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规划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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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规划Word格式.docx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国家林业局组织编制了《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以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相关研究课题和系统调研成果为基础,总结分析各省(区、市)上报的数据材料,借鉴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和速丰林工程等建设经验,并广泛征求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形成了《规划》文本。

本《规划》明确了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建设区域和建设模式,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主要政策和措施。

《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规范和引导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附表:

1.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范围表

2.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布局表

3.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区各类林地利用现状统计表

4.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分省任务表

附图:

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布局示意图

第一章我国木材资源状况及供需形势分析

第一节全国用材林资源现状和主要特点

据第七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结果,全国用材林面积6416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的35.37%;

单位面积蓄积量70.36立方米/公顷,每公顷年生长量6.2立方米。

一、用材林在天然林中的比重持续下降

全国天然乔木林中用材林面积3656万公顷、蓄积29.1亿立方米,较第六次森林资源清查年均减少14%以上。

二、用材林采伐消耗量在天然林中仍占较大比重

用材林在天然林中年均总生长量最大,达2.16亿立方米,占54.9%。

同时,用材林年均采伐量也最大,达1.24亿立方米,占天然乔木林年均采伐量的65.9%。

三、天然林采伐消耗量持续下降

天然乔木林年均采伐量1.9亿立方米,占全国乔木林年均采伐量的60.6%,较上次清查减少0.25亿立方米,年均净减率12.5%;

占全国年均采伐量的比例,从第五次、第六次清查的79.7%、72.8%下降到60.6%,天然林采伐总体上得到有效控制。

四、人工用材林资源持续增长

我国人工乔木林面积、蓄积分别占全国乔木林面积、蓄积的25.7%和14.7%,其中,人工乔木用材林面积2351.1万公顷,蓄积12.7亿立方米,分别占我国人工乔木林面积、蓄积的58.8%和64.8%。

人工乔木用材林生长量、蓄积净增量占乔木林总生长量的1/3以上,生长率是天然林的2.8倍。

人工用材林采伐量较第六次清查增加0.43亿立方米,达到1.23亿立方米,木材采伐消耗由天然林为主向人工林为主转变进程加快。

第二节速生丰产用材林工程建设成效

2002年,原国家计委“计农经[2002]1037号”文件批复《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规划》,速丰林工程正式启动。

10年来,通过政策推动和规划引导,不断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速丰林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后备森林资源持续增加,缓解了木材供需矛盾

截至2011年底,速丰林工程建设已累计完成营造林880万公顷,其中,“十五”期间完成370.1万公顷,“十一五”期间完成441.2万公顷,2011年完成68.7万公顷。

纸浆原料林、人造板原料林占营造林总面积的60%以上。

基地建成后,每年可提供木材约8500万立方米。

二、增加了林农收入,带动了区域经济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造林成为速丰林工程建设的主体。

2005年以来,全国社会造林面积每年以超过20%的幅度增长,对全国营造林规模增长的贡献超过60%。

一批起点高、规模大、能力强的龙头企业迅速发展壮大,通过“公司+基地+农户”的形式,吸纳大量农民就业,林业全产业链就业人数超过4500万人,拓宽了就业渠道,调整了农业种植结构,带动了区域经济,促进了农民增收。

三、培育经营水平不断提高,林地生产潜力得到一定释放

通过新品种选育、良种壮苗造林、推广应用新技术、实行集约经营和定向培育,速丰林质量和林木培育效率有了一定提高,推进了科学培育和持续经营。

在国家和地方支持下,建设了一批良种繁育基地,通过培育速生优质良种,有效地提高了林木的遗传增益,如福建省杉木三代种子园种子、马尾松二代种子园种子苗木以及广西桉树优良无性系等一大批最优良种得到广泛应用,林地生产力和木材产量得到一定提高。

四、形成工业原料林产业带,促进了林业产业发展

经过10多年的工程建设,我国速丰林发展初步形成了区域特色产业体系,即以粤、桂、琼、闽地区为代表的南方工业原料用材林产业带,以长江中下游地区与黄河中下游地区为代表的中东部工业原料用材林产业带,以东北、内蒙古地区为代表的北方工业原料用材林产业带,带动了林业产业和区域经济集聚发展。

第三节我国木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一、国内木材需求越来越大

近30年来,我国木材消耗量年均增长3.7%,而木材产量年均增长1.9%,缺口比例年均加大近2个百分点。

我国木材消费总量已由2002年的1.83亿立方米,增长到2011年的4.99亿立方米,增长172.7%。

二、木材进口量持续攀升

我国自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成为木材净进口国,木材进口数量和贸易值连续攀升。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2008年世界林产品进口总额(含木材及纸浆等)为2440亿美元,中国列居第一位。

