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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大纲。
3.1.3认真编制质量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验证。
3.1.4认真对分部分项、各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及签证,以及质量事故的处理,并报监理和质监检查验收签证。
3.1.5认真对进场物资设备的质量、证件检查验收并请监理验证。
3.1.6认真组织给排水、电气、通风、电梯、消防、机电设备的检查验收并报监理验证。
3.1.7认真按工程档案规定,对分部分项的质量资料及时收整移交。
3.1.8认真组织竣工质量的初验,并督促整改及验证。
3.1.9认真参加竣工验收并作好记录,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和跟踪验证。
3.1.10认真做好竣工工程的质量移交工作。
3.2科长职责
3.2.1在总工程师、项目技术主任督导下,负责本科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
3.2.2负责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江西省建安政策法规、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3.2.3负责组织落实质量体系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大纲。
3.2.4负责组织编制质量计划及措施.并组织落实验证。
3.2.5负责组织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和签证并报监理验证。
3.2.6负责组织对进场物资设备质量的检查验收和复验工作,并报监理验证。
3.2.7负责组织质量资料的收整归档移交。
3.2.8负责组织竣工质量的初验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及跟踪验证。
3.2.9负责组织竣工质量验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并跟踪验证。
3.2.10负责组织竣工工程的质量移交工作。
3.3质量检查员职责
3.3.1在科长领导下,负责土建、给排水、电气、设备安装全过程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和记录。
3.3.2按基础、结构、装修、安装的分部分项进行逐项按工序检验签证。
3.3.3每天收集质量信息及时给科长报告,一般性质量问题要及时组织处理。
质量事故要及时报告,待研定处理方案后组织处理并跟踪验证。
3.3.4认真填写质量表格,字迹要清楚,数据准确,不得涂改。
3.3.5认真按规范规定实测实量,现场取证,不准估计。
3.3.6认真监督见证取样送试并报监理验证。
3.3.7认真检查配合比、试验和检测结果。
3.3.8认真记录支、拆模日期和设备调试记录。
3.3.9认真按分部分项做好质量记录、标识和质量资料,并及时收整归档。
3.3.10认真做好竣工工程的质量资料移交工作。
第四章质量计划、目标内容要点
4.1质量计划目标内容:
江西省合格工程。
4.2质量指标分解:
基础工程合格、结构合格、装修宏观评分要达85分以上。
4.3设计质量要求、质量控制点(按监理指定的控制点作为主控点)、质量保证措施。
4.4质量体系按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图》和施工组织设计中质量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5按PDCA方法组织质量计划管理,持续改进,不断提高。
注:
具体质量计划目标及实施措施,单独编制。
第五章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科必须执行公司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5.1工程项目总承包负责制度。
5.2坚持上岗前要进行质量教育,岗位培训制度。
5.3坚持施工前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制度。
5.4坚持各种材料进场检验、复验制度。
5.5坚持施工挂牌制度。
5.6坚持施工三检制度,凡未进行三检的项目,不准报监理检验。
5.7坚持样板引路制度。
凡未做合格样板的不准展开施工。
5.8坚持工程每道工序报验和设备、材料报审制度。
5.9坚持质量一票否决权制度。
5.10坚持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
5.11坚持成品保护制度。
5.12坚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质量例会制度,以分清、分解质量责任,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对整个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
5.13坚持竣工服务承诺制度。
5.14坚持资料不合格的视为工程质量不合格。
5.15坚持在隐蔽工程隐蔽前,各参施工工种的汇签制度。
土建施工员在隐蔽验收前,不办理各参施工种之间的汇签手续,专职质检员不得签认隐蔽手续,并不报请监理公司对该部位进行隐蔽验收。
5.16建立工程重点难点部位的质量保证措施,制定质量通病预防办法。
第六章质量管理流程
6.1质量检查流程:
班组自检工种交接检质检员专检
监理检查验证质量监督站监验。
各流程检查不合格的不准报验。
6.2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6.2.1对工程采用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凡违反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6.2.2对业主提供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器具、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应按规定进行现场检验和验收。
6.2.3工程中所采用建筑材料和装修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及验收。
6.3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6.3.1目的:
为使工程项目的施工(生产)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工程质量,满足顾客对产品的要求。
6.3.2确认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方法“四新”的应用过程,形成相应的质量控制文件。
6.3.3施工过程的操作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规程作样板示范。
进行施工记录,按《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预检、隐检、试验完检等各种验证方式,对施工过程参数及产品的特性进行监控。
