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核算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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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核算Word文档格式.docx

特别注意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v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v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v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v【例题•单选题】

(2008年)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负担所得的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的是( )

v  A.销售货物所得

v  B.权益性投资所得 

v  C.动产转让所得

v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v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v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v四、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v1、基本税率

v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实际执行为10%)。

v2、优惠税率

v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v五、征收管理

v1、纳税地点

v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v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v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v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v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v2、纳税期限

v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

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v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v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v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v六、税收优惠

v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免征和减征两部分。

v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8项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v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v(五)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类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5条

2、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过渡性税收优惠

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两免三减半(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v(六)小型微利企业优惠——20%的税率

v企业分类小型微利标准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l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v【解释1】“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资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解释2】非居民企业,不适用上述规定。

v(七)加计扣除优惠——两项内容:

1.研究开发费。

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1)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2)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v2.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v(八)创投企业优惠——部分投资额抵扣所得额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例如:

甲企业2008年1月1日向乙企业(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l00万元,股权持有到2009年12月31日。

甲企业2009年度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

v(九)加速折旧优惠——缩短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v(十)减计收入优惠——减计10%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v(十一)税额抵免优惠——部分投资额抵税额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l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十二)非居民企业优惠——减按10%的税率

该类非居民企业取得下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v一、应纳税所得额

v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v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v

(一)收入总额

v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v一般收入——9项

v

(1)销售货物收入

v【例题•计算题】某小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度自行核算的相关数据为:

全年取得产品销售收入总额68000万元,……年实现会计利润540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l350万元。

(假定当期应纳增值税为正数)经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

v12月20日收到代销公司代销5辆小汽车的代销清单及货款l63.8万元(小汽车每辆成本价20万元,与代销公司不含税结算价28万元)。

企业会计处理为:

v  借:

银行存款——代销汽车款         1638000

v    贷:

预收账款——代销汽车款         1638000  

影响会计收入(+)=28×

5=140(万元)

v影响营业税金及附加(+)=(5×

28×

17%+5×

9%)×

(7%+3%)+5×

9%=16.24(万元)

v影响营业成本(+)=20×

5=100(万元)

v影响利润总额(+)=140-100-16.24=23.76(万元)

v影响申报表第一行“销售营业收入”=28×

5=140(万元) 

v

(2)提供劳务收入

v(3)转让财产收入

v(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va为持有期分回的税后收益

vb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v(5)利息收入

v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v(6)租金收入

v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v(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v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v(8)接受捐赠收入

v【特别说明】接受捐赠收入的确认

a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

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b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

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

受赠非货币资产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内容包括:

受赠资产价值和由捐赠企业代为支付的增值税,不包括由受赠企业另外支付或应付的相关税费。

c企业接受捐赠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在经营中使用或将来销售处置时,可按税法规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投资转让成本或扣除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额。

v(9)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例题¡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所得税法中¡

°

其他收入¡

±

的有( )。

  A.债务重组收入

  B.视同销售收入

  C.资产溢余收入

  D.补贴收入

v【举例¡

债务重组】甲企业与乙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甲以一批库存商品抵偿所欠乙公司一年前发生的债务180.8万元,该批库存商品的账面成本为130万元,市场不含税销售价为140万元。

v

(1)视同销售¡

ª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所得税收入:

140万元,成本:

130万元,甲企业视同销售所得=140-130=10(万元)

v

(2)债务重组收入¡

其他收入:

180.8-140-140×

17%=17(万元)

(3)该项重组业务应纳企业所得税

=(10+17)×

25%=6.75(万元)

v例:

某企业接受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原价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该企业又将该原材料出售,收到不含税价款25万元。

v则该企业上述行为应纳所得税=(20+3.4)×

25%+(25-20)×

25%

v=7.1(万元)

v【例题•计算题】2008综合题前三项业务

v某市一家居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彩色电视机,假定2008年度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v

