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文档格式.docx
《福建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文档格式.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二节深化改革,完善机制……………………………………………………(51)
第三节行业自律,党建保障……………………………………………………(51)
第四节加强组织,抓好落实……………………………………………………(52)
前 言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
卫生事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编制和实施《福建省“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于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全省卫生事业发展,保障群众健康权益,促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我省“十二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9〕192号)要求,本《规划》由省卫生厅牵头组织编制。
《规划》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精神为依据,主要阐述规划期内政府对全省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明确全省卫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政府推进“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制定卫生相关政策和安排卫生事业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发展现状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卫生事业发展,始终把卫生事业发展作为重大的民生问题摆在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力度,促进了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为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仍然存在卫生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问题。
第一节发展成效
“十一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健康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基本实现“十一五”卫生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省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末,全省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29岁;
全省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19.84/10万、7.56‰和9.68‰,比2005年分别下降了35.3%、31.6%和28.7%,提前实现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目标;
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84.7/10万,保持在全国平均水平,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0万以下,96.4%的县(市、区)消除碘缺乏病。
反映居民健康的主要指标在全国处于中等以上水平。
——卫生资源总量大幅增加。
全省卫生总费用呈现持续增长的势头,2010年,全省卫生总费用筹资总额预计达到467亿元,比2005年增长约1.1倍;
其中政府卫生投入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从2005年的23.42%提高到29.7%,提高了6.28个百分点。
2006-2010年全省卫生基本建设投入105.2亿元,是“十五”期间的2.35倍,其中各级政府投入41.58亿元,占总投入的39.5%,是“十五”期间2.5倍。
新增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32.9万平方米,比“十五”期间增加101.3万平方米,增长76.98%。
2010年末,全省拥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7000个(含个体诊所,不含村卫生室),医疗机构床位数达11.09万张,比2005年增加了2.92万张,增长35.74%;
千人均医疗机构床位数3.15张,比2005年增加0.74张;
卫生技术人员13.58万人,比2005年增加3.49万人,增长34.59%;
千人均卫技人员3.85人、医生1.57人、护师(士)1.49人,分别比2005年增加0.87人、0.26人、0.48人。
全省共有村卫生室19976个,乡村医生2.84万人。
——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
积极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坚持依法执业,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改进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
严格医疗技术管理,严格医师、护士准入和管理。
建立专业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制定质量控制标准和方法等。
加强医院管理和内涵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一五”期间,全省医疗机构诊疗人次数和住院人次数年平均增长率分别达10.3%和12.3%,医院病床使用率从2005年的77.7%上升到2010年的91%。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在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实施,并在全省71%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有效减轻了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公共卫生工作成效显著。
居民健康档案等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以防治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为主的公共卫生项目得到有效落实。
“十一五”期末,全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分别达到63%和38%。
孕产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88.17%和89.75%。
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到100%,新涂阳肺结核病人发现率达76.8%,治愈率达92%。
全省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全省持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连续7年无白喉病例发生。
2009-2010年免费为全省26万名城乡低保妇女检查妇女病,在项目地区为1.2万名农村妇女进行乳腺癌筛查、10.8万名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筛查。
为全省约175.8万名8~15岁儿童免费补种乙肝疫苗,累计接种471.8万人次,接种率为97.5%,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省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7.08%;
2010年末全省共创建国家卫生城市5个、卫生镇3个,省级卫生城市10个、县城17个。
——妇幼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加强医疗保健机构产科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听力筛查网络、新生儿救护网络、儿童医疗救治体系和产前诊断技术网络,妇幼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健全。
采取将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贫困孕产妇纳入医疗救助制度,新生儿自出生即纳入新农合制度管理以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等措施,进一步促进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的提高,保护母婴健康。
2010年全省住院分娩率达到99.9%。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明显提高。
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机制、体制、法制不断完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系统初步建成,部门间联防联控机制更加健全,卫生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
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高效及时;
重大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和灾后防病卓有成效,汶川特大地震援川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对口支援取得显著成绩;
食物中毒、事故灾难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和医学救援有力有序;
各类重大活动卫生保障任务圆满完成,保障了公共卫生安全,维护了经济社会稳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建立了各级政府领导、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新农合管理运行机制;
通过提高筹资水平、完善统筹补偿方案、加强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提前一年实现国家提出的新农合制度全面覆盖的目标。
