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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保税监管仓等比较Word文件下载.docx

分A型和B型两种,A型由一家企业投资建设,为自有物流服务。

B型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目前国内A型保税物流中心仅有一家。

(二)保税物流中心的主要政策优势:

Ø

进入中心视同进出口;

深加工结转货物只要报关进入中心即可享受退税,避免像过去那样须将货物运到香港(不做任何加工)再运回国内“一日游”。

 

(三)设立物流中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物流中心仓储面积:

东部地区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

2、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3、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满足加工贸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4、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

(四)物流中心的审批 

物流中心经营企业不得在本物流中心内直接从事保税仓储物流的经营活动。

申请设立物流中心的企业应当向直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以下加盖企业印章的材料:

(一)申请书;

(二)省级人民政府意见书(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等资信证明文件;

(八)物流中心所用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明及地理位置图、平面规划图。

物流中心内只能设立仓库、堆场和海关监管工作区。

不得建立商业性消费设施。

设立物流中心的申请由直属海关受理,报海关总署审批。

(五)中心内企业的设立

1、中心内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属企业分支机构的,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2) 

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及海关联网;

在物流中心内有专门存储海关监管货物的场所。

(3)企业申请进入物流中心应当向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书面申请,主管海关受理后报直属海关审批。

2、中心内企业可以开展以下业务:

(一)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二)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三)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

(四)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

(五)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物流中心及境外间进出的货物,应当在物流中心主管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物流中心及口岸不在同一主管海关的,经主管海关批准,可以在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六)下列境外进入物流中心内的货物,予以保税

1、国内出口货物;

2、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3、外商暂存货物;

4、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6、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7、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9、中心内企业进口自用的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生活消费用品等,以及企业在物流中心内开展综合物流服务所需的进口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和税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七)物流中心及境内间的进出货物

从境内运入物流中心的原进口货物,境内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手续,经主管海关验放。

1、以下情况,海关给予签发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1)货物从境内进入物流中心已办结报关手续的;

(2)转关出口货物,启运地海关在已收到物流中心主管海关确认转关货物进入物流中心的转关回执后;

(3)境内运入物流中心供中心内企业自用的国产的机器设备、装卸设备、管理设备、检验检测设备等。

2、以下情况,海关不予签发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1)境内运入物流中心供中心内企业自用的生活消费用品、交通运输工具;

(2)境内运入物流中心供中心内企业自用的进口的机器设备、装卸设备、管理设备、检验检测设备等;

(3)物流中心之间,物流中心及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物流中心(A型)和已实行国内货物入仓环节出口退税政策的出口监管仓库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海关保税监管场所的货物往来;

(八)其他相关政策

 1、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不必进行外汇核销。

 2、货物进出保税物流中心,中心外的企业可以及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进行外汇收付结算,也可以直接及境外进行外汇收付结算。

3、首先在江苏省范围内进行试点,对于中心外上下游企业通过园区保税物流中心进行交易的,可以在中心外直接进行外汇结算。

4、放宽了对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购汇的限制。

案例 

苏州工业园区更是中心的中心,至去年年底,在区内落户的2200多个外资企业中有一半是IT企业,而这一年,园区实现进出口总额400亿美元,其中出口191亿美元,及IT企业的贡献密不可分。

IT企业的产品80%都走空运,都想要在48小时或者72小时之内把产品运到世界各地。

空陆联程模式这一崭新的货运模式应运而生。

该模式使用规定的苏州城市代码“SZV”为标识,货物抵达上海机场后由航空公司直接中转至园区,省却了传统转关模式中货物在上海机场入库的环节,上海到园区间的空运进出口货物的通关速度大大提升,从飞机落地到货物进工厂由1-3天缩短为5-7个小时,物流费用节省30%。

海关赋予苏州物流中心口岸功能,企业可直接在保税物流中心所在地主管海关报关,而货物能直接辐射国内及国际两个市场;

