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钱钟书与围城概括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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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单元中,在个人生活上分别吃了败仗的方鸿渐和赵辛楣,从“爱情”牢笼中冲了出来,他们由假想的情敌变为真正的挚友,共同到湖南平成三闾大学谋事。
作者在这一单元里,还为下一单元的闹剧准备了新角色:
未来三闾大学的训导长李梅亭,副教授顾尔谦和青年助教孙柔嘉。
他们和方、赵结伴由沪启航南下,组成了一个临时的“小社会”。
发生在这个“小社会”里的种种矛盾困扰和嬉戏调侃,以及沿途的所见所闻,构成了小说所描绘的现实主义画面的十分精彩的一部分。
第六、七章是第三个单元,主要描写三闾大学里的明争暗斗。
我们这里所选的第六章是这个单元之中的重场戏。
上自校长、训导长、各系主任,下至职员、学生、甚至还有家属,都卷入了一场令人头晕目眩的人事纠纷。
职业上的排挤,情场上的竞争,堂而皇之的例行公事,见不得人的谣诼诽谤、阴谋诡计,一时间三闾大学成了竞相逐鹿的舞台。
一些学者文士粉墨登场,他们之中有李梅亭那样满口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的半旧遗老,也有韩学愈那样外形木讷、内心龌龊、伪造学历、招摇撞骗的假洋博士;
有高松年那样道貌岸然、老奸巨猾、口称维护教育尊严、其实却是酒色之徒的伪君子,也有汪处厚那样依附官僚、谋取职位、意在结党自固、终于自蹈覆辙的阿木林;
有陆子潇、顾尔谦那样一心攀龙附凤、专事吹拍、浅薄猥琐的势利小人,也有范懿、汪太太那样虽然混迹学府、却只在情场上显露头角、推波助澜的名门女士。
总之,活跃在这“新儒林”里的各色人等,虽然用不着再把八股文当做敲门砖,却都扯起一面自认为是最漂亮的旗帜,将真面目掩盖起来,施出周身解数去追求新的晋身之阶,仿佛自然界的动物蒙上保护色,追求自身的发展一样。
自然,他们之中也还有没耗尽两肩正气的某些较好的人物,如虽则荒唐、孟浪,到底还有一些责任感的方鸿渐、赵辛楣,娇弱深沉、很有心计的孙柔嘉等等。
这些人物,或像方鸿渐,不失为“可造之才”,或像赵辛楣,终竟有一技之长;
或像孙柔嘉,是思虑周密、深藏韬略的女中强者——他们在好的社会里,完全有可能发展为出类拔萃的人才;
但在那些乌烟瘴气的环境里,由于缺乏明确的人生目标,倒像十九世纪俄罗斯文学中的“多余人”那样,让社会的惰力抵消掉了他们的聪明才智。
第八、九章是第四个单元。
方鸿渐和孙柔嘉在返回上海途中结了婚。
这对双方来说,都不能算做令人激动的结合,加以失业造成的对于前途的焦虑,使他们婚后不断发生争吵。
这种争吵在返沪途中还较为单纯,定居上海后,由于双方家庭和亲族的介入,矛盾更复杂了;
在婆媳、翁婿、妯娌、亲朋、乃至主仆之间,一度曾发生了一系列龃龉和纠纷。
最后,方、孙的矛盾终因后者辞去报馆资料室主任而面临再次失业时激化了。
方鸿渐刚刚建立起来的新家解体,他再次冲出一个“围城”,又来到一个“围城”的入口——他打算投奔在重庆当官的赵辛楣谋取职业,这肯定也是一条前途未卜的坎坷不平的道路。
小说在一阵老式自鸣钟的“当、当……”声中结束。
像过去一切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品一样,它没有提供什么关于社会和人生出路的明确结论,但他描写的生活本身,“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一钱钟书写《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
我是“锱铢积累”读完的。
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
我笑,他也笑;
我大笑,他也大笑。
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外的事。
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
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
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
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
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
如果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
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
好比学士通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
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看小说何需注释呢?
