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顶板管理规定汇总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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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矿地质部门对回采线前方50米范围的地质构造进行预测预报。
主要依据相邻工作面的地质资料,三维地震,工作面坑透资料,地质钻孔资料(本煤层抽放孔),结合区域地质规律进行综合分析,提出预测预报。
3、对预测预报的物探异常区应施工井下地质钻孔,基
本查明地质构造的性质和延展方向
4、揭露地质构造后及时汇报调度,由矿总调度通知生产、地质、安监部门派人现场踏勘,确定地质构造性质、延伸方向及影响范围,并对顶板管理进行评级。
5、过构造期间,矿地质部门应每2日或推进5米下井现场观测,提出专项预报。
第九条掘进工作面地质预测预报工作
1、井下掘进巷道应积极开展地质构造的循环物探工作(采用瑞利波、地质探测仪、地质雷达等手段),对物探异常区施工地质钻孔,基本查明地质构造的性质和延展方向。
2、矿地质部门每月对当月预计掘进范围的地质构造进行预测预报。
对距预计的构造50米前,应依据相邻工作面的地质资料,三维地震、井下超前物探、地质钻孔资料(本煤层抽放孔),结合区域地质规律进行综合分析,初步查明地质构造分布情况,提出预测预报。
3、矿地质部门及时收集顶板岩性探测资料,尤其在过构造段,提出顶板预报。
4、揭露地质构造后及时汇报调度,由矿总调通知生产、地质、安监部门派人现场踏勘,确定地质构造性质、延伸方向及影响范围,提出专项地质预报。
5、过构造期间,矿地质部门应每3日或掘进10米进行现场观测,提出专项预报。
第十条地质专项预测预报的内容:
1、工作面情况表:
包括进度、工作面情况说明、预测情况。
2、煤层、顶底板等其他开采技术条件分析。
3、构造平面图(1/1000—1/2000):
包括位置、大小、产状、预测延展趋势(构造范围和影响范围)等。
4、工作面实测剖面图(1/200—1/500):
根据每次观测收集的数据,作出实测剖面图,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
第十一条地质构造过完后,矿必须编写过构造总结。
第三章地质构造和顶板管理评级标准
第十二条根据对地质构造的探测结果,对各类地质
构造的探明情况分为A、B、C三个等级,作为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等级划分的基础。
等级评级标准见附表一。
A级:
区域资料初步预测有隐伏的地质构造,相邻采掘
工程未揭露,该区域外扩30米的范围;
B级:
区域资料显示有隐伏地质构造,相邻采掘工程已
经探明,该区域外扩20米的范围;
C级:
区域资料初步确定没有地质构造
第十三条回采工作面:
根据地质构造对顶板管理的影响程度,以及工作面顶板管理的难易程度,构造区顶板管理的综合评定分为A、B、C三级。
评级标准见附表二。
A级评定标准:
1、工作面遇倾角20°
以上(含20°
)的褶曲构造。
2、工作面遇含水构造。
3、因构造影响,工作面顶板压力显现强烈,发生5架
以上范围冒顶事故。
4、高档工作面和滑移支架工作面过地质构造期间遇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
B级评定标准:
1、工作面遇冲刷和不含水的陷落柱、断层、20°
以下褶
曲构造。
2、工作面顶板压力明显、顶板破碎、煤体松软区域。
3、工作面距离已探明地质构造10米范围内。
C级评定标准:
1、工作面遇顶板岩性变化段、顶板淋水段。
2、工作面顶板矿压不明显,不发生冒顶,无明显片帮现象。
第十四条掘进工作面:
结合地质构造评级标准和巷道顶板管理难易程度、顶板岩性探测和矿压观测结果,构造区顶板管理的综合评定分为A、B、C三个等级。
等级评级标准见附表三。
含水构造、陷落柱、断层和顶板破碎的褶曲,以及已探明构造10米范围内的影响区域。
顶板岩性发生变化区域、顶板淋头水段、冲刷区、岩巷构造区和已探明构造30米范围内的影响区域。
没有明显矿压显现,顶板完整、围岩稳定,煤层倾角变化不大(小于15度),没有揭露地质构造。
第十五条地质构造区工作面顶板管理最终确认等级按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分别评定的A、B、C三个等级执行。
第四章技术管理标准
第十六条地质构造相应等级采取的技术措施:
A级:
地质构造影响区域外50米开始加强岩性探测和矿压观测频率,岩性探测每10米一组取芯,取芯孔深度不小于10米,施工队组每个圆班使用锚索钻机钻探;
矿压观
测每20米一组(煤巷、半煤岩巷),设压力表和离层仪。
观测频度每天不少于一次,未知构造揭露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物探和钻探手段,补充构造外围巷道地质资料。
地质构造影响区域外20米开始加强岩性探测和矿压观测频率,岩性探测每10米一组取芯,取芯孔深度不小于10米;
矿压观测每10米一组(煤巷、半煤岩巷),设压力表和离层仪。
同时采取钻探手段,每探10米掘进5米
按照原作业规程措施执行。
第十七条回采工作面地质构造区顶板管理相应等级采取的技术措施:
1、工作面必须立即停产并汇报矿调度,调度通知矿分管领导和相关生产部门现场察看,研究制定审批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集团公司、区域公司的生产、地质部门结合现场审核措施,同意后贯彻执行。