境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并在进入中心环节退税;

境外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海关给予保税;

保税物流中心货物销售境内时,企业可以按出保税物流中心的实际贸易方式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保税物流中心内的货物可在保税物流中心企业之间,保税物流中心及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和其他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监管区域、场所之间进行自由转移和跨关区报关提取等。

国内货物进入苏州工业园区海关保税物流中心(B型试点),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海关按规定签发出口退税保关单,企业凭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

海关保税物流中心(B型试点)内的货物进入内地的,视同进口,由海关办理进口报关以及征、免税,或保税等验放手续等。

苏州工业园区海关保税物流中心的正式封关运作后,将集中多家物流企业,提供联结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物流服务。

目前建设仓库平均高度大致8-9米,4-5层立体式货架,仓库基本上在场地、升降平台、内部净高、消防系统等趋于标准化。

保税中心具有六大功能:

1、保税仓储。

可保税存放各种贸易方式的进口商品和已申报出口商品。

2、国际物流配送。

货物可自由配送给境内、外企业,也可及国内其他海关监管特定区域间进行转移。

3、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可从事不改变货物化学性质和不超过海关规定增值率的简单加工。

4、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

中心内企业可及境外自由开展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

5、口岸功能。

实现内陆地区保税物流中心及港口的联动,企业直接在保税物流中心海关报关。

境内货物进入保税物流中心视同出口,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并在进入物流中心环节退税。

6、物流信息处理和咨询服务功能。

三、保税物流园区(以下简称园区)

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在保税区及港区之间划出专门的区域,并赋予特殊的功能政策,专门发展仓储和物流产业,达到吸引外资、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和扩大外贸出口的目的,实现港口、保税区一体化运作,具有国际中转、采购、转口及服务功能。

它是目前中国法律框架下的自由贸易区雏形。

(一)园区可以开展下列业务:

1、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2、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3、进出口贸易,包括转口贸易;

4、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

5、国际中转;

6、检测、维修;

7、商品展示;

8、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9、园区内不得开展商业零售、加工制造、翻新、拆解及其他及园区无关的业务。

(二)政策优势:

1、下列货物、物品从境外进入园区,海关予以办理免税手续:

  

(1)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设备、物资等;

  

(2)园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的机器、装卸设备、仓储设施、管理设备及其维修用消耗品、零配件及工具;

  (3)园区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和园区企业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

2、下列货物从境外进入园区,海关予以办理保税手续:

  

(1)园区企业为开展业务所需的货物及其包装物料;

  

(2)加工贸易进口货物;

  (3)转口贸易货物;

  (4)外商暂存货物;

  (5)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配件;

  (6)进口寄售货物;

  (7)进境检测、维修货物及其零配件;

  (8)供看样订货的展览品、样品;

  (9)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货物;

  (10)经海关批准的其他进境货物。

3、从区外进入园区供园区企业开展业务的国产货物及其包装物料,由园区企业或者区外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海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货物转关出口的,启运地海关在收到园区主管海关确认转关货物已进入园区的电子回执后,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4、从区外进入园区供园区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和园区企业使用的国产基建物资、机器、装卸设备、管理设备等,海关按照对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5、从区外进入园区供园区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经营主体和园区企业使用的生活消费用品、办公用品、交通运输工具等,海关不予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

6、从区外进入园区的原进口货物、包装物料、设备、基建物资等,区外企业应当向海关提供上述货物或者物品的清单,按照出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申报手续,海关不予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原已缴纳的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不予退还。

7、保税物流园区内除继续执行现有的保税区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三条配套政策:

(1)进区退税。

(2)给予区内企业在税费政策和市场准入方面的国民待遇。

区内企业无论什么性质,都享受统一的税费政策和市场准入待遇。

取消现行对国内企业征收监管手续费的政策;