据海关总署统计,2011年我国进口木材及其产品折合木材量2.24亿立方米,其中,原木进口4233万立方米。

三、国际木材出口限制日益严格

出于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各主要木材出口国家,如俄罗斯、印度尼西亚、哥斯达黎加、加蓬等国家或地区,纷纷提高原木出口关税或限制、禁止原木出口。

我国依靠国际市场平衡木材需求的难度越来越大,我国木材安全形势日益严峻。

木材安全问题已经从一般的经济问题转变为资源战略问题,并逐步呈现出国际化、政治化和复杂化态势。

四、木材供需总量不足情况将长期存在

到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森林“双增”目标。

据测算,我国木材需求增长率,随人均GDP每增长一个百分点,木材需求量会增长0.61个百分点,未来木材需求年均增长率维持在4.58%的水平上。

专家预测,2020年全国木材消费总量将达5.57亿立方米。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对优质木材的总量和结构需求的增加,我国木材供需总量不足和结构性短缺的矛盾将长期存在。

第二章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的重要性及

有利条件

第一节建设的重要性

一、基地建设是缓解木材供需矛盾、维护木材安全的根本措施

木材同石油、铁矿石一样,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生产资料,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

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表明,我国用材林资源品种结构单一、木材生产能力落后与人民群众对木材消费需求快速增长的矛盾十分突出。

2011年我国木材消费总量为4.99亿立方米,成为继石油、铁矿石之后,对外依存度增高的自然资源之一。

随着世界各国对森林资源保护的加强和原木出口的限制,我国原木进口的难度越来越大。

因此,解决我国木材供需矛盾,迫切需要立足国内,加快建设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着眼于国内优势林地资源,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开展集约经营,优化品种结构,提高重点地区的林地生产力,切实增强我国木材自给能力。

二、基地建设是生态林业、民生林业的具体实践

党的十八大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这对转型发展中的林业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迫切要求林业在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切实承担起保护自然生态系统、促进绿色发展等重大职责。

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是森林资源培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培育更多的珍稀、乡土树种,既具有较高的用材价值,又增加了生物多样性,维持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协调性;

同时,通过基地建设,在增加收入、保证健康的基础上,更多地提供以木材为主的有形生态产品和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等无形生态产品的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

基地建设体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良好结合,是改善生态、改善民生的具体实践。

三、基地建设是实现“双增”目标、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内容

木材是重要的基础材料,与钢材、水泥相比,可再生、可降解、易开发、可循环利用,具有固碳增汇的独特优势。

科学研究表明,林木每生长1立方米的蓄积量,平均吸收1.83吨二氧化碳,释放1.62吨氧气。

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通过扩大营造林面积,提高营造林质量,增加木材产出。

据专家测算,基地建设集约高效经营2.1亿亩人工林,到2020年可年新增蓄积1.42亿立方米,年吸收二氧化碳2.6亿吨、释放氧气2.3亿吨,对实现“双增”目标和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意义。

四、基地建设是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林业的战略选择

虽然我国人工林增长较快,但人工乔木林每公顷蓄积仅49立方米,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45%。

加快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开展集约经营,推广使用林业机械,可以提高森林蓄积量和单位面积木材产量,以最少的林地资源消耗、最小的生态环境代价,尽可能提升木材生产能力,推进林业发展方式从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从粗放经营型向集约经营型转变。

五、基地建设是释放林改潜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集体林地占全国林地面积60%,是我国重要的木材及林产品生产基地,在我国森林资源培育、木材生产和林产品供给中占重要地位。

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与用材林培育的积极性,基地建设通过“林场+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模式,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可以化解林改后林地细碎化和农户独立经营困难;

良种壮苗、科技支撑、基础设施和抚育经营投入,增加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

第二节基地建设的有利条件

一、建设生态文明要求林业承担更多的职责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发展,始终坚持以最新理论指导林业实践,确立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

先后颁布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召开了全国林业工作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确定了森林面积、蓄积量的“双增”目标;

赋予了林业“四个地位”、“四大使命”和“五大功能”。

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调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扩大森林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林业将在努力建设美丽中国,推动我国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的进程中,发挥重要的基础保障作用。

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是“十二五”林业转变发展方式、再上新台阶的生态工程,是发展十大主导产业的民生工程,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工程。

二、各地实施集约高效经营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

针对国内对大径级材和珍稀树种材旺盛的消费需求,各地纷纷把转变经营方式、调整种植结构、集约培育高价值树种林种,作为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