6.3.4在产品实现过程中经监测发现的一般不合格品(项),指定专人及时采用统计技术进行数据处理分析,提出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6.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4.1质量科负责施工过程中不合格品(项)控制的归口管理,指导施工班组对不合格品(项)的识别、标识、隔离和制订处置方法,对不合格品(项)的处置进行监督检查。
6.4.2施工过程中,质检员发现不合格工序,有权责令停工,防止转序并作好检查记录。
6.4.3轻微不合格品(项)由质检员在现场及时监督纠正,在施工日志上记录清楚。
一般不合格品(项)由质检员在现场确认,技术负责人确认并制定处置方案,施工员组织实施,质检员验证并作好随行记录。
6.4.4不合格品(项)处置完毕,必须经有关部门验证合格后,才允许使用或转序。
6.5过程和服务监视测量控制程序
6.5.1对质量管理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过程控制的有效性和过程能力能否满足要求,并找出不满足的方面加以改进,从而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的运行。
6.5.2项目部组成质量管理活动监视测量小组,对质量管理活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内容:
施工是否按施工图、现行的规范、规程、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质量是否符合验收统一标准及验收规范。
6.5.3划出质量控制点:
工序质量“三检制”执行情况,质量管理活动检查的不合格品(项)是否得到纠正,质量通病的预防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6.6业主满意度测量程序
6.6.1目的:
为客观收集质量管理活动的有效性数据,测量业主满意度,为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6.6.2建立“业主意见调查表台帐”进行分析汇总,作为测定业主满意度的主要依据进行分析评价。
6.7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6.7.1目的:
为保证质量记录在填写、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等方面得到有效控制。
6.7.2质量记录的各种表格按统一规定格式印制,要求使用蓝或黑色墨水钢笔进行填写,字迹清晰,内容完整,有关人员签字齐全。
6.7.3根据需要,记录可以是纸张、光盘、照片、磁带、样件等各种媒介形式。
6.7.4质量记录应有专人保管,有适当的贮存条件,确保不损坏、不丢失,并按期上交。
6.8文件控制程序
6.8.1目的:
对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控制,确保各有关场所使用的文件为有效版本。
6.8.2质量科负责组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更改和管理。
6.8.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由质量科按管理者代表确定的范围发放,并填写《发文登记表》,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起重要作用的各个场所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6.8.4经审定批准的内部质量公文,由质量科送行政办公室部统一制定分发编号后,按发放范围分发,并建立分发台帐。
质量联检简报由总工程师批准后,质量科统一编号后分发。
6.8.5外来质量公文的控制
外来质量公文由行政办公室部接收、编号、登记后,送有关领导阅批。
按领导批示分发办理,办理完毕的外来质量公文,由行政办公室按年度装卷收存。
第七章竣工初验
7.1质检员应在分项工程验收前,应填写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并在相关的栏目中签字。
参加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
7.2质量科负责人应参加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7.3单位工程完后,质量科要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施工规范、企业标准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
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
第八章竣工验收交付
8.1在初验中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整改完备后,质量科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请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8.2质量科负责人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8.3移交竣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签发工程质量保修书。
8.4质量科应建立质量保修回访和质量处理记录台帐。
第九章质量奖罚制度
为达到质量设计目标,提高参战员工的质量意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为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特建立质量奖罚制度。
9.1对各级施工管理人员每人建立质量工作的台帐,每月进行一次评定,根据评定的数据给予奖罚。
凡未出现过一次因管理原因造成的质量返工,各分项验收合格率达100%,分部工程合格率达90%以上者,给予奖励人民币200元。
凡未达到上述之一者罚款人民币100元。
9.2对每个施工班组建立质量工作台帐。
凡每道工序没有自检和自检资料,给予每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
成形的成品经验收未达到国家验收标准(或企业标准)的,根据部位的重要性,分别罚款人民币50-500元。
造成材料损失的计算赔偿材料价款。
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令退场。
凡经过自检和有自检资料,做出的成品经验收达到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按楼层每分项给予奖励人民币200元。
每分部未达到上述要求,给予处罚人民币1000元。
9.3凡发现一次供应的材料不合格,根据供应量的数量,给予材料管理人员罚款人民币50-500元。
9.4成品保护:
凡因成品保护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得力、造成成品二次验收不合格、半成品损坏,影响工程质量的,对该作业队处以50-500元罚款,同时计算赔偿损失。
9.5对监理公司一次验收不合格,罚款100元人民币,二次验收不合格的罚款300元人民币.
