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司法为民服务意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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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正是由于我们牢固的树立了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院关于"
严打"
整治斗争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强化了各项审判职能,始终保持高昂的斗志,不厌战,不松劲,做到力度不减,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依法从重从快判处了一大批刑事犯罪分子,从而使一批危害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地方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大力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培育一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和精湛的专业技能的法官队伍。
法官职业化是指法官以行使国家审判权为专门职业、并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职业地位和职业保障。
它的指向是共同职业信仰、道德礼仪、知识背景下的法官群体所具有的独特的职业精神、职业尊荣及职业地位。
在现代社会中,司法作为一种解决社会冲突和纠纷的最终的权威手段,是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载体,它也是一项高度精密、高度专业化的社会活动。
建立法官职业化制度,从根本上说,是按照社会分工的要求,充分行使法律操作和法律实现的职能,保障严格执法、公正裁判,逐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可以说,法官职业化是法治社会发展的普遍而又必然的选择,是我国新世纪法官队伍建设的基本目标。
一是要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
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先进、科学的理论武装法官,努力培养人民法官优秀的政治品质,使广大法官牢记崇高使命,为做好法院工作和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尽职地工作,无私无悔地奉献。
这是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的前提和基础。
二是要加强思想教育。
行动来源于思想。
一个人品行好坏,直接取决于这个人的思想意识如何,因此,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必须从加强法官的思想教育人手。
在思想教育中,应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以正面形象和舆论引导,教育法官、培养法官的进取意思和创新精神,使法官增强自豪感和荣誉感,增强集体主义观念。
此外,还应采用以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的形式来教育、引导法官,特别要以法官身边的人和事来感染、教育法官。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模范法官的道德风采,对法官的影响是很大的,特别是法官身边的典型事迹,对法官影响尤为重大。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模范人物的道德风采犹如涓涓细流滋润法官心田,促使法官发现不足,自觉改正缺点,逐步树立起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
三是要用严明的纪律来约束法官的行为。
除了坚持正面教育,还要建立以整套完善的规章制度来约束法官的行为,培养法官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观念。
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既有执法环境、管理制度方面的原因,也与一些法官道德素质不高有关。
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应以完善的管理制度、纪律条例为保障,不仅要管理好法官八小时以内的工作,还要监督八小时以外的事情;
不仅要抓好法官自己的职业道德建设,还要监督好法官近亲属的廉政教育,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法官队伍在他律的条件下,不断提高自律的主动性。
四是突出领导干部职业道德教育的表率作用。
领导干部职业道德行为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整个法官队伍的职业道德的好坏。
作为领导干部,“其身正,不令则行;
其身不正,虽令不行”。
要在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
作为法官队伍中的领导干部,一定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锻炼意志品质,提高精神境界,过好权利关、金钱关、美色关,时刻保持良好的道德情操;
还要培养工作在前、享受在后的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任劳任怨的高风亮节,以身作则、身先士卒的优良作风,时刻为法官作出榜样,以自己的模范言行和道德品质去影响和激励法官,带动并促进法官职业道德的全面发展。
五是营造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
良好的职业道德养成,需要在良好的法院文化氛围中受到陶冶。
要不断加强硬件建设,使法院环境和办公条件达到一定水平,让更多的人对法院感到威严,也让法官对能够从事审判工作感到荣幸和自豪。
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使法官在各种规章制度的约束下,自觉照章办事,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三是要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四是要不断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陶冶法官情操。
五是要大力倡导良好学风,使法官对知识的追求永不停止,不断丰富自我,提高审判技能和执行艺术。
三、加强廉政建设,纯洁法官队伍,确保司法公正
一是要强化反腐倡廉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反腐倡廉教育是基础。
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要以领导干部权力观教育为重点,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要以学习法官法、“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严格执行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为重点,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活动;
要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
郑州中院已把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为重点,开展党纪政纪条规学习教育活动。