(1)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收入8600万元,与彩电配比的销售成本5660万元;

v

(2)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700万元,直接与技术所有权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100万元;

v(3)出租设备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接受原材料捐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材料金额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金8.5万元,取得国债利息收入30万元;

v特殊收入的确认

v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v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l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v3.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v4.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v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

v【例题·

计算题】某企业用自产产品对外投资,产品成本80万元,不含税销售价格120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

v会计利润调增=120-80=4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调增=120-80=40(万元)

应纳增值税=120×

17%=20.4(万元)

v

(二)不征税收入

v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v

(1)财政拨款,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v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v(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主要是指企业取得的,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中,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有( )。

  A.财政拨款

  B.国债转让收入

  C.企业债权利息收入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E.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v(三)免税收入

v1.国债利息收入。

v【解析】免税的国债利息,是指到期的利息收入,不是中途转让的收益。

v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v【解析】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v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v该收益都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v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v【提示】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

v5.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v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v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v(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v(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v(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v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的区别:

不征税收入本身不构成应税收入,而免税收入本身已构成应税收入,但基于税收优惠政策而予以免除, 

多选题】企业取得的下列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有( )。

  A.国债利息收入

  B.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

  C.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D.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1年以上取得的投资收益

v(四)税前准予扣除项目

v1、基本规定

v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v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v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财产,不得扣除或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税金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从收入总额中扣除的是( )。

  A.土地增值税

  B.增值税

  C.消费税

  D.营业税

计算题】某市区汽车轮胎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年(2008年)实现轮胎不含税销售额9000万元,取得送货的运输费收入46.8万元;

购进各种料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购货金额2400万元、进项税额408万元;

支付购货的运输费5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3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及其他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7月1日将房产原值200万元的仓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出租期限2年,共计租金48万元。

预收半年租金12万元,其余的在租用期的当月收取。

消费税税率3%。

  要求:

计算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税金及附加。

v

(1)应缴纳的增值税

  [9000+46.8÷

(1+17%)]×

17%-

(408+50×

7%)=1125.3(万)

(2)应缴纳的消费税

3%=271.20(万)

(3)应缴纳的营业税

  12×

5%=0.6(万)

(4)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1125.3+271.20+0.6)×

7%=97.80(万)

教育费附加=(1125.3+271.2+0.6)×

3%=41.91(万)

(5)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税金合计

=271.20+0.6+97.80+41.91=411.51(万)

v2、具体规定

vA、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

vB、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

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vC、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多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保险费用有( )。

  A.参加运输保险支付的保险费

  B.按规定上交劳动保障部门的职工养老保险费

  C.企业为投资者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D.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

  E.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为雇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

v★D、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va、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vb、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某企业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1年,当年向银行支付了3个季度的借款利息22.5万元,该厂房于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当年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是多少?

v实际支付的利息费用

=22.5/9×

2+22.5=27.55(万)

税前可扣除的利息费用

=500×

5%×

7/12=14.58(万)

某公司2010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25.36万元,经注册会计师审核,¡

财务费用¡

帐户中列支有两笔利息费用,向银行借入生产用资金200万元,借用期限6个月,支付借款利息5万元;

经过批准向本企业职工借入生产用资金60万元,借用期限10个月,支付借款利息3.5万元,该公司200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

v向职工借款可扣除限额

=60×

10/12=2.5(万)

v该公司2005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25.36+1=26.36(万)

v★E、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v★F、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v★G、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v★H、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v★I、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计算题】企业2008年全年实现收入总额8000万元,含国债利息收入7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从被投资公司分回的税后利润38万元;

后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发现有关税收问题如下:

(1)12月份转让一项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取得收入60万元未作收入处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成本35万元也未转销;

(2)12月份向企业职工发放自产货物,成本价20万元,市场销售价格23万元。

企业核算时按成本价格直接冲减了库存商品,

(3)企业全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45万元。

要求:

计算业务招待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v企业当年的销售收入=8000-7-20-38+23=7958(万元)

  允许扣除的业务招待费=7958×

ë

=39.79(万元)

 45×

60%=27<39.79,准予扣除27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5-27=18(万元)

v【举例】某制药厂2008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转让技术使用权收入200万元,广告费支出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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