取消对区内企业在货代、船代和外贸经营权等多种领域方面的限制。

(3)适度放宽外汇管理。

货物在保税物流园区及境外之间流动,区内企业无需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货物在保税物流园区及境内之间流动,由区外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区内企业办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后,及区外企业(无进出口经营权)结算以人民币计价。

8、功能提升

根据“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宽松”的区域管理理念,中转集装箱在保税物流园区可以进行拆、拼箱,改变中转集装箱在港区内只能整箱进出的现状,集装箱在保税物流园区堆存无时间限制,改变集装箱在港区只有14天报关期限的现状。

9、通关便捷 

通过实施“区域管理封闭化、海关管理智能化、园区管理信息化、海关通关快捷化”等措施,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园区和港区之间开辟海运直通式通关通道,设自动判别体系,自动生存管理数据,实现EDI无纸报关,直通式卡口实货放行。

10、物流企业集群是多元化物流体系中的新形态,作为其载体的保税物流园区,是国际物流实行保税政策的一个特殊的经济区域,依托港口和保税区的双重优势,具备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和国际贸易四大功能。

(1)物流园区作为海关监管的特殊管理区域,功能上将逐步实现及国际“自由贸易区”接轨,即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入区退税。

保税物流园区享受保税区相关政策,在进出口税收方面,比照实行出口加工区的相关政策,即国内货物进入园区视同出口,办理报关手续实行退税,区内货物自由流通,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降低了出口企业的运营成本。

(2)物流园区充分利用港口的航运,停泊、装卸等业务优势,实现一体化运作。

例如,将港口功能引入物流园区,在中转集拼方面,可以对中转集装箱进行拆,拼箱,改变了以往在港区只能整箱进出的状况,实现了集装箱综合处理以货物分拨、分销、配送等业务的连动,使园区成为支线箱源和国际中转箱源的集散地。

(3)物流园区实行封闭管理,专门发展仓储和物流产业,同时兼有加工贸易业务,使园区既有仓储物流功能,也有生产加工功能,甚至有商品展示功能,使物流功能得到了很大提升。

(4)物流园区建有电子商务平台,从而可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区域化监管、网络化管理、电子化通关,科学化监控,通关数据可一次录入、多次使用、信息共享,并实现了货物一次申报、一次检验、一次放行的快速通关。

其他有关保税物流的小知识

VMI

VMI是Vendor 

Managed 

Inventory 

的缩写(供应商管理的库存)。

供应商将物料送到制造商指定的在距离制造组装地1-2小时车程的地点,由第三方物流公司代为管理,但所有权仍属于供应商所有,制造商及供应商协商决定库存水准和持续补货策略,制造商使用后开始付款。

DC

第一类:

在华采购零部件,在配送中心分类、打包,运到海外进行装配。

第二类:

将在中国采购的成品,在配送中心进行简单的加工、处理、包装等,再发送到海外市场。

第三类:

在华采购成品,在配送中心进行仓储、加印条形码、拼箱等,然后按销售进度发往境外销售点。

第四类:

海外统一采购,在配送中心分类,发送到在华的数家加工企业。

第五类:

在华采购成品,在配送中心处理后,返销国内市场。

中国加入WTO后,按照WTO的《及贸易相关的投资措施协定》及有关承诺,修改了有关外商投资的三大法律,明确取消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在华销售产品的限制。

因此,外商投资企业开始考虑在继续扩大出口的同时,增加对国内市场的销售。

主要办法有两种,一是将原来的来料加工工厂改变注册,成为外商投资企业,将来料加工改为进料加工;

另一种则是利用中国的保税区来解决其来料加工工厂没有内销权的问题,将产品先出口到保税区,再进口到中国国内市场。

六类:

建立多国货物的国际拼箱业务。

将在华采购的物品及在海外采购的物品运至配送中心,进行仓储、拼箱、加印条形码等,然后运送到海外分销商。

海外一日游

所谓香港一日游,缘于我国退税政策的限制。

现在很多都是两头在外的来料加工企业,因此必须遵循“来多少原料,加工后要全部出口”的规则。

为了获得出口退税,虽然在一个国家甚至同一个城市内,近在咫尺,却仍须把货物先出口到境外绕一个大圈再进口。

一般华南企业去香港绕,华北去韩国绕。

统称为海外一日游。

R+e

比如A企业在上海,它生产的半成品卖给在宁波的B企业做深加工。

A企业先把货运到香港,出口出去获得退税。

B企业从香港进口这些货做深加工,然后再出口出去,获得退税。

这样才能保证2个公司的利益。

如果A直接把货卖给B,这是国内的2个单位之间的买卖,A生产的这些半成品,现在因为没有出口而导致无法获得退税。

国内货物进入海关保税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海关按规定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

这样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费用和提高效率。

物流园的基本功能物流园区是对物流组织管理节点进行相对集中建设及发展的、具有经济开发性质的城市物流功能区域;

同时,也是依托相关物流服务设施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运作效率,改善企业服务有关的流通加工、原材料采购、便于及消费地直接联系的生产等活动、具有产业发展性质的经济功能区。

现代物流园区主要具有两大功能,即物流组织管理功能和依托物流服务的经济开发功能。

作为城市物流功能区,物流园区包括物流中心、配送中心、运输枢纽设施、运输组织及管理中心和物流信息中心,以及适应城市物流管理及运作需要的物流基础设施;

作为经济功能区,其主要作用是开展满足城市居民消费、就近生产、区域生产组织所需要的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

物流园区的内部功能可概括为8个方面,即综合功能、集约功能、信息交易功能、集中仓储功能、配送加工功能、多式联运功能、辅助服务功能、停车场功能。

其中,综合功能的内容为:

具有综合各种物流方式和物流形态的作用,可以全面处理储存、包装、装卸、流通加工、配送等作业方式以及不同作业方式之间的相互转换。

物流园区类型

从满足区域物流服务需求的角度进行划分,物流园区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是区域物流组织型园区。

其功能是满足所在区域的物流组织及管理。

如深圳市的港口物流园区;

包括上海的三大物流园区;

京港合作开发的北京物流基地,以及厦门、南昌、泰兴、长春等城市规划或正在建设的物流园区等。

二是商贸型物流园区。

商贸物流园区在功能上主要是为所在区域或特定商品的贸易活动创造集中交易和区域运输、城市配送服务条件。

商贸流通物流园区基本位于传统、优势商品集散地,对扩大交易规模和降低交易成本具有重要作用。

具备商贸流通功能的物流园区主要有湖南浏阳医药物流园区、广东西樵纺织物流基地、广东韶关亿华商贸物流基地、浙江传化物流基地、成都中汽西南汽配物流基地等。

三是运输枢纽型物流园区。

物流园区作为物流相对集中的区域,从运输组织及服务的角度,可以实现规模化运输,反过来,规模化进行运输组织也就为物流组织及管理活动的集中创造了基础条件。

因此,建设专门的运输枢纽型的物流园区,形成区域运输组织功能也是物流园区的重要区的重要类型之一。

属于运输枢纽型的物流园区包括深圳航空物流园区、大连鑫码头物流基地、大连国际物流园区、北京空港物流园区、广东南海三山国际物流园区、上海洋山深水港物流园区、温州港物流园区、徐州香山物流园、南昌进出口物流园区等。

这些物流园区的主要功能是提供港口服务、水运、空运、铁路运输和公路运输的组织及服务。

四是综合型物流园区。

所谓综合物流园区是物流园区兼具区域物流组织、商贸流通、运输枢纽和为工业生产企业进行配套等多种功能,但这种综合不一定是所有功能的综合,往往是上述诸多功能的不同组合。