9.6未做样板或样板未按规定经有关部门验收批准就进行大面积施工,对作业队处50-500元罚款.
9.7专业人员及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进行作业,每发现一人,对作业队处以50元人民币罚款。
9.8凡未经验收、签证,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工程质量失控,质量低劣,对作业队处50-500元人民币罚款。
9.9对质量科在工作因不认真检查验收,或工作粗心大意,不坚持原则,姑息迁就,而签字报监理公司存在原则性的问题或质量隐患,未造成严重损失,给予50元人民币罚款;
造成质量事故的,加倍处罚(100元人民币)。
9.10对质量科,在本职工作一贯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敢于坚持原则,工作认真突出受到上级部门(含监理、质量监督站)或领导表彰的。
每季度评选一次给予200元人民币奖励。
9.11对沙浆拌合站,计量器具失效,无试验室下达有效配比单。
砂、水泥、水、外加剂和掺合料不按规定计量的,对该作业队处以50-500元人民币罚款。
9.12对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出现试件不合格或质量问题,每次给予1000-5000元人民币的罚款,造成经济损失,按经济合同法追究赔偿。
9.13奖励、处罚程序:
9.13.1本办法执行单位为质量科,质量科依据工程质量检查和抽查验收情况签发奖罚通知单。
按照奖惩金额,安以下规定办理审批。
1、100元以下的奖惩,由质量科长审批。
2、100-200元的奖惩,由项目总工审批。
3、200-500元的奖惩,由项目经理审批。
4、500元以上的奖惩,由项目经理部研究决定。
9.13.2奖罚单一式三份,质量科一份,财务科一份,奖罚单位一份。
9.13.3凡交奖罚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奖罚通知签发之日起一周内将罚款(现金)交财务科。
同样在一周内到财务科领取奖金,逾期不交者,将追加罚款额的5‰每日的滞纳金(罚金可从工程款中扣除,但需到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章质量奖罚制度
10.1质量保证措施
10.1.1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10.1.2总包项目部应建立各项有效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工作报检制度;
2.评审制度;
3.工程项目中承包责任制度;
4.技术交底制度;
5.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6.样板引路制度;
7.施工挂牌制度;
8.过程三检制度;
9.质量否决制度;
10成品保护制度;
11.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
12.竣工服务承诺制度;
13.培训上岗制度;
14.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
15.图纸管理制度;
16.工程洽商与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7.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以及为满足施工图设计和功能要求的抽样检验制度;
18.质量列会制度等.
