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地震应急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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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矿井概况
@@@@井田位于山西省~~~左云县城东,地理坐标:
东经112°
43′04″~112°
54′09″;
北纬39°
56′49″~40°
04′32″。
选定的矿井工业场地位于左云县境内,东距***集团直距30km、公路里程约50km,西距左云县直距12km、公路里程约15km。
经计算矿井设计可采资源储量为1183.0034Mt。
其中:
山4号煤层设计可采资源储量为17605.26万吨,5号煤层设计可采资源储量为55041.40万吨,8-1号、8-2号煤层设计可采资源储量为45653.68万吨。
矿井生产能力确定为10.0Mt/a,矿井服务年限为84.5a。
井田开拓方案为四个井筒斜、立井混合式分区开拓。
初期开采的5号煤层设计采用长壁综采放顶煤采煤方法。
矿井通风方式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通风系统初期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由主斜井、副斜井、副立井进风,回风立井回风,后期采用分区式通风系统。
@@@@井田为双系煤田,即侏罗系和石炭二叠系,上部的侏罗系煤田开采历史悠久,主要是由地方煤矿开发的。
据补充勘探地质报告井田中有生产矿井、老小窑共89个,其中废弃的矿井43个,生产矿井46个。
有矿产开发许可证的41个,其中经储量已核查的矿井18个,未核查的矿井20个,未换证停产的3个。
主要开采煤层为上煤组侏罗系7号、11号、12号、13号。
有许可证的41个矿井
井田断裂构造有北东向、近南北向、北西向三组,共9条,井田中发现陷落柱有9个,基本由二维地震勘探所控制。
在平面上呈点式陷落,没有延长,多数在相邻剖面上没有对应位置,无规律。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2.2.1危险源评估
@@@@井田地处山西黄土高原向内蒙古高原的过渡地带,属晋西北低山丘陵区,为黄土丘陵地貌,地形起伏不大,冲沟发育。
地势南高北低,一般海拔标高1350~1500m,最高海拔标高1607.9m,最低海拔标高1219.2m,最大相对高差388.7m。
井田内多被第四系黄土覆盖,冲沟中可见零星的白垩系和侏罗系地层出露。
井田位于~~~向斜西北翼。
地层总体为一缓倾斜的单斜构造。
地层走向185°
~190°
、倾向95°
~100°
、倾角2°
~10°
,一般为3°
~5°
左右。
井田内构造受区域应力场所制约,主要表现为两期,燕山运动构造应力场为由北西、南东方向挤压,形成~~~向斜,喜马拉雅运动构造应力场发生较大变化,主要受右旋剪切拉张作用,使原先形成的压性断裂转变为张性,其表现形式为以小型褶皱构造为主,伴有断裂构造及煤层陷落柱。
根据《中国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区划图》,区内地震基本烈度属Ⅶ度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
地震基本烈度属Ⅶ度区。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及应急救援工作组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董事长、总经理
副总指挥: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 员:
各副总工程师、调度室、党办、办公室、安监部、机电部、生产技术部、通风区、水暖科、煤质运销科、生产车队、财务部、工会、团委、辅运队、企划部、后勤部、综采队、企划部、考核办、土建部、人力支援部、培训中心、大型队、各项目部。
指挥部职责:
⑴负责组织制定、修订煤矿井下可能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⑵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与发布;
⑶负责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⑷负责组织预案的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组织修订、补充和完善;
⑸负责应急资源的定期检查评估,并组织落实;
⑹负责落实事故处理方案和营救遇险人员方案;
⑺负责按照《预案》程序,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⑻负责选定井下救援基地,任命井下基地指挥;
⑼负责清点井下被困人员数量和姓名;
⑽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
⑾负责指导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⑿负责配合事故调查;
⒀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指挥部成员及单位职责:
⑴董事长、总经理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⑵总工程师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指挥工作,在总指挥不在时可代替总指挥行使职权。
⑶生产副总经理在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人员调配等。
⑷机电副总经理处理事故时,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所分管范围的事故处理工作及事故区域所需的停送电指挥工作。
⑸矿山救护队队长带领矿山救护队,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
⑹安全副总经理根据批准的灾防计划和事故处理计划,负责对救护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安全监督。
⑺通风副总工程师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掌握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有关的其它措施。
⑻公司值班领导、调度主任和调度员负责立即将人数情况报告救护队和公司领导,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召集综采队等部门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⑼同发公司和各项目部灯房负责人根据灯牌号查清井下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公司调度室。
其它人员未经指挥部许可不准入井,停止发放矿灯。
⑽物供部和地面生产车队及时准备好必要的抢险器材和车辆,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发放。
⑾机电部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主要通风机工作制度,并掌握矿井的停电工作,完成其它有关的任务。
⑿各项目部负责救护器材及时运送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⒀生产技术部负责准备好必需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完成救灾的技术准备工作。