2010年全省参合人数达2404.2万人,参合率达98.13%,人均筹资水平达150元。
——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
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安排专项资金19.14亿元,用于补助1393个县级医疗机构(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诊疗设备装备,为153所中心卫生院配置了远程医疗会诊设备和192所乡镇卫生院配置了救护车,初步形成县、乡、村三级医疗体系。
落实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补助、卫生技术人员补贴以及乡村医生津贴等政策。
稳步推进社区卫生工作,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其他医疗卫生资源为补充,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3家,街道覆盖率达95%。
——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出台了有关实施意见。
加强中医服务网络和服务能力建设,支持2所省级中医医院、7所地市级重点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30所县级中医医院基本设备配置。
建设14个国家级重点专科(专病)和46个国家级农村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确定37个省级重点专科(专病)和25个省级农村中医特色专科(专病)。
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创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开展乡镇卫生院示范中医科项目建设。
积极开展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大力开展中医药科研和对外对台交流活动,普及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促进了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卫生监督执法进一步强化。
省级和9个设区市及84个县成立了卫生监督机构,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初步形成。
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基础设备装备,实施卫生监督员准入管理与培训制度,卫生监督执法体系进一步完善。
规范卫生行政许可受理工作,实行省级卫生行政许可网上受理、审批;
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行动,医疗服务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建立了城市饮用水水质监测网,全省水质卫生总体合格率由2006年的80.9%提高到2010年88.4%。
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等方面卫生监督和执法活动有序开展,卫生工作逐步进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
——医学科技教育和卫生人才培养成果丰硕。
全省新增省部级重点学科11个,新增省部级重点实验室6个。
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784项,其中国家级101项;
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178项。
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全省卫生系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工作;
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实施千名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万名乡村医生培训以及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工程,启动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工作。
“十一五”期间全省卫生工作取得的成就,为“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福建省卫生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表1:
“十一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指 标
单位
2005年末
规划目标
实现情况
2010年末
年均增长(下降)或提高
2010年末
1. 人均期望寿命
岁
74.5
75
0.1岁
75.29
0.158岁
2. 婴儿死亡率
‰
11.06
10.0以下
下降2.0%
7.56
下降7.33%
3. 孕产妇死亡率
1/10万
30.68
24以下
下降4.79%
19.84
下降8.35%
4. 传染性肺结核发病率
50
45以下
下降2.09%
45
5. 15岁以下儿童麻疹发病率
16
5以下
下降20.76%
0.1
下降63.76%
6. 县(市、区)消除碘缺乏病
%
94
95
0.21%
96.4
0.51%
7.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
10
80以上
51.57%
100
58.49%
8. 千人均卫技人员
人
2.98
3
0.13%
3.85
5.26%
9. 千人均医生
1.31
1.35
0.60%
1.57
3.69%
10.二级及以上医院床护比
—
1:
0.39
0.40
0.48
第二节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是实施《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卫生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一、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对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提出新的要求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实现重大转变的转折期,也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机遇期。
中央和省里提出“十二五”时期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的一系列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并把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作为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扩大国内需求的重要途径,这些都为“十二五”时期我省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
“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方略,把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一体化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手段。
因此,迫切需要解决农村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公共卫生服务数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要调整完善现行医疗、社保等方面制度和政策,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有效衔接。
这对卫生体制改革带来了新的挑战。
随着我省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量大,社会转型加速,生产生活方式变革迅速,疾病谱更为复杂,疾病负担日趋加大,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需求增长之间,特别是高质量高水平服务能力与需求增长之间的矛盾将更加凸显。
这些都对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布局调整、服务方式转变和保障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卫生事业发展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仍比较突出
疾病防控任务艰巨。
多重疾病负担带来严峻挑战,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人禽流感、霍乱等重大新、老传染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仍然是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因素。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社会负担沉重。
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凸现,各类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安全、环境污染、饮用水污染和职业病危害事件时有发生。
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还不能适应日益增高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孕产妇死亡和妇女生殖健康问题仍然是威胁妇幼健康的主要问题。
卫生资源供需矛盾突出。
全省卫生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合理,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亟待提升。
一是卫生资源总量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2010年全省千人均医疗机构床位数仅3.15张,低于全国3.52张的平均水平;
千人均卫技人员3.85人,低于全国4.33人的平均水平。
二是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科之间发展不平衡。
全省医疗机构服务网络层次划分不够清晰、功能定位不够明确、结构不尽合理。
医疗机构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优势不够突出,高层次学科带头人才明显不足。