10.1.3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10.1.4实行质量“否决”制和“掌墨师”制,当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和其它方面发生冲突时,坚决服从工程质量,行使质量否决。
分工种选派有丰富实践操作经验的高级师付担任掌墨师,负责指导、示范、检查、监督操作,拥有质量否决权。
10.1.5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认真贯彻隐蔽验收制,凡属下一工序隐蔽上一工序施工内容的项目,施工人员必须会同质检员和监理方(或建设方)的人员及时认真的进行隐蔽验收检查,并详细做好隐蔽质量检查纪录,办理签证手续才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隐蔽检查的内容重点为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钢筋、暗埋管线、铁件、预留孔洞和防水等项目。
10.1.6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监理人员(或业主)监督下现场取样。
10.1.7坚持样板制,以下项目内容均应先做样板或样板间,经有关各方(监理方、建设方等)进行检查验收,签证认可后才能进行正式施工。
应作样板内容:
1.基础钢筋,包括桩、承台、地梁、墙体等。
2.柱(薄壁柱)、梁、墙、板的模板及钢筋。
3.现浇楼梯的支模及钢筋。
4.卫生间支模、钢筋、防水、装修。
5.室内装修(墙、天棚、地面、涂料、油漆)。
6.防水工程。
7.门窗安装。
8.给水工程(在底楼作样板间)。
9.外墙面砖及装饰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10.根据设计、监理或建设方的要求需作样板的项目。
10.1.8建立健全技术复核制度和技术交底制度,在认真组织进行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关键部位和影响工程全局的技术工作的复核。
工程施工过程,除按质量标准规定的复查、检查内容进行严格的复查、检查外,在重点工序施工前,必须对关键的检查项目进行严格的复核。
如建筑物轴线坐标和高程;
基础的土质、位置、标高、尺寸;
梁、板、桩砼模板的尺寸、位置、标高,以及预埋件(管或线)和预留孔洞的位置;
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和钢材、水泥的试验成果资料,特殊项目大样图的形状、尺寸,以及其它需要复核的项目。
杜绝重大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10.1.9坚持“三检”制度。
即每道工序完成后,首先由作业班组自检,再由主管施工员组织有关施工人员、质检员、交接工种的班组长进行互检和交接检。
隐蔽工程在做好“三检制”的基础上,请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签证认可。
10.1.10坚持“三级”检查制度。
公司每月对项目工程质量全面检查1~2次,项目部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每周检查一次,施工人员随施工进度进行检查。
检查中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标准,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限期纠正,并进行跟踪验收检查。
10.1.11实施混凝土浇筑令签发制度,未经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发“混凝土浇灌令”,不得开机。
建立脚手架和模板拆除审批制度,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拆除。
10.1.12实施各工种隐蔽前的汇签制度。
10.2材料质量管理措施
10.2.1严格控制材料的质量,本工程所用的三材质量必须是一等品,其中钢材应是大厂生产,严禁使用改制钢材;
钢筋砼基础和结构工程所用水泥必须使用大厂生产的产品,强度和其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设计要求。
10.2.2各类进场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须具备出厂证明和合格证,各种材性指标测试数据,尤其对外地产品应具备准入手续。
并在入场后立即按标准方法取样送有关法定单位复检,凡检测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10.2.3凡是主体结构,大面积装修材料,主要成品、半成品都应先送样品及产品说明资料,经建设方、监理方会同比质比价认可后方能采购入场。
入场后再按规定进行抽检,核对是否符合产品质量标准。
10.2.4高强度砼(≥C40)自拌所用骨料必须取样分析,用合格的材料试配,作多个配合比设计,优选最佳配合比。
如掺用外加剂,应经试配确定掺入量。
10.2.5入场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应加强保管工作,采用挂牌制、分类、分规格堆放,室内堆放的材料应采取防漏水,防潮湿和通风措施,并定期翻堆,室外堆放的材料应加垫,做好场地和周边排水,必要时增加遮盖措施。