要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促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特别是要把贯彻落实两个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法院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八项要求:
一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二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三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四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五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六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七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八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同时,结合法院工作的特点,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决做到:
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审判的吃请、礼品、礼金等;
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干预审判和执行工作、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艰苦奋斗,法院基本建设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不奢侈浪费,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
各级领导干部还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为干警做好榜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二是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继续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证。
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把手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负总责,亲自抓,组织领导责任目标制定、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及无违法违纪责任书、保证书。
三是继续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力度,纯洁法官队伍。
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和端正党风的有效手段。
要从促进队伍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查办案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不移地抓好查办案件工作。
法院的查案重点仍然是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等严重违法审判、违法执行行为。
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案件,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对违法违纪案件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处、有罪必惩,绝不包庇纵容,更不能姑息养奸。
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克服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
要宽严相济,既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又切实保护好干警的合法权利。
要加强对基层法院办案工作的协调、指导,对瞒案不报、压案不办、甚至干扰办案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要加大对违法审判、违法执行案件的审查追究工作力度,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
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暂行规定》和《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交办案件督办工作暂行规定》,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认真处理信访举报件,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多次举报反映的问题。
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
对举报不实的,要澄清是非,消除影响,还干警以清白,对诬告陷害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是落实司法为民思想,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法院要正确把握司法为民的内在联系和实质,处理好严格司法与服务人民群众的关系,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判作风,重点解决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拘留”,“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以及“拖延立案”、“拖延审判”、“拖延执行”等不正之风,保障人们群众合法的诉讼权益,确保公正与效率的实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针对民主评议中社会各界给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存在的问题,本着求真务实的态度,有针对性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工作中狠抓措施的落实,使存在的问题切实得到解决。
五是注重源头治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法院特点的反腐体系。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肖扬院长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指出,要努力形成一套“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和“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在内的廉政建设制度体系。
法院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必须有效预防腐败,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法院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反腐倡廉体系,注重从源头上防止和克服腐败现象,加强法院队伍的廉政建设。
在抓好教育、完善制度的同时,要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审判权力和执行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一是强化诉讼中的监督,发挥审判监督程序的职能作用。