可是很多读者每对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实事。
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视为作者本人。
高明的读者承认作者不能和书中人物等同,不过他们说,作者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离不开他个人的经验和思想感情。
这话当然很对。
可是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
创作的一个重要成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
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①。
创造的故事往往从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经验。
要从创造的故事里返求作者的经验是颠倒的。
作者的思想情感经过创造,就好比发过酵而酿成了酒;
从酒里辩认酿酒的原料,也不容易。
我有机缘知道作者的经历,也知道酿成的酒是什么原料,很愿意让读者看看真人实事和虚构的人物情节有多少联系,而且是怎样的联系。
因为许多所谓写实的小说,其实是改头换面地叙写自己的经历,提升或满足自己的感情。
这种自传体的小说或小说体的自传,实在是浪漫的纪实,不是写实的虚构。
而《围城》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尽管读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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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看《事实—故事—真实》(《文学评论》一九八○年第三期十七页)。
《围城》里写方鸿渐本乡出名的行业是打铁、磨豆腐,名产是泥娃娃。
有人读到这里,不禁得意地大哼一声说:
“这不是无锡吗?
钱钟书不是无锡人吗?
他不也留过洋吗?
不也在上海住过吗?
不也在内地教过书吗?
”有一位专爱考据的先生,竟推断出钱钟书的学位也靠不住,方鸿渐就是钱钟书的结论更可以成立了。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学位,然后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
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
一九三八年,清华大学聘他为教授,据那时候清华的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来函说,这是破例的事,因为按清华旧例,初回国教书只当讲师,由讲师升副教授,然后升为教授。
钟书九、十月间回国,在香港上岸,转昆明到清华任教。
那时清华已并入西南联大。
他父亲原是国立浙江大学教授,应老友廖茂如先生恳请,到湖南蓝田帮他创建国立师范学院;
他母亲弟妹等随叔父一家逃难住上海。
一九三九年秋,钟书自昆明回上海探亲后,他父亲来信来电,说自己老病,要钟书也去湖南照料。
师范学院院长廖先生来上海,反复劝说他去当英文系主任,以便伺候父亲,公私兼顾。
这样,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
一九四○年暑假,他和一位同事结伴回上海探亲,道路不通,半途折回。
一九四一年暑假,他由广西到海防搭海轮到上海,准备小住几月再回内地。
西南联大外语系主任陈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来相访,约他再回联大。
值珍珠港事变,他就沦陷在上海出不去了。
他写过一首七律《古意》,内有一联说:
“槎通碧汉无多路,梦入红楼第几层”,另一首《古意》又说:
“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都是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望情绪。
《围城》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
我母亲一年前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
我急要省视老父,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
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的上海建立“分校”。
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课,业余创作话剧。
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
“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
”我非常高兴,催他快写。
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
我说不要紧,他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
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好转要回去。
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
劈柴生火烧饭洗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手指。
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也心甘情愿。
《围城》是一九四四年动笔,一九四六年完成的。
他就像原《序》所说:
“两年里忧世伤生”,有一种惶急的情绪,又忙着写《谈艺录》;
他三十五岁生日诗里有一联:
“书癖钻窗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正是写这种兼顾不来的心境。
那时候我们住在钱家上海避难的大家庭里,包括钟书父亲一家和叔父一家。
两家同住分炊,钟书的父亲一直在外地,钟书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儿女等已先后离开上海,只剩他母亲没走,还有一个弟弟单身留在上海;
所谓大家庭也只像个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叙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撰写《围城》时的处境,为作者写个简介。
下面就要为《围城》做些注解。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
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全属虚构。
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于,事情都子虚乌有;
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
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
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
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
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
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
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人。
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
“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
“方鸿渐,就是我。
”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不光是方鸿渐一个。
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
鲍小姐却纯是虚构。
我们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人。
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
牛津有个研究英国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
鲍小姐是综合了东方美人、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
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小姐的引诱。
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鲍。
苏小姐也是个复合体。
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
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个;
这人可一点不美。
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
苏小姐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
苏小姐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
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
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
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媚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
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媚,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媚的经历。
如果作者说:
“方鸿渐,就是我,”他准也会说:
“赵辛媚,就是我。
”
有两个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来,未加融化,因此那两位相识都“对号入座”了。
一位满不在乎,另一位听说很生气。
钟书夸张了董斜川的一个方面,未及其他。
但董斜川的谈吐和诗句,并没有一言半语抄袭了现成,全都是捏造的。
褚慎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
那个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夸张些呢。
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批分数,并排列先后。
我知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小翼翼地应付过去。
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
“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
”我应该厚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
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说:
“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
”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
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他惊喜说:
“真的吗?
