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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安全管理规章制度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7、及时结交现金,妥善保管帐册、凭证、单据和现金、发票、支票、印章等。

严防丢失、被盗。

8、积极参加安全学习、安全活动以及事故预案的演练。

接、卸油员(计量员)安全职责

1、严格执行油品计量卸油操作规程,认真做好油品测量、计算、计量工作。

2、收油前,查验油罐车中油品数量、牌号、质量,核对交运单。

3、每日检测储罐存油量,正确运用计量及计算方法,作好数据记录,并将结果及时交记帐员作帐。

及时清除油罐中积水。

4、按月对站内油品进行计量盘点填制库存及损益报表,及时查明非正常盈亏的原因,损耗处理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5、按期校验加油机计量精度,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班长或站长。

6、妥善使用、保管、保养计量器具,按期送检。

7、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会操作进行扑救。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①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②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③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

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安全奖惩制度

1、考核方法:

加油站领导负责对加油站进行考核,实行日常督察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2、考核内容

①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指成品油销售总量、人均成品油销售量;

加油量、人均加油量;

利润总额、人均利润额;

吨油费用额的完成情况。

②服务质量及承诺兑现情况。

指加油站员工的素质和服务表现以及服务承诺兑现情况,顾客表扬或投诉(顾客来电、来信、来访)情况等。

③设备运转状况。

指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无障碍发生,无漏油,无失准或因设备问题而中断加油等情况。

④安全保障状况。

指不发生爆炸、火灾、触电以及由于加油站的责任,使顾客受到人身伤害和财物损失等责任事故。

⑤现场管理状况。

主要指现场员工的仪表仪容、服务态度和站容站貌等情况。

⑥凡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上报领导及时整改排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以及在加油站发生危险状况积极进行抢险的人员将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3、考核标准及奖惩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4、奖励标准为:

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先进个人奖励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

惩罚标准为:

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人员或责任者处罚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

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

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

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

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消防管理制度

1、组织机构设置及任务

①指挥:

由站长指挥,站长不在时由带班长指挥。

任务:

负责火场指挥、布置灭火方案、采取及时有效的救火抢险行动。

负责协调现场人员、车辆、物资的统一安排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情况。

②灭火组:

全班人员按岗位班组组成几个灭火组,当班长任组长。

火灾初起时,及时、果断、正确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冷却并及时疏散油料。

③通讯联络组:

由发现火情人、当日值班人员等担任。

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切断电源,报告上级主管并疏散闲人。

④抢救:

有价票据及贵重物品,协助灭火、抢救伤员。

2、加油站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完善消防设施,落实消防责任制。

3、加油站应当根据本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制订消防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消防预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责任区与责任人;

消防人员组成、分工与任务;

报警与联络方式;

灭火器具与消防设备;

灭火及抢救的方法、程序和措施;

驻地消防力量的应急动员方式及联络方法。

4、加油站应当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灭火器具,每月检查保养,做到压力合格,外壳整洁,钢瓶字迹清晰,油漆无脱落,无锈蚀,无损伤,附件完整无损,铅封无破坏,在压力表显示接近红色区域时,必须立即更换药剂(如为泡沫灭火器,需每年更换)。

灭火器具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室外存放避免日晒雨淋,其配置场所、数量、规格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5、加油站发生火灾,应当根据消防预案,结合火灾发生的位置、周边环境、交通道路、消防力量等情况,按照先控制、后灭火,先救人,后救物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灭火工作。

6、加油站必须张挂警示标志,如禁打手机、熄火加油、严禁烟火等。

并按每台加油机配置一个干粉灭火器,每座加油岛配置不低于2个干粉灭火器;

每两台加油机配置一个泡沫灭火器。

罐区配置两个35kg干粉灭火车,消防沙2m3,灭火毯5块。

避雷装置一套。

7、建立消防档案,用以记录灭火器材的数量、置换、警示标志的置换,员工演练的日期、人数、姓名等,以及安全部门和消防部门的检查记录等。

事故报告管理制度

1、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

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急情况要报警。

伤亡、中毒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

重大火灾、爆炸、跑油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2、由于跑油、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油站所在地消防劳动部门及有关部门。

3、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油站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玷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负责人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

一般事故由加油站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有关安全部门及消防部门。

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加油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局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7、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

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结果的内容。

设备管理制度

1、防爆管理

(1)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②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③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④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⑤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②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防腐处理;

③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④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⑤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⑥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⑦更换不合格电机轴承;

⑧检查隔爆面,测量并调整隔爆间隙值;

⑨更换不合格的电缆和配线钢管;

⑩更换已失灵或者报废的开关、按钮等防爆器件。

专业维护检查必须由防爆电气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难度较大的检修项目,可以请有关单位、生产企业或者有资质的维修单位检修。