⒁急救站负责组织对遇难受伤人员的急救和治疗,组织药物供应。
⒂党办、后勤部、工会、企划、水暖科保证遇难人员妥善安置,保证救灾人员生活供给。
⒃通风区负责矿井各种气体、温度、风速、风量的检查,组织各项目部完成对通风设施破坏后的完善,抢救遇难人员的工作。
⒄各项目部负责井下各种管路的联接,保证畅通无阻,安监部对各地点实行监督和把关,保证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3.2.2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主任:
调度室主任
成员:
调度室副主任、调度员
报警电话:
7865051、7865052、7865053、铱星881622456925、海事870772502139
办公室职责:
⑴在接到报警信号时,保证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现场的重要信息。
⑵事故发生后负责通知指挥部成员和各专业行动组成员。
⑶及时传达指挥部的命令。
⑷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并向指挥部报告。
⑸做好详实记录。
3.2.3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行动组
抢险救灾行动组
组长:
生产副总经理
成员单位:
事故涉及单位、安监部、调度室、机电部、通风区、生产技术部、物供部、保卫部、办公室等部门
职责:
⑴经常组织本部人员搞好岗位练兵和事故应急救援的演练工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⑵发生灾变事故时,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进行具体的抢险救灾。
⑶坚持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提高警惕,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医疗急救行动组
安全副总经理
安监部、急救站、保卫部、后勤部
⑴备足抢险救灾过程中所需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
⑵建立与上级及外部医疗机构的联系与协调。
⑶指定医疗指挥官,建立现场急救和医疗服务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
⑷建立现场急救站,设置明显标志,保证现场急救站的安全以及空间、水、电等基本条件保障。
⑸建立对受伤人员进行分类急救、运送和转院的标准操作程序,建立受伤人员治疗跟踪卡,保证受伤人员都能得到及时的救治。
⑹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的人身安全。
治安保卫行动组
保卫部部长
保卫部
⑴根据事故现场情况,设置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对危害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及车辆,避免出现意外的人员伤亡或引起现场的混乱;
⑵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疏散、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⑶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看管好火药库,维护社会治安,严防不法分子乘机破坏;
⑷必要时承担抢险救灾工作;
⑸搞好灾变期间,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水源、煤气管道的监控和管理工作。
物资供应行动组
物供部部长
财务部、机电部、物供部、办公室、后勤部、项目部
⑴根据不同灾变分类备好相应的救灾物资;
⑵按规定及时为抢险救灾人员配齐救援装备,提高救援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
⑶组织人员和车辆,运送救灾物资,保证救援物资快速、及时供应到位。
后勤生活服务组
后勤部部长
后勤部、项目部
⑴负责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⑵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
⑶做好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工作;
⑷负责安排增援人员的饮食和休息。
宣传教育行动组
党委工作部部长
安监站、党委工作部、办公室
⑴负责及时收集、掌握准确完整的事故信息;
⑵向新闻媒体、应急人员及其它相关机构和组织发布事故的有关信息;
⑶负责谣言控制,澄清不实传言;
⑷做好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稳定灾民情绪,坚定信念,鼓舞士气;
⑸发动群众,战胜困难。
善后处理行动组
人力资源部部长
安监部、后勤部、人力资源部、项目部
⑴组织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
⑵督促、指导事故单位及时通知伤亡人员家属;
⑶落实用于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车辆和住宿,做好相应的接待和安抚解释工作,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善后处理的动态。
资料组
总工程师
生产技术部、通风区、安监部、机电部、调度室、办公室
⑴收集现场有关资料、记录事故处理情况;
⑵了解掌握事故的发展动向、综合分析各种数据,为事故的正确处理提供技术依据。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信息监测与报告
保持与属地地震台网联系,对地震信息进行监测、处理、传递和存贮,并将灾情、震情信息及时上报,对各类地震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和震情跟踪,加强与上级部门进行联系,及时传达上级地震趋势预测意见。
4.1.2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震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震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4.1.3地震灾害监测预防重点
公司所属的矿井井下、地面建筑和员工居住密集区域。
4.1.4地震灾害预防措施
⑴与地震部门加强震情通报联系,随时掌握震情变化;
⑵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提出应急要求和防御措施,必要时,建议组织避震疏散;
⑶督导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施;
⑷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发现地震谣言或误传事件及时平息,保持社会安定。
⑸按照《建筑法》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督促设计、施工单位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对建设工程进行抗震设计、施工。
加强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和施工管理,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督促或组织抗震加固。