三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人员偏少,基础设施、实验室设备配备以及服务能力建设方面与国家标准相比尚有较大差距。
四是公共卫生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置体系有待加强。
卫生发展模式亟需转变。
卫生工作存在重临床医疗、轻预防保健的现象,公共卫生工作仍然以防治传染病为中心,医疗保障机构对医疗服务的引导和约束机制有待完善。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以维护群众健康为中心的分工协作机制仍不健全,影响卫生资源的整体配置效率。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
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改革的综合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显现,任务愈发艰巨。
当前,在推进医改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各级财政卫生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形成,一些地区转换运行机制和增加卫生投入没有同步进行,影响改革效果;
二是卫生人才队伍总体规模不足、人员结构失衡,基层特别是农村卫生人员数量少、业务素质较低。
高层次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缺乏及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尚未健全;
三是公立医院改革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改革难度逐步加大;
四是医疗保障筹资水平总体较低,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五是社会资本办医步伐不快,上规模、上水平的民营医院较少,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卫生事业发展方式,着力改善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健康保障。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领卫生事业发展,维护公共卫生的公益性质;
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重预防,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努力减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同收入人群之间的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实现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构建和谐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健康服务保障。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人民健康。
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以为人民健康服务为宗旨,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促进卫生事业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
——坚持“扩总量、打基础、强服务”。
大力扩充卫生资源,基本解决卫生资源不足问题。
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和职责,建立和完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机制。
细化实施建设项目,发挥整体效益,持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坚持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保证城乡居民公平、公正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注重强化政府责任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有序竞争,控制成本,提高效率。
——坚持统筹协调发展。
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人群之间的协调发展,既着眼长远,创新体制机制,又立足当前;
既注重整体规划,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坚持中西医并重,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强卫生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
第三节发展目标
“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领卫生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努力实践。
到2015年,初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使全体居民人人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服务可及性、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民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努力实现城乡居民病有所医,健康水平不断提高,主要卫生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国中上水平,并进一步提高。
——居民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以人民群众的健康作为卫生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全省卫生事业发展,促进全体居民健康素质进一步提升。
“十二五”期末,全省婴儿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下,人均期望寿命达76岁,实现全省居民主要健康指标继续处于全国中上水平,力争有所提高。
——卫生资源总量进一步扩大。
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医疗机构床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培养,加快扩充卫生资源总量。
“十二五”期末,全省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4张,每千人口医生达1.88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达2.07人,实现全省卫生资源主要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以医疗补助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其他多种形式为补充,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逐步提高医疗保险的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
“十二五”期末,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达3610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增长1.5倍以上,达到年人均300元。
新农合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水平比“十一五”末提高15个百分点以上,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医疗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院为主导、非公立医院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全面实施省、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优化结构、调整布局,在农村完善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服务网络;
在城市建立以省、市三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为中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门诊部、诊所等为补充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全省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实现覆盖城乡、层次清晰、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效益显著的目标,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矛盾。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
基本完成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和采供血五个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建设,重点加强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2012年底,35%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
2015年底,95%以上的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完成达标建设任务;
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投入标准达到40元以上,逐步实现城乡居民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
加强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及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较好地控制重大传染病发病,使总发病率继续保持平稳态势。
“十二五”期间,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控制在2万人以内;
发现并治疗肺结核患者8万人以上;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