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
”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
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另一人喝的。
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
他爱“天仙的美”,不爱“妖精的美”。
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
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
“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爱慕者自告奋勇说:
“我给你去把她找来。
”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
“别给蜘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
”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
钟书“救”了他回来。
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
准是那杯牛奶作崇,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
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个复合体。
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方遯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
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
这来很像方遯翁的作风。
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遯翁的语气。
可是,如说方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
钟书的父亲和叔父都读过《围城》。
他父亲莞尔而笑;
他叔父的表情我们没看见。
我们夫妇常私下捉摸,他们俩是否觉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
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
方鸿渐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小姐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
这些话都很对。
可是他究竟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小姐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
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
王美玉的卧房我倒见过:
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
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
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过。
我在清华做学生的时期,春假结伴旅游,夜宿荒村,睡在铺干草的泥地上,入夜梦魇,身下一个小娃娃直对我嚷:
“压住了我的红棉袄”,一面用手推我,却推不动。
那番梦魇,我曾和钟书讲过。
蛆叫“肉芽”,我也曾当作新鲜事告诉钟书。
钟书到湖南去,一路上都有诗寄我。
他和旅伴游雪窦山,有纪游诗五古四首,我很喜欢第二第三首,我不妨抄下,作为真人实事和小说的对照。
天风吹海水,屹立作山势;
浪头飞碎白,积雪疑几世。
我常观乎山,起伏有水致;
蜿蜒若没骨,皱具波涛意。
乃知水与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杰人,异量美能备。
固哉鲁中叟,祗解别位智。
山容太古静,而中藏瀑布,不舍昼夜流,得雨势更怒。
辛酸亦有泪,贮胸敢倾吐;
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
相契默无言,远役喜一晤。
微恨多游踪,藏焉未为固。
衷曲莫浪陈,悠悠彼行路。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
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
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
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难的寡妇;
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
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
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证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
她头发枯黄,脸色苍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
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
汪太太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
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
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穿你的西洋镜”。
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
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和真人实事的关系。
二写《围城》的钱钟书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
据钱家的“坟上风文”,不旺长房旺小房;
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
他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他父亲行二,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是长孙,出嗣给长房。
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
她是寡妇,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为“姆妈”)。
姆妈一辈于帮在钱家,中年以后,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呆,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
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买了一只翡翠镶金戒指,准备送我做见面礼。
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得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
亲兄弟、堂兄弟共十人,钟书居长。
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
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的奶,有“痴气”。
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
疯、傻、憨、稚气、呆气、淘气等等。
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著呒落”(“著三不著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
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
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
也许钟书的“痴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
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
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
想来那时候的“痴气”只是稚气、呆气,还不会淘气呢。
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
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部《常州先哲丛书》,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
可是周岁有了“钟书”这个学名,“仰先”就成为小名,叫作“阿先”。
但“先儿”、“先哥”好像“亡儿”、“亡兄”,“先”字又改为“宣”,他父亲仍叫他“阿先”。
(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一张张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许多本,亲手帖上题签“先儿家书
(一)
(二)(三)……”;
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
)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
钟书对我说:
“其实我喜欢‘哲良’,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
”这也许因为他思念伯父的缘故。
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常使他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
“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
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做颜料商发财的,有七八只运货的大船。
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霸。
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
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
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个秀才。
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
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子。
钟书四岁(我纪年都用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二岁)由伯父教他识字。
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
伯父上茶馆,听说书,钟书都跟去。
他父亲不便干涉,又怕惯坏了孩子,只好建议及早把孩子送入小学。
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
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造句:
“狗比猫大,牛比羊大”;
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挨了老师一顿骂。
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借此让他停学在家。
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常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他念《毛诗》,钟韩念《尔雅》。
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
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
“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