二是强化院长、庭长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在保障合议庭独立办案的基础上,对案件审理活动进行监督。
三是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实现立案、审判、执行整个过程的科学管理。
四是完善和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将监督工作渗透到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中去。
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党委和纪委的监督,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等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增强干警的拒腐防变能力。
四、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打造出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型法官队伍。
搞好人民法院的队伍建设,是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确保司法公正、高效的根基和关键。
纵观各地法院队伍建设的经验,结合自身实践,我认为,法官队伍建设必须以人为本,即把人放在队伍建设的中心位置,对审判人员要抓教育、严管理,并合理使用。
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自律性和创造性,打造出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型法官队伍。
一、抓教育,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人才是事业发展的动力,而教育是铸造人才的第一手段和途径。
教育即素质教育或称人才教育,它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
首先,要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工作历来被视为我们党的“传家宝”。
思想政治工作决非易事,要想把它搞好,必须特别讲究方法。
要结合时事,内容新鲜,合乎时代潮流,与国情民情紧密结合,不断激发人们接受教育的热情。
要结合实际,灵活多样,讲究因势利导、据实创新,要根据不同内容、不同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突破传统模式,巧于施治,方见成效。
要树立榜样,典型示范,树立那些能代表努力方向、具有突出成绩的人物为典型榜样,号召大家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
要惩戒分明,祛邪扶正,对好人好事大力弘扬,对歪风邪气严惩不怠。
褒抑分明,是非清楚,立场坚定,决不含糊,确保存队伍正气上升,邪气下降。
其次,抓好业务素质教育。
有了良好的政治素质,还必须有较强的业务素质。
建设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必须搞好职业技能教育。
法官的职业技能即法官准确适用法律和准确裁判案件的能力。
职业技能的提高不外乎两大途径:
学习和实践。
要正确制订教育计划。
计划必须结合队伍的实际情况,要明确业务教育的时间标准,质量标准,检验手段;
要狠抓落实,将教育计划量化、细化。
在此基础上,对教育的进程盯紧,盯准、盯牢,认真考核和验收,严把质量关。
要舍得投资。
要工学配比。
法官队伍的职能是定纷止争、实现公平和正义、维护社会秩序,这是一项专业化程度极高的活动。
审判人员惟有不断丰富,不断进步,才能承担起审判职责。
因此,只有搞好工学配比,一手抓工作,一手抓学习,使学习紧紧围绕着工作来进行,才能使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要不断开展岗位练兵。
审判艺术博大精深,惟学以致用,才能不断领悟创新,才能不断提高实践技巧。
岗位练兵的方法是学用结合,通常的手段是考试、评查、加压和竞赛。
二、严管理,建立规范化制约机制
对人的管理,教育是手段,建立规范化的制约管理体制是保障。
在法官队伍建设中,建立一套系统化、制度化的管理体制,推行制度化管理是严格管理的关键。
一是要完善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能够对人产生重要的约束力,使组织系统和谐而有节奏地运行。
在制度化管理中,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根据实际需要,切实可行,宽严适度。
只有这样,大家在工作中才能既有章可循,又不会缩手缩脚,处处小心触雷;
才不会抑制人们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规章制度切忌只制订惩戒、约束制度而不制定表彰、激励制度,必须二者兼得,才能收到制度约束人、激励人之目的。
二是必须依靠群众,一切措施要明示广众。
加强内部管理要请群众参予,这既可以避免管理措施脱离实际,又可以取得群众广泛的认可,使各项措施得以顺利执行。
三是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如果领导不遵守规章制度,搞个人特权,搞亲亲疏疏,就会破坏规矩,无异于用实际行动宣布规章制度的失效。
如此上行下效,队伍将成为一盘散沙。
四是要与时俱进,适时改良。
任何规章制度都是特定时期、特定环境、特定要求的产物,只有与时俱进,适时改良才能不断完善,使规章制度保持其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
才能保证令行畅通,最终实现制度规范队伍、管理队伍的目的。
三、识人之长,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好环境
合理用人是事业成功的组织保证,法官队伍建设亦如此。
第一,要知人善任,避免用人不当。
知人善任实际上就是扬长避短,用人所长。
一定要知人善任,人尽其才,事得其人,善审判的搞审判,善执行搞执行,合理分工,量才而用。
第二,要遵循德才兼备的原则。
所谓德,主要指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品质、思想作风、价值取向、服务意识、廉政意识、事业心、责任心等。
所谓才,主要指掌握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思维能力、创造能力、审判经验等。
由于审判人员代表国家履行审判职责,其手中的裁判权直接关系着老百姓的人身财产安全,直接影响着党群关系,法官队伍用人必须讲究德才兼备。
第三,要遵循公开选拔原则。
领导用人一定要公开选拔,才能保证用人的合理、合法、全乎民意。
第四,要遵循整体功能原则。
在调配人才、适用人才时,要注意人才在年龄、知识、专长、能力、性格、气质等方面的合理配置、相互补充,如果审判组织系统内人与人之间不能互补,势必会出现强弱不均、此消彼长、个体功能不能充分发挥。
整体功能减弱的现象。
第五、要遵循晋升激励原则。
人心向上是人的本能所决定的,人总是希望自己的能力、政绩受到领导的肯定和激励。
因此,一定要创造一个有效竞争、奖惩分明的用人环境,奖优罚劣,使优者胜出,从而使队伍内始终保持一种长江后浪推前浪、干事创业图发展的积极向上气氛。
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队伍的活力,才能创建生机勃勃的法官队伍。
总之,队伍建设是一门大科学,它是集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为一体的综合性学科,它研究的主要对象是人。
笔者仅从对人的教育、管理和使用三方面谈了如何加强法官队伍建设的方法。
法官队伍建设是做好各项审判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只有以人为本,围绕人来做文章,才能铸造出法官队伍精、执行队伍强、后勤队伍有保障的高素质法官队伍,才能实现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交付法院领导的管理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