⑹做好区内重要防洪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进行抗震检查、加固,制定地震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⑺做好变供电所、调度中心等重要电力设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并组织对电力设施进行抗震检查、加固,制定地震应急预案,落实防范措施。
⑻加强对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在地震时的自救互救能力。
做好各类建筑设施和住宅的抗震安全检查和加固。
⑼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在人口和建筑物相对集中地段,就近划定避震疏散场地。
⑽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加强社会治安工作。
4.2预警行动
4.2.1地震灾害险情巡查
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震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险区人员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4.2.2地震预报预警制度
公司根据上级发布的震情中期预报意见,部署防震减灾工作,做好防震应急准备;
加强震情跟踪工作,对上级提出的短期地震预测意见,要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发布短期地震预报,并要求各部门做好防震应急准备。
强化防御措施。
4.2.3灾害分级
破坏性地震,按其造成破坏程度可分为:
一般破坏性地震、中等破坏性地震、严重破坏性地震和特大严重破坏性地震。
(1)煤矿发生5—6级(含6级)的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含1千万元)及以下的地震为一般破坏性地震。
(2)煤矿发生6—6.5级(含6.5级)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5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到5千万元(含5千万元)及以下的地震为中等破坏性地震。
(3)煤矿发生6.5—7级(含7级)的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100人以内,直接经济损失5千万元到1亿元(包括1亿元)以下地震为严重破坏性地震。
(4)煤矿发生7级以上的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1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地震为特大严重破坏性地震。
4.2.4预警级别
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发布级别分为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地震临震预警为Ⅰ级预警(红色):
对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
地震短期预警为Ⅱ级预警(橙色):
对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
地震中期预警为Ⅲ级预警(黄色):
对未来1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4.2.5预警发布
对市地震局提出的本区内的地震短期预测意见,要及时报公司决策发布;
在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地震部门报告。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报警、接警、记录和通知程序
公司调度室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专人负责应急救援接警工作,具体联络方式如下:
调度室程控电话:
、7865052、7865053
报警程序
⑴井下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应利用电话或派出人员等方法,迅速将事故的性质、发生地点、原因和危害程度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井下其他区域的人员,在发现异常现象后,也应及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
⑵调度室及汇报人要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蔓延趋势,以最迅速有效的方式,向可能受事故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⑶在抢救事故期间,井下救灾负责人应随时向公司调度室汇报灾区状况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如现有抢救力量、人员的情绪及身体状况、救灾的现有条件、事故发展趋势及后果、所采取的措施及所取得的效果等),也可对下一步抢救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议和措施,取得矿井抢险组织部门指示和支持。
接警、记录程序
接警人员在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了解事故的性质和规模等初始信息,并记录在案。
具体了解、记录内容见下表:
事故汇报人姓名
汇报时间
事故性质
事故发生时间
事故发生地点
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地点通风情况
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
是否伴生其它灾害
事故区域有何异常现象
备注
通知上报程序
接警人员在接到报警后,首先要迅速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然后迅速按照要求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事故通知,以采取相应的行动。
接到灾害通知后,指挥部成员要立即赶赴指挥部集中,由总指挥统一安排工作,分组行动积极救援,不准擅离职守。
在矿井积极组织事故救援的同时,要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灾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通风处、安监局等部门进行汇报。
由公司抢险指挥部指派专人通过会议、媒体及时将事故情况传达到每个员工、家属,以稳定员工、家属情绪,确保事故抢险及时、顺利进行。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1.1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依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⑴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
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企业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
⑵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
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