2、主要技术措施:
A、在构造范围和冒顶区域采取煤帮打锚杆(锚索)、化学材料加固煤体、支设贴帮柱和戗柱等加强支护措施;
B、工作面遇含水构造时采取注胶(注浆)提高构造区顶板强度和稳定性;
C、采取高档工艺和滑移支架回采工作面遇初次来压和
周期来压,要采用加密支护、支设戗棚(戗柱)提高工作面支护强度和支架的稳定性;
D、工作面接近地质异常区未探明地质构造时,要加强工作面顶板观测,同时要备用一定数量的坑木,发生顶板压力显现时要及时采取措施加强工作面支护强度。
E、A类地质构造区域,矿压显现发生明显变化时立即采取加固顶帮措施。
B级:
1、工作面立即停止作业,同时汇报矿调度,由矿总调通知分管领导和生产、地质、安监部门到现场踏勘,研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分管领导同意后贯彻执行。
2、主要技术措施:
A、构造区域采用化学材料预防性加固煤岩体、提前移架、支挑梁、铺金属网等超前加强维护措施。
B、接近B类地质构造边沿采取注胶、打帮锚杆等超前加固顶帮措施。
C级:
按照原作业规程措施执行,队组加强顶板检查,保证现有支护质量,发生变化及时提升等级标准。
第十八条掘进工作面地质构造区顶板管理相应等级采取的技术措施:
立即停止作业,对外围10米范围内的顶板加强支护,同时汇报调度,由矿总调通知生产、地质、安监部门到现场踏勘,研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集团公司、区域公司的生产、地质部门结合现场审核措施,同意后贯彻执行。
立即停止作业,对外围10米范围内的顶板加强支护,同时汇报调度,由矿总调通知生产、地质、安监部门到现场踏勘,研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同意后贯彻执行。
井区队组及时观察顶板围岩状况,发生变化及时提升等级标准。
第十九条确定为B级、C级的采掘工作面过构造区段要及时根据变化情况提升等级,并按相应措施执行。
第二十条掘进工作面地质构造区段和影响区域10米范围内采取的主要支护措施:
1、含水构造、顶板破碎的挠曲等提前采取注浆加固措施。
2、根据巷道围岩结构稳定性、顶板完好程度和矿压显现情况,采取全锚索支护、锚索+网+钢带和套棚联合支护或金属棚支护
3、巷道冒顶后必须采用棚式支护,冒顶高度在2米以
下时,要构罗架木接顶,冒顶高度在2米以上时要铺设至少50cm的缓冲层蓬顶通过,但必须对已暴露的顶板进行临时支护,同时对蓬顶段的架棚采取防倒措施。
4、各矿(公司)根据工作面顶板实际状况针对性制定相应措施。
第五章组织管理和汇报程序
第二十一条加强过构造的生产组织领导,成立以总工程师总负责的过构造领导组,科学决策,逐级明确职责,定期研究过构造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督查落实情况,并留有记录。
职责划分:
总工程师全面负责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工作。
分管副矿长(副总经理):
对过构造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主持研究制定组织措施、现场管理办法等,及时掌握工作面动态信息。
分管副总工程师:
对过构造的技术管理负领导责任,全面负责过构造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与落实,根据地质构造预测预报结果及时修订安全技术措施。
生产技术科(部):
具体负责过构造的日常组织管理和落实,组织过构造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审批、贯彻和落实,
及时发现并协助队组解决过构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井区和队组负责人:
对过构造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任务的落实以及现场管理负责。
坚持干部跟班上岗,每班必须有经验丰富的跟班队干在现场严格把关,保证安全和工程质量。
第二十二条采掘工作面揭露地质构造,要求必须立即停产,逐级汇报至矿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并结合生产技术管理规定、听取现场经验丰富的职工群众的合理建议,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同时要制定相应的组织管理措施。
第二十三条地质构造区顶板管理评定为A级时,由
生产技术部门牵头组织,地质、安监等部门参加,审核过构造安全技术措施,审核通过并贯彻落实后方可恢复生产。
本部矿井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审核,区域公司负责审核所辖矿井,地产集团负责审核宏厦一建,安监部门牵头,生产技术部门参加,监督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地质测量部门分析确定构造的危害程度,及时通告相关单位。
第二十四条地质构造区顶板管理评定为B、C级时,
由矿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生产、地质、安监部门,认真制定各项技术管理措施,严格贯彻落实后方可组织生产。
