文秘事务
1、对于理事会或其他重要会议,办公室指定专人,实用专用记录
本做好会议记录;
2、办公室对协会开展的主要,专人负责以“大记事”形式记录,
做好对日常资料的整理和积累;
3、协会开展日常的活动是设计到的文字材料,办公室及时按要
求起草。
(一)资料档案管理
资料档案的管理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
资料档案主要指协会的收发文件,交流材料,日常活动资料,协会成员资料,活动感想,活动照片,活动新闻报道,活动人员名单等。
(二)内勤工作
管理好日常用品,及时准备好协会所需物品。
二、工作例会制度
1、原则上每次活动前和活动后一个星期召开,若有特殊情况
随时召集开会。
但要求各干事每周都要和部长保持联系。
2、主要总结前一段时间工作的成绩,找出不足,研究补救办法,
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
3、由部长召开和主持例会,以部门成员讨论形式进行会议。
4、各成员可以建议在适当的时候召开会议,若部长需要,可随
时召开。
5、部长对部门工作起决策作用,同时受会长和全体成员的监督。
6、部长接待制度(保持电话联系,随时听取成员建议和意见,回答
成员问题,及时处理问题。
三、部门人员全面量化考核规定
1、干事每次参加活动(会议)时请到秘书处签到,如不能参加活动(会议)须提前请假,并递交请假条。
无故缺会三次,迟到五次,应该进行自我批评,并递交书面检讨,如不予配合,自动辞职。
2、干事工作时接受会长及成员监督考评。
年终根据各干事的活动(会议)出勤率平时工作表现进行优秀干部的评选,并为优秀干部颁发荣誉证书。
4、对每次积极参加活动的干事考核公布,并给予鼓励。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参照《四川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并结合自
身实际制定。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协会。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2012年9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