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保安考核标准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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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禁各类车辆在校门口内外随意停放,确保校门出入畅通。
3、课间、集会、课外活动等室外活动学生密集时,门卫不得允许任何机动车辆进入校门。
四、外来人员出入方面
1、严格履行来访登记、联系手续(由保安联系被访教师)。
未联系上、未经领导或老师同意、没办理登记手续不得让来访者进入学校。
违者扣2分/次。
2、学校的临时施工人员凭学校《临时出入证》进出校门,无证或无引领者不允许进入校园。
3、严禁放社会闲杂人员(如业务推销员、醉酒人员、无业人员等)进入校内,违规扣5分/次。
4、对运物品出校门的车辆要进行仔细检查,凡学校公物须持有学校有关证明,并进行登记,方能放行。
违反学校公共物品带出校门制度的扣5分/次。
五、其他方面
1、校门内外公共财物,花草树木,发现破坏没有制止或根本不知道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扣2-5分/次。
2、接收邮件、报刊、信件出现丢失,除赔偿外扣2分/次。
3、保安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按时交接-班,坚守工作岗位。
出现脱岗现象扣2分/次。
4、保安人员需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全面履行安全保卫人员的职责。
出现不服从学校安排现象扣5分/次。
5、发现火警、匪警等安全事故未及时汇报或报警的扣10分/次。
6、师生放学离校后,全面巡视,锁好各口大门,发现学校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或报告学校有关领导。
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扣分并追究责任。
六、责任追究制度
保安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扣除当月工资并予以辞退。
本细则所扣分数按5元/分和保安个人每月的工资挂钩,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全体师生作为考核人对保安进行考核,此考核细则自制订之日起施行。
学校保安考核细则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和部门工作性质,为规范管理,照章办事,提高工作质量,结合《保安人员工作守则》,特制定本办法:
奖励类:
1、值班中抓获不法分子偷盗的奖励100元。
2、有效制止校园内突发事件的,奖励30元。
3、协助扑灭火警火灾,奖励80元。
4、做好人好事,奖励50元;
收到锦旗或登报表扬的,奖励100元。
5、敢于揭发或抵制保安人员行贿受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奖励100元。
6、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避免损失的,奖励200元。
7、其它行为可酌情奖励。
上述条款中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较大者,奖励金额可提高并将予以通报表扬及申报其它类别的表彰奖励方式。
处罚类:
(一)考勤
1、迟到半小时内,每次扣20元。
2、脱岗一次,作旷工处理,扣80元,连续二次以上脱岗作辞退处理。
3、违反《请销假制度》旷工一天者扣80元并以天数累计,三次以上旷工者作辞退处理。
4、未经同意和安排,擅自代班、调班或上连班,对当事双方人员每次扣30元。
(二)执勤
1、上岗后,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不看书报,不与外来人员闲谈、玩耍,不会亲友,违者每次每项扣20元。
2、上岗打瞌睡、打电话聊天、打牌下棋、相互串岗者,每次每项扣30元,上岗后睡觉者扣50元。
3、执勤中按岗位要求需要站立的,必须站立服务,违者的扣20元。
4、在执勤中应文明纠正违章,不得刁难,更不得打人、骂人,违反者每次扣50元。
5、执勤中应及时发现、报告、整改、排除各类不安全隐患和事故,违者每次扣50元。
6、在执勤中对驶入校内车辆乱停、乱放(含大门口摆摊设点)不制止或不指定停放地点,造成乱停乱放,每次扣10元;
以工作之便索取他人物质的,每次每项扣50元.