第二十五条本部各矿、各区域公司和地产集团要对
本单位采掘工作面所遇构造及时进行研究,并于每日18:
00前将地质构造区顶板管理确定为A级的汇报至集团公司调度指挥中心,调度指挥中心要设立专门台帐,并在集团公司早调会上通报过构造情况。
调度指挥中心及时将本部矿井的A级地质构造情况通知安监局、生产技术部、地质测量部。
第二十六条各矿(公司)要安排跟、带班领导去生产条件不正常、条件发生变化的作业现场和临时工程施工地点进行指挥和协调。
第六章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条地质构造区顶板管理评定为A级时,由矿生产、安监部门和井区组织一天一次现场检查;
评定为B级时,由矿生产、安监部门每2天组织一次现场检查,井区(工区)要每天检查一次;
评定为C级时,由矿生产、安监部门每5天组织一次现场检查,井区(工区)每2天到现场检查一次。
第二十八条过构造期间每班必须有经验丰富的队干到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和指挥。
检查人员进行检查后必须根据现场实际过构造情况提出评价和具有针对性的补充完善措施。
检查要留有记录台帐,记录评估分析内容,补充完善或修改意见要及时传递到生产、地质部门进行审核,并存档保留。
检查人员发现顶板有冒落危险,要停止工作面生产,汇
报矿相关领导和部门,由矿分管副总工程师及时组织现场察看并重新评级,研究制定方案、措施。
检查发现措施不切合现场实际情况或执行措施效果不明显,同样也要汇报矿相关领导和部门,由矿分管副总工程师及时组织现场察看并重新评级,研究制定方案、措施。
第二十九条具体检查内容:
构造变化情况,顶板情
况,支护措施和质量,并对措施合理有效性组织分析评价。
第三十条矿、井、队每天要组织过构造情况碰头会,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方案,修改和完善措施,协调生产管理。
第三^一条采掘工作面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支护器
镐、
材,包括用于临时支护的支柱、坑木、锚杆、锚索、钢带、工字钢、金属棚、金属网等。
同时配备一定数量的铁锹、大锤、撬棍、千斤顶等救援工具,并建立基础台帐,以备应急救援之用。
第三十二条建立工作面过构造管理档案。
各矿(公司)按附表四和附表五的内容建档,并按照等级管理范围上报到相应的管理部门。
第七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各矿(公司)、区域公司、地产集团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文件,不按要求执行,考核分管领导5000元。
第三十四条接近地质构造影响区域要及时进行超前物探和钻探,收集并分析地质情况,提出预测预报资料,不按要求执行导致无措施情况下揭露构造,根据分析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考核2000元,对相关部门考核5000元。
第三十五条矿地质部门要每月至少一次为采掘队组提供地质预测预报,未提供的一次考核地质部门负责人1000元。
第三十六条过构造期间和处理冒顶等特殊情况下没有区队领导跟班,对矿分管领导考核5000元。
第三十七条现场跟班人员不能严格按照规程措施指挥督查,发现地质变化情况不按规定汇报,盲目组织生产的对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考核2000元。
第三十八条没有按规定进行探测、分析、定级、汇报、记录,地质构造围岩状况发生变化没有及时提升等级,对矿分管领导考核5000元。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中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顶板管理规定未提之处,仍执行集团公司原规定。
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四^一条本规定由生产技术部、地质测量部负责
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等级评级标准
工作内容
等
级
评级标准
采取的措施
1、根据三维地震资料、瓦斯地质钻孔资料、邻近层和相邻巷道的地质资料,分析掘进工作面周边的地质因素状况。
2、采取必要手段对预计出现和已经揭露的地质因素进行物探和钻探。
3、对顶板进行取芯探测和分析
A
区域资料初步预测有隐伏的地质构造,相邻米掘工程未揭露,该区域外扩30米的范围。
地质构造影响区域外50米开始加强岩性探测和矿压观测频率,岩性探测每10米组取芯,取芯孔深度不小于10米,每个圆班使用锚索钻机钻探;
矿压观测每20米组(煤巷、半煤岩巷),设压力表和离层仪。
观测频度每天不少于次,未知构造揭露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物探和钻探手段,补充构造外围巷道地质资料。
B
区域资料显示有隐伏地质构造,相邻米掘工程已经探明,该区域外扩20米的范围。
地质构造影响区域外20米开始加强岩性探测和矿压观测频率,岩性探测每10米组取芯,取芯孔深度不小于10米;
矿压观测每10米组(煤巷、半煤岩巷),设压力表和离层仪。
同时采取钻探手段,每探10米掘进5米。
C
区域资料初步确定没有地质构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