广东全省珍稀树种造林已达61.7万公顷,2015年将发展到66.7万公顷以上。

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将广西打造成为全国木材战略储备核心基地,计划“十二五”实施基地营造林333.3万公顷,年提供木材5000万立方米以上,用1/4的全国基地规模,生产超过1/2的全国基地木材产量。

湖南省2009年起实施的优材更替和培育无节良材、珍稀用材树种和优质家居装饰树种造林,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各地实践为开展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积累了经验。

三、具有组织实施森林资源培育综合项目的能力

自1985年开始,我国连续成功组织实施了七个大型世界银行贷款林业资源培育项目,已竣工的六个世行贷款林业项目均获得世行和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通过实施世行项目,积累了开展跨行政区域项目布局、多层次协调管理机制、引导多种主体参与造林的经验,学习掌握了国际先进的林业管理理念、制度和方法,推广“造林模型”核算的成本管理体系、报账支付办法,以及招投标制、竣工后评价制等方法和制度。

这些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具有借鉴、引领和指导作用。

四、充分学习和借鉴世界林业发达国家用材林发展经验

加大用材林培育提高木材生产能力是多数国家的普遍趋势。

一些林业资源丰富的国家,通过对用材林培育政策调整、集约经营和加大科技投入,实现了森林资源的增长和木材产量的提高。

如巴西为扶持人工林,通过林木改良、合理施肥等科学措施,桉树每公顷生长量由1966年以前的12.5立方米,提高到现在的60立方米。

芬兰十分重视森林培育,通过科学经营管理和开发利用,实现了森林可持续发展,林产品出口已成为芬兰第三大支柱产业。

德国采用“近自然林业”经营模式,把森林的生态效益、木材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起来,实施“目标树定向培育”等作业法,成为全球第四大工业原木出口国。

借鉴国外先进林业国家的做法,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拿出一定比例条件合适的林地资源发展用材林,完全可以大幅度提高木材生产能力,逐步实现我国木材基本自给。

第三章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总体思路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以增加木材储备为主线,以林业重点区域为依托,以集约化、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经营为根本,加快建设一批国家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进一步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逐步构建起树种多样、结构稳定和可持续经营的木材安全保障体系,为促进绿色增长,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做出贡献。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坚持合理布局,优化结构

以600毫米等雨线以上区域为重点,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和中幼林抚育,规模化培育中短周期速丰林、珍稀树种及大径级用材林。

二、坚持科学培育,集约经营

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实行科学管理,坚持良地良种良法,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集约经营。

三、坚持突出重点,集中连片

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和中幼林抚育相结合,突出重点,按照规模化、基地化开展基地建设。

四、坚持示范带动,总体推进

重点建设一批规模较大、示范水平较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基地,带动全国基地建设的总体推进。

五、坚持政府支持,多元投入

加大各级政府的投入,发挥国家引导和市场调节作用,充分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第三节规划编制依据和期限

一、编制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全国林地利用和保护规划(2010-2020年)》

--《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构建我国木材安全保障体系的报告》(发改农经[2011]2086号)

--《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规发[2011]107号)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8年,即2013-2020年。

第四节规划目标

一、基地建设总体目标

到2020年,完成营造用材林1400万公顷(折合2.1亿亩),其中集约人工林栽培451.46万公顷,现有林改培497.17万公顷,中幼林抚育451.37万公顷。

基地建成后,每年平均蓄积净增加量约为1.42亿立方米,折合木材生产能力约9500万立方米。

通过较长一段时间,采取科学措施,着力培育和保护国内珍稀树种种质资源,大力营造和发展速丰林、珍稀大径级用材林,形成树种搭配基本合理、结构相对优化的木材后备资源体系,初步缓解国内木材供需矛盾。

二、预期木材产量

参照我国速生丰产林建设标准和世行项目造林模型,坚持良种良地良法,按照不同树种的轮伐期计算,综合考虑基地预期木材生产能力。

基地建设的第四年中幼林抚育部分、第六年短周期原料林部分开始备备木材生产能力。

(一)集约人工林木材生产能力

集约人工林栽培中,培育10年以内的树种,平均年蓄积生长量为13.3-24立方米/公顷;

培育11-30年的树种,平均年蓄积生长量为3.8-12立方米/公顷;

培育30年以上的树种,平均年蓄积生长量为7.2-16立方米/公顷。

据此预测,基地建成后,每年蓄积净增加量可达6750万立方米,根据不同树种的出材率计算,年均折合木材生产能力4460万立方米。

(二)现有林改培木材生产能力

现有林改培中,培育10年以内的树种,平均年蓄积净增为10-19.2立方米/公顷;

培育11-30年的树种,平均年蓄积净增为4.8-9.7立方米/公顷;