7、严禁酗酒,对酒后上岗和上岗喝酒者,每次扣50元。
8、做好岗位和寝室的清洁卫生,并认真保持,违反者每次扣20元。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下班不接,上班不离,违者按脱岗处理并扣60元。
10、执勤记录应认真,如实填写并保持清晰、完整,违者扣30元。
(三)仪容仪表
1、保安人员着装必须整齐、干净,帽、帽徽、肩章、领章、臂章、领带、武装带等佩带整齐,违反者每次每基本原则扣10元。
制服便裤不能混穿,违反者每次扣20元。
2、保安人员不准留长发、胡须、长指甲,蓄发不得露于帽外,违反者每次扣20元。
3、上岗执勤必须精神饱满,严肃认真,态度严谨,不得插手于裤包内,执勤中不准吃零食、嬉笑打闹,违者每次扣20元。
4、对待他人应举止端庄,有礼有节,不得有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违者视其情节扣30元。
(四)其他
1、保安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公司或学校组织的保安人员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违反者每次扣20元。
2、认真执行内务制度,宿舍床铺、生活用品必须摆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坚持做好宿舍内和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宿舍内必须保持肃静,违者每次扣20元。
3、未经学校管理人员同意,驻勤点不得留宿亲友或外来人员(含非本执勤点保安人员),更不能留异性朋友住宿,违者扣50元。
4、爱护公物,不丢失、不损坏。
严禁擅自动用学校商品、器材、交通工具,违者除照价赔偿外,扣罚200元。
上述条款中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者,罚款将相应加重。
责任追究类:
(一)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不严格仔细执行门卫查验制度,致使手续不全的人员、车辆和物资
出入学校,扣罚60元以上。
(二)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不认真彻底履行职责,致使责任区内发生被盗及其它案件、事故,
扣罚100以上。
(三)保安人员有上述失职或过错行为,造成学校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将承担直接责任,
赔偿经济损失。
在重大责任事故中,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极坏的要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执勤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私放物资出校的,扣罚200以上。
情节恶劣,后果严重
的,要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保安单位负责人在上述行为中未履行好管理监督职责的,将追究其间接管理责任,扣
罚100元以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应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奖励、处罚均由保安公司负责,学校政教处进行考核。
20__年8月26日
学校保安管理考核制度
1.在指定的岗位执勤,按照学校规定,完成学校领导交给的任务。
2.根据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做好防火、放盗、防破坏、防治安事故等工作,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安全。
3.严格验证制度,防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物资擅自进出校园,维护校园内的治安秩序。
4.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巡逻、检查、保卫等工作,预防校园内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事故,接-班人员不到位,不得离岗。
5.处理校园内的.有关治安事件并及时报告上级。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纪律、团结同志,积极完成学校的保安工作任务。
按照学校工作要求,为规范管理,照章办事,提高工作质量,结合校园保安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1、保障校园及周边安全,有效制止对师生实施不法侵害的,各奖励100元。
2、有效制止校园内外突发事件的,各奖励50元。
3、协助扑灭火警火灾,各奖励100元。
4、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避免损失的,奖励50元。
5、学校每年六月评选两名优秀保安员(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人员),各奖励200元。
6、其它行为酌情奖励。
(一)考勤及请销假
1、迟到十五分钟以内,每次扣5元;
一小时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扣20元。
2、脱岗一次(3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扣30元,连续二次以上脱岗作辞退处理。
3、旷工一天者扣50元并以天数累计,两天以上旷工者作辞退处理。
4、未经管理人员同意和安排,擅自代班、调班,对当事双方人员每次扣10元。
雇佣校外人员值班的,视为旷工;
请本校其他岗位人员临时值班的,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5、巡查责任人在规定时间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巡查部位的,一次扣2元。
6、鉴于学校保安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允许每人每月累计请假5小时。
提前请假,返回销假。
7、病假、事假经管理人员同意,可与同事调班;
无法调班的,病假、事假每天扣25元。
8、单独值班期间,因巡查或其他事项离开值班地点的,要将告知板摆放于明显位臵,写明值班人员姓名、去向、联系电话,且电话保持畅通。
电话不通的,15分钟内不能返回值班地点的,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脱岗,扣30元;
无告知板,扣2元。
(二)日常工作
