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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规划指标:

  1.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

本房地产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万元,达总投资额的25%以上。

  1.6其他情况.

  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

  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内容(详见附件三)。

  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

  3.1甲方以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

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年月日计算,为年;

  3.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

  3.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

  3.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3.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

  3.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为;

  3.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外销许可证号为;

  3.8《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

  3.9;

等。

  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

  4.1项目转让时,本合同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

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

  4.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处理:

  4.2.1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4.2.2处理;

  4.2.2合同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予以赔偿;

  4.2.3

  4.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方法之一处理:

  4.3.1合同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

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

  4.3.2合同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五条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

  5.1项目转让费总额: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项目转让费为万元。

  5.2付款方式:

转账或以转账支票支付。

  5.3付款期限: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万元;

  乙方须在年月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万元向甲方付清。

  第五条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

  5.1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

  5.2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

  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

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

  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

  6.1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依实际情况约定,如6.1.1):

  6.1.1负责完成项目红线内的拆迁,清理工作,配合乙方做好临时用水、电管线到红线的接用,并承担其费用;

  6.1.2;

  6.1.3等;

  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

(依实际情况约定)

  7.1;

  7.2;

  7.3。

  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的处理

  8.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

  8.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合同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依实际情况约定)

  8.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8.2.2《工程监理合同》;

  8.2.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份;

  8.2.4。

  8.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合同的合同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合同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合同事宜。

  8.3.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8.3.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合同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合同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8.4上述8.3商谈补充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

  9.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

  9.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

  9.4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

  9.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

  9.6甲方应按本合同第4.1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9.7甲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9.8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合同项目;

  10.2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

  10.3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合同事宜;

  10.4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

  10.5乙方应对本合同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x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并直至该等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

  10.6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违约责任

  11.1.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1款至9.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

  11.1.3甲方没有11.1.2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合同第九条9.6至9.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11.2乙方违约责任

  11.2.1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合同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

  11.2.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

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罚没定金。

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向甲方赔偿。

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

  11.2.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并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有权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

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

  第十三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

  

(一)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合同文字

  本协议文本用中方写成。

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

  附件包括与本合同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附件

(一)

  附件

(二)

  附件(三)

  附件(四)

  附件(五)

  附件(六)

  甲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账号:

  年月日

  乙方:

绿化工程合同范本2

  发包方:

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这一次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项目外环境景观及______________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______________园林景观、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______________景观工程(含各出入口)绿化工程、园林建筑工程及配套水电工程、照明系统等(详见施工图)这一次工程施工图的深化、优化设计由乙方负责,如这一次工程的施工由乙方承包,则乙方免费提供该项服务;

如不由乙方承包该工程的施工,则甲方支付该项服务费用______________元予乙方。

  4.承包方式:

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管理、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税金、包文明施工及包深化、优化设计等。

  第二条工程期限

  1.这一次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_____天,不能移交承包方主要的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用电,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2)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建筑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建筑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阶段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3)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_______小时以上者;

  (4)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5)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建筑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6)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7)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工程合同造价:

  1.这一次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即人民币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含税)

  2.按照第八条标准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供应、检验

  1.进口特殊建筑材料,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

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

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所有建筑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

  4.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5.具有合证书建筑建筑材料、设备、发包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发包方承担;

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6.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证的建筑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承包方不得用于这一次工程。

  7.乙方已预定或已采购的建筑材料,若甲方发生变更,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这一次工程质量要求为优良;

  2.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监督检查;

  3.发包方聘用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为____________;

  4.承包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建筑材料、设备合格证、建筑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和发包方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5.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认可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6.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7.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移交给发包方管理。

  8.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

  9.工程交工验收后,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间由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绿化工程保养成活期6个月,保养水费由发包方承担。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

承包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修复。

  第六条施工设计变更

  1.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包方不得擅自修改。

  2.施工图的重大修改变更,必须经发包方、设计单位同意,并于修改前______天办理设计修改议定单。

设计修改议定单经发包方签证后,承包方才予实施。

议定单和修改图纸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当修改图纸属于设计错误、设备变更、结构改变、标准提高、工艺变化、地质条件与设计不符实际时,其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建筑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责任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4.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实施;

  5.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下列事实之一时,承包方必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发包方,要求确认;

  

(1)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与工程现场状况不一致,设计文件所标明的施工条件与实际不符;

  

(2)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表示不明确或有错误及遗漏,图纸与说明书不符;

  (3)设计图纸和说明文件中未标明的施工条件发生了预料不到的特殊困难等。

  (4)确认的事实必须在2天内解决,不能如期解决而造成停工的,工期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第七条双方负责事项

  1.发包方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拆迁、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2)在开工前做好“三通”;

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提供在红线图以内距建筑物不大于______米的水、电源联结点,并装好水、电表,以便承包方按表计费;

  (3)根据施工地区供水、供电、水压、电压情况,采取措施满足施工用水、用电的需要;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5)合同签订后____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向承包方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______套;

  (6)确定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

  (7)组织承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纪要,并在_____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8)审核承包方工程进度表,及时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9)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款拨款签证和其他必须的签证。

  (10)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承包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承包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建筑材料设备及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用水电计划、开竣工通知书、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发包方及有关单位;

  (3)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6)提供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7)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第八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合同总价的______%;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_%时,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工程款申请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______%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书后三十天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

工程结算后七天内付至结算总价的______%工程款;

留结算价的5%尾款,园建工程及绿化工程单项保修期满后______天内分别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5.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建筑材料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7.这一次工程造价结算方式按下列情况办理:

  7.1工程量以审查后的施工图加变更签证、图纸会审记录等按实际工程量

  进行计算;

  7.2园林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费用计取套用二00三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3安装工程项目费计取套用__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按定额计价;

  7.4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__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园林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水电安装工程结算造价按____________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于__年7月12日颁发的《二00三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计费后总价下浮5%计算;

  7.5园林建筑及绿化工程及安装工程的主材价格执行东莞建委颁发的__年度7月份《__x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材料、苗木价格表》,发包方可指定部分建筑材料、苗木的品牌、厂家、原产地及价格等;

  7.6发包方指定的建筑材料或指定的价格,结算时列入独立费,价格不按本合同第八条7.4款下浮。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逾期违约金。

  2.发包方的责任

  

(1)未能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特殊条款

  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特殊条款

  第十二条附则

  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附件:

全部施工图纸。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正本2份,其中发包方执1份,承包方执1份,副本2份,发包方执1份,承包方执1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绿化工程合同范本3

(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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