培育30年以上的树种,平均年蓄积净增为3.6-6.5立方米/公顷。

据此预测,基地建成后,每年蓄积净增加量可达6100万立方米,根据不同树种的出材率计算,年均折合木材生产能力4040万立方米。

(三)中幼林抚育木材生产能力

中幼林抚育中,培育10年以内的树种,平均年蓄积净增为4.6-6.5立方米/公顷;

培育11-30年的树种,平均年蓄积净增为0.6-3.8立方米/公顷;

培育30年以上的树种,平均年蓄积净增为0.4-3.2立方米/公顷。

据此预测,基地建成后,每年蓄积净增加量可达1350万立方米,根据不同树种的出材率计算,年均折合木材生产能力1000万立方米。

第四章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范围与布局

第一节建设范围

按照《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根据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要求,统筹考虑各地建设条件和积极性,选择自然条件优越、资源增长潜力大、良种壮苗充足、地方特色鲜明、支撑能力强的地区。

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范围是:

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新疆25个省(区、市),698个县(市、区)和国有林场(局)。

第二节建设布局

为突出重点、优化布局,按照自然条件、培育树种和培育方式相似的原则,将国家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划分为六大区域18个基地。

一、基地建设六大区域

将全国25个省(区、市、森工集团)划分为六大区域,确定各区域的发展方向和重点。

(一)东南沿海地区

包括福建、广东、广西、海南。

自然条件优越,年均降水量多在1200毫米以上。

以建设短周期纤维浆纸原料林基地为主,因地制宜地大力发展周期较长的热带和南亚热带特有珍稀和大径级用材树种。

(二)长江中下游地区

包括江苏、浙江、安徽南部、江西、湖北、湖南。

自然条件优越,年均降水量在1000毫米以上。

主要培育欧美杨和松类、杉类、竹类为主的中短周期用材林,兼顾周期较长的珍稀和大径级用材林。

(三)黄淮海地区

包括河北、安徽北部、山东、河南。

自然条件较为优越,年均降水量多分布在600-800毫米之间。

主要发展适宜该区域生长的毛白杨、欧美杨等浆纸和人造板原料林,以及当地的乡土树种。

(四)东北内蒙古地区

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以及吉林森工、龙江森工、内蒙古森工、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延边林业集团。

该区域是我国传统的木材生产基地,绝大部分分布在国有林业局(场)。

主要培育红松、黄菠萝、水曲柳、核桃楸等珍稀用材树种,辅以培育落叶松、樟子松等中长周期用材林,是我国后备木材储备生产基地。

(五)西南适宜地区

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自然条件较为优越,年均降水量分布在800毫米以上。

在适宜地区主要发展特色用材林和珍稀用材树种。

(六)其他适宜地区

包括山西、陕西、甘肃、新疆。

选择自然条件较为优越,年均降水量分布在600毫米以上的适宜区域内发展各具特色的用材林和珍稀用材树种。

二、建设基地

在六大区域的基础上,综合考虑降雨量等自然特点、条件,按照地理位置相近原则,将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划分为18个建设基地。

(一)浙闽武夷山北部基地

包括浙江南部、福建东北部的2个片,分布在武夷山北部浙闽交界区域,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200-1600毫米之间,以培育中短周期用材林为主,包括30个县(市、区)和国有林业局(场),总面积67.95万公顷,占4.9%。

主要发展竹子、杉木、马尾松、国外松、木荷、米槠、闽粤栲、拟赤杨等中短周期用材树种,闽楠、红锥、福建柏、香樟、乐昌含笑、乳源木莲、鹅掌楸、观光木、南酸枣等珍稀或大径级用材树种。

(二)闽赣粤武夷山中南部基地

包括福建西南部、江西东部、广东东北部的3个片,分布在武夷山中南部区域,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200-1600毫米之间,以培育中短周期用材林(竹用林)为主,包括63个县(市、区)和国有林业局(场),总面积153.88万公顷,占11%。

主要发展杉木、马尾松、国外松、木荷、相思树、竹子、桉树、拟赤杨等中短周期用材树种,楠木、樟树、红锥、福建柏、油杉、光皮桦、降香黄檀、火力楠等珍稀或大径级用材树种。

(三)湘粤赣南岭基地

包括江西西南部、湖南东南部、广东北部的3个片,分布在南岭山地区域,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200-1600毫米之间,以培育中短周期用材林(竹用林)为主,包括16个县(市、区)和国有林业局(场),总面积38.02万公顷,占2.71%。

主要发展竹子、杉木、马尾松、国外松、桉树、桤木等中短周期用材树种,楠木、乳源木莲、桃花心木、木荷、樟树、红豆杉等珍稀或大径级用材树种。

(四)粤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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