(5)加油站检查检修防爆电气设备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①日常检查中严禁打开设备的密封盒、接线盒、进线装置、隔离密封盒和观察窗等;

②在爆炸危险场所,禁止带电检修电气设备、线路、拆装防爆灯具和更换防爆灯泡、灯管;

③应及时在断电处悬挂警告牌;

④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非防爆测试仪表和非防爆工具,必须采取通风措施,使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40%;

⑤禁止用水冲洗防爆电气设备;

⑥检修现场的电源电缆线头应当进行防爆处理;

⑦检修带有电容、电感、油气探测头等储能元件的防爆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放尽能量后方可作业;

⑧检修过程中不得损伤防爆设备的隔爆面;

⑨紧固螺栓不得任意调换或者缺少;

⑩细记录检修项目、内容、测试结果、零部件更换、缺陷处理等情况,并归档保存。

2、防雷防静电管理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①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②加油站工艺设备;

③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②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③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④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⑤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⑥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②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③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④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4)装卸易燃油品必须采取下列防静电措施:

①管口距罐底的高度不得大于0.2米;

②收油作业中,严禁人工检尺、测温和采样,或者将其他物体插入油罐内;

③罐内不得存有任何未接地的漂浮物;

④汽车油罐车装卸油应当符合移动设备防静电接地的规定。

严禁使用无内部缓冲档板的油罐运送油料。

(5)向油桶、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油品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必须使用导静电的装油容器;

②桶体、加油枪(嘴)计量设备必须静电接地;

③200升油桶的灌装时间不得少于1分钟。

(6)人工检测罐内油面高度、油品温度和油品采样的防静电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测量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②测温盒和采样器的绳索必须导静电,绳索末端与罐体应当可靠接地;

③钢卷检尺、测温盒绳、采样器绳进入油罐必须紧贴护板,轻落轻提。

严禁使用化纤布擦拭检尺、测温盒和采样器。

(7)清洗设备、器具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①严禁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设备、器具和地坪;

②严禁用压缩空气清扫储存易燃油品油罐;

③严禁使用化纤、塑料、丝绸等容易产生静电的制品擦拭物体及设备;

④严禁在一个油罐内同时采用人工和机械设备两种清洗方法作业;

⑤清洗易燃油品储罐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着装并消除人体静电。

(8)爆炸危险场所人员着装和导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应当穿着防静电服、棉布工作服和防静电鞋,不得穿着两件以上易产生静电的内衣和尼龙、腈纶袜子;

②进入爆炸危险场所必须预先触摸人体消静电装置;

③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衣、脱衣、拍打服装以及梳头、打闹。

爆炸危险场所的地坪不得涂刷绝缘油漆,或者铺设非导静电的橡胶板、塑料板和地毯等。

(9)加油站防雷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储油罐应当设置房雷接地装置,防雷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雷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②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根据需要安装独立的避雷针或者避雷带;

③进入变(配)电室的高压电路应当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想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④信息系统配电线路的首、末端与电子器件连接时,应当装设与电子器件耐压水平相适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

⑤信息系统应当采用铠装电缆或者钢管配线,电缆金属外皮的两端或者保护钢管的两端均应当接地。

(10)加油站每年春、秋季应当对防静电防雷接地装置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防静电防雷装置符合下列要求:

①接闪器完好,无熔化,无折断,避雷器瓷套无裂缝、碰伤;

②明装导体完好,无锈蚀、机械损伤和折断,锈蚀截面不得减少30%;

③引下线距地2米至0.3米无破坏;

④接地测试断接点接触良好;

⑤防雷装置保护范围无缩小;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符合规定值,埋设周围情况良好。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加油站属于经营储存汽油、柴油等易燃液体的易燃易爆场所。

为了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1、有关消防要求管理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应符合GB50016-2006中4.2的要求。

站内的汽油、柴油等基本属于罐装(散装)露天埋地设置。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要求略。

主要应注意与周边环境的安全间距及相互影响等客观因素。

注意易燃易爆容器的检查检修,防止易燃易爆场所的易燃液体的泄漏、爆炸极限的形成等。

油品的的管理如接卸、量油、加油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避免因为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人为的火灾爆炸事故。

2、库房内部管理。

桶装汽油、煤油、柴油以及机油等等低、中、高闪点液体以及可燃液体等应储存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

储藏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商品的库房,应冬暖夏凉、干燥、易于通风、密封和避光。

根据各类商品的不同性质、库房条件、灭火方法等进行严格的分区分类,分库存放。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热源、电源,无产生火花的条件。

除按规定分类贮存外,还应专库储藏。

3、环境卫生条件管理 

库房周围应无杂草和易燃物。

库房内经常打扫,地面无漏撒商品,保持地面与货垛清洁卫生。

4、温湿度条件管理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一般温度控制在25℃以下;

