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标准设计招标文件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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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未中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放弃补偿金,则招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使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
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
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年月日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项目名称)设计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投标。
2.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2.2工程项目建设规模:
3.3投标人应具备的信用要求:
3.6被邀请单位(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后,有权在本项目免费使用未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
5.1(A)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5.1(B)请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7.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年月日时前书面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附件: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招标项目)设计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1.1.3
招标代理机构
1.1.4
招标项目名称
1.1.5
工程项目名称
1.1.6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1.1.7
工程项目建设规模
1.1.8
工程项目投资估算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1.2.2
资金落实情况
1.3.1
招标范围
1.3.2
设计服务期限
1.4.1
投标人应满足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资格要求: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3)其他情形:
1.5.2
设计成果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见本招标文件中标注星号(★)的内容
1.12.3
偏离
□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2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方式:
调整方式:
风险范围划分:
3.2.5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3.3.1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2
近年财务状况
年,指年月日至年月日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
3.7.3A
(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
3.7.3A(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不需要
□需要,分册装订要求:
3.7.3(B)
证书证件的要求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
招标人地址:
(招标项目)设计投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
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4.2.2(B)
递交投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是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
开标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6.3.2
是否进行技术文件的说明和介绍
□是,每一个投标人说明和介绍时间: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
公示期限: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7.7
是否提供设计责任保险
□是,设计责任保险金额: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是,具体要求:
……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招标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代理机构:
1.1.4招标项目名称:
1.1.5工程项目名称:
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1.1.7工程项目建设规模:
1.1.8工程项目投资估算: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
1.2.2资金落实情况:
1.3招标范围和设计服务期限
1.3.1招标范围:
1.3.2设计服务期限: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
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参加投标;
(3)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咨询服务;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招标代理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企业资质;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且未中标人未在投标函中声明放弃补偿金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招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5日内向未中标人支付设计成果补偿费。
1.5.3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费后,有权在本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施工、宣传、展示及销售等)免费使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文件;
如未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补偿金,则招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使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文件。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
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拟由分包人实施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
1.11.3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响应和偏离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设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12.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离,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方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计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设计费用清单;
(6)投标人技术文件;
(7)资信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清单。
3.2.2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方式、调整方式和风险范围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投标人所报设计费用应当包括收集资料,踏勘现场,制订纲要,进行设计、评估、审查等,编制设计文件,施工配合等全部费用。
3.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设计费清单”中的相应报价。
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5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本款下列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项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还应结合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的规定。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成立的时间不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