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材料变质影响质量时,分管人员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采取措施,没有可靠保证质量的措施,不得使用于工程上。
10.3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是保证稳定提高工程质量的科学方法,它是把事后检验转变为预防改进为主,使整个施工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
10.3.1基础质量控制:
测量定位放线准确,基础开挖不能超宽、超深,且满足设计要求的嵌岩深度,墙、柱插筋必须准确。
10.3.2主要分项工程质量控制:
1.模板工程:
做好模板及支撑的方案设计,确保模板及支撑体系的稳定性、强度和刚度。
严格按照方案和规范要求施工,预防支撑下沉和垮坍事故。
2.钢筋工程:
配料应建立交接换手复核制度,对锚固长度、焊接、搭接长度及部位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焊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砼工程:
商品砼应定期定时留取试件,检验强度。
自拌砼配合比应经过设计计算,进行试配,严格控制用水量、含砂量和外加剂。
加强配合比管理,注意施工质量,加强捣固和养护工作,控制拆模时间。
10.4细部质量处理措施
10.4.1屋面
1.屋面、阳台雨蓬排水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无积水、无杂物,经过24小时以上蓄水检查无渗漏。
2.镶贴饰面应在女儿墙压顶上交圈(收头)高度10mm,形成挡水线。
3.女儿墙压顶宜用C20细石钢筋砼,压顶和突出腰线上面应做流水坡度,(坡度不小于5%),下面应做滴水线、滴水槽或鹰咀,其垂直高度(或深度)不小于10mm。
4.女儿墙压顶、腰线、泛水等阴阳角应顺直清晰,柔性屋面泛水应圆滑顺直。
5.屋面出水口大小形状美观一致,与防水层结构紧密,泛水处理整齐,光滑牢固通顺。
6.为了避免女儿墙水泥砂浆面污染,在水泥砂浆面层上宜采用聚炳烯酸胶加水泥,用水泥浆满刮一遍。
10.4.2楼梯、踏步
踏步的宽度高度应基本一致,相差应符合规范,踏步的顺坡5mm,齿角整齐,楞角线垂直于楼梯墙面,防滑条距边缘一致、高出踏面2~3mm,楼梯栏杆处应做挡水线,在梯横梁处接通,并采取有效措施对成品进行保护。
10.4.3铝合金门窗及塑钢窗安装:
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填塞饱满;
裁口顺直,开关灵活、稳定、无回弹、铰链型号、弹簧插销,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正确。
1.产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2.安装位置、开启方向必须符合要求,固定牢固,预埋件的数量、埋设、连接方法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关闭严密,开关灵活,门窗无阻滞、回弹和倒翘。
3.附件齐全,安装位置正确、牢固,达到各自的功能,端正美观。
4.边框与墙壁体间隙填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饱满密实、表面平整、光滑、无裂缝,周边当设计未规定填塞材料时,应采用矿棉或玻璃毡条分层填塞缝隙,外表面留5-8mm深槽口,填嵌缝油膏(外墙面采用建筑防水软膏)。
5.表面洁净,无划痕、碰伤。
6.外墙门窗应与外墙饰面砖规格协调,减少面砖的切割。
10.4.4室内给排水
1.给排水管穿过墙体、楼板必须加金属导管(不得用塑料导管),穿墙导管两端与墙面抹灰齐平,过楼板导管下口与天棚抹灰齐平,上口应高出楼面面层30mm,导管应美观、防腐,先用沥青麻丝等柔性防水材料堵口,最后留10mm,用水泥砂浆捻口。
2.承插给排水管道,捻口(打口)的填料,采用石棉:
水泥=1:
3或石棉绳捻口,填料凹入承口边缘(排水管5mm,给水管2mm),严禁用一般水泥砂浆抹口或用草绳、布屑等填口。
3.给水ABS管采用螺纹连接或丝接。
4.给水管和管件应无破损,接口处无外露油麻等。
5.管道离墙20~30mm,单位工程内应统一离墙尺寸。
6.给水管横向平直(或坡向泄水方向,坡度2~5%)。
支架位置正确,始终端前后、转弯左右(上下)200mm处,管道偎弯靠墙处应设置支架,中间位置按规定规范要求,竖向垂直。
7.给水立管和装有3个或3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可拆装的连接件。
8.排污横管坡度应符合规范要求,不得有倒坡,存水弯处应有一个抱箍,竖向垂直,在高处,避开面砖墙面设置一个支架,角钢支架不得安装反向。
9.塑料管应用薄膜绑扎保护,每层设一个伸缩节,伸缩节不得用胶粘牢,若用金属材料做抱箍应加软垫皮。
10.消防管在每层1.8m处应设置支架,栓口应朝外,阀门口中心距地面1.2m,允许偏差20mm,阀门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100mm,允许偏差5mm。
11.管道背面,支架不得漏刷,防腐漆色泽均匀一致。
12.最底层和有卫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