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XXXX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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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伊宁县青山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队

监理单位:

新疆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新疆新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工作依据

2.1法律依据

国家有关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的法律、法规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2本项目合同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项目报建及相关批复文件;

项目招投标文件;

项目施工合同文件及其相关合同协议文件;

项目施工设计图及其补充设计文件;

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第三章监理范围

3.1监理服务范围

察布查尔县琼博拉乡克其克博拉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3.2监理服务内容

3.2.1对设计方面的工作

一、代表发包人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

二、及时向承包商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人联系,重大问题向发包人报告。

三、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四、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五、审核承包商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与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六、代表发包人审核按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包商提交的设计文件。

3.2.2对施工方面工作

一、协助发包人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二、全面管理工程建设合同。

三、督促发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签发工程开工令。

四、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五、签发补充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包商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六、工程进度控制:

控制工程建设合同总进度计划,编制控制性进度目标和年度施工计划,并审查批准承包商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检查其实施情况。

督促承包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实现合同工期目标。

当实施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发包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完成进度计划的调整。

七、施工质量控制:

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对重要工程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旁站,确保质量的合格与优良。

八、工程投资控制:

协助发包人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资金完成计划;

审核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单价费用,并签发支付凭证;

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

九、施工安全监督:

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并提出建议;

检查防洪防汛措施并提出建议;

参加重大的安全事故调查。

十、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承包商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十一、协助发包人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十二、信息管理:

做好施工现场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照监理合同附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按期整编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做好文、表、录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在期限内移交业主。

十三、其他相关工作。

根据合同文件规定为180天。

第四章监理组织

4.1监理组织机构

4.1.1 监理机构的组织形成

根据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及标段内监理工作内容,项目监理拟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组成。

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的行政和技术总负责人,直接向业主负责。

4.2监理人员的职责

4.2.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一、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二、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三、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四、检查和安排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工作。

五、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的指令。

六、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七、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八、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九、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

十、调解建设单位与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十一、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的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十二、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十三、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4.2.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一、负责编制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

二、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四、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五、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六、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七、根据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八、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九、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或按有关规定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十、负责本专业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2.3监理员的职责

一、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二、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讲师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四、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五、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六、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4.2.4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一、检查承包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质检人员到位、特殊技术和作业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和到位情况。

二、在现场跟踪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执行和施工工艺。

三、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承包人的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的复检。

四、及时发现问题,并在其职责范围内处理或报告上级监理机构及时处理施工中间涉及施工质量、工程进展、施工安全和施工环境保护的各项问题,不断促进施工的正常进行。

五、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六、旁站监理人员不干预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包人及其施工单位自身处理或解决的问题,以避免导致合同责任与风险的转移,并为此招致业主承担额外的合同责任和风险。

七、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在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八、旁站监理人员应制止违章违规作业行为。

发现施工人员有违章作业行为时应及时制止,和发出违章作业警告单责令承包人整改;

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九、监理机构旁站监理,不减轻和免除工程承建单位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旁站监理记录进行审核。

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部应将旁站监理记录整理并向业主移交。

第五章监理工作制度

为推进建设监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方向健康发展,我单位建立了一系列符合工程监特点的规章性文件、工作制度和监理工作用表,以制度建设保证监理工作的规范化进行。

监理用表将即时报业主单位备查。

5.1监理工作制度

5.1.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在设计交底前,总监应组织监理人员阅读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和变更。

5.1.2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应对会议纪要进行签认。

5.1.3开工报审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开工报审表》应经有关单位审批。

5.1.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核进场原材料和构配件的出厂证明或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并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和送样。

5.1.5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申请,经设计、业主、监理、施工会同协调后进行变更,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通知和签定技术核定单。

并经业主批准后,监理通知承建设单位执行。

5.1.6隐蔽工程检验制度

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进行自检,并将自检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复核,经监理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签认后方可进行隐蔽。

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5.1.7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录,指明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及时做出整改。

一、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施工单位所填资料与实际不符,监理方有权不予签证,并作好记录,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二、特殊设计、重点部位的隐蔽工程,在通知业主单位的同时,还要求设计单位、质监单位参加。

三、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未进行隐蔽长期停工的,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5.1.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一、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原因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二、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成逐级上报。

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方立即上报业主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