1、上岗后,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每次扣5元。
2、上岗打电话聊天、打牌下棋,玩弄手机每次扣5元。
3、工作中应讲文明,不得刁难,更不得打人、骂人,违反者每次扣20元。
4、在工作中对驶入校内车辆乱停、乱放(含大门两侧摆摊设点)不制止或不指定停放地点,
造成乱停乱放,每次扣10元。
5、严禁酗酒,对酒后上岗和上岗喝酒者,每次扣10元。
6、责任人做好“门前三包”清洁卫生,并认真保持,未落实者每次扣3元。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下班不接,上班不离,违者扣10元。
8、当班人交接-班记录应认真填写,简明扼要并保持清晰、完整,违者扣5元。
9、当班人员在非上放学高峰时段,应该随时关闭通道门。
未及时关闭的,发现一次扣2元。
1、无特殊情况,保安人员必须着制服,整齐、干净,违反者每次扣5元。
制服便裤不能混
穿,违反者每次扣2元。
2、对待他人应举止端庄,有礼有节,不得有损害学校形象的行为,违者视其情节扣罚。
3、10月至次年5月上放学高峰期,保安人员必须装备整齐,戴帽子、扎腰带,携带警棍。
经提醒不改,扣5元。
1、保安人员必须准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保卫人员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违反者每次扣
10元。
2、办公区域不得摆放个人生活用品,不得乱堆乱放,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违者每次
扣2元。
3、未经学校管理人员同意,执勤点不得留宿亲友或外来人员,更不能留异性朋友住宿,违
者扣30元。
4、积极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保安岗位培训;
接受学校指派,参加学校及教育系统应急情
况处臵。
不能较好完成培训、处突任务的,视情况不再续签合同。
5、不得消极怠工,努力完成学校交办事项,与同事互相帮助,不得有影响同事团结及损害
学校形象的言论。
如有违反,辞退或不再续签合同。
(一)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不严格仔细执行门卫盘问、检查责任,致使不明身份的人员、车辆
出入学校,在岗人员每人至少扣罚5元。
(二)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不认真彻底履行职责,致使责任区内发生被盗,长期发生公物损坏
或其他显而易见的责任事故的,扣罚50元以上。
(三)执勤中不认真盘问查证,私放不明物资出校的,扣罚100以上。
有其他情节,后果严
重的,要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其他因责任心不强,发生事故的情形。
视事件损害程度给予处罚。
保安由政教处进行考核(其他保卫人员参照部分规定执行);
全校教职工均有权对保安进行监督,对核实的奖惩项目由保卫干事具体办理。
校园保安考核办法
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对校园保安管理,严格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提高校园保安服务质量,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校园保安勤务工作八条规定的通知》(渝公发〔20__〕703号)、《重庆市万州区教委万州区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保安仪容风纪的通知》(万州教安〔20__〕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校园保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校园保安勤务工作八条规定的通知》,加强对校园保安管理,严格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提高校园保安服务质量,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校园保安工作各项措施,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考核范围
各级各类学校在岗校园保安
三、考核原则
校园保安工作考核实行按月考核,与浮动工资挂钩,奖励优秀、鞭策后进,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解聘的原则。
四、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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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核时限:
以月为单位。
2、考核共100分,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校园保安勤务工作八条规定的通知》,制定《万州区教育系统校园保安工作考核细则(试行)》(见附件)作为考核依据。
3、每月以200元为浮动工资,考核结论2元/分。
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律解聘。
4.表现优秀的校园保安,年终由区教委、区公安局联合表彰。
5.连续三个月考核结论在60分以下,予以警告;
半年考核结论不及格,予以解聘;
违法违纪者,移送司法机关。
五、组织领导
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保安工作考核。
六、本办法由区教委、区公安局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主题词:
教育校园保安办法通知
送:
市教委,市公安局,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综治办,区安监局,劳务开发公司。
万州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__年3月1日印(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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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区教育系统校园保安工作考核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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