如苏州现代综合物流园区、长沙新港物流园区、南京龙潭物流园区、合肥新站开发区物流园区、沈阳海物流园区、江阴港口综合物流园区、广州汽车物流基地、厦门同安物流基地、东莞常平物流园区、顺德保税物流基地、哈尔滨龙运物流园区等。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正在建设和规划建设的物流基地多达几百家,在投资规模上,动辄就是几千万、几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

有的物流园区虽然建起来了,但却出现园区无人入驻的现象,据调查我国目前物流园区的空置率高达60%。

物流园区的占地规模比较

物流园区是一个大型配送中心或多个配送中心的集聚地,一般以仓储、运输、加工等用地为主,同时还包括一定的及之配套的信息、咨询、维修、综合服务等设施用地。

在建设面积和园区的数量上,各国也不尽相同。

日本是最早建立物流园区的国家,自1965年至今已建成20多个大规模的物流园区,平均占地约74公顷,韩国于1995-1996年分别在富谷和梁山建立了两个物流园区,占地规模都是33公顷;

荷兰统计的14个物流园区,平均占地44.8公顷;

比利时的Cargovil物流区占地75公顷;

相比英国的物流园区的规模则小得多,1988年建设的第一个物流园区占地不到1公顷;

相反,德国的一些货运中心的占地规模较大,如不莱梅的货运中心占地在100公顷以上。

一般来说,国外物流园区用地多在7公顷以上,最大不超过1平方公里。

从目前中国已建成或已规划的几百家物流园区看,园区面积普遍较大,大多在100公顷以上,深圳的平湖物流基地规划面积甚至达至1600公顷。

物流园区的赢利模式比较

物流园区的建设,其社会效益是显而易见的,但拥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也是非常重要的,国内外物流园区的主要赢利模式如下:

日本“物流团地”(DistributionPark)的赢利模式

总结其赢利模式,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地价的升值,二是低廉的仓库租金。

集资企业租用仓库的租金低于市场价格,并可按市场价格给其他企业,政府对已确定的物流园区积极加快交通设施的配套建设,以促进其他企业入驻园区,从而使园区投资者得到回报。

德国“货运村”(FreightVillage)的赢利模式

其赢利模式也主要来自两方面:

出租收入。

政府将货运中心的场地向运输企业或及运输有关的企业出租,承租企业则依据自身的经营需要建设相应的库房、堆场、车间、配备相关的机械设备和附属设施并交纳相关费用。

服务费。

提供良好的公共设施和优良的服务并收取一定的服务费。

中国不同类型物流园区的赢利模式1、转运型物流园区的赢利模式:

该类型物流园区是指可以实现运输方式转换的物流园区,例如港口码头、航空港、铁道货车编组站和汽车货运终端站等。

典型的园区有北京空港物流园区,广州保税物流园区,苏州工业园区保税物流中心、上海外高桥物流园区等。

这类园区一般具有较好的地理优势,因此,在初期可以开展及货物转运有关的基本物流服务,如提供仓储、多式联运等物流服务;

在发展中期可以大力发展保税物流,如进行保税仓储、保税展示、物流加工作业、运输配送、贸易服务以及其他相配套的商务服务活动;

在发展后期,可以提供货物中转站特色的增值服务,即提供除基本运输和仓储以外的包装、再包装、流通加工、分拣、配送和信息反馈等。

此外还可开展覆盖全国、连接全球的物流商务平台,提供网上交易、通关代理、保险、银行支付信息服务功能,这些增值服务,能有效地扩大园区的利润来源,也为园区的赢利提供了保障。

2、仓储配送型物流园区的赢利模式:

此类园区主要是以大规模仓库群为基础,以仓储、配送和批发交易功能为主。

因此,这类园区的建设往往采用分期滚动建设的方式,在一期投资基本收回的条件下再进行下一期投资,一边收回投资,一边扩大建设。

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盲目投资,降低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原始资本的投入,缩短整个项目的投资回收期。

在园区运作上,充分利用自己的仓储优势,吸引大型客户的进驻,从而保证每年稳定的营业收入;

另外通过建设物流信息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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