三、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报业主单位和监方理各一份。

对于一般事故,由施工单位、监理方、业主方、设计方研究处理,对于重大事故,还应请质检部门参与研究处理。

待事故处理方案确定后,方可进行施工处理。

5.1.9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方编制月报、年末工作报告及工程结束时编写工程监理工作报告,报业主单位、监理公司。

5.1.10监理日记(志)和会议制度

一、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工作写入监理日记(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承包人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作出详细记录。

二、根据工程情况,组织例会、协调会、专题会。

5.1.11工程竣工初验制度

一、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监理方、业主方、承包商及有关方面对工程进行初验。

二、对初验提出的缺陷内容,督促承包商限期整改。

5.2主要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5.2.1项目监理部内部管理制度

一、监理人员行为规范

二、项目监理部总监岗位责任制

三、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四、监理员岗位责任制

五、工程项目质量责任书

六、项目监理部考勤制度

七、单元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开工(仓)签证内部会签办法

八、项目监理部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和紧急上报制度

九、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业主信息反馈制度

6.2.2监理公司对项目监理部及监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先进项目监理部及优秀监理工程师评选表彰办法

二、监理人员人事管理制度、财务报销和休假制度

三、监理部设备(物品)及技术资料借用管理办法

5.2.3主要监理管理规程

一、工程信息管理监理工作规程

二、工程建筑材料、构配件质量监理工作规程

三、工程机械设备质量监理工作规程

四、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工作规程

五、施工测量监理工作规程

六、施工地质监理规程

七、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工作规程

八、工程变更监理工作规程

九、合同索赔监理工作规程

十、合同支付监理工作规程

十一、合同工程项目验收规程

第六章主要监理措施

项目监理措施主要指:

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文明安全施工管理。

6.1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控制按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以事前主动预控为主。

质量控制内容包括质量控制体系、控制程序、控制手段、方法及质量控制点的设置。

6.1.1质量控制体系

一、由公司总经理任命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业主和监理单位负责,按照“统一管理、专业负责、强化一线”的原则,进行机构配置和职责分工,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制定工程质量检查体系和质量检查程序,最终签证工程质量评定和协助业主主持竣工初验。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行使监理合同中的质量检查权、认证权和否决权,负责本专业的质量抽检、隐蔽工程验收、工序质量签证及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三、监理员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工作,并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包商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施工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复核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对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式监理。

6.1.2质量控制的依据

一、工程承建合同文件及其技术条件与技术规范;

二、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法律与行政法规:

三、经监理部签发实施的设计图纸与设计技术要求;

四、国家或国家部门颁发的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质量检验办法。

6.1.3质量控制的主要职责

一、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

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二、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

三、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四、按施工程序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分部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重要的工程跟班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质量缺陷与事故,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6.1.4施工质量的控制程序

一、审查开工报审表,主要审查内容为:

每项工程开工前或关键工序开工前,承包商必须提交开工报审表(施工组织计划、机械、技术、工人数量;

施工工艺及质量控制;

材料现场情况;

各项材料的试验报告)。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提交的开工报审表审查后,将审查意见及时用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商,承包商接通知后方可开工。

二、填写质量验收单。

承包商对每道完工后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一起,进行工序质量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质量验收通知单,监理工程师立即对该验收部位进行查验,并填写质量验收单,作为监理工程师对该道工序的质量鉴定结论,如检验合格,即允许承包商进行下一道工序。

三、签认中间交工证书,在每单项工程完工、承包商根据技术规范与监理工程师一起,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中间交工证书),监理工程师汇总、检查该项工程各道工序的开工表、质量验收单进行现场验收,均合格后,方可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对重点项目、重点工序、重点环节,应重点检查控制,严格要求,不留后患。

坚持做到“四不准”:

即人力、机械、材料准备不足,不准开工;

未经检验认可的材料,不准采用;

施工工艺未批准,不准采用;

前一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一道工序不准施工。

6.1.5施工质量控制的主要方法

一、旁站监理

对重要的和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例如基础隐蔽前处理、混凝土现场浇筑),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影响质量因素和质量事故的苗头,消除潜在的质量隐患,确保施工质量。

二、测量

目测法。

凭感官和实践经验,采用看、敲等手法进行检查。

“看”例如砌体墙表面是否整齐,砂浆是否饱满,砌石颜色是否新鲜,混凝土外观是否存在蜂窝、麻面、狗洞。

“敲”:

砌石是否坚硬,砂浆、混凝土标号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量测法:

利用量测工具或计量仪表,准确测量构筑物的几何尺寸,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三、试验。

确认各种材料、混凝土配合比、基础承载能力、填筑料的密实度等,通过试验取得数据判断质量情况。

四、行政手段。

运用指令控制权发布指令文件、质量验收等手段,以控制工程质量。

五、利用支付手段。

没有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支付证书,业主不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以控制工程质量。

六、提前介入,平行监理,在施工单位对每道工序自检时,监理工程师同时参与检查,边检查边整改。

6.1.6施工质量的事前控制措施

一、核查承包商现场人员的技术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承包商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二、督促各施工标段承包商建议健全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明确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设置质量控制点。

四、施工现场的检查验收,现场定位及高程标桩的测设、验收。

五、建立以总监负责制的项目质量监理控制体系,明确质量监理人员、职责、管理制度及质量信息的采集、处理与存储办法。

六、检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

(一)审核工程所用的砂、石、水泥、钢材、钢筋等材料的质量,对工厂(场)生产的材料,须有出厂(场)证明、技术合格证和质量保证书。

(二)对采用的重要材料、半成品、制品、设备的生产厂(场)家进行实地考察,督促其完善质量保证措施。

(三)对采用的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

(四)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商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证明到场的材料及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时,监理工程师要按规定比例进行复检或抽样试验。

七、机械设备、施工机具的质量控制

(一)承包商采用的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其型号、生产能力、设备数量必须达到合同规定要求,并按技术说明书检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

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本工程使用。

(二)检查施工中使用的设备、计量器具是否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正式使用前或使用一定频率后应进行校验。

八、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

(一)首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完善性。

看其是否包含了场地使用及施工组织总平面图、主要施工技术方案、人员组织机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障措施、资源(人力、材料、机械等)配置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内容。

(二)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主要审查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可行。

(三)要求承包商提出并制定完善的施工质量预控措施,明确质量自检程序和内部质量责任。

(四)审核承包商关于材料、制品的取样及试验方法。

(五)审核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设备、设施及试验能力(试验室资质、人员资质)是否符合工程试验的要求。

(六)要求承包商制定预防质量缺陷的措施。

如钢筋搭接、混凝土蜂窝麻面等。

九、审核质量报表,定期检查承包商的施工质量自检材料。

十、审查、考核承包商工作人员的的岗位证书(包括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及业务能力。

6.1.7施工质量的事中控制

监理人员在质量事中控制方面的主要任务是:

深入施工现场,通过科学的监理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严格约束承包商按照设计和技术规范中有的试验项目、材料性能、施工要求和允许精度等规定进行施工,消除隐患,制止事故发生。

严把质量关、按照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与承包商共同努力,创优质工程。

一、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对施工工序进行跟踪控制检查,包括:

现场动态巡视、旁站、检测、试验等。

按规范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检或旁站监督抽样,并见证送样。

二、采取工序交接检查措施。

坚持上一项工序未检查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项工序施工。

三、凡是有隐蔽工程的地方(如地基开挖、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施工等),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才能覆盖。

四、做好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执行。

五、行使监理工程师的质量认证权和否决权,下达监理工程师指令。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工序作业,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者;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效果不佳却继续作业者;

3.擅自采用未经许可或检验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5.擅自转包工程;

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7.没有可行的质保措施,自主施工并已呈质量下降趋势;

8.使用没有质保书的钢筋、水泥等主要结构材料;

9.施工中弄虚作假,隐瞒重大质量隐患。

六、严格进行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的审核工作,开工的主要条件不具备或整改返工不力、不彻底的,不允许开工或复工。

七、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技术复核进行监理签认。

八、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对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质量控制(自检)措施不力的,监理工程师将拒签、缓签支付证书。

九、作好旁站(跟踪)监理值班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巡视记录。

十、建立监理日志。

监理日志的内容应规范化,使其尽可能全面、细致、准确地记录日常监理工作。

十一、组织现场质量协调或专题会议。

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集中有关人员参与处理,以利质量问题及时解决。

7.1.8施工质量的事后控制措施

一、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已完成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初验,作出质量评价。

1.审查承包商提交的竣工验收的文件、资料,要求各种质量检查,试验报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齐全。

督促承包商整理资料并建目建档。

2.组织专业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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