⑶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
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多个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就能够处置的事件。
⑷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级):
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需要本企业的力量和资源就能够处置的事件。
5.1.2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Ⅰ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Ⅱ级):
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上一级应急部门,并立即组织专家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较大突发公共事件(Ⅲ级)和一般突发公共事件(Ⅳ级):
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报请集团公司,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集团公司和矿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及相关救援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制定方案,按事故应急预案的程序立即投入抢险救灾。
5.2响应程序
5.2.1重大灾害事故应急响应基本流程图
5.2.2应急救援行动启动程序
指挥部一旦接到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的报警后,应根据事故级别,立即按程序启动应急救援系统,用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时间调动各方人力和物力,对所发生的事故进行控制和紧急救援。
(1)调度指挥邻近队组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控制,避免事态扩大或波及范围扩大。
(2)通知医疗行动组,一是赶赴现场抢救;
二是在医院内部按医疗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对伤员的抢救准备工作。
(3)通知物资供应行动组,提供一切抢险、救护所需的材料设备。
(4)如果控制事态有困难,应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领邻近单位请求增援
5.2.3现场救援指挥与控制程序
救灾指挥程序
(1)立即召集救灾指挥部所有成员,首先听取当班值班矿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
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提升及压风机的正常运转(派专人去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组织与督促工作)。
(2)通知事故单位准确统计出发生事故时已下井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各救灾行动组准备救灾材料,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3)指定一名副职领导签发下井许可证,并通知井口,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自救器。
(4)选定井下救援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
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号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
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救灾器材等,选定安全岗哨位置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
(5)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
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他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得知受伤人员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一方面立即报告抢救指挥部采取措施组织特别抢救。
(6)救灾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责成协助成员,将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
当抢险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请求支援。
及时满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计完成撤人抢险任务。
(7)井下撤出人员和抢救人员完成后,应投入二线或三线力量,命令救护队进行侦察工作,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等灾情,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
救护队长应具体负责指挥救护队按救护规程的要求完成侦察任务,提出测定数据、灾区示意图及灾区处理建议,供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
侦察结束后,应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监视灾情变化,具体位置应由井下救护基地负责人提出建议,报总指挥部确定。
(8)指挥部组织所有成员听取侦察情况汇报后,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成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派员检查核实。
(9)根据灾区现场情况不断协调平衡力量,确保方案顺利进行。
当遇灾情变化时,应及时修改救灾方案,调整救灾力量。
事故处理结束稳定一定时间后,应抓紧恢复事故破坏的各个系统,使之正常,特别是通风系统。
当各系统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抢险指挥部结束工作。
重大灾害事故处理步骤
(1)重大事故发生,必须立即撤出灾区所有人员和停止供电(掘进巷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不能停局部通风机);
(2)按《预案》中规定的顺序通知有关人员;
(3)立即召请矿山救护队;
(4)成立现场抢救指挥部,派救护队进入灾区救人、侦察灾情;
(5)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方案;
(6)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井下应急避灾的基本原则
(1)及时汇报
井下发生灾害事故后,在事故地点及附近的人员要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