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75%。

库房内设温湿度表(重点库可设自记温湿度计),按规定时间观测和记录。

根据商品的不同性质,采取密封、通风和库内吸潮相结合的温湿度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并保持库房内的温湿度。

5、入库验收管理

入库商品必须符合产品标准,并附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进口产品还应有中文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以及其他说明;

保管方应验收商品的生产工厂、生产日期(批号)、内外标志、容器、内外包装、衬垫等,验后作出验收记录;

验收应在库房外安全地点或验收室进行;

每种商品拆箱验收2~5箱(免检商品除外),发现问题,扩大验收比例。

验后将商品包装复原,并做标记;

验收商品质量(感官);

凡外标志不全,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不得签收入库或暂存观察室。

如包装破漏需整好后再行入库。

验收完毕,合格的做好入库单及验收记录,并转存货方。

6、安全检查和质量检查管理

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清理,货垛牢固程度和异常现象等;

根据商品性质,定期进行以感官为主的在库质量检查,每种商品抽查1~2件,主要检查商品自身变化,商品容器、封口、包装和衬垫等在储藏期间的变化。

7、安全操作

作业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各项操作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与火源‘操作易燃液体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钉鞋。

大桶不得直接在水泥地面滚动。

出入库汽车要戴好防护罩,排气管不得直接对准库房门;

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库房内不准分、改装,开箱、开桶、验收和质量检查等需在库房外进行。

装卸油安全管理制度

1、油罐车进入作业现场后,应熄灭发动机,油罐车停靠位置应满足装卸要求。

驾驶员应协助有关人员按货单核实油品品种、牌号、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状况。

2、罐装前,油罐车接好静电接地线,鹤管要插入距离罐底不大于20cm,装油高度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超装,高温季节要留有一定的空容量,以防在运送过程中溢油。

装油完毕后,必须稳油后才能提升鹤管,然后撤除静电接地线。

3、卸油前,核对罐车与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号是否一致,拉好静电接地线,各项准备工作检查无误后,并应行稳油后方可卸油,流速控制在4.5m/s以内,能自流卸油的不泵送卸油。

卸油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卸油完毕,排空余油,关闭阀门,撤除静电接地线,收整设备,并办妥交接手续。

4、雷雨期间宜暂停进行油品的装卸作业。

在装卸过程中,严禁擦洗罐车物品、按喇叭、修车等,对器具要轻拿轻放,夜间照明须使用防爆灯具。

5、适时清洗油罐沉积物,装运不同油品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清洗油罐时必须按清罐安全要求,以防发生中毒和爆炸事故。

6、卸油后,填写有关的入库单据,要做到送油单、入库单、所接油品及油样保持一致,并留存油样(一般情况下保留一周)。

卸油后,经10-15分钟稳油方可进行该油品的加油工作。

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1、为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经营,必须严格执行本交接班制度。

2、主要储存经营设备设施各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当班者要认真填写操作纪录,交接双方在完成交接后,交班者要在纪录表上签字,如未签字,交班者不得下班,否则,出现一切事故由交接班负责。

3、交班者必须在下班前把本所属设备设施进行检查、保养,并对本岗位周围的卫生进行清扫。

4、交班者必须提前十分钟上岗,并对各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必要时可以拒绝接班,把问题报告上级。

5、交班者必须对本班设备运行情况详细交待,及时处理,并上报。

6、交班时必须保证纪录完整、清洁,严禁乱涂乱画,否则不接班。

7、如因接班不清,设备设施在接班后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均由接班者负一切责任。

成品油储存保管制度及加油站养护制度

为了加强加油站的安全管理,实现成品油安全储存,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成品油储存保管制度及加油站养护制度,望各有关人员认真贯彻执行。

1、本制度根据《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等有关规定制定。

2、建立成品油养护档案。

3、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拟定成品油检查计划和养护工作计划,列出重点养护品种,并予以实施。

4、加油站配备兼职的成品油养护员,按国家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和养护工作计划对站内储藏的危险化学品(成品油)进行养护,并做好养护记录。

养护员的养护工作应在油料管理员的配合之下进行。

5、根据成品油储存的温、湿度情况,及时采取通风、降温、吸潮等措施,使危险化学品处于有效并安全的环境状态下。

6、养护员对在抽查养护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养护措施。

配合油料管理员对存有问题成品油储存状况进行必要的处理。

不能立即现场处理的,要马上向上级领导汇报。

7、对重点成品油(汽油)开展留样观察,考察变化的原因及规律,为指导合理存放量,提高保管水平提供资料。

8、开展养护科研工作,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努力改善储存条件。

总结、推广储存养护经验,针对储存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养护技术水平,逐步使成品油储存养护科学化、现代化。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加油站油罐区和加油场地所用的照明灯只可选用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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